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 ) 与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泰” )签署的基金 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上海联泰自2021年12月30日起正式办理本公司旗下 部分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并参与其认购、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转换 转入补差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 规则以上海联泰的规定为准。 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全称 380005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380006 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0305 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4548 中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163802 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 163820 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 004502 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A 005162 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B 000539 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 002195 中银机构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118-1188 公司网站:http://www.66liantai.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 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上 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 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 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 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