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信诚新锐A(001415)

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1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诚新锐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4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06月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年1月12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年1月12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年1月12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信诚新锐混合A 信诚新锐混合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415 00204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转换转入 、转
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率
1、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
用。(1)转出基金赎回费:基于每份转出基金份额在转换申请日的适用赎回费率,计算转出基
金赎回费。(2)申购费补差:两只前端收费基金(包括申购费为零的基金)之间的转换,按照转
出金额分别计算转换申请日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大于转出基
金申购费,则按差额收取申购补差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小于等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不收
取申购补差费。
具体申购费率标准请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最新公告。 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
担。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费补差(外扣)=转出净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净
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由非货币型基金转出时:
转入份额=(转出净额-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型基金转出时:
转入份额=(转出净额-补差费+结转收益)/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对应转换转入与转换转出基金的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
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有关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敬请查询2015年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开放式基金转换
业务规则的公告》。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可以与代销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
机构以代销机构相关规则为准。
2、有关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业务规则请查询2008年10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规则的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
行大楼9层,邮编200120,直销传真:021-50120895,客服热线:400-666-0066。
5.1.2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销售机构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或变
更上述销售机构。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
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3)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
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规定。
(4) 有关本基金开放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 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销售机构查阅《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和《信诚新锐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投
资者亦可致电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iticprufunds.com.cn进行查询。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和本金安全。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关注基
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