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中信建投轮换混合A(003822)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查看PDF公告

投中信建 金 理有基 管 限公司
信 合型证券 资基金中 建投行业轮换混 投
募招 明书说 ( )更新
:基金管理人 中信 管 公司建投基金 理有限
:基金托管人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招 司
二 二一 十一零 年 月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
重要 示提
中 建 行业轮换 型信 投 混合 证券 基投资 金(以下 称简 “本基金”) 请申 集募 的
准予注册 名文件 称为:《关于准予 信建投行 轮换混 型中 业 合 券投证 资基金注册的
复批 》(证监许可〔2018〕1658号),注册 :为日期 2018年 10月 18 。日 本基金
合同于基金 2019年 1月 17 。日正式 效生
本管理 保证 募 明书的内 实基金 人 招 说 容真 、准确、完整。本招 说 经募 明书 中
监国证 会注册, 对本但中 基国证监会 金募集的注册, 对本不表明其 金的价并 基 值
判和 益作 证收 出实质性 断或保 ,也 本不 于 有风险表明投资 基金没 。中 不国证监会
对 判 。基金的投资价值 市 景等 出实 性 或者保证及 场前 作 质 断
管理人 恪 职基金 依照 尽 守、 实诚 信用、 慎 勉 原则 用谨 勤 的 管理和运 基金财产,
本 一 ,也 。证 基金 定 利 不保 最 收益但不保 盈 证 低
本 具有 性 工具基金主要投资于 良好流动 的金融 ,包括 发行上市的股国内依法
票、债券、货 场工 及法 法 或中国证 允许基 资 其 融币市 具 律 规 监会 金投 的 他金 工具
( 须 合 国证 关但 符 中 监会的相 规定), 本环境下 基 的流动 风 适在正常市场 金 性 险
。中
本 对 换策 投 的有机结基金通过 行业轮 略等多种 资策略 合, 控制风险的在有效
前提下,力 较为 份额 有人 取 越业绩比 的投资争 基金 持 获 超 基准 回报。投 人资 在投
本资 基金前, 本请 真 读 招认 阅 募说明书, 本全 险收益特 和产品面认识 基金的风 征
性特 , 力分考 受能充 虑自身的风险承 , 判 场理性 断市 ,对认购( 申购或 )基金的
意愿、 机时 、数量等投资行为 出 决策作 独立 , 得基 投 收益获 金 资 ,亦承 金投担基
类资 现 各中出 的 风险。 本投 可 遇 的风资 基金 能 到 险包括: 整因 体政治、经济、社
对等环境因 证券市 价 产生 统性会 素 场 格 影响而形成的系 风险, 证 的非个别 券特有
系统性风险, 大于基金份额持有人 续 回基 产生 流 性风险由 连 量赎 金 的 动 ,基金管
理人在 管 实 程 的 理 险基金 理 施过 中产生 管 风 ,本基 风金的特定 险等。本基金的具
运作特点 见基金 同 招募体 详 合 和 说明书的约定。本 一金的 特 详基 般风险及 有风险
本见 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 。部分
本基金 于 型基属 混合 金,其预 风 和期 险 预期收 于货币 基益高 市场 金、债券型
, 。基 股 型 金金 低于 票 基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
本基 范金的投资 围包括存托凭证, 本若 基金投 于存托 证资 凭 , 承担在 境内上
, 。票投 风 将承担存 特有风险市交易股 资的共同 险外 还 托凭证的
本 一基金单 投 者 基金 额数 得 到或超过 份额总资 持有 份 不 达 基金 数的 50%,但
基 作 因 金 额赎 导 过在 金运 过程中 基 份 回等情形 致被动达到或超 50% 。的除外
金管理 提 投资基 人 醒 人基金投资的“ 者自买 负”原则, 投 出投资决在 资人作
策后,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变 致的 资风基金 值 化引 投 险,由 资人自行投 负责。此外,
本基金以 1 , ,元 始 进 在 场 动等 响初 面值 行募集 市 波 因素的影 下 存在单位份额
净值跌破 1 初始面 的元 值 。险风
基 蓄与金不同于银行储 债券, 较投 可能获得基金 资人有 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本损失 金。投资 风有 险, 资人 进行 资 策前投 在 投 决 , 本请仔 读 基金细阅 的《 募招
明说 书》、《 》 料 。金 基 产 资 概 披基 合同 及 金 品 要等信息 露文件
未来往业绩并 预示其 现基金的过 不 表 , 金管 基金基 理人管理的其他 的业绩并
对本 。不 金表现的构成 基 保证
本 的招募说明书所载 容 日为更新 内 截止 2021年 11月 10 ,日 关 务数据有 财
和 截止日净值 为 2021年 9月 30 ( 未 计财 据日 务数 经审 )。本 金 管 招商基 托 人 银
了本 。有 新的招募 明书行股份 限公司复核 次更 说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3
目 录
重 提示要 .............................................................................................................................................1
一第 部分 前言.................................................................................................................................1
二 分第 部 义释 .................................................................................................................................2
三第 部分 金基 管理人.....................................................................................................................7
第四部分 人基金托管 ...................................................................................................................16
第五部分 相关服 机务 构...............................................................................................................22
六部分第 金的 集基 募 ...................................................................................................................36
七部分第 基金 的生效合同 ...........................................................................................................37
八 分第 部 金 的 赎基 份额 申购与 回.............................................................................................. 38
九第 分部 基金的投资...................................................................................................................49
十第 部分 基金的业绩...................................................................................................................60
十一第 部分 基 的财产金 ...............................................................................................................63
十二部第 分 基金资产估值...........................................................................................................64
十三第 部分 基金 分的收益与 配.................................................................................................. 70
十 部分第 四 基金 收费用与税 .......................................................................................................72
十第 五部分 计 计基金的 与会 审 .................................................................................................. 75
十六部分第 金的 息 露基 信 披 .......................................................................................................76
十七第 部分 揭示风险 ...................................................................................................................83
十八第 部分 、基 合 变 与 金 产的金 同的 更 终止 基 财 清算.......................................................... 88
十九 分第 部 要基金合同内容摘 .................................................................................................. 90
二十第 部分 议金托管 的 容摘基 协 内 要.................................................................................... 106
二十一第 部分 对 额持 务基金份 有人的服 .................................................................................. 125
二十二第 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27
二十三部分第 招募说明书存 及 方式放 查阅 .............................................................................. 131
二十四部第 分 备 文件查 ...............................................................................................................132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
一第 部分 言前
《中信 行 轮 合建投 业 换混 型 投 基证券 资 金招募说明书》( 下以 简称“招募说
明书”或“本招募说 书明 ”) 《依据 华 民共 金法中 人 和国证券投资基 》、《公开募
集 办证 基金运作券投资 管理 法》、《 开募集公 证券投资基 销金 售 构监机 督 办管理
法》、《公 募集开 办证券 基金信 露 理投资 息披 管 法》、《 开 放 证 投资公 募集开 式 券 基
性金流动 风险管理规定》 有关法律等 、 规及法 《中 建 行业信 投 轮换混合型 投证券
资基金 合基金 同》( 简称以下 “基金合同”)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 盖涵 建投 业轮 混 型中信 行 换 合 证券投 金资基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 、 、的 目 理 投 策略 认投资 标 投资 念 资 风险以及 购 申购和赎回的
本程序及费 等与投 基 有关率 资 金 的所有相关事项,投资 投 前应仔者在做出 资决策
本 , 对本 。细 说明书 并注意基金 理 募说 书披 的 新信息阅读 招募 管 人 招 明 露 更
本基 理人承 募 明 存 虚 记金管 诺 招 说 书不 在任何 假 载、 大误导 者性陈述或 重 遗
, 对 、 、 。性 准确性 整性承 法 责任漏 并 其真实 完 担 律
本 本 料说明 的 募集的基金是根据 招募 书所载明 资 申请 。基 没有委托金管理人
权 未 本或授 任何 他 供 在 募说 书 载明的信其 人提 招 明 中 息, 对本招募说 作或 明书 任
。何 或解释 者说明
本 本招 说 书根 基募 明 据 基金的 金合同编写, 中国证监并经 会注册。基 合金 同
权是约 人之定基金合同当事 间 利、义 法务的 律文件。基金投资 金合同取人自依基
得基金份额,即 基金 额持 人 基金合同 人成为 份 有 和 当事 ,其持 金 额 为有基 份 的行
本 对 , 《明 基 合同 接身即表 其 金 的承认和 受 并按照 基金法》、基金合同 其他有及
权 、 义 。 了 权 义规 享有 资人 份 人的 利和关 定 利 承担 务 基金投 欲 解基金 额持有 务,
。查阅基金合同应详细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
二第 部分 义释
本在 募说 书招 明 , , 义:中 非 意另有所 列词语 称 有 含除 文 指 下 或简 具 如下
1、 本 :基 指基金或 金 信建 换中 投行业轮 混合型 基金证券投资
2、 :基金 理人 指 信 投基管 中 建 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 指招 股份有限商银行 公司
4、 : 《合同 指 中信建投基金 行 轮业 换 》 对合型 券投 基 基金合同混 证 资 金 及
金合同 何 效 和基 的任 有 修订 补充
5、 议: 本 《管 指 金管 金 订之 中信 投托 协 基 理人与基 托管人就 基金签 建 行业
换轮 议》 对 议合型 管协 协 有效修订混 证券投资基金托 及 该托管 的任何 和补充
6、 募说明书招 本或 招募说 书明 : 《 信建指 中 投行业 换轮 合型证券 基混 投资
》金招 明 及 新募说 书 其更
7、 料 : 《品 概 指 中 业 投资基金 金产基金产 资 要 信建投行 轮换混合型证券 基
料 》品 概 及其资 要 更新
8、 : 《售公 建基金份额发 告 指 中信 投 轮换行业 混合 资基金基金份型证券投
》额发 公售 告
9、 律法法 规: 布指中 现 有效并公 的法律国 行 实施 、 法行政 规、规 文范性 件、
解司法 释、 对 力行 规章 基 约束 的决政 以及其他 金合同当事人有 定、 议决 、通知等
10、《基 法金 》:指 2003年 10月 28 十 大国人 常日经第 届全 民代表 会 务委员
议 ,会第五次会 通过 经 2012年 12月 28 十一 大日第 届全国人 代 常务 员民 表 会 委
三十 议 ,会 次 修订第 会 自 2013年 6月 1 起实施日 ,并经 2015年 4月 24 十日第
二 大 十 议全 代 会 务委 次届 国人民 表 常 员会第 四 会 《 大会常务委 会全国人民代表 员
关于 改修 < 华人中 民共和国港口法> 七 》等 部 定法律的决 修改 《中华人民的 共和
》 布 对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 关 时做 的修国证 机 其不 出 订
11、《 办销 法售 》:指中国 会证监 2020年 8月 28日 布、同颁 年 10月 1日实
施的《 募公开 集证 投资券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 办管理 法》 布 对颁 机关 其 时做出及 不
修的 订
12、《 办信息披露 法》: 监会指中国证 2019年 7月 26 布、同日颁 年 9月 1
实施的日 ,并经 2020年 3月 20 中国证监会日 《关于修 部 券期 规章 决改 分证 货 的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3
定》修正的《 办公 集证券 基 信 露开募 投资 金 息披 管理 法》 布 对及 机 其不颁 关 时做
修出的 订
13、《 办运作 法》: 证监会指中国 2014年 7月 7日 布、颁 同年 8月 8日实施
《 办 》 布 对投资 管 颁 机关 其 的修订的 公开募集证券 基金运作 理 法 及 不时做出
14、《管理规定》:指 国 会中 证监 2017年 8月 31日 布、颁 年同 10月 1日实
施的 《 》 布 对募集开 证 投 金 风 管 规定 其公开 放式 券 资基 流动性 险 理 及颁 机关 不
时做出的修订
15、 :中国证监 指中国 券 督管会 证 监 理委员会
16、 :监督 指 民银行和银行业 管理机构 中国人 / 行或中国银 保险监督管理委
会员
17、 合同 事人基金 当 : 受 金合同约指 基 束, 权 义据基金 享 利 担根 合同 有 并承
, 、律 体 括基 基 份额持有务的法 主 包 金管理人 金托管人和基金 人
18、个人投 者资 : 依据 可投 投 的自然人指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资于证券 资基金
19、 者机构投资 :指依法可以投资 券 基金证 投资 的、在中 人 共和国境华 民 内
门法登记 续 经 政 准 立 存续 人合 并存 或 有关 府部 批 设 并 的企业法 、事业法人、社会
体或其他 织团 组
20、合格 外 构投境 机 资者:指符合《 境外 者 币合格境合格 机构投资 和人民 外
办资者境内证券期货 资 法机构投 投 管理 》及 关法 法 定可以投 在中国相 律 规规 资于
依 募 证 基 的 国境 投境内 法 集的 券投资 金 中 外的机构 资者
21、 境外机构 资者人民币合格 投 :指 照按 《 格境 人民合 外机构投资者和 币合
办外 资者境内 投资管理 法格境 机构投 证券期货 》及相关 律 定法 法规规 , 来运 自用
境 的 民币资金 境内证 资 境 人外 人 进行 券投 的 外法
22、投资人:指 人 资者个 投 、 者机构投资 、 资者和人 币合合格境外机构投 民
格 外 构投 规或 会 买证券投 其他投境 机 资者以及法律法 中国证监 允许购 资基金的
资人的合称
23、 金 持有基 份额 人:指依 金 同和招募 书合法 基 份 投基 合 说明 取得 金 额的 资
人
24、 金 售 务基 销 业 :指 人 推介基金基金管理 或销售机构宣传 , 售基金 额发 份 ,
办 、 、 、基金 转换 定 投资等业理 份额的申购 赎回 转托管及 期定额 务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4
