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设 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 2022年 2月 22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类 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 A类基金份额,并根据法律法规对各基 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基金名称 A类基金份额简称 A类基金份额代码 C类基金份额简称 C类基金份额代码 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人民币份额 :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 数 A 美元现钞份额 :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 A(美元现钞) 美元现汇份额 :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 A(美元现汇) 人民币份额:040046 美元现钞份额 : 040047 美元现汇份额 : 040048 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 C 014978 华安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 华安上证 180ETF 联接 A 040180 华安 上 证 180ETF 联 接C 014979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 ETF 联接 A 040190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 ETF联接 C 014980 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LOF) 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LOF)A 160416 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 (LOF)C 014982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A 160418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C 014983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 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 A 160419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 C 014984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A 160420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C 014985 华安国际龙头 (DAX)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华安国际龙头(DAX)ETF 联接 A 000614 华 安 国 际 龙 头 (DAX)ETF 联接 C 015016 注: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业 板 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简称不变。 二、增设 C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上述基金根据是否收取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将基金份额分为不 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自行选 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上述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 费用的不同,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 净值。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一致。 3、上述基金 C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1)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赎回费率及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如 下: 基金份额类别 持有期限 (Y) 赎回费率 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C类基金份额 Y<7 天 1.5% 100% Y≥7 天 0 /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由赎回各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上述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 4、对于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安中证银行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 安创业板 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类基金份 额仅通过场外方式申购和赎回,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也不开通跨系统转 托管业务。对于华安纳斯达克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经基金管理人另 行公告,C类基金份额目前仅设置人民币份额。 投资者自 2022年 2月 22日起可办理各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业 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如下: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申购 赎回 跨系统转托管 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 014978 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 C √ √ 不适用 × √ 014979 华安上证 180ETF 联接 C √ √ 不适用 √ √ 014980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 ETF 联接 C √ √ 不适用 √ √ 014982 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LOF)C √ √ × × √ 014983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 C √ √ × × √ 014984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 C √ √ × × √ 014985 华安创业板 50 指数 C √ √ × × √ 015016 华安国际龙头(DAX)ETF 联接 C √ √ 不适用 × √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修改内容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对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中涉及增设基金份额以及法律法规更新的内容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自 2022年 2月 22日起生效。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将根据基金合同进行更新。 四、重要提示 1、此次增设 C类基金份额并根据法律法规更新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 协议,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修订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2、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 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 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