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公募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公募基金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 具相关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 〔2020〕22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将于 2022年 1月 1日 起全面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1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