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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溢利债券A(003793)

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
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2年 1月 7日起,至 2022年 2月 16日
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次大会公证机关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六号首创大厦 7层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邮政编码:100027 
联系电话:010-65543888-8014 
在信封表面注明:“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称“议案”),议案内容见附件一。 
2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2 年 1月 12日,即在 2022年 1月 12日下午
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一)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
印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fcteda.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
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
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
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
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
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
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
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
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
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
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
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
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
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
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
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
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
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
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
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
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
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
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
2022年 1月 7日起,至 2022年 2月 16日 17: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
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列明的指定地点,并请
在信封表面注明:“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专用”。 
送达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
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表决票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
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
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
期(即 2022年 2月 16日)后 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
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规则如下: 
4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
内送达表决票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
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
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
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公告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
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
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代理人身
份证明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表决票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
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
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
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
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2、《关于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意见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
代理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
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
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
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
告。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6层 02-07单元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4006-988-888 
邮政编码:100026 
网址:www.mfcteda.com 
2、监督人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盖君 
联系电话:95526 
3、公证机关: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六号首创大厦 7 层 
联系人:林永梅 
6 
 
联系电话:010-65543888-8014 
4、见证机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
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信息披露平台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
电话 400-698-8888咨询。 
3、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
议案》及其说明 
附件二:《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月 7日 



7 附件一:关于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 事项的议案 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泰达宏利 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事项。具体说明见附件《关于泰 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与招募说明书及也将进行 相应的修改。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件:关于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月 7日


8 关于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 的议案的说明 一、声明 1、为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 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讨论并审议《关于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 项的议案》。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理出 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 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召开,且《关于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须由提交有效表决意见的本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或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持有人大会表 决通过的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 景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修改方案要点 本基金基金合同内容进行如下修订。 所属部分 《基金合同》原条款 《基金合同》修改后条款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 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1次,基金收益分配每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年收 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如本基金每一季度末 9 年至多12次。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收益分 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基金合 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最后一个工作日任一类基金份额单位可供分配 利润超过 0.05元时,本基金在次季度首月前十 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收益分配,各类基金份额每 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 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5%,具体分配方 案以公告为准; 同时,根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相应修改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 容。 三、修改基金合同收益分配原则的可行性 根据《基金合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一般决议,经提交有 效表决意见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 二分之一)通过即为有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修改基金合同收益分配原则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方案存在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已对主要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 综合考虑了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我们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 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修改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 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本方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 有人大会提交议案。


10 附件二: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账户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为受托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请填写: 受托人的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 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 关于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 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2022年





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 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以上表决意见是持有人或其受托人就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做出的表 决意见。 3、表决票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法判断或相 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公告规定,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份 额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4、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11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2022 年 2月 16 日 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的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 的表决意见为准。 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泰达宏利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基金账户卡号: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22年





日 说明: 1、页末签字栏中委托人为机构的应当于名称后加盖公章,个人则为本人签字。 2、以上授权是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3、其他签字栏请视情形选择填写,凡适合的栏目均请准确完整填写。 4、持有人多次授权,且能够区分先后次序的,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持有人多 次授权,无法区分授权次序的,视为同意其授权的机构之一为受托人。 5、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