25、 构销售机 :指中信建投基金 理 公司 及符管 有限 以 合《 办销 法售 》和中国
会规定 他 件证监 的其 条 , 基取得 金销售 了业 资 并与 人务 格 基金管理 签订 基金销售
议,办务协 理基 销售业 的 构服 金 务 机
26、登记业务: 记指基金登 、存管、过户、 算 业务清 和结算 ,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 立 理建 和管 、基 份额 记金 登 、 金销售业 确认基 务的 、清 结算和
、 、代 放 立 保 基金 人算 理发 红利 建 并 管 份额持有 名册 办 过户和 理非交易 等
27、登 机构记 : 办指 登 业务理 记 的机构。 记机 建 管基金的登 构为中信 投基金
办理有限 受中信建投基金管 有 司委 代为 登 业务的机公司或接 理 限公 托 理 记 构
28、 金账户基 : 记 构 资 的指登 机 为投 人开立 、 录 持有记 其 的、 理基金管 人所
份额余额 其变动 况 账户管理的基金 及 情 的
29、基金交易账户: 销售 资 的指 机构为投 人开立 、记录投 该销售机资人通过
构办理认购、 购申 、赎回、转换、 托管 定 定额投资 务而引转 及 期 等业 起的基 份金
动 情 的 户额变 及结余 况 账
30、基 效金合同生 日: 到法律法 定及基 合 规定指基金募集达 规规 金 同 的条件,
办人向 会 备案手续基金管理 中国证监 理基金 完毕,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认并获 确 的
期日
31、基 合同 止金 终 日:指基金合 定的基 同 止 出同规 金合 终 事由 现后, 金基 财
,产 算完 果 案并予以 告的日清 毕 清算结 报中国证监会备 公 期
32、基 募集金 期: 发售 发 之日止的指自基金份额 之日起至 售结束 期间, 长最
得超过不 3个月
33、 :存续期 基 同生 至终 之 的不定期期指 金合 效 止 间 限
34、 : 、作日 指 证 交 深 交 所 正常工 上海 券 易所 圳证券 易 的 交易日
35、T日:指 时间受理 资人申销售机构在规定 投 购、赎 或其回 他业务申请的
放日开
36、T+n :日 指自 T 起日 第 n 作日个工 (不包含 T日)
37、 : 办 、日 指为投资人 理基 份 购 赎 或其 业 的工作日开放 金 额申 回 他 务
38、 : 、时间 指 日 金 申 或 他 易的开放 开放 基 接受 购 赎回 其 交 时间段
39、《 务业 规则》: 《指 基金管理 限公司中信建投 有 放 基金开 式 业务规则》,
基金 管 放式证券 登记方面的业务规是规范 管理人所 理的开 投资基金 则,由 管基金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5
理 和投 人 同遵守人 资 共
40、认购: 在基金 期指 募集 内,投 根 合 和 募说 定资人 据基金 同 招 明书的规 申
额的行为请购买基金份
41、 购申 :指基 合 生效金 同 后, 金合 说 规定申投资人根据基 同和招募 明书的
请 份额的行为购买基金
42、赎回:指 金 生效基 合同 后,基金 额 有人按基 同和招 明 规份 持 金合 募说 书
条 将 金 额兑 的定的 件要求 基 份 换为现金 行为
43、基金转换: 基金份额 有人按 基 合同 时有指 持 照 金 和基金管理人届 效公告
定规 的条件,申请将其 管理人管理的持有基金 、 一某 基 的 份额 换为 金金 基金 转 基
理人管理 他基金 份 的管 的其 基金 额 行为
44、转托管: 本基 份 持有 的 间实施的 更所指 金 额 人在 基金 不同销售机构之 变
持 金 额销基 份 售机构的操作
45、 计划期定定 额投资 : 投 过有关销 出申请指 资人通 售机构提 ,约定每期申
购日、 金额 扣款 式申购 及 方 , 销售机构 期约定 日 投 指由 于每 申购 在 资人 定资金账
一内 动完 受 的 种投资 式户 自 成扣款及 理基金申购申请 方
46、巨额 回赎 : 本基金指 单个开放日, 净赎基金 回申请( 回 额总数赎 申请份
加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 数 除申 申请 额 数及基金 中转入上基金转 总 后扣 购 份 总 转换
份 总 的申请 额 数后 余额) 一过 开 日基 的超 上 放 金总份额 10%
47、 :元 指人民币元
48、 金收益基 :指 金投资 得 利基 所 红 、股息、债券利息、 证券买卖 价差、银
存行 款利息、 来 本已实现的 收入及因运用基金 产 成 和 用的 约其他合法 财 带 的 费 节
49、 金资产总基 值: 类基金拥 各 价指 有的 有 证券、 本银 息行存款 、 金 收基 应
申 他购款及其 资产的价值总和
50、 :基金资产 值 指基 资 总值 的价净 金 产 减去基金负债后 值
51、 : 计 计额 算日基金 除以 算日基金份额 数基金份 净值 指 资产净值 总
52、 资产 值基金 估 : 计指 评 基金资产 债的价算 估 和负 值, 确 基 产以 定 金资 净
基 份 净值值和 金 额 的过程
53、 类金基 份额的 别: 本 根据认购指 基金 费、申购费、 售 务费销 服 收取方式
, 类将基 为 别的不同 金份额分 不同的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6
54、A 类 : 、 、基金份 资者认购 申购时收 认 购费 而不额 指在投 取 购 申 用 收
,取 售服务费 回时根 有 限 赎 的 金 额销 在赎 据持 期 收取 回费用 基 份
55、C 类基金份额: 本类 计从 销售服务 而不收 认指 别基金资产中 提 费 取 购、
,申购 据持 取 用的基金费用 在赎回时根 有期限收 赎回费 份额
56、 定价机制摆动 : 大指当开放 基 遇 额 购赎 时式 金遭 申 回 , 过调整基通 金份
额净值 式的方 , 本基 整 合 市 冲击 实将 金调 投资组 的 场 成 分配给 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 少对从而 存量基 份 持有 响减 金 额 人利益的不利影 , 权确 的保投资者 合法 益
对不受损害 平 待并得到公
57、流动性受限资产:指 法律 规由于 法 、监管、合 或操作障 原因无同 碍等 法
合 价 以 资以 理 格予 变现的 产,包 但不 日括 限于到期 在 10 的逆回购个交易日以上
( 议银行定 存 含协 支取 款与 期 款 约定有条件提前 的银行存 )、 、票 流通受停牌股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限的新股 、 产 证券资 支持 、 发行 债 违约无法 转让或因 人 务 进行
的 券交易 债 等
58、规定媒介:指符合中 证监国 会 件规定条 披露的的用以进行信息 全 性国 报
刊及《 办信 披露息 法》规定的 站互联网网 (包 理括基金管 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 子 )国证监会基金电 披 网站 中 露 站 等媒介
59、 力可抗不 : 基 合同当事 能预见指 金 人不 、 避 且 克 观不能 免 不能 服的客 事
件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7
三部分第 基金 人管理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 中信 投基金 理 限公建 管 有 司
: 柔 八龙区桥 苑住所 北京市怀 梓镇 桥雅 3号楼 1室
办 : 东 门 大公地址 北 朝阳 内 街京市 城区 2 心号凯恒中 B 座 17、19 层
:编码邮政 100010
:定代 人法 表 凌黄
:成立日期 2013年 9月 9日
:批 立 关 证准设 机 中国 监会
: 〔准 立 号 证批 设 文 监许可 2013〕1108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 定客户 产 理特 资 管 、资 监产管理和中国证
。会 他许可的其 业务
:织形式 有 司组 限责任公
本:注册资 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 武菲菲
:话电 010-59100288
:存 期 永久存续续 限
权 构股 结 :中信 证 股 限建投 券 份有 公司占 75%、航 科 财务 公天 技 有限责任 司
占 25%。
二、 况主要人员情
1、董事会 员成
黄凌, 国国中 籍,汉族,中共党员, 大 士研湖南 学博 究生学历。曾 证任华夏
券股份 分析师有限公司 、高级业务董事,中 投证 股份 限 司高级业信建 券 有 公 务董
事、总经 理理助 、 券 部 责债 承销 行政负 人, 执现 中信 股任 建投证券 份有限公司 行
员会委员委 、 构业务 员 主任机 委 会 、 员会投资银行业务委 联席主任,兼 建任中信
、 长。投基金 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管理有限
强金 , 籍中国国 ,汉族, 共党中 员, 子 大电 技 学硕士 生学历科 研究 。 华曾任
东证 份 司 管 总部 理夏 券股 有限公 北 理 总经理助 , 份有限公 沈阳中信建投证券股 司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
、 东 门 心 、 心分 司 经理 总经 立 业部总经公 总 北京 直 中 营业部 理 北京安 路中 营 理,
信建投基金管理有 公 委副 记现任中 限 司党 书 、 长副 事董 、 经理总 、 长督察 (代行)。
丁建强, 籍中国国 ,汉族,中 员共党 , 大 本法 科 历中国政 学 学 。曾任北京市
公安局党校教师, 京宝鼎律 事务所 师北 师 律 , 夏证 法律华 券股份有限公司 事务部
门 经部 总 理助理,中信建投 有限公司法律事务 总证券股份 部 监、 律合 部行法 规 政
负 人责 、首席律师, 执任中信 证 行 会现 建投 券 委员 委员、 规 监合 总 、 律合法 规部
负行政 责人, 投基金管 有限公 董兼任中信建 理 司 事,中信 董事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舢邹 ,中国国籍,汉族, 员中共党 , 大中国人 研究生学历民 学博士 。曾任中
三峡 司资 财务 主 科员国 总公 产 部 任 , 力中电 南国际 资 限 财投云 电 投 有 公司 务部预
长算 副处 处 、中电 务投集团财 部资金处主管, 国康富国 租赁股 有 公司中 际 份 限 证
长办经理 室券与投资部总 兼董事 公 主任, 天科技财 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航 务有限责
( 办 ) 长 ,战 展部 事会 室 等 兼任中 投基金 有 公 事兼 略发 董 公 部 信建 管理 限 司董 。
高翔, 国国中 籍,汉族, 众群 ,太 院原机械学 ( 大现中北 学)本科学历。曾
东 一任广 深 蛇口新 软 产业 高级圳 欣 件 有限公司开发 部 程序员, 夏 份有限华 证券股
公 公司电脑部副经理司深圳分 , 术华 管理 限公 信 技 部总监鹏 基金 有 司 息 ,大成基
术金管理 公 信 部有限 司 息技 总监, 信 投 金管 司中 建 基 理有限公 总经理助理,现任
中信建投 金管理 限 司副基 有 公 总经理、 官首席信息 ,兼 投 理有限任中信建 基金管
, 本 ( ) 执 。公 事 元达信资 管理 北 有 司 行 事司职工董 京 限公 监
胡 勇家 , 国国籍中 ,汉族,中 员共党 , 大中南 学 士 生财经 博 研究 学历。 任曾
大南 经 学中 财 助教、讲师、 教副 授、教授等, 国社会科 院经济 究 研现任中 学 研 所
究员、博士生导师, 任中 金 限公司独兼 信建投基 管理有 立董事, 家社会科学基国
金评 组审 专家,全国 技名 审 委员会委科 词 定 员, 济贸易 审 委 副经 名词 定 员会 主任。
军王 , 国国中 籍,汉族,中共党员, 大国 生学历中 农业 学博士研究 。现 中任
大 讲 、国农 学 济管业 经 理学院金融系 师 MBA 心 ,教育 书 中信建中 党支部 记 兼任
, 。投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新 特约 究员基金管理 财 智库 研
冬袁 梅,中国国籍,汉族, 党员中共 , 大 本北 科 历京 学 学 。 对北曾任 京市 外
,经 律 事务 京 所创始合 人济 师 所律师 北 市共和律师事务 伙 / ,律师 任 共北现 中 京
、事务 书天达共和律师 所党总支 记 顾问/ ,律师 兼任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
, 大 。立 北京 人 常 会 法咨询专独 董事 市 委 立 家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
岩佟 ,中国国籍,汉族,中 党共 员, 大国 博 研 生学中 人民 学 士 究 历。现任北
大京 济学院教理工 学管理与经 授、博士生 师导 、 理与 位联管 经济学院专业学 合教
心副育中 主任, 任中信建 理有限公司独立董兼 投基金管 事, 计中 学会 务管国会 财
分 理事理 会 ,金融 业股份 公 独 事街物 有限 司 立董 , 牛 工 份有河北金 化 股 限公司独
立董事, 术动网络技 份有限 司 立董北京易诚互 股 公 独 事, 股份中公教育科技 有限
。独公司 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陆亚, 国国籍中 ,民主党派, 大中国 民 究生 历人 学研 学 。曾 北 房信托任 京京
计证 业部会券营 主管, 计 心中 证 场 中 发 兴业国 券市 研究设 研 部 分析师, 计都京 会
计 计注册会 师师事务所审 部 , 夏证券 份 限公华 股 有 司业务主管等, 任中现 信建投
执券 限公司 行 员证 股份有 委员会委 、首席风险官、风险 理 政负 人管 部行 责 ,兼任
。中 建投基金 有限公 事 主信 管理 司监 会 席
立许 芳, 籍中国国 , 共 员中 党 , 大首 易都经济贸 学研究生学历。 任华夏证曾
股份有 公 电脑券 限 司 部业务经理、 术 执建投 有 信息技 部中信 证券股份 限公司 行总
等经理 , 力 执现任中信建投证 股 限公 人 资 部 总经理券 份有 司 源 行 ,兼 信建投任中
管 有 司基金 理 限公 监事, 本信 投 管理 董中 建 资 有限公司 事, 限公中信建投投资有
。司董事
李慧,中 籍国国 , 共党中 员, 大学博 学北京航空航天 士研究生 历。 职航曾任
天科 限责任公司风险管 部 政策 度岗技财务有 理 信贷 制 、 贷 查岗信 审 、风险 与管理
法律 面 险 岗部全 风 管理 、 险 理投资风 管 岗、流动 理性风险管 岗, 财现任航天科技
长务有限 任公司 险 理与责 风 管 法律部副部 , 。中信 管 公司监事兼任 建投基金 理有限
张全, 籍中国国 ,中国人民银行研 生 士研 生学究 部硕 究 历。曾 职于中信任 建
证券股 限 司 承投 份有 公 债券 销部、 券 售 易部债 销 交 、 本资 市场部,中信建投基金
有限公司 经理助管理 总 理、特 资产定 管理部负责人, 本达信元 资 管理( 京北 )有
司总经理限公 , 建投基金管理有限 司 理助现任中信 公 总经 理、基础 施 不动产设 及
投 行政负资部 责人,兼 中 投 理 限 司职任 信建 基金管 有 公 工监事, 本达元 信资 管理
( ) 执 。限公司 行 事北京 有 董
淼谭 ,中 籍国国 , 共党中 员, 大 本 学历中央财经 学 科 。 华 股曾任职于 夏证券
三份有限 里河路营业部客户 务公司北京 服 部、 易清 部交 算 ,中 建 证券股份信 投 有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
公司交 算限 易清 部、 办总 室裁 公 , 投 金 理有 政中信建 基 管 限公司行 管理部负责人,
任中信建 基金管 有 公司现 投 理 限 总经理助理, 中信 管 公司职兼任 建投基金 理有限
。工监事
民谭保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 大国 学硕 研究 学美 杜兰 士 生 历。曾任中银国
证券有 任 司 营 服 理际 限责 公 北京 业部客 经 , 金证 限 注国 券股份有 公司基金筹备组
计册登记会 , 计国金通 基 管理 算部 登用 金 有限公司基金清 高级注册 记会 , 任中现
信建 理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投基金管 、 营 部行 负责运 管理 政 人,兼 中信建投任 基金
。管理有 司 工限公 职 监事
3、高 人级管理 员
, 长, 。黄 现任 简凌 公司董事 历同上
, 长、 , 。公司副董 总经理 历 上金强 现任 事 简 同
, 、 , 。高 经理 简翔 现任公司副总 职工董事 历同上
才方俊 , 大 本中国 学历人民 学 科 。 州曾任南方证券 投 理有 公司 政郑 资管 限 行
经理部 ,北海 招商股 限 司 部国际 份有 公 证券 经理, 南 券 限责 庆江 证 有 任公司重 证
理券营业部总经 ,富国基 管理有 公 北京金 限 司 分公司、 部总零售业务 经理,现任
。中 基金管理 副总经理信建投 有限公司
4、本基金基金 理经
栾 先生江伟 , 京协 医 院药物分 硕士北 和 学 析学 。曾 华 金 股任新 基 管理 份有限
公 基 经理司 金 。2018年 6 ,中 有限公司月加入 信建投基金管理 任现 本公司权益
投资一部行政负责人、 理基金经 。2020年 9月起至 2021年 9月 信建投医担任中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药健康混 基 经理,2019年 1月 至今 任 信建投行起 担 中 业轮
换混合 券 资 基型证 投 基金 金经理, 2019年 11 起 今担 投月 至 任中信建 策略精选混
证券投资 金基金 理合型 基 经 , 2019年 12 甄月起 投价 型至今担任中信建 值 选混合
。资基金基证券投 金经理
5、 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投
, 。强 简历 上金 先生 同
栾 , 。江 先 简历同上伟 生
,大 大 。光先生 工 工 士 海 券 限责 究周紫 连理 学 学硕 曾任江 证 有 任公司研 员、
责任公司 究员平安证券有限 研 、方 证 股份正 券 有限公司研究员、中信 管建投基金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
公司投资 究员理有限 研究部研 ,现任中信建投 金 有限 司研 部 政负责基 管理 公 究 行
、 。人 经理基金
谢 生玮先 , 国 科 究 院 济学中 社会 学院研 生 经 博士。 中 士曾任 证金融研究院博
后, 本从事 市场研 工资 究 作,中信 限公 究 员建投基金管理有 司投资研 部研究 、权
益投资部总监, 权 二任中信建投基金管 有 司 益 资 部 政 责人现 理 限公 投 行 负 、基金
。经理
许健先生, 大 计央 经 学中 财 学统 硕士。 办任 国 政集 资曾 中 邮 团公司投 主 、中
有限公司 定收益 资 理信银行股份 固 投 经 ,现 管理 固任中信建投基金 有限公司 定收
、 。部行政负 经理益 责人 基金
6、 。上述人员之间 不 近亲 关系均 存在 属
三、 金 理人的职基 管 责
1、 ,办 办法募集 理 者 经 监 认 的其 为依 资金 或 委托 中国证 会 定 他机构代 理基
、 、 ;售 申购 赎 和登记 宜金份额的发 回 事
2
、办 ;基金理 备案手续
3、 《 》 , 、合同 起 信用 谨慎 则管理和运用自 基金 生效之日 以诚实 勤勉的原
;基金 产财
4
、 、 ,足够 具有 业 格的人员 基金投 析 策 业配备 的 专 资 进行 资分 决 以专 化的
;营 式 理和 财经 方 管 运作基金 产
