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产管理有管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经与 宁波银行股份协商,自20年3 月限14 日银起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协商,宁波银行自 2022 年 3 月 14 日起(含)开始代 理销售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信用债债券,A类基 金代码:001945,C 类基金代码:001946,以下简称本基金),并同步开通本基 金相关份额在宁波银行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含14开协 自 2022 年 3 月 14 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宁波银行办理本基金相关份额 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定投起点 10 元,无级差。相关业 务办理的具体时间及流程以宁波银行的规定为准。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购买金额 及交易级差以宁波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 始含代销方售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红含 信用债型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 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关于本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 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3、关于本基金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 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 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 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 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 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 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