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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利泽债券A(004614)

关于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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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2021年12月28日起,对本基金调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订《鹏
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鹏扬利泽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及《鹏扬利泽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调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本基金管理费率由0.40%年费率下调至0.30%年费率,本基金托管费率由0.14%
年费率下调至0.10%年费率。 
二、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说明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内容 内容 
第十五
部分 基
金费用
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第十五 部分 基 金费用 与税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14%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1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2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 议》。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pyamc.com)或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 件。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低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本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获得相关详情。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 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 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 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 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 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2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