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4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广发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 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广发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QDII) A类份额基金代码:006778 C类份额基金代码:00677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3月7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 第四条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年3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22年3月7日。若截至2022年3月7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管理人将终止 《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 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 以关注。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 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 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