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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增利LOF(166401)

稳健增利LOF: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1年度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1年度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 11月 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LOF) 
基金主代码 1664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 12月 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浦
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年 11月 12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1年度的第 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
券(LOF)A 
浦银安盛稳健增利
债券(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126 166401 
截止基
准日下
属分级
基金的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净值(单位:元) 
1.113 1.095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16,163,355.46 1,710,950.04 
相关指
标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元) 
4,849,006.64 513,285.01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
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35 0.30 
注: 
1)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
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该次
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2) 截止 2021年 11月 12日,本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17,874,305.5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收益分配
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30%。因此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本
次应分配金额应不低于 5,362,291.65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 11月 23日 
除息日 2021年 11月 24日(场内) 2021年 11月 23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 11月 26日(场内) 2021年 11月 25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
的说明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 2021 年 11 月
23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于 2021年 11月 24日对红利再投资的
基金份额进行确认,2021 年 11 月 25 日起可以查询、赎
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公告发布当天(2021年 11月 19日)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
(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2021年 11月 19日至 2021年 11月 23日)
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3.2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
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
过场内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场外
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3 场外认购/申购的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与 C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
统的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选择的分红方式的认定方法将以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的规则为准,具体见招募说明书。 
3.4 场内认购/申购和上市交易的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
统的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只能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
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 
3.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
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
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
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3.6咨询方式: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1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