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基金合作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合作销售机构 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签署的 基金销售协议,自2022年2月11日起,投资者可到广发证券办理如下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 办理方式以广发证券的规定为准。 一、费率优惠方案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开通业务类型 费率优惠 鹏扬利泽债券A 004614 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 资(简称“定投” ) 业务 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不低于1 折。适用于固定费率的,按原 费率执行 鹏扬利泽债券C 004615 鹏扬稳利债券A 009203 鹏扬稳利债券C 009204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广发证券办理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费率计算、办理规则及程序以广发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基 金的原费率,参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 关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广发证券的申购及定投申购费率。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三、咨询途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 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 风险承受能力和基 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 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 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