5、 、 、 ,风险控制 察与稽 财 管理 度 保建立健全内部 监 核 务 及人事管理等制
的 产和基金 财产相互独立证所管理 基金财 管理人的 ,对所管 的 基金 别管理 不同 分
, , ;分 记账 进行 投资理 别 证券
6
、除依据《基 法金 》、《 合基金 同》 他 关 定外及其 有 规
,
基不得利用 金财产为
三 , 三 ;任何第 人 取利益 得 托第自己及 谋 不 委 人运作基金财产
7
、 ;依法 托 监督接受基金 管人的
8
、采 计 、 、取适 措施使 算基金份额 购 赎回 注销 格 方当合理的 认 申购 和 价 的
《 》 , 计法符合 合同 等 文 的 按 定 并 告基金 法律 件 规定 有关规 算 公 基 息金净值信 ,
、 ;购 赎回的 格确定基金份额申 价
9
、 计 计 ;进行 金 核算 会 报基 会 并编制基金财务 告
10
、 度编制季 、 期报告报告 中 ;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 合金 同》 其他 关规及 有 定,履 信息披露行 及报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
义 ;告 务
12、保 金 业守基 商 秘密, 计划不 金 资泄露基 投 、 资意投 向等。除《 金基 法》、
《基金合同》 他有关规 另有规 外及其 定 定 , 基金 应予在 信息公开披露前 保密,不
;他向 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 确定基金收益分配 案的约定 方 , 向基 份额 有及时 金 持 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 , 、 ;按规定 申 与 申 足 支 赎回受理 购 赎回 请 及时 额 付 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 大其他有关 定召集 金 额持及 规 基 份 有人 会
、 大 ;金托 份 人依法召 额持有人 会或配合基 管人 基金 额持有 集基金份
16、 计按规定 存 财产 理业 活 的会 账册保 基金 管 务 动 、报表、记录和 相其他 关
料资 15 ;上年以
17、 料要 基 投资 各 定时间发确保需 向 金 者提供的 项文件或资 在规 出,并且保
投 者能证 资 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 方的时间和 式, 查阅到与 的公随时 基金有关
料, 本 料 ;开资 并在支付 理 条件 得到 关 的复印件合 成 的 下 有 资
18、 小并参加 财 清组织 基金 产 算 组,参 财 的 管与基金 产 保 、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 或者被 法 告破销 依 宣 产时, 国证及时报告中 监会并
;知 管人通 基金托
20、因违反《 同基金合 》 权导致基金财产的 失 害基 份额 有 合法损 或损 金 持 人
, , ;益时 承担赔 任 赔 任 退 而 除应当 偿责 其 偿责 不因其 任 免
21、监 管督基金托 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义定履行 己 务规 自 的 ,基金
托管人违反《 金合基 同》 金 失时造成基 财产损 ,基金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管理人应
;益 金托 人追利 向基 管 偿
22、 义 三当 金管理人 务委托 处 时基 将其 第 方 理 , 对 三第 有 基应当 方处理 关 金
;事务 担的行为承 责任
23、 义人名以基金管理 , 权代表 金份额 有 利益 施其基 持 人 行使诉讼 利或实 他
;为法律行
24、 未理人在募 达到基金的备案条基金管 集期间 能 件,《 》基 同 不 生金合 能
效, 金 理人承担 募集费基 管 全部 用, 计已 集 并 同 活 存款将 募 资金 加 银行 期 期 利息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3
金在基 募集期结束后 30 ;内退还基 认购人日 金
25、执 大生 的基 的行 效 金份额持有人 会 议决 ;
26、 ;存 额持有人建立并保 基金份 名册
27、 《 》 义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定 基金 同 约 的 他 务法律 规 的和 合 定 其
、四 基 理人承金管 诺
1、 《金 理 诺 违 中 人民 券基 管 人承 不从事 反 华 共和国证 法》、《基金法》、《销
办售 法》、《 办运作 法》、《 办信 披露 法息 》 法 法规等 律 的行为, 立健并承诺建 全内
,采 , 。制制 效措施 防 为的发生部控 度 取有 止违法行
2、 :基金管理 的 行为人 禁止
(1) ;基金 理 固有财产 他人财 同 基 产 券 资将 管 人 或者 产混 于 金财 从事证 投
(2) 对 ;公平 管 产不 地 待公司 理的不同基金财
(3) 三 ;利用基 财产或 务 便为 以外 取金 职 之 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第 人牟 利益
(4) ;基金份额 规承诺收益或者承 损向 持有人违 担 失
(5) 、 ;占 挪 基金 产侵 用 财
(6) 未 、 、露因职务 获取的 信 利 信 或 明 暗示泄 便利 公开 息 用该 息从事 者 示
;相他人从事 关的交易活动
(7) , ;忽职守 不 照规定 行 责玩 按 履 职
(8) 、 。法 中国 定 其他行为律 行政法规以及 证监会规 禁止的
3、 , ,人承诺加强人员管 强 业操 督促 约 员工遵守基金管理 理 化职 守 和 束 国
, 、 , :有关法 规 行 范 用 勉 责 不 活家 律法 及 业规 诚实信 勤 尽 从事以下 动
(1) 权 ;越 或违规经营
(2) 、 议;违反法律 规 基金 同 托管法 合 或 协
(3) 权 ;份额 基 其他当事 益故意损害基金 持有人或 金合同 人的合法
(4) 料 ;在向中国证监会 送 中弄 作假报 的资 虚
(5) 、 扰、 ;绝 阻挠或严 响中国 会 法拒 干 重影 证监 依 监管
(6) 、 权, ;玩 滥 职 按照 职忽职守 用 不 规定履行 责
(7) 、 、 未间知悉的 关证券 金 商业 的泄露在任职期 有 基 的 秘密 尚 依法公开
基 容金投资内 、 计划资 等信息基金投 , 未职务便利获取的 公 信或泄露因 开 息,利
、 ;用该 息从 或 明示 暗示 从事相 交 活信 事 者 他人 关的 易 动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4
(8) 、 ;助 托 以 他任 其 行证券交协 接受委 或 其 何形式为 他组织或个人进 易
(9)违反证 交 所业券 易 务规则, 对利用 敲、 仓等 操 价格倒 非法手段 纵市场 ,
扰 ;乱市场秩序
(10) , ;损同行 以提高自己贬
(11) 、 、 ;公 息披 和广 中 意含有虚 导 欺诈在 开信 露 告 故 假 误 成份
(12) ;以 正 段 务 展不 当手 谋求业 发
(13) , ;悖社 害 员形象有 会公德 损 证券投资基金人
(14) 、 。其 法律 行 法 以及 的行他 政 规 中国证监会禁止 为
4、 理基金经 承诺
(1) ,本照有关法 基金合同的规定 着 慎 则为 金份 持依 律法规和 谨 的原 基 额
大 ;人谋取最有 利益
(2) 、 三 ;不得利 务 便 己 或 何 者谋用职 之 为自 受雇人 任 第 取利益
(3) 违 关法律法不 反现行有效的有 规、基金合 和 国证同 中 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露 间 有关证券在任职期 知悉的 、 业秘密基金的商 , 未尚 依法公开 基 资内的 金投
容、 计划基金 资 信息投 等 ,或利 信息从 者 示用该 事或 明 、 他 相 的暗示 人从事 关 交
;易活动
(4) 。损 金份额持 人利益 证 交易不从事 害基金财产和基 有 的 券 及其他活动
、 金管 部五 基 理人的内 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 管理人为防范和化 风是指基金 解 险, 证经 运作 合 金管理人保 营 符 基
划规发展 ,在充 虑 外 境 上分考 内 部环 的基础 , 过 立组通 建 织机制、 用运 管理方法、
制程序与 制措施 形 的系实施控 控 而 成 统。 合自 况基金管理人结 身具体情 , 了建立
学合理科 、控制严密、 行高效的内部控制 系运 体 , 了定 科 完善 内 控制并制 学 的 部
。制度
1、内 制目标部控
(1) ,基 管 经 遵 国 法律 业保证 金 理人 营运作 守 家 法规和行 监管规则 自觉形
、 。成守法经 规范运 的 营思营 作 经 想和经营理念
(2) , ,范和 风 经营管理 经营业务的稳健运防 化解经营 险 提高 效益 确保 行
, 、 、 。和 资产 安全 整 现持续 稳 康发展受托 的 完 实 定 健
(3) 、 、 、 。基 管 和 务 其 信息 确确保 金 理人 基金财 及 他 的真实 准 及时 完整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5
2、 制原则内部控
(1) 。 、 门健 性原则 部 制机 人的 各全 内 控 制覆盖基金管理 各项业务 个部 和
, 、执 、 、 。各级人员 决策 行 监督 反馈等 个并渗透到 各 环节
(2) 。 ,有效 原则 过 学的内部 手段和 建 合 内性 通 科 控制 方法 立 理的 部控制
, 执 。程 维 内部 效序 护 控制的有 行
(3) 。 、 门 对 ,金管理人 机构 部 岗 职责独立性原则 基 各 和 位 保持相 独立 基
、 、 。资产 其 的运作相金 固有财产 他资产 互分离
(4) 。 门 权 、互制约原则 基金管 人 和岗 的设 责 明 相互制相 理 内部部 位 置 分
。衡
(5) 本效益原成 则。 本金 理 用 的 营 理方 作基 管 人运 科学化 经 管 法降低运 成 ,
, 本 。以合理的 制成 达 最 的内提高经济效益 控 到 佳 部控制效果
3、 控制内部 内容
管 内部控制基金 理人的 要求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 机的 制、 善的 位责完 岗
制任 、 范的岗位 措施规 管理 、 料完 信 资 系整的 息 保全 统、 权的 控严格 授 制、有效
范 机制等的风险防 系统和快速反应 。基 管理人 守 家有金 遵 国 关法律法规, 合遵循
法 则合规性原 、 原则全面性 、审慎 适时性原则性原则和 , 了制订 系 完 内部统 善的
制制度控 。 部 制的内容 投资管 务 制内 控 包括 理业 控 、 披信息 露控制、 术信 技息 系
、 计 。统控 控 控制等制 会 系统 制以及内部稽核
4、基 管理人 于 部控金 关 内 制制度声明书
(1) 、 。管理 上 部控制制度 实 准确基金 人承诺以 关于内 的披露真
(2)基金管理人 诺 市场 化和 金 理人业务 不断完 部承 根据 变 基 管 发展 善内 控
。制制度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6
第四部分 金 管基 托 人
一、 本基金 情托管人基 况
(一) 况基金托管人概
1、 本基 情况
: (称 招商 行 份有名 银 股 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日设立 期 1987年 4月 8日
: 大注册地 深南 道址 深圳市 7088 大号招商银行 厦
办 : 大公 深圳 深南地址 市 道 7088 大号 商银行 厦招
本:资注册 252.20亿元
:缪代 人法定 表 建民
长:行 田惠宇
:资 托 业务 证产 管 批准文号 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 0755-83199084
:传真 0755-83195201
:资产 管部信 披 负责托 息 露 人 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 于银行成立 1987年 4月 8 , 一是我国第 企业法人持股的股日 家完全由
制 银行份 商业 , 行设 深总 在 圳。 来自成立以 , 了三银行先 行 增 股招商 后进 次 资扩 ,
并于 2002年 3 了月 功 发行成 地 15亿 A ,股 4月 9 (在 代码日 上交所挂牌 股票 :
600036), 一 采 计是国 第 家 用 际 标准内 国 会 上市的公司。2006年 9 又成功月 发行
了 22亿 H股,9月 22 港联交所日在香 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 5日
行使 H 超 售股 额配 , 了共 行发 24.2亿 H股。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本集团总
资产 89,174.40亿 民元人 币, 本高 下 率级法 资 充足 16.36%,权 本法 资 充重 下 足率
13.65%。
2002年 8 , ;招 托管部月 商银行成立基金 2005年 8 ,经报中 证 会同月 国 监
意, 管部更名为资产托 , 务 队现下设业 管理团 、基金券 队商产品团 、银保信托产
品团队、养 团队老金 、 易与 算 队交 清 团 、项目管 队理团 、稽核 团监察 队、基金外
、包 队 统 数据业务团 系 与 团队 9 ,能个职 团队 现有员工 114 。人 2002年 11月,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7
经中 人民银 和 国证 券投 管 格国 行 中 监会批准获得证 资基金托 业务资 ,成为国内第
一 ;得该项业务资格上 银家获 市 行 2003年 4 , 办 。月 正 理基 托 业务 招商式 金 管
作为托 务 质 的 行银行 管业 资 最全 商业银 , 有 券投 管拥 证 资基金托 、受托投资管理
管托 、合格境 机构投 者 管外 资 托 (QFII)、合 者托格境内机构投资 管(QDII)、全
会 金托管国社 保障基 、保 管险资金托 、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存 证试 存托托凭 点 人
。等 务资格业
招 行确立商银 “ 势 变因 而 、 您先 所想”的 念托管理 和“财 所托富 、信守承诺”
心 ,的托管核 价值 独创“6S托管银行” ,牌体系品 以“ 、保 您的护 业务 保护您
富的财 ”为历史使命,不 托管系统断创新 、 品服务和产 :在业内率先推出“ 上网
银行 统托管 系 ”、托 业 综合系统管 务 和“6心” , 布管服务 首 发 基托 标准 家 私募
, 办 , 大分 报 开 国 管 内首个托 数据平金绩效 析 告 内首个托 银行网站 推出国 管 台,
一 计划成 托管 合资功 国内第 只券商集 产管理 、 一只第 FOF、 一 计划托资金第 只信 、
一 权 、 一第 基金 第 家实现货币 场 赎回 金只股 私募 市 基金 资 T+1 、 一到 第 境账 只
外银行 QDII基金、 一第 只红利 ETF 金基 、 一只第 “1+N” 专基金 户理财、 一第
大小 、 一非 禁资家 解 产 第 单 TOT , 一管 务商向全 投资者保 实现从单 托管服 面 服
, 了 。务 构的 可机 转变 得到 同业认
招 产 务持续稳商银行资 托管业 健发展, 力会影响 不断提升社 , 蝉四 联度 获《财
资》“中 最佳 管 业银行国 托 专 ”。2016年 6 膺商银行月招 荣 《 资财 》“ 国 托中 最佳
奖管银行 ”, 一为 内唯 项成 国 获得该奖 的托管银行;“ 通托管 ”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 国 融创中 金 新“十 新奖佳金融产品创 ”;7 膺月荣 2016 国 理年中 资产管 “金
贝奖”“ 托管银行最佳资产 ”。2017年 6 膺月招商 行 荣银 再度 《财资》“中国 佳最
管银行奖托 ”;“ 能网上 银全功 托管 行 2.0”荣获《 行银 家》2017 金 创中国 融 新“十
佳金 新融产品创 奖”;8 膺 权威媒体月荣 国际财经 《 洲亚 行家银 》“中 年 托管国 度
银行奖”。2018年 1 膺银行 债 算有限责月招商 荣 中央国 登记结 任公司“2017 度年
优秀资产托管机构” ; , 大奖 月 招 银行 管 据平台风 理系统项 同 商 托 数 险管 荣获
2016-2017年 银 系度 监会 统“ 子金点 ” 一 , 、方 等 以及 团案 奖 中央金融 工委 全国
联第五届金融青 “双 升提 ” 子 二 ;金点 案 奖方 等 3 膺月荣 公募基金 20年“ 佳最
基 行金托管银 ” ;奖 5 膺 权 《 洲国际财经 银行家月荣 威媒体 亚 》“中国年度托管
银行奖”;12 膺月荣 2018东 财富 云方 风 榜“2018年度最佳 银行托管 ”、“20年最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8
得 赖 银值 信 托管 行”奖。2019年 3月 商 行荣招 银 获《 金中国基 报》“2018年度最
托管银行佳基金 ”奖;6月荣获《 资财 》“ 国最中 佳托管机构”“ 最佳中国 养老金
管托 机构”“ 国最佳零 政外包中 售基金行 ”三 大 ;项 奖 12月荣获 2019东 财方 富
云榜风 “2019 度最 托 银行年 佳 管 ” 。奖 2020年 1 , 膺中央国 记 算月 荣 债登 结 有
责限 任公司“2019年 优 资产度 秀 托管机构” ;奖项 6 《月荣获 财资》“ 国最佳中
托 机构管 ”“最 公 基金佳 募 托管机构”“ 募基 包最佳公 金行政外 机构”三 大奖项 ;
10 《月荣获 报中国基金 》“2019年度最佳基金托 银管 行” 。奖 2021年 1 ,月 荣
膺中央 债 记结算有 任公司国 登 限责 “2020 优 资 管年度 秀 产托 机构” 项奖 ;1 荣月
获 2020东方财富风云榜“2020年 银行度最受欢迎托管 ” 。奖项
(二) 要人员 况主 情
缪 ,本 长、 执 ,民先 事建 生 行董事 非 行董 2020年 9 本 、行月起担任 董事 董
长事 。 大中央财 学博士经 学经济 ,高级经济师。十九 中 补委届 央候 员。招商 集局
长有限公司团 董事 。曾任中 寿 险国人 保 (集团) 长公 事司副董 、 裁总 , 国人中 民
长团 董事保险集 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裁、 长事董 ,曾兼 中 人民任 国 财产保险股份
长限公有 司董事 , 长国 产管理有 事中 人保资 限公司董 ,中国人民健康保 股险 份有
长限公 董事司 , 国 民保险中 人 (香港) 长限公司有 董事 , 本人 资 管保 投资 理有限
长公 董司 事 , 长中国 保 董事人民养老 险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民人寿 险 份有人 保 股
长。限公司董事
,本 长、执 ,宇先 事田惠 生 行行 行董 2013年 5 本 长、本 执担任 行行 行月起
行董事。 大国哥伦比亚 学公共 理 学位美 管 硕士 , 级经 师高 济 。 于曾 2003 年 7 月
至 2013年 5 长、 长、历任上 行 行 建 上 市 行副月 海银 副 中国 设银行 海 分 行 深圳市
长、 长。分 零售业务 监兼北 市 行行行行 中国建设银行 总 京 分
,本 长,汪建中先生 行副行 1991 本 ;年加入 行 2002年 10 至月 2013年 12
本 长 长任 行 沙分月历 行行 , 司银行部副总经理总行公 , 长山 筹备佛 分行 组组 ,佛
长山 行行分 , 汉 长分行行武 ;2013年 12月至 2016年 10 本月任 行 总 兼业务 监 公
金 总司 融总部 裁,期 先后 金 经理间 兼任公司 融综合管理部总 、战略 户部总 理客 经 ;
2016年 10月至 2017年 4 本 长;监兼月任 行业务总 北京分行行 2017年 4月起任
