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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富兴纯债3个月定开债发起式(005820)

博时富兴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博时富兴纯债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 12月 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富兴纯债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富兴 3个月定开债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58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4月 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博时富兴纯债 3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及《博时富兴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年 12月 23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 12月 23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
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 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起(含该日)一至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参照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说明。在开 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延长开放期时间并公告,但开放期最长不可超二十个工 作日。 本基金当前封闭期为自 2021年 9月 23日起至 2021年 12月 22日止。本基 金本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 2021年 12月 23日,共 1个工作日。2021 年 12月 24日(含该日)起的三个月期间,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 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 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 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 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 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 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 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 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购买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购买单 笔最低金额为 10.00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 下: 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300万 0.50% 300万≤M<500万 0.30% M≥500 万 每笔 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 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 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且持有期限少于 7日 1.50%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大于等于 7日 0.10% 在非同一开放期申购后赎回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不低于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 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 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 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bosera.com 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5.2非直销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 是否开通申赎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是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公 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 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博时富兴纯债 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 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 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 一至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 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 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 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 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3)2021年 12月 23日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接受办理本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2021年 12月 23日 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 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2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