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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汇利定开(161014)

富国汇利定开: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开 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汇利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场内扩位简称:富国汇 利定开) 基金主代码 1610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12月 1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 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 1月 10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 1月 10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本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0 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 换转入业务。有关本基金转换转入业务在代销机构的 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转换转出起始日 本基金自 2022 年 1 月 10 日起在直销机构开通基金转 换转出业务。有关本基金转换转出业务在代销机构的 开通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封闭期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 该日)至 24个月后的月度对日(若不存在月度对日的,则为该对应月度的最后


一日;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期间不 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但投资者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转让基金份额。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 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5至 20个工作日。 本基金第二个封闭期为 2020年 1月 9日起(含该日)至 24个月后的月度对 日(若不存在月度对日的,则为该对应月度的最后一日;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 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即 2022年 1月 9日止。每一个封闭期 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 在本次第二个开放期内,赎回开放日为 2022年 1月 10日(含)至 2022年 1月 14日(含)之间的工作日,申购开放日为 2022年 1 月 10日(含)至 2022 年 2月 11日(含)之间的工作日。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 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 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 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 延长。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 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业务办理时间 结束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如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内未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 放申购与赎回业务,且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期满时,没有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 的,本基金自 2022年 2月 12日将进入第三个封闭期。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场外代销 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 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代理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50000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 网上交易系统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 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 1元。 投资者通过场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且申购金额必须为整数。 3.2申购费率 (1)场外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场外申购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 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 基金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 基金财产。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 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a、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 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g、养老目标基金;


h、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发 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08% 100万元(含)—500万元 0.05%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场外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80% 100万元(含)—500万元 0.50%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2)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场内销售机构参照其他投资者场外申购的费率执 行。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 额余额不足 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1)场外赎回费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10% N≥30日 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场外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场外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 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场内赎回费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10% N≥30日 0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场内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自 2022年 1月 10日起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转出基金的赎 回费用正常收取,转出本基金的转换申购补差费用免予收取。转入本基金的,如 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不为 0,则转换申购补差费免予收取,如转出基金前端申购 费为 0,则转换申购补差费享受 0.1 折优惠。当转换金额达到转入基金收取固定 费用的标准,则不享受基金转换申购补差优惠,基金管理人收取固定转换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转换业务适用范围 本基金仅开通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与 以下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份额类别 161005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类 161010 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1015 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C类 161017 富国中证 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类 161022 富国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


161024 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 161025 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 161026 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 161027 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 161028 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 161029 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 161030 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 161031 富国中证工业 4.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 161032 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 161033 富国中证智能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A类 161035 富国中证医药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类 161036 富国中证娱乐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类 161037 富国中证高端制造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61038 富国新兴成长量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类 161039 富国中证 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类 006034 富国 MSCI中国 A股国际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今后若开通其他开放式基金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5.2.2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直销柜台和网上 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2、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基金份额 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登记机构在 T+1日为其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 投资者通常可自 T+2 日(含该日)后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 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 起重新开始计算。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网点申请转换基金份额时,每次对基金份额的转 换申请不得低于 0.01 份基金份额,转换时或转换后在直销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 余额不足 0.01份的,需一次全部转换。


5、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份 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场外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30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座 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总经理:陈戈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号世纪汇二座 27层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6.2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 (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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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或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交易/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交易/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履行适当程序 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有关事项予以 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 ( www.fullgoal.com.cn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的《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和《富国汇利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 新)》及相关公告。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 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fullgoal.com.cn或拨 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 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