本 长。行党委委员 行行兼北京分 2019年 4 本 长。月起任 行副行
, , ,波 招商 行资 托 部总经理 研究生刘 先生 银 产 管 硕士 毕业 1999年 7 加月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9
商 今入招 银行至 , 、 计划 、 、任 商银 行 副经理 经历 招 行重庆分 干部 总行 财务部 理
高级经理、总 资产 理助行 负债管理部总经 理、 行深圳分 党委委员、 长行 助理、副
长 ,具有行 等职务 20 , 、 本 、余年银行从业 验 产负 管理 管 资产证经 在资 债 资 理
、 计 、 、 丰券 分析 金 业 产 等 深 的 究和 经化 统 融同 资 托管 领域有 入 研 富的实务 验。
(三) 经营情况基金托管业务
至截 2021年 9月 30日, 计招 银行 托管商 股份有限公司累 922 资只证券投 基
。金
二、 金托管人 制制度基 的内部控
(一)内部控制目标
商 确保 管业 严 遵守国家 法律法 行 监 度招 银行 托 务 格 有关 规和 业 管制 ,坚持守
法 营经 、 范运 理规 作的经营 念; 的决策机形成科学合理 制、执行机制 监 机制和 督 ,
风险防范和化解经营 , 业 健运行和 的安全确保托管 务的稳 托管资产 ;建立有利于
错查 防弊、堵塞 洞漏 、消 隐除 患,保证业务 运行的 控 度稳健 风险 制制 , 托确保 管
信 真业务 息 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 的不断改 和各项 务体制 进 业
、 。度 流制 程的不断完善
(二) 部控 构内 制组织结
三 :行资产托 立 级内部控制及风 防 系招商银 管业务建 险 范体
一 对级 部控 及 险防范是 商银行 风 管 面 行 防内 制 风 在招 总行 险 控层 风险进 预
;控制和
二 制 商银行资 托管部 立 核监级内部控 及风险防范是招 产 设 稽 察团队,负责部
门 ;部风 控内 险预防和 制
三 部控制及 是招商银行资产托 部 置专 岗位级内 风险防范 管 在设 业 时,遵 内循
, 。控制衡 视业务 险 度 相 制 机原则 的风 程 制定 应监督 衡 制
(三)内部控制原则
1、 。 、全 制覆盖各 业务过 和 作环 和面性原则 内部控 项 程 操 节 覆盖所有团队
, 。岗 部 与位 并由全 人员参
2、审慎性原则。 组织体系的构成托管 、内 管 度的 立均 防 风险部 理制 建 以 范 、
,审慎 为出发 现经营 点 体 “ 控内 优先” 。的要求
3、 。 、 对 ,立 原 招商 托 位职责保 相 独立独 性 则 银行资产 管部各团队 各岗 持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
同 管资不 托 产之间、 和自 间 离托管资产 有资产之 相互分 。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
门 执 门。部 独立于内部 制 立和 部控 的建 行
4、 。 计 、 执有 性 则 内部控 效性包 部 制 有 部 制效 原 制有 含内 控 设 的 效性 内 控
的有行 效性。 计 计 了控 指内部控 的设 覆 所 应关内部 制设 的有效性是 制 盖 有 注的重
要风险, 计 对设 的 施且 风险应 措 适当。 执部控制 行 是指内部控制能够内 的有效性
计 执 。照 求严 有效按 设 要 格 行
5、 。 ,适 性原则 内 制适应 银 托 务 理 需 并能应 部控 招商 行 管业 风险管 的 要 够
管随着托 业务经营战略、 营方针经 、经 理念等 部 境的营 内 环 变化和国家法律、法
、 。规 等 境的改变 修订和完善政策制度 外部环 及时进行
6、 。 办 ,防火墙 则 银行 产托 部 场地与我 他业务 隔原 招商 资 管 公 行其 场地 离
办公 业 理 离网和 务网物 分 , 门业务 业 分离部 网和全行 务网防火墙策略 ,以达 风到
。险防 的 的范 目
7、 。 ,重 制在 控 础上 关注 业务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 实现全面 制的基 重要托管
。要事项和高 险风 环节
8、 。 、 、权制衡 原则 部 制能够实 托管组 系 构 责性 内 控 现在 织体 机 设置 分配
、 , 。业 流 等方 互 时兼顾运 效率及 务 程 面形成相 制约 相互监督 同 营
( )四 部 制措内 控 施
1、 。 、设 招 产 从资产托 控管理 产品完善的制度建 商银行资 托管部 管业务内
受理、 计会 算核 、 清算资金 、 位管岗 理、 一档 管理和信 理等方 定 列案 息管 面制 系
, 、 、 。制 资 托 业务 度规章 度 保证 产 管 科学化 制 化 规范化运作
2、 。务信息风 控制 招 银 资产 输和 有业 险 商 行 托管部在数据传 保存方面 严格
加密和备的 份措施,采 加密用 、直连方式传输 据数 , 执行异 实时 份数据 地 备 ,所
权 。有的业务 须经过 的 方 行信息 严格 授 能进 访问
3、 料 。 对 办户 风 控制 资 过程中获 的客户客 资 险 招商银行 产托管部 业务 理 取
料严 保密资 格 , 他有除法律法规和其 关规定、 计管 审 要求外监 机构及 ,不向任何
、 门 。机构 部 或个人泄露
4、 术 。 对 术 、权息 统风 控制 商 行 信息技 机房 限 实信 技 系 险 招 银 系统 管理 行
双 双 双人 岗 责,电脑机房24小 门时 班 设置值 并 禁, 权脑 限所有电 设置密码及相应 。
办业务网 公网和 、 双托 业 网与 制度管 务 全行业务网 分离 , 务 行防与外部业 机构实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1
火墙保护,对 术 采 三 心技 系统 取两地 中 的 急 管理 施等信息 应 备份 措 , 证 息技保 信
术 。系统 全的安
5、 力 。人 资 制 商 资 部 过 立良 文源控 招 银行 产托管 通 建 好的企业 化和员工培
训、 机制激励 、 力 才 才加强 资源管 及 立人 备机人 理 建 梯级队伍及人 储 制,有效的
力 。进 源管理行人 资
三、 对基 基金管理人运作基 进 督的 法和 序金托管人 金 行监 方 程
据根 《中华人 和国证 资 金民共 券投 基 法》、《 开 券 资 金运公 募集证 投 基 作管理
办 》 、 议 ,对等 规定及基 合同 托 协 约定法 有关法律法规的 金 管 的 基金投资范围、
、 、 。资比 合 的合法性 行监督和核查投 例 投资组 等情况 合规性进
在为 金 运作 提供 基 清算和核 务环节基 投资 所 的 金 算服 中, 对金 管 金基 托 人 基
发 的 资指管理人 送 投 令、 对理 提取与支 情况进 检 监基金管 人 各基金费用的 付 行 查
,对 、 执 , 。督 金合 拒 立即通知 人违反法律法规 基 同的指令 绝 行 并 基金管理
、基金托管人如发 基 理人 据交 程 已经生效 资指令 法现 金管 依 易 序 的投 违反 律
行 规 有 规政法 和其他 关 定,或者 合违反基金 同约定, 面形式通 基金管及时以书 知
人 行整理 进 改, 符合 及 同允许的整改的时限应 法律法规 基金合 调整期限。基金管
对理人收到通 后 时核 认并 书 形式向基 管人发 函 改知 应及 确 以 面 金托 出回 并 正。基
对 未金 基 托 人通 事 正的管理人 金 管 知的违规 项 能在限期内纠 ,基金 管人应 告托 报
。国证中 监会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2
第五部分 关服相 务机构
一、 金基 售机构份额发
1
、直销机构
(
1
) 心销中直
:名称 中信建投 金 有限 司基 管理 公
: 柔 八龙住 北 市怀 区桥 桥雅苑所 京 梓镇
3
号楼
1
室
:定 人法 代表 黄凌
办 : 东 门 大地 北 市 城 街公 址 京 区朝阳 内
2
心号凯恒中
B
座
17
、
19
层
:真传
010-59100298
:联系人 欣欣贾
:客户 务 话服 电
4009-108-108
:网址
www.cfund108.com
(
2
)网上直销
:网站直销
www.cfund108.com
2
、 机其他销售 构
(1) 工商银行 公司中国 股份有限
: 门 大住所 北京市西 区 内 街城 复兴 55号
办 : 门 大公地 北 市西城区 内 街址 京 复兴 55号
:代 人 清法定 表 陈四
: 佺王联系人
:址网 www.icbc-ltd.com
:户服客 务电话 95588
(2) 商 司招 银行股份有限公
: 大住所 深 市福田 深 道圳 区 南 7088 大号招商银行 厦
办 : 大址 深 区公地 圳市福田 深南 道 7088 大号招商银行 厦
:缪代表人 建民法定
:联系人 平季 伟
:址网 www.cmbchina.com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3
:客 服务 话户 电 95555
(3) 东海浦 发展 股份有 司上 银行 限公
: 东一所 市住 上海 中山 路 12号
办 : 东一地 上海公 址 市中山 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 郑杨
:联系人 姜 彬基
:网址 www.spdb.com.cn
:户 务电客 服 话 95528
(4) 村 行股 司北京农 商业银 份有限公
: 京市西城 街住所 北 区月坛南 1号院 2号楼
办 :公地址 京 城区 坛南北 市西 月 街 1号院 2号楼
:法定 人 王金代表 山
:系 董联 人 张丽
:网址 www.bjrcb.com
:服 电客户 务 话 96198
(5)渤海 有银行股份 限公司
: 津 东 东河 区海河住所 天 市 路 218号
办 : 津 东 东公地 天 河 区址 市 海河 路 218号
:表人法定代 李伏安
:系联 人 王婷婷
:网址 www.cbh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400-888-8811
(6)深圳市新兰德证券 资 有限 司投 咨询 公
:住 深 市福田区 街道民所 圳 福田 田路 178 大号 融华 厦 27层 2704
办 :公 圳 福 区福 田地址 深 市 田 田街道民 路 178 大号华融 厦 27层 2704
:定代表人 弘法 洪
:联系 刘 文人 宝
:网址 www.xinlande.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4
(7) 苏 大江 汇 销 公司林保 基金 售有限
:住所 檀大淳区经济开发区古南京市高 道 47号
办 :址公地 苏江 南京 鼓 区中山北省 市 楼 路 2 大绿地紫号 峰 厦 2005室
:定 人法 代表 吴言林
:联 人系 妍竞张
:网址 www.huilinbd.com
:务客户服 电话 025-66046166-849
(8)大 销售有限 司河财富基金 公
住所: 州省 阳市贵 贵 观山湖区(高新区)湖滨路 109 丰进 富中号瑜赛 高新财
心 26层 1号
办公地址: 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贵 ( 新高 区) 滨路湖 109 丰瑜赛 高 财号 进 新
心富中 26层 1号
: 龙定代表 鹰法 人 赵
:系 庆联 人 潘
:网址 www.urainf.com
:户 务 话客 服 电 0851-88235678
(9) 鹊喜 销财富基金 售有限公司
: 梧 梧大西藏拉萨 柳 新区 厦住所 市 柳 1513室
办 : 梧 梧大公地 新区址 西藏拉萨市柳 柳 厦 1513室
:定 王舰正法 代表人
:联系人 张萌
:网址 www.xique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9-7719
(10) 小京 基金 售有 公北 度 满 销 限 司
: 东住所 北京 淀区西 路市海 北旺 10 院号 西区 4号楼
办 : 东址 京 海淀 路公地 北 市 区西北旺 10号院西区 4号楼
:定代表人 新法 葛
:联系 王 宇人 笑
:网址 www.duxiaomanfund.com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5
:客户服务电话 95055
(11)上海 售 司天天基金销 有限公
: 龙住所 上 区 田路海市徐汇 190号 2 二号楼 层
办 :公 址 市徐 区宛 南地 上海 汇 平 路 88 东 大号金座 方 厦财富
:法定 人 实代表 其
:人联系 屠彦洋
:网址 www.1234567.com.cn
:客 服务户 电话 95021、400-1818-188
(12) 好 公司上海 买基金销售有限
:住所 海市虹 区 阳路上 口 欧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 : 东 东址 上 区公地 海市浦 新 浦 南路 1118 大号鄂尔多斯国际 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 杨文斌
:联 徐超系人 逸
:网址 www.howbuy.com
:户 务电话客 服 400-700-9665
(13)蚂 ( 州)蚁 金销售 公杭 基 有限 司
: 州 一住 江 余 区 常街所 浙 省杭 市 杭 五 道文 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 : 州 一江省杭 市 杭区五 街 文 西公地址 浙 余 常 道 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代表法定 人 祖国明
:联 爱彬系人 韩
:网址 www.antfortune.com
:电话客户服务 95188
(14) 长上海 量基金销 有 司售 限公
: 东住 上海 浦 区高翔路所 市 新 526号 2幢 220室
办 : 东 东公地 海 浦 方址 上 市 新区 路 1267 二家 金 服务号陆 嘴 融 广场 期 11层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 党敏
:网址 www.erichfund.com
:客 服 电话户 务 400-820-2899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6
(15) 销售浙江同花顺基金 有限公司
: 州 二 一 大住 省杭 市文 茂 厦所 浙江 西路 号元 903室
办 : 州 二公地址 杭 市 湖 西路西 区文 1 大元茂号 厦 903室
:定代表人法 吴强
:联系人 李珍珍
:网址 www.5ifund.com
:客 务户服 电话 952555
(16) 海 得 金销 司上 利 基 售有限公
: 川区蕴 路住所 上海市宝山 5475号 1033室
办 : 东大公地址 海 虹口上 市 区 名路 1098 际金号浦江国 融广场 53层
:法 人 李兴春定代表
: 洁联系人 陈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733
(17) 苏南 基金 售有 公京 宁 销 限 司
: 苏 大住所 南京 武区 宁市玄 道 1-5号
办 : 苏 大公 址 市 宁地 南京 玄武区 道 1-5号
:定代法 表人 王锋
:联系人 张慧
:网址 www.snjijin.com
:户服务电客 话 95177
(18)北京汇 基 销售成 金 有限公司
: 门 大京市 武住所 北 西城区宣 外 街甲 1号 4层 401-2
办 : 门 大公地 西城区西直 外 街址 北京市 1号院 2号楼 17层 19C13
:法定 表人 伟代 王 刚
:联系人 于伟伟
:址网 www.hcjijin.com
:客户 电服务 话 400-619-9059
(19)北 信 售 限 司京植 基金销 有 公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7
:住 密所 北京市 云县兴盛南路 8 院号 2号楼 106-67
办 : 龙公 址 北京 朝 区盛地 市 阳 世 源国食苑 10号楼
:法定 军代表人 王 辉
:人 吴鹏联系
:网址 www.zhixin-inv.com
:务电话客户服 400-680-2123
(20)海银基金销 有 司售 限公
: 东住 上海 浦 区银城中所 市 新 路 8号 4楼
办 : 东公地 海 浦 银址 上 市 新区 城中路 8号 4楼
:法 代表定 人 巩巧丽
:联系人 李卓南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客户服务 话电 400-808-1016
(21)北京 源 信基广 达 金销售有限公司
: 大住所 城 口外 街北京市西 区新街 28号 C座 6层 605室
办 : 心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 京 中公 望 浦项 B座 19层
:法定 表 齐剑辉代 人
:联 杨家明系人
:网址 www.niuniufund.com
:客 服 话户 务电 400-616-7531
(22) ( )富 京 金销 司济安财 北 基 售有限公
: 区太阳宫 路住所 北京市朝阳 中 16号院 1 大楼 捷 厦号 冠 3层 307单元
办 : 京市 阳公地址 北 朝阳区太 宫中路 16号院 1 大号楼冠捷 厦 3层 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 杨健
:联 李海系人 燕
:网址 www.jianfortune.com
:户 务电话客 服 400-673-7010
(23) 煜上 基金销 限 司海基 售有 公
: 东上 浦 广住所 海市黄 区 路 500号 30层 3001单元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8
办 : 东址 城中路公地 上海市浦 新区银 488 大号 平金融太 厦 1503室
:定代法 表人 王翔
: 洲李关联系人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服客户 务电话 400-820-5369
(24)上海陆金 售有限公司所基金销
:住所 中国(上海) 由贸 试验 源 路自 易 区 深 1088号 7层(实 层际楼 6层)
办公地址:( )上 自 易 陆 嘴 路海 由贸 试验区 家 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 祎定法 代表人 陈 彬
:人 程晨联系
:网址 www.lufunds.com
:客户服 电务 话 400-821-9031
(25) 米珠海 公司盈 基金销售有限
: 市 区宝华路住所 珠海 横琴新 6号 105室-3491
办 : 东 州 琶洲大 东址 广 省广 市海珠区公地 道 1号 国际 场南保利 广 塔
B1201-1203
:法 代表人 肖定 雯
:系人 邱联 香香
:址网 www.yingmi.cn
:户 电客 服务 话 020-89629066
(26) 耕 承 金 售有和 传 基 销 限公司
: 州 ( 东)东 东所 郑 片区 郑 南路 康 街住 河南自贸试验区 风 宁 北 6号楼 5楼
503
办公地址: 州贸试 区河南自 验区郑 片 ( 东郑 )东 东路 康宁街风南 北 6号楼 503
:定代表人 温丽燕法
:联 人 芳系 董亚
:网址 www.hgccpb.com
:客户 务 话服 电 400-0555-671
(27) ( )中证金 京 投资 有 公牛 北 咨询 限 司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9
: 丰 东 头所 台 管住 北京市 区 1号 2号楼 2-45室
办 : 门 大北 外 街甲公地址 京市西城区宣武 1 心号 球财讯环 中 A座 5层
: 旻法定代表人 钱昊
:人 沈联系 晨
:网址 www.jnlc.com
:户 话客 服务电 4008-909-998
(28) 东京 肯特 售有限公司瑞基金销
: 三住所 北 市 区西 建材 中京 海淀 旗 城 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 : 州 术 十一址 北京 区 庄 技 科 街公地 市通 亦 经济 开发区 创 18 东院京号 集团
