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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先进制造混合C(014963)

关于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 2月 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先进制造混合 基金主代码 5197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 6月 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年 2月 28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年 2月 28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年 2月 2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 称 交银先进制造混合 A 交银先进制造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码 519704 (前端)、519705 (后 端) 01496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日 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 是 是 注: (1)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人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 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









































































































































2 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开通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于 2011年 9月 13日起开通,具体开通销售机构名单和业务规则参见相关公告。 2.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 相同,为开放日的 9:30—15:00。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 原因,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3.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率 3.1.1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 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3.1.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 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 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 续费。 3.1.3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 金转换,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 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前端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 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 率差额进行补差,若遇固定费用,则按实际产生补差费用收取。 3.1.4 具体转换业务规则、程序和数额限制,以及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和举例请参见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1.5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转换费用收 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









































































































































3 3.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3.2.1 暂停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 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也一般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 具体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的相关业务请详见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 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 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 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 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 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自动予以撤销,不再视为下一开 放日的基金转换申请。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1. 申请方式


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人须首先开立中登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 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销售 机构下属各销售网点柜台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 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4.2 申购日期


投资人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日期,若遇非工作 日则实际申购申请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出现顺延导致跨月申购的情形则遵 循销售机构相关的业务规则进行处理),申购以实际提交申购申请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4.3 扣款金额


投资人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通过各销 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 1元(含 1元), 扣款金额最小单位可保留到分。若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规定的每月固 定扣款金额的最低限额高于 1元,则投资人在相应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管理人旗









































































































































4 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以该销售机构规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限额 为准。 基于本基金对基金账户内最低保留余额规定为 1份,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亦受本规则限制。当每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申请确认后基金账户内本基金 的基金份额低于最低保留余额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 转换出等)被确认,则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 次性全部赎回。因此,提请投资人特别留意在每月通过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本 基金时若当日账户有份额减少类业务被确认,保证账户内留有超过最低保留余额 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单笔申购的金额限制进行调整,并进行 公告。


4.4 扣款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提交申购申 请。具体扣款方式遵循销售机构相关的业务规则,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 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提交申购申请,若出现顺延导致跨月申购的情形则遵循销 售机构相关的业务规则进行处理;


投资人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投资人扣款账户余额不足会导致当月申购不成功,请投资人于每月申购日前 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4.5 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4.6 交易确认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以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 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 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工作日,投资人可于 T+2工作日(含该日) 起查询申购确认情况,并可以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4.7 变更和终止


投资人变更每期扣款金额、申购日、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









































































































































5 办理事宜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投资人终止本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 销售网点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事宜遵循各 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4.8 业务咨询


投资人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或各销售机构的电话、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 至销售机构下属各销售网点进行咨询。 5. 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 中,直销机构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仅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 理。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 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5.1.2.1办理转换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









































































































































6 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 京)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 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 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 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 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 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 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述销售机构系指已销售本基金且开通本次转换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上 述销售机构中未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则只办理该机构所销售的本 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之间已开通的转换业务。 5.1.2.2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 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 京)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









































































































































7 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 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 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 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 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 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人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上述场外销售机 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网站。 5.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销售业务。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 2011年 9月 13日始,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 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自 2022 年 1 月 24 日始,本基金增设了 C 类基金份额,并在每个开放日的 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分别披露开放日的 A 类基 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 人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 本基金已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有关详情请查阅相关公告。本公告 仅对本基金开办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









































































































































8 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7.2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 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如有新增销售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届时另 行公告。 7.3 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 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 电话 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查询。 7.4 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 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700-5000,021-61055000)。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