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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元丰债券C(014336)

关于金鹰元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金鹰元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并修
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多样化理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金鹰元丰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鹰元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金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于 2021年 11月 26日起对金鹰元丰增加 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 C类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类、C类两类基金份额。在投
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且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
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A 类、C
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金鹰元丰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新增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4336),收取销售
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金鹰元丰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 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210014),收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
构均保持不变。 
具体分类规则及费率如下所示: 
(一)基金代码与基金简称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基金代码 210014 014336 
基金简称 金鹰元丰债券 A 金鹰元丰债券 C 
 
(二)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元) 申购费率 
M <100万元 0.60% 
100万≤M<300万元 0.40% 
300万≤M<500万元 0.20% 
M≥500 万 1000元/笔 
 
(三)赎回费率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基金份额 
期限(Y). 
A类基金份额 
(原有份额) 
C类基金份额 
Y<7日 1.50% 1.50% 
7日≤Y<30日 0.50% 0.50% 
30日≤Y<365日 0.10% 0.00% 
365日≤Y 0.00% 0.00% 
 
 
(四)销售服务费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 
 
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投 
投资者可自 2021年 11月 26日起办理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以及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本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三、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直销机构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本公司可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敬请关注本公司后续
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基金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就增设 C类基金份额等事项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金鹰元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修改内容对照表》。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gefund.com.cn)和中国证
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
人将对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efund.com.cn)或拨打本基
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1月 26日 



附件一:《金鹰元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内容对照表》 《金鹰元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全文 指定媒介 规定媒介 第二部分 释义 4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 总数 44、基金份额净值:针对本基金各类基 金份额,指计算日某一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总 数 47、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 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8、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 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 49、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申 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 本情况 六、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且不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 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 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 之间的转换规定请见招募说明书和相关 公告。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 况,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增加基金份额 类别、停止某类基金份额的销售、调整 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等,并在实施 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 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 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 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其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 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 格。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 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 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 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收的,其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 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的 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 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对应份额类别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 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 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 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 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 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 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 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截尾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 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 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 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 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 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 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 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 额除以当日对应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净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 均按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 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 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 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 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 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 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 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截 尾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 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 项费用。 以当日对应份额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并扣 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 述计算结果均按截尾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 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 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 各项费用。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 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 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 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 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 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 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 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 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 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 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 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 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 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 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 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 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 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 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 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 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 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 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 放日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 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 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 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延期赎回处理。 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 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 延期赎回处理。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 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 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 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 应提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刊 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 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 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 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 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 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 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 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 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 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至少 一家规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 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 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 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日在至少一家规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 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 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 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 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 料15年以上; 一、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但不限于: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 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20年以上;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 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20年以上; 第十四部 分


基金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四、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资产估值 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 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 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 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 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 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 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 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 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 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日闭市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 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 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 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 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 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 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 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 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 (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 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 方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 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 告。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 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 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 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 理: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 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某类基金份额净值 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 达到某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公告。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 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 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 日的基金净值信息并发送给基金 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 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 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 以公布。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并发 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 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第十五部 分


基金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费用与税 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 准和支付方式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 -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 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 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 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 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 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收后 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8项 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部 分


基金 的收益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 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 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 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 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 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 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 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 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 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第十八部 分


基金 的信息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 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 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 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 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 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 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 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 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 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 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 件: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 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 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 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 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 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 费、销售服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第十九部 分


基金 合同的变 更、终止 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 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 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 以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 管人保存20年以上。


《金鹰元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内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订后内容 全文 指定媒介 规定媒介 三、 基金 托管 人对 基金 管理 人的 业务 监督 和核 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 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 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 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 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 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 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 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 基金 管理 人对 基金 托管 人的 业务 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 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 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 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 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 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 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 为。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 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 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 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 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 作等行为。 五、 基金 财产 保管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 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 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应由 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保管。除 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 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 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 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 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应由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 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 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 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 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基金管理人在合同签署后 5个工作 日内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等安 全方式将合同原件送达基金托管人 处。合同原件应存放于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 15年以上。 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 件。基金管理人在合同签署后 5个工作 日内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等安全方 式将合同原件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合同 原件应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各自文件保管部门 20年以上。 七、 交易 及清 算交 收安 排 (三)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 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 按日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 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 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 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 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 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 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 承担。 (三)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 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 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 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 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 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 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 责任方承担。 八、 基金 资产 净值 计算 和会 计核 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 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 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 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 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 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 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 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 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净值信息 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 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 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值予以公布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 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 债后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 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该类基 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 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 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 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 净值信息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 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 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布。 (三)估值差错处理 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 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 向过错人追偿。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 复核确认后公告的,由此造成的投 资者或基金的损失,应根据法律法 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基金支付赔偿 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 赔偿金额,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 管人按照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比 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 (三)估值差错处理 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 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 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 偿。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 认后公告的,由此造成的投资者或基金 的损失,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 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 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由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另一 方当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仍 另一方当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 措施后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 致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错误造成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 以及由此造成以后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顺延错误 而引起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由 提供错误信息的当事人一方负责赔 偿。 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资产净 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造成投 资者或基金的损失,以及由此造成以后 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投资者或基金 的损失,由提供错误信息的当事人一方 负责赔偿。 九、 基金 收益 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 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 权;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 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 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而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 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 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十 一、 基金 费用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 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 次月前 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收后 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 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 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基金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 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托管人 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 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 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 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 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进行复核。 … 基金托管人 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 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 有权拒绝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 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根 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进行复核。 …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 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 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收后支 付给销售机构。 十 二、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名 册的 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的基金 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 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应按照目前相关规则分别保 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管方式 可以采用电子或文档的形式。保管 期限为15年。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的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 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 目前相关规则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 名册。保管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或文档的 形式。保管期限为20年。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定期刻成 光盘备份,保存期限为15年。基金 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 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 份,保存期限为20年。基金托管人不得 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 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 保密义务. 十 三、 基金 有关 文件 和档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各自职 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基金账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 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对相关 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司法强制检 查情形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除外。其中,基金管理人应保存基 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 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各自职责完 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 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 不少于 20年,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 务,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规 定的其它情形除外。其中,基金管理人 应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 案的 保存 管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 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管 人应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 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 六、 基金 托管 协议 的变 更、 终止 与基 金财 产的 清算 (四)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 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 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四)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 管人保存 2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