总部 A座 17层
: 骏法定代表人 李
: 龙联系人 鑫陈
:网址 www.kenterui.jd.com
:户 务电客 服 话 95118、400-098-8511
(29)大 售有连网金基金销 限公司
: 大所 连市沙河 路住 辽宁省 口区体坛 22 大号诺德 厦 2层 202室
办 : 大公 址 省 连 沙河 区 坛路地 辽宁 市 口 体 22 大号诺德 厦 2层 202室
:樊 东法 表 怀定代 人
:人联系 杨雪松
:网址 www.yibaijin.com
:客 服务户 电话 4000-899-100
(30) 蛋 公司北京 卷基金销售有限
:住所 京市朝 区 远路北 阳 创 34号院 6号楼 15层 1501室
办 :地址 阳 路公 北京市朝 区创远 34号院 6号楼 15层 1501室
: 斐斐定代表人 钟法
:联系人 悦王
:网址 www.danjuanapp.com
:客户 务电服 话 400-159-9288
(31)深 前海财厚 销售有 司圳 基金 限公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30
所住 : 市 港 作 南山 五深圳 前海深 合 区 街道桂湾 路 128 小 基金中号基金 镇创投
心 412
办 : 三公 址 深圳 南 区深 千地 市 山 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座 3608室
:表 平法定代 人 杨艳
:联系人 胡馨宁
:址网 www.caiho.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128-6800
(32)中 建 货有 公司信 投期 限
: 三所 庆市渝中 山 路住 重 区中 131 心号 顿 务希尔 商 中 27 、楼 30楼
办 : 三重 市 中区公地址 庆 渝 中山 路 107 大上号 站 楼 11-B, 义名 层
11-A,8-B4,9-B、C
:表人 王广法定代 学
: 芸联系人 刘
:网址 www.cfc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7-7780、023-63600049
(33) 货有中信期 限公司
所住 : 心三福田区中深圳市 路 8 时代广场号卓越 (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
14层
办 : 心三公 深圳 福田 中地址 市 区 路 8 (二 )号卓越时 场 期 北代广 座 13层
1301-1305、14层
: 皓定 人法 代表 张
:人 章联系 陈 添
:网址 www.citicsf.com
:电客户服务 话 400-990-8826
(34) 股份有限 司中信建投证券 公
:住所 京 朝阳北 市 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 : 东 大公地 城 街址 北京市 区朝内 188 大号鸿安国际 厦
:定代表人 王常青法
:权联 人系 唐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31
:址网 www.csc108.com
:客 服务 话户 电 95587
(35) 信证券股 限公司中 份有
: 东 心三广 深 福 路住所 省 圳市 田区中 8 卓 时代号 越 广场(二期) 座北
办 : 阳区亮马 路公地址 北京市朝 桥 48 大号中 证 厦信 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 懿联系人 马静
:址网 www.cs.ecitic.com
:务电话客户服 95548
(36)中 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银河证
: 大住 北 西城 金融所 京市 区 街 35号 2-6层
办 : 大公地址 北 西城区 街京市 金融 35 大国 业号 际企 厦 C座
:定 表 陈共法 代 人 炎
:刘联系人 秋菊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务电话客户服 4008-888-888或 95551
(37) ( 东)信证券 有 责任中 山 限 公司
: 东 崂岛市 路住所 山 省青 山区深圳 222号 1号楼 2001
办 : 东 东公地址 山 南区 海西路省青岛市市 28 龙 东号 翔广 座场 5层
:定代 人 冯 新法 表 恩
: 懿(系人 马静 业务联 代销 )、孙秋月
:址网 sd.citics.com
:户 电客 服务 话 95548
(38)东 券 份 限公吴证 股 有 司
:苏州 业住所 工 园区星阳街 5号
办 :苏州地址 工业 区星阳公 园 街 5号
: 力定代法 表人 范
: 晓联系人 陆
:网址 www.dwjq.com.cn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32
:务客户服 电话 95330
(39) 达证券股 司信 份有限公
: 大住所 北京市西城 闹 街区 市口 9号院 1号楼
办 : 大地 北京市西 闹市口公 址 城区 街 9 院号 1 楼号
:代 瑞法定 表人 祝 敏
:联 人 任系 立秋
:网址 www.cindasc.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321
(40) 证券华南 份有限 司中信 股 公
: 州 大所 广住 市天河区临江 道 395号 901室(部位:自编 01),1001室
办公地址: 州广 市天河 路区珠江西 5 州 心号广 国际金融中 塔主 19层、20层
:法定 表人 伏代 胡 云
:联系人 陈靖
:址网 www.gzs.com.cn
:客户 电服务 话 95548
(41)东北 股 公证券 份有限 司
:长 大住 春市所 生态 街 6666号
办 :长 大公地址 春市生态 街 6666号
:法定代 人表 李福春
:联 人 安系 岩岩
:网址 www.nesc.cn
:电话客户服务 95360
(42) 股 公司恒泰证券 份有限
住所: 东 办治区呼和浩特市新 区 尔 街 世尚 公 业综合楼内蒙古自 城 海拉 满 都 商
办 : 大址 中国 市 城 融公地 北京 西 区金 街 17 心国 寿号中 人 中 11楼
:法 庞定代表人 介民
:联系人 熊丽
:网址 www.cnht.com.cn
:客户 务电话服 956088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33
(43)东 财 证券方 富 股份有限公司
: 梧所 西 拉 新区国际住 藏自治区 萨市柳 总部城 10 栋楼
办 :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 宛 路区 平南 88 东 大号 财富方 厦
:法 代表人 戴定 彦
:系人 付联 佳
:址网 www.18.cn
:户 电客 服务 话 95357
(44) 证 有 公司江海 券 限
: 滨住所 哈尔 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办 : 三公地址 尔滨市 北 创新哈 松 区 路 833号
:赵洪法定代表人 波
:姜联系人 志伟
:址网 www.jh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2288
(45)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国 司
: 东住 都市 羊区 根 街所 成 青 城 上 95号
办 : 东公地 海市浦 芳 路址 上 新区 甸 1088 大竹号紫 国际 厦
:法 代 人 冉定 表 云
: 、杜联系人 晶 黎建平
:网址 www.gjzq.com.cn
:户服务电客 话 95310
(46) 大英 证券 限 任公有 责 司
:住所 大 三十、三十一田区 华深圳市福 深南中路 能 厦 层
办 :公地址 大 三十、三十一深 区深南中路华能 厦圳市福田 层
:法 表人 京春定代 郝
:系 林培鑫联 人
:网址 www.ydzq.sgcc.com.cn
:户服务客 电话 4000-188-688
(47)联 证 限 司储 券有 责任公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34
: 大 心大所 圳市 田 南 道南侧 地中 厦住 深 福田区福 街道岗厦社区深 金 9楼
办 :公 址 北 路地 京市朝阳区安定 5号院 3 心建 际中号楼中 财富国 27层
:法 吕春卫定代表人
:联系人 徐晓霞
网址:www.lczq.com
:户服 电话客 务 010-86499400
(48) 光 寿保险股 限公司阳 人 份有
: 三海 省 迎住所 南 亚市 宾路 360-1 三亚 光 融广号 阳 金 场 16层
办 : 门 大 乙址 阳 外 街公地 北京市朝阳区朝 12号院 1 大号昆泰 际国 厦 12层
:法定代表人 李科
:系人联 王超
:网址 fund.sinosig.com
:客 电话户服务 95510
3、 《基金 根据 基金法管理人可 》、《 办运作 法》、《 办 》 本售 基金 金销 法 和 基
, 择 本 , 。合 等 规定 选 其 合要求 构 理 基 时 告同 的 他符 的机 代 销售 金 并及 公
二、 记机登 构
: 信 限公司名称 中 建投基金管理有
: 柔 八住 北京市 区 梓镇所 怀 桥 龙桥雅苑 3号楼 1室
:定代法 表人 黄凌
办 : 东 门 大公 京市 城区地址 北 朝阳 内 街 2 心号凯恒中 B座 17、19层
:电话 010-59100230
:真传 010-59100298
:人 谭 民联系 保
三、出 法 意见书的 事务所具 律 律师
: 力上 市 师名称 海 通 律 事务所
: 东住 上 市浦 中所 海 新区银城 路 68 心号时代金融中 19层
办 : 东公地址 海市浦 区 城中上 新 银 路 68 心号时代金融中 19层
:负责人 炯韩
:话电 021-31358666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35
:传真 021-31358600
办 : 、律师 黎明经 陆奇
:人 陆奇联系
、 计 计四 审 基金财 的 事务产 会 师 所
:名称 计 ( )华 道中天会 务所 特 通 伙普 永 师事 殊普 合
:住所 东上 新 陆 嘴环海市浦 区 家 路 1318 大银号星展 行 厦 6楼
办 :公地址 海市上 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 二领 企业展 广场 座 心中普华永道 11
楼
:人法定代表 李丹
:话电 021-23233277
:传真 021-23238800
:联系人 薛竞
办 计 : 、 蕙心经 注册会 师 薛竞 郭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36
六部第 分 金基 的 集募
本 《基 由 金管理人 基金法金 基 依照 》、《 办法运作 》、《 办售销 法》、 金基 合同
,其 有 规定及 他 关 募集 经 2018年 10月 18 〔监许可日中国证监会证 2018〕1658
。号 件准予 册文 注
本 金为 金基 契约型开放式基 ,基 间 期金存续期 为不定 。募集期自 2018年 12
月 3日至 2019年 1月 11日,共募集 235,591,231.47份 金基 份额,募集 数户 为 2,112
。户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37
第七 分部 基金合 生效同的
一、基 同 效 间金合 生 的时
本 金 同 于基金基 合 已 2019年 1月 17日生效,自该日起,本 人正式基金管理
本 。开 管理 基始 金
二、基 存续 持有 资金 期内的基金份额 人数量和 产规模
《 》 ,基金合同 生效后 续连 20个工作日出现基 份 有人 量不金 额持 数 满 200
人 者基金资 值低于或 产净 5000万 ,情 的 管 当元 形 基金 理人应 定 报告在 期 中予以
露披 ;连续 60 ,现前述情 的个工作日出 形 基金 理 应当 告并管 人 向中国证监会报
方提出解决 案, 换运作方如转 式、 基金合并或者终止 金 等与其他 基 合同 ,并 开召
大 。基 份 持有人 会 表决金 额 进行
, 。法 规 有 时 定律法 另 规定 从其规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38
第八部分 基金 购份额的申 与赎回
一、 回场所申购和赎
本基 的申购 赎 将通金 与 回 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 构机 金管理人将由基
告中列明在相关公 。基金管理 可 情况 更或 减 售机构人 根据 变 增 销 并 金管理在基 人
站 示网 公 。 投 当基金 资者应 在 办销 机构 售 或按销售售 理基金销 业务的营业场所 机
办 。构提供 其 方式 购与的 他 理基金份额的申 赎回
二、 和 开放日及申购 赎回的 时间
1、 日及开放时间开放
办投资 在 日 理 金份 的 购和赎回人 开放 基 额 申 , 办理时间 海 券具体 为上 证 交易
所、 券 易 的正 的深圳证 交 所 常交易日 交易时间, 管理人根 法律法但基金 据 规、中
、 。证监 合同 告 购 赎回时国 会的要求或基金 的规定公 暂停申 除外
合同生效后基金 ,若出现 的新 证券、期货 易市交 场、证券、期货交易 易所交
时间 或 他 情变更 其 特殊 况, 对管 人 视情 放 行相基金 理 将 况 前述开 日及开放时间进
应的 整调 ,但应 实 日前在 施 依照《 办信息披露 法》的有 规 上公告关规定在 定媒介 。
2、 、 办申 始日及业务 理时间购 赎回开
本 金基 已于 2019年 2月 18 办 、 。起开 理 常申购 赎 业务日 始 日 回等
办基 理 不 基 约 之 的日 间 购金管 人 得在 金合同 定 外 期或者时 理基金份额的申 、
赎回或 转换者 。投 人 基金 日期 出资 在 合同约定之外的 和时间提 申购、 回或转换赎
申请 记机构确认接受且登 的, 基 额申其 金份 购、 一赎回 格 下 开放日价 为 类该 金基
、 。份额 赎 的申购 回 价格
三、申 回 原购与赎 的 则
1、“未知价”原则, 购即申 、 计当日收市 算的赎回价格以申请 后 类该 金基 份
计 ;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算
2、“ 、金额 赎申购 份额 回” , , ;即申购以 赎回以份额申请原则 金额申请
3、当 的 与赎 申请 以 基金管理 定的时 内 销日 申购 回 可 在 人规 间以 撤 , 请但申
机 确 的不经登记 构 认 得撤销;
4、 回赎 遵循“先进先出” , 、则 即按照 资人认 申 的先原 投 购 购 后次序进行
赎回顺序 。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39
人 律法规允 下基金管理 可在法 许的情况 ,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 理人金管
必 《 办 》在新 则 始实施前 信息披 的 关 在 介 公须 规 开 依照 露 法 有 规定 规定媒 上 告。
、四 申 的购与赎回 程序
1、 的申请方申购和赎回 式
必投资人 根 销售须 据 机构规定的程序, 办在开 体 时间内提放日的具 业务 理 出
。赎回的申请申购或
2、申购和 回 项支赎 的款 付
投资 申 基金份额人 购 时,必 全额交 购 项须 付申 款 , 人 购 项投资 交付申 款 ,申
购 ; ,成 构 申购生效立 登记机 确认基金份额时 。
金份额 有 递交基 持 人 赎回申请, 立赎回成 ;登 认记机构确 赎回时,赎回生效。
回申请成功后投资人赎 ,基金 理 在管 人将 T+7日( 括该包 日)内 付赎回款支 项。
发生巨 回 基 同 延 支 赎回 形在 额赎 或 金合 载明的 缓 付 款项的情 时, 办款项的支付 法
参照基金 同有关 款 理合 条 处 。遇 场数 迟交易所或交易市 据传输延 、 统故障通讯系 、
银 换系统故障或其他 基 理人 基金 管 所能控制 素影响行数据交 非 金管 及 托 人 的因
, 划处 流 赎 付 间 应顺业务 理 程 则 回款项 时 相 延。
3、 赎申购和 回申请的确认
金管理人 以交易 间 束前基 应 时 结 受理有效 赎回 天 购申购和 申请的当 作为申
或赎回申请日(T日), ,本在正常情况下 基金 记 在登 机构 T+1 对日 该交 的内 易
效性进行有 确认。T日提交 效 请的有 申 , 人投资 应在 T+2 后日 ( 括 日包 该 )及时
网 机构规定 其他方 查 申请到销售 点柜台或以销售 的 式 询 的确认情况。 购不若申 成
, 。购 还给投资功 则申 款项退 人
对构 申购销售机 、 一赎回申请的 理 代表 请 定 功受 并不 申 成 , 仅代表销而 售机
、 。 、构确实 到 购 申 赎 的 认以 的接收 申 赎回 请 申购 回 确 登记机构 确认结果为准。
对 , 。申请的确 情况 投 者 及时于 认 资 应 查询
、 回的五 申购和赎 数量限制
1、投 过其他销 基金管理人网上直 首 购基 份额 最资者通 售机构或 销 次申 金 的
限额为人低 民币 100元,追加 单 金 设申购 笔 额不 限制。 心资 通 直销投 者 过 中 首次
购 限额为人 币申 基金份额的最低 民 20,000 , 。元 追 申 单笔加 购 金额不设限制 各
对销售 申 及交易级 规定的机构 最低 购限额 差有其他 ,以各销售机 的 规定构 业务 为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40
。准
2、 办 ,基 份 持有人在 机构 理 时 笔 申 低 额金 额 销售 赎回 每 赎回 请的最 份 为 1
份基金份额; 金 其全部或 分基金 额 回基 份额持有人可将 部 份 赎 , 类但某笔交易 业
( 、 、 ) 少赎回 转 导致单个 的基金份额余额 于务 如 基金转换 托管等 交易账户 1
, 必 一 。时 部分 金份 须 赎回份 余额 基 额 同
3、基金 人管理 对 计 。单个 人 持 基 不 上投资 累 有的 金份额 设 限
4、 对 大 ,当接 请 有人利益 成潜在 不 影响受申购申 存量基金份额持 构 重 利 时
采 一当 取 资 金额上限 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基金管理人应 设定单 投 者申购 或基金单 、
大绝 购拒 额申 、暂 基金 购 措施停 申 等 , 权切实 存量基 额 有 合保护 金份 持 人的 法 益。
。体 参 相关具 请 见 公告
5、 ,管 规允许的 况下 调 上 规定基金 理人可在法律法 情 整 述 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等 制数量限 。 必理人 须在 前依照基金管 调整实施 《 办信息披露 法》 有的 关规
。定在 定媒 上 告并报中 监会备规 介 公 国证 案
六、 、购 赎 价 及 用申 和 回的 格 费用 其 途
1、申购费用
本基金 A类基 用由金份额的申购费 A类 ,基金 额申购 承 不列份 人 担 入基金
财产, 本用于 场主要 基金的市 推广、 售销 、登记等各项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申 费 从购 用 但 该类 计 。基金 产 提销售服别 资 中 务费
本投资人 多 申 金可以 次 购 基 , 计率 每 申购 算申购费 按 笔 申请单独 。申购费率
:如下
表 1:基金的申 费率结 表购 构
A类 金份基 额
( )购费申购金额 含申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0%
100 (万 含)至 200万元 1.20%
200 (万 含)至 500万元 0.80%
500 ( )万元 含 以上 每笔 1,000元
C类 份额基金
购费 为申 率 0
2
、 回费用赎
