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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005407)

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一次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40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4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鼎泰六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鼎泰六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年12月8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1年度的第4次分红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
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C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5407 005408
截止基准日各基金份额类别
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各基金份额类别
的份额净值(单位:人
民币元)
1.0344 -
基准日各基金份额类别
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币元)
65,115,502.17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各基金份额类别应分
配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13,023,100.44 -
本次各份额类别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
额) 0.100 -
注:截至基准日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C的基金份额为0,本次仅对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A实施分红。 根据《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
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
分配利润的2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最低分红比例计算的每10份华夏鼎泰六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A应分配金额为0.030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12月13日
除息日 2021年12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12月14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
定日为2021年12月13日, 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2021年12月1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
账户,投资者可自2021年12月15日起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
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12月1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运作期,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
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
投资者销售。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
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如投资者希望
变更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其他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提交变更分红
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
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
办理变更手续。 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
式为准。
3.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