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增加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风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天风证券将于2022年1月19日起开始销售 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天风证券 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005274 中银景福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572 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0167 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6243 中银双息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4454 中银双息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4871 中银金融地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0312 中银金融地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0805 中银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689 中银医疗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0159 中银医疗保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1677 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0812 中银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2461 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2462 中银珍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1476 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012181 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客户服务热线:95391 公司网站:www.tfzq.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投资有风 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 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 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 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