赎 用由赎 金 额 金 有 承回费 回基 份 的基 份额持 人 担,在基 有金份额持 人赎回基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41
。时收取金份额
(1)本基金 A类基金份 的 回费额 赎 率
本基金 A类 对 少持续基金份额 持有期 于 30日 份额持有 赎回的基金 人收取的
, 计 ;对 长费 将全额 入基 财 续持 期 于 等金 产 持 有 或 于 30 少日但 于 3个 基金月的
份 有 收 赎额持 人 取的 回费, 不 于 回费将 低 赎 总额的 75%计 基入 金财产;对持续持
长期 于或等有 于 3 少个月但 于 6个 的基 取的月 金份额持有人收 赎回费, 不将 低于
回费总额赎 的 50%计 财产入基金 ;对 长持续持有期 于 等或 于 6 月的 金份 持个 基 额
人不收取 费有 赎回 。 未 必赎回 归 基 产 用 支 登记 要费中 入 金财 的部分 于 付 费和其他
。的手续费
表 2:本 的基金 A类基金份 赎回费 结 表额 率 构
(持有期限 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日≤Y<30日 0.75%
30日≤Y<6个月 0.50%
6个月≤Y 0%
( :注 1 月按个 30 计 )日 算
(2)本基金 C类 份额的赎回费率基金
本基金 C类 对 少基 额 持 持有金份 续 期 于 30 的基金份 有人收 赎日 额持 取的 回
费, 计额 财将全 入基金 产。 未赎 费中 财 付登记费 其回 归入基金 产的部分用于支 和
必 。他 要 手 费的 续
表 3:本基金的 C类 赎回 表基金份额 费率结构
(限持有期 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日≤Y<30 日 0.50%
30日≤Y 0%
3、 ,基金管理人可以 基 同约 的范 内 整费率或 方式 并在 金合 定 围 调 收费 最迟
应 新 率 方 实 日前于 的费 或收费 式 施 依照《 办披信息 露 法》 在规定媒的有关规定 介
。上公告
4、 金 理人 律法 金 定的情形基 管 可以在不违反法 规规定及基 合同约 下根据市
计划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 ,定 不定 地开 基 促销活动期或 期 展 金 。 金促销在基 活动
期间, 门 必按 监 求 行 手续相关 管部 要 履 要 知并提前告 基金托管人后, 金管理人基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42
。以适当 低 金申 回费可 调 基 购费率和基金赎 率
5、 大 , 采 ,额 赎回情形 理人可以 用摆动定 机当发生 申购或 时 基金管 价 制 以
确保 金估 的 平性基 值 公 。具体 原则与 规 遵 关 规 及 管部处理 操作 范 循相 法律法 以 监
门、 。的自律规则 规定
七、 的数额和 格申购和赎回 价
1、 、申购 赎 数额和 回 余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 额 份的有效份 单位为 。计 , 小算结果 五入方法 保留到 数均按四舍
后点 2 , 。此产 的收 或 失由基金 承担位 由 生 益 损 财产
(2) 。计 , 小赎 额 位 算 按 舍 入方 数回金 单 为元 结果均 四 五 法 保留到 点后 2
, 。的收益或 失由基 财 承担位 由此产生 损 金 产
2、 计申购份额的 算
1) 择投资若 者选 申购 A类 , 计 :基 则申购份 式为金份额 额的 算公
:申购费用适用 例 时比 费率
净 购金申 额=申 金额购 /(1+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购 额 购申 金 净申 金额
购 额申 份 = 申购净 金额/ 当申购 日 A类 金份额净基金份额的基 值
:申购费 适 固定用 用 金额时
额净申购金 = -申 定购金额 固 金额
购份额申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类基金份额 基 额净的 金份 值
一例 :某 资 投资投 人 40,000.00 本元申 金购 基 A类基金份额,对应 申的 购费
率为 1.50%, 申 当假设 购 日 A类基金 为份额净值 1.0400 , 申购元 则其可得到的
:份额为
净申购 额金 =40,000.00/(1+1.50%)=39,408.87元
申购费用=40,000-39,408.87=591.13元
申购份额=39,408.87/1.0400=37,893.14份
投资人投资 40,000.00 本元申购 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 购费率应的申 为 1.50%,
假设申购当日A类 份额 值基金 净 为 1.0400元,则 可得其 到 37,893.14份 份额基金 。
2) 择若 人 申投资 选 购 C类 , 计 :金 申 份 的 算基 份额 则 购 额 公式为
购申 份额=申购金额/ 购当日申 C类基 份额的 金 额净金 基 份 值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43
二例 : 资某投资人投 50,000.00 本元 的申购 基金 C类 额基金份 ,假设申购当
日 C类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值基 净 为 1.0500 , :则可 到的 购 额为元 得 申 份
申购份额=50,000.00/1.0500=47,619.05份
即投 投资人 资 50,000.00 本元 基申购 金的 C类 金 额基 份 , 设申假 购当日 C类
金 净值为基 份额的基金份额 1.0500 ,元 其得到则 47,619.05份 C类 。基 份额金
3、 计赎回金额的 算
(投资 金若 者赎回基 份额 A类或 C类), 计 :则赎回金 式为额的 算公
赎回金额=赎回 额份 ×T 类基金 额净日该 份 值
赎 费用回 =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赎 金净 回 额= 回赎 金额- 回 用赎 费
三例 :某投资人赎回 A类基金份额 100,000份, 额持有时 为该笔份 间 20天,
对则 的 回费应 赎 率为 0.75%, 日假设赎回当 A 类基 值金份额净 是 1.0600 ,元 则
:可得到的 为赎回金额
=赎回金额 100,000×1.0600=106,000.00元
=赎回 用费 106,000.00×0.75%=795.00( )元
=赎回 额净 金 106,000.00-795.00=105,205.00元
: 本投 者赎回 基即 资 金 100,000份 A 类 ,基金份 笔 额 时额 该 份 持有 间为 20
,假 赎 当日天 设 回 A 类 净基金份额 值是 1.0600 , 到的赎回 额元 则其可得 金 为
105,205.00 。元
四例 : 投资某 人赎回 C类基金份额 100,000份,该 有笔份额持 时间为 40天,
对则 应的 为赎回费率 0%,假设赎回当日 C类基 份 值是金 额净 1.0600元,则可得
:到 赎回金额的 为
=回金额赎 100,000×1.0600=106,000.00元
=回 用赎 费 106,000.00×0%=0元
=赎净 回金额 106,000.00-0=106,000.00元
: 本投 者赎即 资 回 基金 100,000份 C类 ,基 为金份额 持有时间 40 ,天 假设
回当赎 日C类 金 额净基 份 值是1.0600元, 到的则其可得 赎回金额为106,000.00 。元
4、 计份额净值基金 的 算公式
类 = 类某 基金份额净值 该 金 净值 额基 资产 总 / 类发 在 的该 基金 总数行 外 份额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44
本 计基 金 额 的金基 份 净值 算, 小到 点保留 数 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 四位 舍五
入, 的收益或 失由基 财 承担由此产生 损 金 产 。T 类 基金日各 基金份额的 份额净值
计 ,在 市后分别当天收 算 并在 T+1 。 ,内分别公告 遇特殊 况 国证 会日 情 经中 监
, 计 。同 可 适当延迟 公告意 以 算或
八、拒 暂 申 情绝或 停 购的 形
, :下 情 时 基 可 投资人的 购申请发生 列 况 金管理人 拒绝或暂停接受 申
1、 力 。不 抗 导 运作因 可 致基金无法正常
2、 ,合 的暂停基 值情况时 基金管理 可 接受发生基金 同规定 金资产估 人 暂停
。资人 申 申请投 的 购
3、证券/期货交易所 时 非 停交易 间 正常 市, 计基 管 人无 基导致 金 理 法 算当日
。金资产净值
4、 某笔或某 申购申 可 会影 金份 利接受 些 请 能 响或损害现有基 额持有人 益时。
5、 大, 找 ,金资产规 金管理人无法 到合 的 品种 其他基 模过 使基 适 投资 或 可
对 ,能 金业绩产 面影响基 生负 现 他或出 其 现 份 持 人利损害 有基金 额 有 益的情形。
6、 、 、基 管人 基金 售机构 登 机构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销 或 记 的异常情况导致
、 计 。金 基 系统或基 无法正常运行销售系统 金登记 金会 系统
7、 一接受 投 申购 请后 致 份额超过 总份额某 资者 申 导 其 基金 50% 。的以上
8、 一前 日 产 值当 估值 基金资 净 50% 上的 无 场价以 资产出现 可参考的活跃市
采 术 大格且 估值技 导 公允 定性用 仍 致 价值存在重 不确 时, 金 协商确经与基 托管人
, 采 。认 理人应当 取暂停接 基 购申 的措后 基金管 受 金申 请 施
9、 。法 法规规定或 证监会 的 他律 中国 认定 其 情形
发 第生上述 1、2、3、5、6、8、9 暂 申购项 停 情形 一 基之 且 金管理人决定暂
停接受申 申请购 时, 金 理人 定在 上 停申购公基 管 应当根据有关规 规定媒介 刊登暂
告。 资人的申购申请被 绝如果投 拒 , 绝的 购款 将 还给投资被拒 申 项 退 人。 暂停在
, 办 。申 情 消 基 人 及 恢复 的购的 况 除时 金管理 应 时 申购业务 理
九、 缓支付赎 款项的 形暂停赎回或延 回 情
生下发 列情形时, 理人 受 的赎回申 支付赎回基金管 可暂停接 投资人 请或延缓
:款项
1、 力 。因不 抗 基金 理人 能 付赎回款可 导致 管 不 支 项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45
2、 ,生基金 规 的 基 估 情 时 基 可发 合同 定 暂停 金资产 值 况 金管理人 暂停接受
。的赎回申 或延缓 付 回款投资人 请 支 赎 项
3、证券/ 所交 正期货交易 易时间非 常停市, 计导致基金 法 算当日基管理人无
。金资产 值净
4、 。两个 两个 上 放日发生 赎回连续 或 以 开 巨额
5、继 受 回 将续接 赎 申请 损害 有 金 额持 的现 基 份 有人利益 情形 ,时 可暂停接
。受投资人 赎回申的 请
6、 一当 估值前 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现 考的活跃的资产出 无可参 市场价
采 术 大且 用估值技 仍导致 允 存在 不确 性格 公 价值 重 定 时,经与基金 人协商托管 确
, 采后 金 人 延 支 赎回 停 请的措施认 基 管理 应当 取 缓 付 款项或暂 接受基金赎回申 。
7、 。律法规规 或 国证 情形法 定 中 监会认定的其他
情发生上述 形 一 基金管理 停赎回之 且 人决定暂 或延缓支付 回 时赎 款项 ,基金
管理 应 当日报中 监会备人 在 国证 案, 在 日 制 告并 两 内编 临时报 书,登 在规载 定报
规刊和 定网站上。 的赎回申已确认 请,基金管 人 足额理 应 支付; 足额如暂时不能
, 可 分按单个 量占申请总量的比 分 赎回 请人支付 应将 支付部 账户申请 例 配给 申 ,
未 付 分可延期支 部 支付。若出现 第上述 4 所 形项 述情 , 合 的 关条按基金 同 相 款处
理。 择 未 。金 请赎回时 事先选 当 可能 撤销基 份额持有人在申 可 将 日 获受理部分予以
, 办 。回 消除时 基 应及时恢复赎回业 的 公告在暂停赎 的情况 金管理人 务 理并
十、 额赎 的 形及处理巨 回 情 方式
1、巨额赎 认回的 定
本若 单 日 的 金份 申基金 个开放 内 基 额净赎回 请( 总数加上 金赎回申请份额 基
转换 转 申请 申购 总 金转换中 份额中 出 份额总数后扣除 申请份额 数及基 转入申请
总数后的余额) 一过 放日 基金 份 的超 前 开 的 总 额 10%, 了即认为 生 巨额是发 赎回。
2、巨 赎 处额 回的 理方式
当 金 现巨基 出 额赎回时,基 据基金当 的资产 合 况决金管理人可以根 时 组 状 定
。分延全额赎回或部 期赎回
(1) : 力 ,额 基金管理 能 支付投资人的全 赎 请时全 赎回 当 人认为有 部 回申
执 。正常 回 序 行按 赎 程
(2) :部分 赎回 当 管 人 支 人 赎 申请 认延期 基金 理 认为 付投资 的 回 有困难或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46
对 较大的赎回申 而进行 财 变现 净值为因支付投资人 请 的 产 可能会 基金资产 造成
时波动 , 一理人在当 回比例不低于上 开 日 总份基金管 日接受赎 放 基金 额 10%的前
下提 , 对 办其余赎回 延期 理可 申请 。对 日 赎 请于当 的 回申 , 单 账 赎回应当按 个 户
, ;对 未赎 例 确定当 受理的 回 额 于申请量占 回申请总量的比 日 赎 份 能赎回部分,
择人在 申 以选 延期 消赎回投资 提交赎回 请时可 赎回或取 。 择选 延期赎回的,将自
一转入 个开 日 续赎回动 下 放 继 ,直 部赎回到全 为止; 择选 消 的取 赎回 , 未当日 获
受 的 分赎 被理 部 回申请将 撤销。 一 一 ,申请与下 放日赎 申 并处延期的赎回 开 回 请 理
权 一 类 计 , 类开放 金 值为基础 额 以此 推无优先 并以下 日的该 基 份额净 算赎回金 ,
直到全部 回赎 为止。 未 择如投 人在 交 回申请时 确选资 提 赎 作明 , 未投 能 回资人 赎
。作 期 回 理部分 自动延 赎 处
(3)如发生 赎巨额 回且存在 金份额持 人申请 回 基金单个基 有 赎 的 份额占前
一 基金 比开放日 总份额的 例超过 30%时,本 对基金管 该单个基金份额持理人可以
。人 前述 定比 的 回申请实 期赎回有 超过 约 例 赎 施延
对 未 , 权基 份 有 上 比 的部 理于该 金 额持 人 超过 述 例 分 基金管 人有 根据前段
“(1) 额赎回全 ”或“(2) 分延期 回部 赎 ” 约定 份额的 方式与其他基金 持有人的
一 办赎 并 理回申请 。 一如下 开放日, 一 未单 基金份额持有人 余 部分 旧该 剩 赎回 仍
超 前 比例约定出 述 的, 续按前 则 理继 述规 处 , 一该 份 持 人单直至 单 基金 额 有 个开
一内 份额占前 放日基 总 额的 例放日 申请赎回的基金 开 金 份 比例低于前述比 。 ,但是
择有 交赎回申 消赎回如该持 人在提 请时选 取 , 未则其当日 获 理 分赎 申请受 的部 回
。被 销将 撤
(4) :暂停赎 续回 连 2个开放 ( 本 ) ,以 含 生 回 基 管日 上 数 发 巨额赎 如 金
必理 要人认为有 , 的赎回申可暂停接受基金 请;已经接 的 回申受 赎 请可以延缓支
,赎回 得付 款项 但不 超过 20 , 。工作日 并 定媒介上进行公告个 应当在规
3、 额 的公巨 赎回 告
办当发 上 巨额赎回 期 理时生 述 并延 , 管 人 通基金 理 应当 过邮寄、传 或 招真 者
募 定说明书规 的其他方式在 3 交易日内 知基金 额 有人个 通 份 持 ,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 并在 2日内 。规 上刊登公在 定媒介 告
十一、 购或赎回的公告和 新 申购 赎回 公暂停申 重 开放 或 的 告
1、 ,发生上述 申购或 情 的 管暂停 赎回 况 基金 理人应在 定 限内规 期 在规定媒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47
。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 的时间停 为 1 , ,日 金管 放日 介基 理人应于重新开 在规定媒 上
基金重新 或赎回公告刊登 开放申购 , 布并公 最近 1 类 。个 日的 基金 额 值开放 两 份 净
3、如发生 的时间暂停 超过 1 , ,日 金 人 定 告 加次基 管理 自行确 公 增 数 并根
《 办 》 。信 在规定媒 刊登公据 息披露 法 的规定 介 告
十二、基 转换金
根据 法基金管理人可以 相关法律 规以及 办本基金合同 定开 基金与的规定决
, 一基金管 人 的其 基金 间 转换业务 转换可 取 的 费理 管理 他 之 的 基金 以收 定 转换 ,
则 基 管理 据 基金合同 规定制 并 告相关规 由 金 人届时根 相关法律法规及 的 定 公 ,并
。管人 构提前告知基金托 与相关机
十三、 非交易过基金的 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基 登 构受 继承基金的 金 记机 理 、 执赠 司法强制捐 和 行 情形等
而 的 交 户 记 构 可产生 非 易过 以及登 机 认 、符 规 户合法律法 的其它非交易过 。无论
在 述何种 况上 情 下, 划 必 本接受 法可 金 额的投资转的主体 须是依 以持有 基 基金份
。人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 亡 有的 金份 由 合法的继 继承继承是 死 其持 基 额 其 承人 ;
捐 基 份 有 合 持 的基 赠 金会或社赠指 金 额持 人将其 法 有 金份额捐 给福利性质的基
团体会 ; 执司 强 行是 生效 将 额持有人法 制 指司法机构依据 司法文书 基金份 持有的
划金份额强制 转给其 自基 他 然人、法人 其他 织或 组 。办 必非交易过 提供基理 户 须
料记 构 提 关金登 机 要求 供的相 资 ,对于 合条 易 登记机符 件的非交 过户申请按基金
办 , 。构 规定 理 按 金登 准收的 并 基 记机构规定的标 费
十四、 的基金 转托管
办基金份额 理已持有基金份额 不 售机 之间 转 管持有人可 在 同销 构 的 托 ,基金
。销 构可以 规 的 收 管售机 按照 定 标准 取转托 费
十五、 计划期定定 额投资
办 计划金 资人 理定 定额投基 管理人可以为投 期 资 ,具 规则体 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 办 计划在 定额投资 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投资人 理定期 时可自行 , 期每 申购
必金额 不低 基 管理人在 公告或 的 募 书 定 定 定须 于 金 相关 更新 招 说明 中所规 的 期
计划 。额 申投资 最低 购金额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48
十六、 冻 冻的 结和解基金份额
权 冻 冻金登记 构 受理 要求 额 解基 机 只 国家有 机关依法 的基金份 的 结与 ,以及
、 冻 冻。登 可 符合法律法规的 他 下的 与解记机构认 其 情况 结
冻金 额被 结的基 份 , 冻 权 一 冻部分产 益 结被 结 生的 并 , 冻 部 仍被 结 分份额 然
。 。参 收益 法 有规定的 外与 分配 法律 规或监管机构另 除
十七、基金 额 转让份 的
且条 情在法律法规允许 件具备的 况下, 金管理人 金份额持有人通基 可受理基
过 国 会认 的交 场 或者交易 进行份 让 申 由 构中 证监 可 易 所 方式 额转 的 请并 登记机
