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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投资者警惕不法分子冒用“平安基金”名义进行诈骗的风险提示查看PDF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醒投资者警惕不法分子冒用“平安基金”名义进行诈骗的风险提示
近期,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
“平安基金” 名义,通过中国平安资金APP、微信等渠道联系并诱导投资者进入
虚假客户群,使用债权转让、购买证券、清退回款等表述骗取投资者钱财。为维
护投资者利益,维护本公司声誉,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一、 本公司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并规范经营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从
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本公司从未授权任何
单位或个人以平安基金名义提供债权转让、购买证券、清退回款等服务,任何以
本公司名义开展的上述活动均与本公司无任何关系,本公司对此类行为不承担
任何责任。
二、本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总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15层
上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中国平安金融大厦14层
官方网站:http://fund.pingan.com
全国统一客服邮箱地址:fundservice@pingan.com.cn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00-4800
本公司设有微信服务号“平安基金” 、 微信订阅号“平安基金微视界” 、
微信视频号“平安基金”和官方APP“平安基金” 。
其中本公司官方APP“平安基金”仅在以上渠道和各大官方应用市场发布,
请投资者关注,谨防通过其他渠道(诸如微信群、朋友圈、短信等私人转发的二
维码或链接)下载非法仿冒的本公司APP。
三、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应通过本公司直销平台或官网列明的具有
基金销售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本公司网站(http:
//fund.pingan.com)、 基金托管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
//eid.csrc.gov.cn/fund),其中上市基金还包括相应的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及旗下
基金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规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的相关信息为准。
四、本公司保留对任何假冒本公司、本公司员工等进行诈骗或开展其他非
法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五、本公司敬请投资者提高对诈骗等非法活动的警惕和识别能力,保护自
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投资者如发现有冒用本公司名义等不法行为或已遭受资
金损失,请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