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国投瑞盛LOF(161232)

国投瑞盛LOF: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及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收益分配 
方式、投资范围增加存托凭证及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 
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
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3月30日起,
对国投瑞银瑞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投瑞银瑞盈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两只基金调整收益分配方式、在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
证、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 调整收益分配方式 
上述两只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由仅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调整为场外收益分配方式
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
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场内
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未来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场内收益分配可以增加红
利再投资模式,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二、明确投资范围中包含存托凭证 
明确上述两只基金的投资范围“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中包含存托凭证,同
时相应调整基金投资策略、投资比例及限制,补充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以及
估值等相关内容。 
 
三、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 
根据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
2 
 
)》,在上述两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中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
。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在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
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和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中增加与侧袋
机制相关的条款,相关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涉及的上述
内容已做同步修改。 
 
四、《基金合同》的修订 
上述两只基金调整收益分配方式、在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及增加侧袋机
制相关内容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上述两只基金
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上述两只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上述两只基金修订后
的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 2022年 3月 30日起生效。 
2、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获得相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3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 
 
附件一:《国投瑞银瑞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具体
内容修订如下: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一
部分 
前言 
无 六、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
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
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
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
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
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
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
制时的特定风险。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
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
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
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第二
部分 
释义 
无 56、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
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专门账户进
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
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
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
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
称为侧袋账户 
57、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的资产 
第七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
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7、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
购申请。 
4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
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 
5、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无 十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
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
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第八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号 7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 168号 20 层


法定代表人:傅强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 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 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 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 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 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 权利;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 不限于: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 投资公司行使相关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 利;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 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 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第九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5 部分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 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 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 投票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未设立日常机构。 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 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 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 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 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未设立日常机构。 无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 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和 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 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 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 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 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 提名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基金份 额 10%以上(含 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 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 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 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 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 4、当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 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 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 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 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 授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 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 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6 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事项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 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户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类别账户 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 份额无表决权。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关于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相关规定以本节特殊约定内容 为准,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上文相关约 定。 第十 三部 分 基 金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 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 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 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 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 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本基金可参与融资 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 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范围为 0%-100%;转换为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 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 围为 0%-95%;投资于权证的比 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3%。在封 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 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 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 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 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 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参与融资 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100%; 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 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 围为 0%-95%;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 基金资产的 3%。在封闭期内,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转换为上市 开放式基金(LOF)后,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 7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 的现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后,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 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 三、投资策略 (二)股票投资管理 …… 无 三、投资策略 (二)股票投资管理 ……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 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 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 限制: (1)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 金 资 产 的 比 例 范 围 为 0%-100%;转换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 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 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 券 , 不 超 过 该 证 券 的 10%;……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范围为 0%-100%;转换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含存托凭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 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含存托凭证), 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24)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 依照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内地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合并计算; 无 九、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 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 8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 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 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 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 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 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十 五部 分 基 金资 产估 值 三、估值方法 …… 无 三、估值方法 …… 5、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 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应当暂停基 金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按估值方法的第 5项进行估值 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 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 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无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 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 主袋账户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暂停披露侧袋账户的基金净值 信息。 第十 六部 分 基 金费 用与 税收 无 五、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 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 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 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费,其他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或相关公告。 第十 七部 分 基 金的 收益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 金分红;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9 与分 配 场外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未来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本基金场内 收益分配可以增加红利再投资模式,详 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无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 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十 九部 分 基 金的 信息 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十六)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 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附件二:《国投瑞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具体 内容修订如下: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内容 内容 第一 部分 前言 无 六、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 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 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 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 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 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 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 制时的特定风险。 七、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 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 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 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第二 部分 释义 无 56、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 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专门账户进 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 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 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 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 称为侧袋账户 57、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 10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的资产 第七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 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 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7、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 购申请。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 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 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 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 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 5、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无 十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 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 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第八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号 7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 168号 20 层 法定代表人:傅强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 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 11 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 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 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 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 权利; 不限于: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 投资公司行使相关权利,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 利;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 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 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第九 部分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 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 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 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 投票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未设立日常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 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 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 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 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 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未设立日常机构。 无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 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和 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 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 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 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 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 提名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基金份 额 10%以上(含 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 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 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 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 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 4、当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 12 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 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 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 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 授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 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 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事项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 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户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类别账户 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 份额无表决权。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关于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相关规定以本节特殊约定内容 为准,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上文相关约 定。 第十 三部 分 基 金的 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 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 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 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 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 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 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 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 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等)、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 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 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 13 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 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比例范围为 0%-100%;转换为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 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 围为 0%-95%;投资于权证的比 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3%。在封 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 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 的现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后,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 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100%; 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资 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 围为 0%-95%;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 基金资产的 3%。在封闭期内,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转换为上市 开放式基金(LOF)后,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 款等。 三、投资策略 (二)股票投资管理 …… 无 三、投资策略 (二)股票投资管理 ……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 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 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 金 资 产 的 比 例 范 围 为 0%-100%;转换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占基 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 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 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 证 券 , 不 超 过 该 证 券 的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范围为 0%-100%;转换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LOF)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95%; (4)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含存托凭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 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含存托凭证), 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23)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 14 10%;…… 依照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内地 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合并计算; 无 九、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 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 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 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 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 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 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十 五部 分 基 金资 产估 值 三、估值方法 …… 无 三、估值方法 …… 5、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 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确认后,应当暂停基 金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按估值方法的第 5项进行估值 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 的第 6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 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无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 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 主袋账户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暂停披露侧袋账户的基金净值 信息。 第十 六部 分 基 无 五、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 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 15 金费 用与 税收 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 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费,其他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或相关公告。 第十 七部 分 基 金的 收益 与分 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 金分红;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场外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场外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未来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本基金场内 收益分配可以增加红利再投资模式,详 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无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 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十 九部 分 基 金的 信息 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 (十六)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 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上述两只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 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上述两只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