办 基 份额 记理 金 的过户登 。 理基金份 转让业 的基金管理人拟受 额 务 , 提前将 公告,
办 。有人 金 公告的业 基金份额转让业务基金份额持 应根据基 管理人 务规则 理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49
第九部分 金的 资基 投
一、投 目资 标
本 对基金通过 轮换策 多 投 略 结行业 略等 种 资策 的有机 合,在 效控有 制风险的
,力 较 。前 额持有人 取超越 绩 基准提下 争为基金份 获 业 比 的投资回报
二、 范围投资
本 资 具有良好 金融工具基金的投 范围为 流动性的 ,包括国内 法 上市依 发行 的
( 小 、股票 括 板 创业板包 中 、 凭证存托 及 经 国 会 市 股其他 中 证监 核准上 的 票)、
( 、债券 依 易的国债包括国内 法发行和上市交 、 、行票据 融 地方央 金 债 政府债、
企业债、 司债公 、中期票据、短 券期融资 、超短期融资券、 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公 、
转 券可 换债 、分 交易 转离 可 债的纯债部分、 交换债可 券、 券 司证 公 短期融资券及
其 中 证监 资他 国 会允许投 的债券)、 、 、 (证券 债券 购 银行 款 括资产支持 回 存 包
议 、协 其他存款 定期存款及 银行存款)、 (货 工具 包括币市场 同业存单)、权证、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 律法 或中 证 会允许基 资的其 融 具及法 规 国 监 金投 他金 工
( 符 证 会 关规但须 合中国 监 相 定)。
法 后允许基 投资其 品如法律 规或监管机构以 金 他 种,基金 当管理人在履行适
, 。程 将 投资范围序后 可以 其纳入
:资组合比例为基金的投 股票 产 金资 的资 占基 产 50%-95%; 权持 全 证有 部
的市值 超过基 产 值不得 金资 净 的 3%;本 金 易 终 扣除 合基 每个交 日日 在 股指期货
,约需缴纳 交易保 金 应当 资产约和国债期货合 的 证 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 净值 5%的
金现 ( 结算备付不包括 金、 证金存出保 、应收申购款等) 一者 日在 以内或 到期 年
。政 债券的 府
如法 规或中 监 变 资 投 比 限制律法 国证 会 更投 品种的 资 例 , 人基金管理 在履行
, 。后 可以调 上述投 品 的投适当程序 整 资 种 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 采 , 对 本 (基 上而下的 宏观经济基 面 包括 济 周期金 用自 策略 通过 经 运行 、
政及 币 策财 货 政 、产业政策等) 判的分析 断, 对流 性和 动 水平(包 面 需括资金 供
况情 、证 值券市场估 水平等) 究的深入研 ,分析股 市场票 、债 市券 场、货币市场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50
三大类 风险资产的预期 和收益, 对本据 资产在股并 此 基金 票、债券、 金之间的现
。投资比例 行 调整进 动态
2、 票投 策股 资 略
本 。基金的股 资策略 行 轮 略 投 策票投 包括 业 换策 和个股 资 略
(1)行业轮换策略
本基 的配置思金遵循自上而下 路,首先研 分 不同究 析 行业的盈利模式、与宏
期 以及行业 命周期观经济周 的关系 自身的生 , 判之后在 断当 宏 济所 周期期 观经 处
置 基础上位 的 ,结 业的盈 式合行 利模 , 长 较选 盈 为 定 增速优 当期 利增 最 确 及 快的
对 势 , , 。行 以获得超 市场平 水 的收相 强 业 进行重点配置 越 均 平 益
(2)个股投资策略
本 采基金 资在个股投 方面 用“自上而下”和“ 上自下而 ”相结合的策略,一
择 龙头部 个 景气 况反 向 的行业分 股选 状 转 好 ,一 择 ,部 股选 自 展 间分个 身发 空 广阔
长 。同 预 加 增 的时业绩 期 速 品种
(3) 凭存托 证投资策略
对 托凭证投于存 资,本基金将 深 研究在 入 的基础上, 性分 分通过定 析和定量
, 较 势 。合的方式 比 优 的存托凭证作 投 的析相结 筛选具有 为 资标
3、债 投资 略券 策
对 类 择固定收益 的选于 资产 ,本基 以 值 为金将 价 分析 主线, 综 研 的基在 合 究
积 理础上实施 极主动的组合管 , 类 择并主要 过 属配 与 券选通 置 债 两个层次进行投
资管理。 类 置在 属配 层次, 对合 宏观经结 济、 率市场利 、债券供求等因素 综的 合
析分 , 类根 交易 市 与银行间 属资产 险 益据 所 场 市场 的风 收 特征, 对定 组期 投资 合
类属 产进 置资 行优化配 和调整, 类 权产的最优确定 属资 重。 择在券种 上选 ,本基
长 势金以 为基中 期利率趋 分析 础, 势济结合经 趋 、 政策及不 种的收货币 同债券品
益率水平、流 性 用风 等因动 和信 险 素, 择 较重 选 那些流 好点 动性 、风险 合水平 理、
对较 。到 益 用 量 高的期收 率与信 质 相 债券品种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 将充分 虑 指期人 考 股 货的收益性、 性及流动 风险特征,通过资产
、 择, , 。配置 品种 行投资 旨在通过股 期 现基 的套 保选 谨慎进 指 货实 金 期 值
(1) 择套保时机 略选 策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51
本 对 对根据 经 周 行 段 预 和 市基金 济 期运 不同阶 的 测 场情绪、 值估 指标的跟踪
, 对 。决定是否 资组合 行 期保 的现 其分析 投 进 套 值以及套期保值 货标的及 比例
(2) 择 头寸 择货合约选期 和 选 策略
在套期保值的现货 的 之后标 确认 , 据期 合 的基差水根 货 约 平、 动性等流 因素
择选 适 货合 的期 合约; 计 头寸用 种 化模 保 约运 多 量 型 算套期 值所需的期货合 ;对
套期保 的现货 的值 标 Beta , 头寸。进行 调整 的值 动态的跟踪 动态 套期保值 期货
(3) 证金管理保
本 据套期保值的时间基金将根 、 计货 波动 动态 算 需的结算现 标的的 性 地 所 准
, 。金 避免 证 不 迫 致 套 失败备 因保 金 足被 平仓导 的 保
5、 投国债期货 资策略
本 对 本基 面和资 面的分基金通过 金 析,对 势 判国 市场债 走 做出 断, 确以作为
头寸定 的 额度的依国债期货 方向和 据。 长 长经济高速增当中 期 , 力浮通货膨 压胀
现, 行政 趋于 缩央 策 紧 时,本基金建立 期货空 行 期国债 单进 套 保值,以 率规避利
险风 , 少 来利率 亏减 上升带 的 损;反之, 长 落趋于回在经济增 ,通 膨胀率 降货 下 ,
,本 , 。至通 金通 债 单 以获取 益甚 货紧缩出现时 基 过建立国 期货多 更高的收
6、权证投资策略
权 本证为 金 性投 工具基 辅助 资 , 投 原则为有 基金资 值其 资 利于 产增 。本 金基
权 投 将 价 分析在 证 资方面 以 值 为基础, 采用 其合理定 的基础在 数量化模型分析 价
, , 少 ,力 。立 于无 组合 率 的超额收上 足 风险套利 尽量减 净值波动 求稳健 益
7、 持证券投资策略资产支
资 支 券是 由金 机 作为发起产 持证 指 融 构 机构,将信贷 等 有 现资产 具 稳定 金流
资 信 给受的 产 托 托机构, 受 构发行由 托机构向投资机 ,以 财产所 生 现金该 产 的 支
券付其收益的证 。本 对 池基 产 质量的跟金通过 资 结构和 踪考察、 析资产支持证分
券的 行发 条款、 对 未来预估 前偿 率 化 资产支 券 现金 影提 还 变 持证 流的 响,谨慎投
。资资 证产支持 券
8、可 换债 略交 券投资策
权 类 类 ,益 证券与 定收益 券 特性 险可交换债券兼备 固 证 的 具有抵御下行风 、
分 格 益的特点享股票价 上涨收 。本 对过相 价值分析基金将通 、 本基 面 究研 、估值
分析、 交换 券 款分析可 债 条 , 择 本选 基 素质公司 优良、 对 较其 的 证应 基础 券有着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52
力 。高 涨 的可 进上 潜 交换债券 行投资
9、 短期融资 投资策证券公司 券 略
本 对基 将通金 过 证券行业分析、证券 负公司资产 债分析、公司现金流分析等
调查研究,分析证券 司 融资 的违 风 及合理的 水平公 短期 券 约 险 利差 ,对证 司券公
、 。期 券 立 观 价值短 融资 进行独 客 的 评估
投 融资券基金 资证券公司短期 ,基 管理人 根 审慎金 将 据 原则, 投制定严格的
资决策流程、风 度险控制制 ,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 性 等动 风险
。各 风险种
、投 限制四 资
1、组合限制
:基金的 组 应 以投资 合 遵循 下限制
(1)股 资 占基票 产 金资产的 50-95%;
(2)每 除股指期 合约和 债 货合 保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货 国 期 约需缴纳的交易
,证金以后 持 基金资产保 不低于 净值 5% 金的现 ( 、不包括结算备付 存 证金 出保
、 )金 收申 款应 购 等 一 ;或者到期 年以内 府 券日在 的政 债
(3)本 一持 司基金 有 家公 行发 的证券, 超 的其市值不 过基金资产净值 10%;
(4)本 一 ,基金管 人管理 全 基金 的证 该理 的 部 持有 家公司发行 券 不超过 证
券的 10%;
(5)本 权 ,基金持有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 资 值的的全部 证 金 产净 3%;
(6)本 一权 , 权金管 人 理的全部 持有的 不 超 证基 理 管 基金 同 证 得 过该 的
10%;
(7)本 权 , 一在 何 易日 总 交易日基 资基金 任 交 买入 证的 金额 不得超过上 金
产净 的值 0.5%;
(8)本 一 权 类 ,金投 的各 证 例 不得超基 资于同 原始 益人 资产支持 券的比 过
产净值的基金资 10%;
(9)本基金持有 全 产支 证券的 部资 持 , 市 不得超过 资产净其 值 基金 值的 20%;
(10)本 一基 持 同金 有的 ( 一 用 别指同 信 级 ) 产支 比资 持证券的 例,不得超
产支持证 规模的过该资 券 10%;
(11)本 一 权 类金 理人 投资 益 资产支持基 管 管理的全部基金 于同 原始 人的各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53
, 类 计超过其各 资产支持 券 模的证券 不得 证 合 规 10%;
(12)本 金应 资 信用级别 为基 投 于 评级 BBB以上(含 BBB) 资 支的 产 持证
券。 有 产 持证基金持 资 支 券期间, 果如 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 资标准投 ,应
布在 级报评 告发 之日起 3 ;内予 出个月 以全部卖
(13) 产参与股 购基金财 票发行申 ,本 本基金所申报的金 不 基金 总额 超过 的
,本 本 ;资 基 所申报的 数量不 拟 行 公 行 票 总量产 金 股票 超过 发 股票 司 次发 股 的
(14)本 全 场进行债 回购的 金 额不基金进入 国银行间同业市 券 资 余 得超过基
净值金资产 的40%;本基金在全 间同业市国银行 场中的 长券回购最 期限债 为1 ,年
;券 到期 不得 期债 回购 后 展
(15)本 金参与股 货交易基 指期 、 期 交国债 货 易后,需 列 资 例限遵循下 投 比
:制
1)本 , ,任 的买入股 期货合 价 不得基金在 何交易日日终 持有 指 约 值 超过基
值的金资产净 10%;
2) ,易 有的买入 和国债期货合约价 与 证在任何交 日日终 持 股指期货 值 有价
券 值之市 和,不 超过基金 净值的得 资产 95%,其中,有 证 股价 券指 票、债券(不
一到 日在 政含 期 年以内的 府债券)、权证、 持证券资产支 、买 返售金 资入 融 产(不
) ;含质押式回购 等
3)本 ,金在 日日 的卖出股 约价值不得超过基基 任何交易 终 持有 指期货合 金
持 股票 市值有的 总 的 20%;在 何交易日 易任 内交 (不包 仓括平 ) 股 货的 指期 合约
一成 金 不得 易 的的 交 额 超过上 交 日基金资产净值 20%;本基金所 有的股 市持 票 值
和买入、 计合约卖出股指期货 价值合 ( 计差轧 算) 符合基金 股票投应当 合同关于
;资比例的有 约关 定
4)本 , ,金在 何交 日日 持有的买 债期货 价 不 过基 任 易 终 入国 合约 值 得超 基
产 值金资 净 的 15%;在任 终何交易日日 , 期货合约 值不得 过持有的卖出国债 价 超
金持 的基 有的债券总市值 30%;本基 的金所持有 债券( 一含到期日 的不 在 年以内
政府债券)市值和 入买 、 国债 货合 价卖出 期 约 值, 计合 ( 计轧差 算) 符合基应当
同 于 投 的 关 定金合 关 债券 资比例 有 约 ;在 日任何交易 内交易( 仓不包括平 )的国
一债 货合约 成 金额 日基 值期 的 交 不得超过上 交易 金资产净 的 30%;
(16)本 总资产不 金净资产的基金 得超过基 140%;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54
(17)本 类 对基金与 募 资管 品及 国 监会认定 他主体 易私 证券 产 中 证 的其 为交
开 回 的手 展逆 购交易 , 接 质押 要 同约定的 资范围可 受 品的资质 求应当与基金合 投
一 ;持保 致
(18)本基金 部开管理人管理的全 放式基金(包 式基金以 放括开放 及处于开
期的定期开放基金) 一持 上市 司发 的 流通股票有 家 公 行 可 , 超过该 公不得 上市 司
可 股流通 票的 15%;本 一金 理 管理 资 公司发行基 管 人 的全部投 组合持有 家上市 的
,可流通 票 得超 流通股 不 过该上市公司可 股票的 30%;
(19)本 计金 资于流动 产的市值合 不得超 基 产净基 主动投 性受限资 过 金资 值
的 15%; 、 、因 券 场波动 上 司股票 基 规 动 管 人证 市 市公 停牌 金 模变 等基金 理 之
外的 基 规定比例 制的因素致使 金不符合前款所 限 ,基 管 人不金 理 得主动新增流动
;性受 投限资产的 资
(20)本 执投资存托 例限制依照国内依 发 市的 票 行基金 凭证的比 法 行上 股 ,
计 ;国 依法发行 的股票 算与 内 上市 合并
(21) 《 》律 及 监 规 的和 约 制法 法规 中国证 会 定 基金合同 定的其他投资限 。
除上述第(2)、(12)、(17)、(19)项以外, 证因 券/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
司合并、 模 基金管理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 例 合上 规基金规 变动等 人之外的 比 不符 述
,定 资 例的 基金 人应当投 比 管理 在 10 交 日 行个 易 内进 调整, 中 证 会规但 国 监 定
。情的特殊 形除外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 。另有规 的 其规定 从 定
当自 生 起基金管理人应 基金合同 效之日 6个月内 投资组合比例符使基金的
合 金 的有 约定基 合同 关 。 上 期间内在 述 ,本基 投资范金的 围、 资 略 符投 策 应当 合
合 的 定基金 同 约 。 对基 基 与检查自 金合同 效 日起金托管人 金的投资的监督 基 生 之
。开始
门监管 变 限制法律法规或 部 取消或 更上述 , 本如适用于 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 本履行 当 后 则 金投 不 受相关限适 程序 基 资 再 制 以变更 规 为或 后的 定 准。
2、 止禁 行为
权 ,维 基 份额 合 得用于下 投资或 活为 护 金 持有人的 法 益 基金财产不 列 者 动:
(1) ;承销证券
(2)违反 ;他人 提规定向 贷款或者 供担保
(3) ;从事承担 的投资无限责任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55
(4) ,买卖其他基 份 是金 额 但 中 证监国 会 ;另 规定的除有 外
(5) 、 ;其基金 人 金 人向 管理 基 托管 出资
(6) 、 ;事 幕 易 操 易 当的证券 易活动从 内 交 纵证券交 价格及其他不正 交
(7) 、律 政法 规定 他法 行 规和中国证监会 禁止的其 活动。
金管理人 财产买卖基金管理基 运用基金 人、 东基 管人 其控金托 及 股股 、实际
大控制人或 其有重 关 的 发 券 者 销期 证者与 利害 系 公司 行的证 或 承 内承销的 券,或
大重 关联交 的者从事其他 易 , 本应当 合 金的 策略符 基 投资目标和投资 ,遵循基金
, ,份 人利益优 范利益冲突 建立健 内 批机 和评 机额持有 先原则 防 全 部审 制 估 制,
执按照市场 合理价公平 格 行。 必相 交 事 基 托 人同关 易 须 先得到 金 管 意, 律并按法
法规予以披露。 大 议关联交易 提交基 管 人董重 应 金 理 事会审 , 三 二之 以并经过 分
。 少 对董 基金管理 应至 每半年 关联交 事 行审上的独立 事通过 人董事会 易 项进 查。
、 门 ,法律 政 规或监管 消上述 基 管 在 当 序行 法 部 取 限制 金 理人 履行适 程 后,
本 。则 基 再金投资不 受相关限制
、 较绩比 基准五 业
深沪 300指数 益收 率*60% +中证 率综合债指数收益 *40%
本 择基金选 沪深 300指 证综合债 做为基金股票资产 债数和中 指数分别 和 券、
较币市 工具 其 资产的业 基准货 场 等 他 绩比 。沪深 300 数 够 沪 的指 能 反映 深市场 整
体 现表 。 类中 指 信用 别覆 全面证综合债 数的选样债券的 盖 ,期 构 宽泛限 成 。选用
较 本 。基准 反 的风险收上述业绩比 能够忠实 映 基金 益特征
较果今后市场中出现 具 表性 业绩 基如 更 有代 的 比 准, 较或者更科 业绩比学的
基准, 布或 该 利 发者 基准 率停止 , 必金 理人 作基 管 认为有 要 相应调整时,本基金
管理人可 依据维 基 份额 则以 护 金 持有人利益的原 , 一经 管 致并履与基金托 人协商
, 本 较 。行 后 变更 基金的业绩 基适当程序 比 准
六、 险收 特征风 益
本 金 于混合型基 属 基金,其预期 和风险 期预 高 市 基收益 于货币 场 金、债券型
, 。于基金 低 股票型基金
七、 投资组合 告基金 报
本 料基金 理 的董 报告 存 记载管 人 事会及董事保证 所载资 不 在虚假 、误导性陈
大 , 对 、 。重 遗漏 并 其内容的 实 确性 完整 承 个别及连 任述或 真 性 准 和 性 担 带责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56
本基金 人 商 股 公 根 基金托管 招 银行 份有限 司 据 合同规定,于 2021年 11月复
了本 的财务指核 报告中 标、净值表 和 资组现 投 合报告等内容, 证复 存保 核内容不
、 大 。记载 误导 者重 遗漏在虚假 性陈述或
本投资组合 告 数据 至报 所载 截 2021年 9月 30 ( 本日 自 基金摘 2021年第 3
度报告季 ),本 未 计。中 列 数报告 所 财务 据 经审
(一) 末报 期 金资 况告 基 产组合情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 产的比资 例
(%)
1 权益 资投 287,027,406.45 77.29
