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汇款交易业务在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的更正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汇款交易业务在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实施 费率优惠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 2022年 2月 23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汇款交易业务 在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 现将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对报告中“一、活动时间” 和“三、费率优惠方案”中日期更正为“自 2022年 2月 23日起 至 2022年 5月 23日” ,详细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 2022年 2月 23日起至 2022年 5月 23日开展费率优惠活动,优惠截止到期后不再另行 通知。 三、费率优惠方案 自 2022年 2月 23日起至 2022年 5月 23日,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以转账 汇款方式认购非货币公募基金实行前端申购费(如有)0 折优惠(含固定费率)。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2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