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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聚利债券LOF(162215)

泰达聚利债券LOF: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第4季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2021年 12月 31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年 1月 24日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2页 共 11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年 1月 20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为 2021年 10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 场内简称 泰达聚利 基金主代码


16221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5月 14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134,289.40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通 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从利率、信用等角度深入挖掘信用债市场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流动 性风险及信用风险等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创造稳健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90%+中债国债全价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上述基金合同生效日为基金转型起始日(2016年 5月 14日)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1年 10月 1日-2021年 12月 31日)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3页 共 11页


1.本期已实现收益


793,063.43 2.本期利润


676,974.0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30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6,743,732.0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6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86% 0.25% 0.44%


0.03% 1.42% 0.22% 过去六个月 4.04% 0.63% 1.01%


0.03% 3.03% 0.60% 过去一年 2.77% 0.67% 1.27%


0.03% 1.50% 0.64% 过去三年 30.40% 0.64% 1.23%


0.05% 29.17% 0.59% 过去五年 25.10% 0.55% -5.83%


0.06% 30.93% 0.49%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6.10% 0.52% -10.08%


0.07% 36.18% 0.45%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9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本 基金集中投资于高收益信用债及国债,因此选取了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 作为基准。上述两个指数分别反映我国企业债市场和国债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其样本 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具有较高一致性,能够比较贴切的体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根据在信用市场处于中性情况下的资产配置比例,赋予复合基准中两个指数以 90%和 10% 的权重,可以较为公允的衡量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 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是财政部唯一授权主持建立、运营全国国债托管系统的机构,是中国 人民银行指定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和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 的一级托管人,作为指数发布主体具有绝对权威性。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4页 共 11页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和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的构成品种完全覆盖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反 映债券全市场的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同时,这两个指数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被广 大投资者所认同,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祥源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20年 10月 23日 2021年 11 月 11日 6年 澳洲国立大学金融管理硕士,2012年 9 月至2013年3月任职于普华永道咨询(深 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担任税务部助 理分析师;2013年 4月至 2015年 5 月任 职于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担任工商企 业部分析师;2015年加入泰达宏利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助理研究员、研究 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基金经理,具备 6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李宇璐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21年 11月 11日 - 5年 英国伯明翰大学国际银行货币学硕士研 究生。2012年 1月至 2014年 12月任职 于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行业 组长;2015年 1月至 2016年 3月任职于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5页 共 11页


安邦保险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信用评审经 理;2016年 3月至 2021年 3月任职于建 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资经 理;2021年 4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任职于固定收益部,曾任基金 经理助理,现任基金经理。具备 5年证券 从业经验,5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 基金从业资格。


杜磊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20年 1月 22 日 2021年 12 月 30日 10年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工商管理 硕士,2009年 7月至 2010年 7月任职于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担任信用评 级分析; 2011年 11月至 2013年 8月任 职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金融市 场部高级经理;2013年 8月至 2015年 12 月任职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 任固定收益部副总裁;2016年5月至2019 年 9月任职于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副总监兼基金经 理;2019年 10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任职于固定收益部,先后担任 产品经理、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基金经 理;具备 5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 金从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 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 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 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 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 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6页 共 11页


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 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 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 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在大宗商品价格回落,宽货币与宽信用交替发酵影响下,利率债收益率整体表现为缓 慢回落。四季度,信用债市场整体比较平稳,机构缺资产的行情继续发酵。但市场对暴露的信用 风险集中释放,地产板块仍存在潜在抛压,地产行业信用利差较之前继续走阔。平台债安全性仍 然较强,但非发达地区城投相关风险释放,导致部分弱资质平台债区域利差走阔。回顾四季度债 市整体表现较好,虽经济增速不及预期,但降准落地及年底资金面整体无忧,导致收益率持续下 行,债牛延续至年底。


展望明年一季度,市场核心矛盾仍在于宽货币与宽信用的相互博弈。一方面宽信用并不困难, 目前经济已展现弱复苏态势,中采与财新 PMI均触底反弹。海外疫情依然猛烈下短期出口仍有韧 性,基建一季度放量概率颇高,地产边际持续改善,因此一季度看到经济数据陆续好转的概率较 大。另一方面,稳增长节奏加快条件下,宽货币进度也并未结束,在月中续作时点前宽货币的预 期还会继续发酵并带来行情。需要警惕的是,当宽货币措施实质落地,行情会快速切换。





本组合主要以短久期信用债作为底仓,以信用挖掘票息策略为主,同时通过灵活配置可转债 以期增厚组合收益,小仓位参与利率债的波段操作。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261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86%,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4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1、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 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低于 200人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超过 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 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解决方案,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资产净值仍低于 5000万元。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7页 共 11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45,370,349.60 98.84


其中:债券


45,370,349.60 98.8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32,431.38 0.51 8 其他资产


302,166.78 0.66 9 合计


45,904,947.76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4,948,098.00 13.4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402,405.00 6.5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402,405.00 6.54 4


企业债券


9,107,100.00 24.7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011,200.00 16.36 6


中期票据


11,040,300.00 30.05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8页 共 11页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9,899,846.60 26.94 8


同业存单


1,961,400.00 5.34 9 其他


- - 10 合计


45,370,349.60 123.48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019649 21国债 01 45,000 4,500,900.00 12.25 2 152065 18湘高速 30,000 3,111,900.00 8.47 3 102102289 21冀旅投 MTN001 30,000 3,015,300.00 8.21 4 018008 国开 1802 23,500 2,402,405.00 6.54 5 102103025 21商丘发展 MTN001(项目 收益) 20,000 2,012,400.00 5.48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9页 共 11页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的情形。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929.2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97,187.54 5


应收申购款


49.9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02,166.78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0079 杭银转债 996,320.00 2.71 2 113050 南银转债 946,560.00 2.58 3 113009 广汽转债 538,700.00 1.47 4 113049 长汽转债 459,270.00 1.25 5 110075 南航转债 450,894.50 1.23 6 127011 中鼎转 2 424,880.00 1.16 7 110048 福能转债 381,335.40 1.04 8 113048 晶科转债 360,120.00 0.98 9 123111 东财转 3 336,360.00 0.92 10 113044 大秦转债 328,320.00 0.89 11 113021 中信转债 325,860.00 0.89 12 132018 G三峡 EB1 279,800.00 0.76 13 113013 国君转债 247,340.00 0.67 14 128107 交科转债 245,760.00 0.67 15 113011 光大转债 244,203.60 0.66 16 110074 精达转债 234,970.00 0.64 17 123075 贝斯转债 207,780.00 0.57 18 123107 温氏转债 202,470.00 0.55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10页 共 11页


19 127025 冀东转债 178,245.00 0.49 20 123085 万顺转 2 157,030.00 0.43 21 127037 银轮转债 150,920.00 0.41 22 127036 三花转债 141,930.00 0.39 23 113036 宁建转债 113,820.00 0.31 24 113039 嘉泽转债 1,580.20 0.00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9,697,394.9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14,507.45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677,612.95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9,134,289.40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 构 1 20211001~20211231 13,800,000.00 - - 13,800,000.00


47.37


泰达宏利聚利债券(LOF)2021年第 4季度报告 第 11页 共 11页


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况,易发生 巨额赎回的情况,存在基金资产无法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的风险,以及基金 份额净值出现大幅波动的风险。


注:报告期内,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资份额。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设立的文件;


2、《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4、《泰达宏利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登录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或者基金管理 人互联网网站(http://www.mfcteda.com) 查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