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机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经与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得基金”)协商一致,自 2022 年 1 月 25 日起,本公司旗下长江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利得基金开通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现将该业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 个人投资者。 二、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 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开户程序依照各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已开立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销售机构规 定的相关业务凭证(如有),到基金指定的销售场所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 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三、申购日期 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申购日期。 四、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申购金额,每期最低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单笔最低为 100 元(含 100 元)。各销售机构也可分别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但不得低于 100 元。 五、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申购日期、申购金额扣款,若遇 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申购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 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者定期定期投资申购的实际申购日期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具体扣款方式以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六、交易确认 本基金登记机构按照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份 额,在正常情况下于 T+1 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 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应在 T+2 工作日后(包括该日)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七、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自 T+2 日起(T为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日)办理 基金的赎回。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普 通的赎回业务。 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如果投资者变更每期定期定额申购金额、申购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九、当发生限制申购、暂停申购、限制赎回、巨额赎回等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 定期定额投资的基金份额与普通申购的基金份额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十、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及计费方式与普通申购业务相同。基金管理 人已公告参加销售机构定期定额费率优惠活动的,本基金将依照公告内容及各销售机构 优惠活动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十二、本公司已为本基金所有销售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系统支持,除利 得基金外,其他销售机构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其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可不再 另行公告。 十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2、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166-866 网址:www.cjzcgl.com 十四、风险揭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 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 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 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 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