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 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 (财会〔2020〕22号),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 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1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