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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兴利债券A(003545)

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二次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送出日期:2021年 12月 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兴兴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54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04月 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年 12月 10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1年度的第二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东兴兴利债券 A 东兴兴利债券 C 东兴兴利债券 D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545 009617 011024
截 止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相 关 指
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
位:人民币元) 1.0520 1.0517 1.0486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人民币元) 7,444,035.82 15,831,618.54 33,570,660.5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2,233,210.75 4,749,485.56 10,071,198.18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 /10份
基金份额) 0.20 0.20 0.20
注:(1)《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
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分配收益的 30%。 截止收益分
配基准日,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30%分别为
2,233,210.75元、4,749,485.56元、10,071,198.18元;(2) 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 10份基金份额分配 0.2
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 12月 17日
除息日 2021年 12月 1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 12月 20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以 2021年 12月 17日除权后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
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自 2021年 12月 21日起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
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
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并被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对于未选择具体
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3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3.4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客观因素,在不违反本基金基金合同
的前提下,调整最终的分红方案并及时公告。
3.5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0-1800
本公司网站:www.dxamc.cn
特此公告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