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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添利LOF(164206)

天弘添利LOF: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第1次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第 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 12月 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天弘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天弘添利 LOF 
基金主代码 16420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年 12月 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天弘添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天弘添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年 12月 22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1年度的第 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添利 LOF C 天弘添利 LOF 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4206 009512 截止基准日 下属分级基 金的相关指 标 基准日下属分 级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人民 币元 ) 1.8169 1.4551 基准日下属分 级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单位: 人民币元) 1,385,736,854.33 134,620,622.82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 (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1.912 0.60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 12月 29日 除息日


2021年 12月 30日(场内) 2021年 12月 29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年 1月 4日(场内) 2021年 12月 31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 明


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场外的基金份 额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红利再投资转换的基金份 额免收申购费。其红利按 2021 年 12 月 29 日除息后的基金 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1 年 12月 3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1年 12月 31日起可以 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本基金将于 2021年 12月 27日上午 9:30至 10:30期间停牌 1小时。 3.2 权益分派期间(2021年 12月 27日至 2021年 12月 29日)暂停本基金 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3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4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 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场外转入或申购 的各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E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 方式是现金分红。场内转入、申购和上市交易的 C 类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 金分红,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 3.6 当 E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 1.00 元 (不含 1.00 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 2021 年 12 月 29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7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或各销售机构查询、变更当前 的分红方式,亦可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且经本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3.8咨询方式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046。 (2)销售服务机构: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官网列示。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