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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证综指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主做市 服务的公告 上证公告(基金)【2021】943 号
为促进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综指 ETF, 基金代码:51021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等相关规定,本所同意华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1 年 11 月 29 日起为综指 ETF 提供主做市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