:其中 股票 287,027,406.45 77.2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176,318.82 0.32
:其中 债券 1,176,318.82 0.32
资产支持证券 - -
4
属投资贵金 - -
5 金融衍生品 资投 - -
6
返售 融资买入 金 产 - -
:其 买断式回 买中 购的
入返 融 产售金 资
- -
7
存 算 付银行 款和结 备 金
计合
42,732,428.39 11.51
8 其他资产 40,405,808.89 10.88
9 计合 371,341,962.55 100.00
(二) 末 类报 股票投资 合告期 按行业分 的 组
1、 末 类报告 按 业分 组合期 行 的境内股票投资
代码 类别行业 值公允价 (元)
占基 值比例金资产净
(%)
A 、 、 、农 林 牧 渔业 8,600,381.50 2.44
B 采 业矿 6,484,984.00 1.84
C 业制造 239,046,172.52 67.81
D
力、热力、电 气及 生燃 水
和供应业产
1,142,803.74 0.32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57
E 业建筑 28,483.92 0.01
F 批发 售和零 业 77,729.83 0.02
G 、交 输 邮 业通运 仓储和 政 - -
H 宿和住 餐饮业 3,345.12 0.00
I
、息 技信 传输 软件和信息
术服务业
31,577,384.47 8.96
J 融业金 24,653.00 0.01
K 房 产地 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术学研 务科 究和技 服 业 15,702.76 0.00
N
、环境和公水利 共设施管
理业
21,840.37 0.01
O
、居民服务 修理 其和 他服
务业
- -
P 育教 - -
Q 卫 和 会工作生 社 - -
R 、文 育和娱化 体 乐业 3,925.22 0.00
S 综合 - -
计合 287,027,406.45 81.42
2、 末 类期 分 港 通投 资报告 按行业 的 股 资股票投 组合
。无余额
(三) 末 大小 十期 按公允 值占基 资 净值 股票报告 价 金 产 比例 排序的前 名 投资明细
序
号
代股票
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 资 值金 产净
(%)比例
1 002074 国轩 科高 521,630 24,772,208.70 7.03
2 002497 化集团雅 555,800 18,396,980.00 5.22
3 601012 隆 份基股 222,200 18,327,056.00 5.20
4 603396 金辰股份 164,217 17,947,275.93 5.09
5 002460 锂赣 业锋 105,900 17,255,346.00 4.89
6 300418 万昆仑 维 982,000 16,644,900.00 4.72
7 600111 稀北方 土 338,200 14,972,114.00 4.25
8 600104 上 集团汽 633,800 12,092,904.00 3.43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58
9 300188 美亚柏科 547,700 9,031,573.00 2.56
10 000825 太钢不锈 869,100 8,438,961.00 2.39
( ) 末 类按债券品 分 的债 投 组合四 报告期 种 券 资
序号 债券品种 允价公 值(元)
金 值占基 资产净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行票据央 - -
3 金融债券 - -
:其 政 金融中 策性 债 - -
4 企业 券债 - -
5 业短期融企 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 )转 可 债可 债 交换 1,176,318.82 0.33
8 单同业存 - -
9 他其 - -
10 计合 1,176,318.82 0.33
(五) 末 大小报 允 净值比例 序的前 名 券投告期 按公 价值占基金资产 排 五 债 资明细
序
号
代码债券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允价值公 (元)
产净占基金资
(%)值比例
1 127045 牧原转债 5,059 673,757.62 0.19
2 118001 金 债博转 1,780 278,961.60 0.08
3 110081 闻 转债泰 1,710 223,599.60 0.06
(六) 末 大小 十告 按公允价 基金资 值 例 的 产 持 券报 期 值占 产净 比 排序 前 名资 支 证
投资明细
。余无 额
(七) 末 大小价值占基 资产净 比 排序 投资报告期 按公允 金 值 例 的前五名贵金属 明
细
。额无余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59
(八) 末 大小 权按公允价 资产净值比例 排序 前 证投 明细报告期 值占基金 的 五名 资
。余无 额
(九) 末本报告期 基 资的股 货 易 说金投 指期 交 情况 明
。无
(十) 末本告 基 投资 货报 期 金 的国债期 交易情况说明
。无
(十一)投资组合 告附注报
1、 ,本 ,未 本告 内 基 符合 法 求 发现 基报 期 金投资决策程序 相关法律 规的要 金投
十 门前 名证券的发行主 出 监管 立案 查资的 体 现被 部 调 , 一在报告编 前 年内或 制日
、 。公 谴 罚受到 开 责 处 的情形
2、 十 未 。基 投 的前 出 备选股票金 资 名股票 超 基金合同规定的 库
3、其他资 构产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保证存出 金 342,932.45
2 券应收证 清算款 37,619,117.9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916.89
5 应收申购款 2,437,841.56
6 其他应 款收 -
7 其他 -
8 计合 40,405,808.89
4、 末报 期 持 的 于转股期 转换债 细告 有 处 的可 券明
。余无 额
5、 末 十告 股 中 在流 况报 期 前 名 票 存 通受限情 的说明
序
号
代码股票 股票 称名
流通 限 分的受 部
( )公允价值 元
金资占基 产净值
(%)例比
限流通受
情况说明
1 603396 份金辰股 17,947,275.93 5.09
非公开发
行限售
6、 资 报告 注的 他 字描述部投 组合 附 其 文 分
, 计 。于四舍 的 因 之 项 间 能存由 五入 原 分项 和与合 之 可 在尾差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60
十部第 分 基金的业绩
金业绩截 日为基 止 2021年 9月 30 。日
金管 守基 理人依照恪尽职 、诚实信用、 慎 原则管理 金财产谨 勤勉的 和运用基 ,
一但不保证基 定金 盈利,也不保 最低 益证 收 。 未来金的过往 并不代 表基 业绩 表其
。 , 本 。投 风 者 做 投资 仔 募说明书现 资有 险 投资 在 出 决策前应 细阅读 基金的招
一、 长 较 较金份额 值 率及 基准 比基 净 增 其与同期业绩比 收益率的
投轮换混中信建 合 A
阶段
长值增净
率①
长净值增
率标 差准
②
比业绩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 比绩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21年1月1日-
2021年9月30日
24.26% 1.37% -2.19% 0.76% 26.45% 0.61%
2020年1月1日-
2020年12月31
日
57.53% 1.82% 17.63% 0.85% 39.90% 0.97%
2019年1月17日
(基金合同生
)日效 -2019年
12月31日
29.68% 1.28% 19.91% 0.75% 9.77% 0.53%
轮换混合中信建投 C
段阶
长净值增
率①
长值增净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绩业 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21年1月1日-
2021年9月30日
23.50% 1.37% -2.19% 0.76% 25.69% 0.61%
2020年1月1日-
2020年12月31
56.90% 1.82% 17.63% 0.85% 39.27% 0.97%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61
日
2019年1月17日
( 金合同生基
)效日 -2019年
12月31日
29.20% 1.28% 19.91% 0.75% 9.29% 0.53%
二、 来 计 长 较金 同 以 净 增 变动 期自基 合 生效 基金累 值 率 及其与同 业绩比 基准
较率变动的收益 比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62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63
十第 一部分 金基 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类金资 指 各 证券及基 产总值是 购买的 票据价值、 本银行存款 息和基金 收应 的
。购基 款以 其 投资所形 价值总申 金 及 他 成的 和
二、 金 产基 资 净值
。基 净 是 基金 减 价值金资产 值 指 资产总值 去基金负债后的
三、基金 产的账财 户
基 托管 法规金 人根据相关法律 、 本件 开立资金规范性文 为 基金 账户、证券账
户、期货结算账户 及 所需 其他 用以 投资 的 专 户账 。开立的 专用账 基 管基金 户与 金
理人、基 人金托管 、 金 售机 登 产账户以 其他基基 销 构和基金 记机构自有的财 及 金
。财 账户产 相独立
、 产的 分四 基金财 保管和处
本 产独立于 人基金财 基金管理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 构的 产机 财 ,并 基由
托管人保金 管。 金管理基 人、 金 管基 托 人、 金 构 基 销售 自基 登记机 和 金 机构以其
自身的法 责任有的财产承担其 律 , 权 对本 冻其 人 得 基 结债 不 金财产行使请求 、扣
权利押或其他 。 律法规和除依法 《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 产 被处财 不得
。分
基金 理管 人、基金托管 依法解人因 散、 依 撤 者 宣 破 等原被 法 销或 被依法 告 产
算因进行清 的, 于其清算 产基金财产不属 财 。基金 理 管理 产管 人 运作基金财产所
权生的债 , 与 资产产生的 抵销不得 其固有 债务相互 ;基金管理人管 运 同基理 作不
权 。的基 财 所产生的 务不得 抵金 金 产 债 债 相互 销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64
十第 二部分 基 估金资产 值
一、估 日值
本 本基 日 券交易场 的交易 以 国家金的估值 为 基金相关的证 所 日 及 法律法规
对 。外披 值 易日规定需要 露基金净 的非交
二、 对估值 象
拥有的股票基金所 、权证、 本债券 银 款 息和 行存 、 收款应 项、股 期货指 合约、
、期货合国债 约 。它 资 产其 投 等资 及负债
三、估 方值 法
1、证券 市交易所上 的权 类益 证券的估值
交易所上 的市 权 类益 ( 、权证 包 股票券 括 证等), 在证以其估值日 券交易所
挂 价牌的市 (收盘价)估值; 日无交易的估值 , 未且最近 易 经济 境 发交 日后 环 生
大重 化变 或 未 大证券 机构 发 响 券 的 的发行 生影 证 价格 重 事件 , 最 交易以 近 日的市
价(收盘价)估值; 了 大交易日后 济环境 生 变化如最近 经 发 重 或 发证券发行机构
大生 价 事件的影响证券 格的重 , 类 大 ,可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 重 因素参考 似投 及 变化
,整最 交 市价 确定 价格调 近 易 公允 ;
2、 未 :处 市 间 价 区 如 情况于 上 期 的有 证券应 分 下 处理
(1) 、 、 ,转 增发的新 按估值 在 券交送股 增股 配股和公开 股 日 证 易所挂牌
一 票的 估的同 股 估值方法 值; 无交易的该日 , 一 的市价以最近 日 (收盘价)估值;
(2) 未 、 权 ,采 术次 发行 市的 票 券和 证 用 技 确定 价首 公开 上 股 债 估值 公允
, 术 计 , 本在 技 靠 公 价值 按值 估值 难以可 量 允 的情况下 成 估值;
(3) 一 ( 、确 定期限限 期的股 包 但不 股票发行时明 售 票 括 限于非公开发行
东发 时公司股 股份首次公开 行股票 公开发售 、 大通过 宗交易取 的 售期 股得 带限 的
, 、 未 、票 不 括停牌 新 上市 回 易 的 券 受 股等 包 发行 购交 中 质押 等流通 限 票),按
监 行 确定公允 值管机构或 业协会有关规定 价 ;
3、 :交易 市 交易 的估所 场 的固定收益品种 值
(1)对 (所 市交易或 的固定收益品种 基 合 有在交易 市场上 挂牌转让 金 同另
规 的除定 外), 三 ;选 第 方估值 提供的 品 当 估 进 估取 机构 相应 种 日的 值净价 行 值
(2)对 ,在交 上 债券 按估 日收盘 减 可转易所市场 市交易的可转换 值 价 去 换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65
所含 利 到的净价债券收盘价中 债券应收 息后得 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
未 大最 易日 经济 境 生重 变化近交 后 环 发 , 近交易 盘 减 转 收按最 日收 价 去可 换债券
价 所含 收 进行估值盘 中 的债券应 利息得到的净价 。 最近交 日 经济如 易 后 环境发生
了 大 的重 变化 , 类 大可 资 现行市价 因素参考 似投 品种的 及重 变化 ,调整最近交易
, ;价 公允 格市 确定 价
(3)交 所 市实行全 易的债易 上 价交 券( 转 债 外可 换 券除 ), 三方 值选取第 估
构提 全 中所含的 券机 供的估值 价减去估值全价 债 (税后) 收 息得应 利 到的净价进
;值行估
(4)交 不 跃市场的易所上市 存在活 有价证券,采 术用估值技 确定公允 值价 。
对 易所 场挂 转 的资产支 券在交 市 牌 让 持证 ,采 术用估 确 公 值值技 定 允价 ,在估值
术 计 , 本 ;技 以 靠 量 的难 可 公允价值 情况下 按成 估值
4、 , 三银行间市 交易的 定 益品 机构 应场 固 收 种 选取第 方估值 提供的相 品种
日的估值 估值当 净价进行 。对 未银行间市场 上市, 三 未且 估值 构 提 估第 方 机 供 值
, 本 ;价格的债 成 估值券 按
5、 三 ; 三存 按 日 值 构 供的 估同业 单 估值 第 方估 机 提 估值净价 值 选定的第 方
未 , 本 ;值机构 提 估值价 的 成 估估 供 格 按 值
6、 、国债 等 生品的估股指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 金融衍 值
(1) ,一 ,资的股指期货合约 以 当日 算价 行 值 估值当基金投 般 估值 结 进 估
结算价日无 的, 未 大最 交 后 境 生 变化且 近 易日 经济环 发 重 的,采 交用最近 易日结
;算价估值
(2) ,一 ,基金投资 国债期 合 般以 进行 当的 货 约 估值当日结算价 估值 估值
算价的日无结 , 未 大且 日后经济环境 发生 变最近交易 重 化的,采用最 交易 结近 日
;价估值算
7、 一 ,同 同时在 或 个 市 的 债 所处 别债券 两个 两 以上 场交易 按 券 的市场分 估
;值
8、 ,据表明按 述方法 行 值不 允价如有确凿证 上 进 估 能客观反映其公 值的 基
管 根据具体 金托管人商定后金 理人可 情况与基 , ;按 能 公允 值的 格 值最 反映 价 价 估
9、 大 , 采 ,当发生 购或赎 形 基 理 用 动 价机额申 回情 时 金管 人可以 摆 定 制 以
基确保 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 则与操 规 遵循 及监原 作 范 相关法律法规以 管部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66
门、 ;规 定自律 则的规
10、本 , 执基金投 证的估值核算 依照 内 发行 市的 票资存托凭 国 依法 上 股 行。
11、 门 , 。相关法律 以及监 有 制 的 定 有 增事法规 管部 强 规定 从其规 如 新 项,
。最按国家 新规定估值
金管理人 基金托 人 现基 合同 值如基 或 管 发 金估值违反基金 订明的估 方法、程
未序及相关 的规定或者 能充分 护 份额 有人 益法律法规 维 基金 持 利 时,应立即通知
对 , ,双 。共同查 因 协 决方 明原 方 商解
关 律 规根据有 法 法 , 计 计 义基 值 的 务由基 管理人金资产净 算和基金会 核算 金
担承 。本 计金的 基金 任基 基金会 责任方由 管理人担 ,因此, 本与 基金有就 关的会
计 题问 , 讨如经相关各方在 等 上充 论后平 基础 分 , 一无 达成 致的仍 法 意见,按照
对 计 对 布。基 理 基 产 算 果 予以金管 人 金资 净值的 结 外 公
、 程四 估值 序
1、 类 , 类值是按照 个工作 闭 后 该 以当各 基金份额净 每 日 市 基金资产净值除
类 计份 额数量 算日该 基金 额的余 ,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
, 。国 有规 的 从 规家另 定 其 定
计 类基金管理 个工作 基 资 值 金 额 值人每 日 算 金 产净 及两 基 份 净 ,并按规定公
。告
2、 对 。个工作日 金资产 值 基金 法规基金管理人应每 基 估 但 管理人根据法律
。 对同 暂停估值 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基 产估 后或基金合 的规定 时除外 基 日 金资 值 ,
将 金 值结果发 金托管基 净 送基 人, 基 托 复 后经 金 管人 核无误 , 基 管理由 金 人按约
定对 布。外公
、 处理五 估值错误的
采 必基金 理人和 金 管人管 基 托 将 取 要、适当、 的措 金 值合理 施确保基 资产估
、 。 本的准确 当 基金性 及时性 A类或 C类 小基金份额 值 后净 数点 4 (位 内 含以
第 4 ) , 。位 生估值错 视为基 额 值发 误时 金份 净 错误
:基 的 事 应按 定金合同 当 人 照以下约 处理
1、 类估值错误 型
本基金运作 程中过 ,如 由 基金 管人果 于 管理人或基金托 、 构或登记机 、或销
机构售 、或投 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资人自身 误,导 他当 人遭 损 的致其 事 受 失 ,过错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67
对的 人应当 该 值 遭 当 人责任 由于 估 错误 受损失 事 (“ 损方受 ”) 失的直接损 按下述
“ 处理原则估值错误 ” , 。予赔偿 担 偿责给 承 赔 任
类的主 但上述估值错误 要 型包括 不限于: 料资 申报差错、 输差错数据传 、数
计 、 、 。据 算差错 统 差错 达指 差 等系 故障 下 令 错
2、估值错 理原则误处
(1) , 未 ,错 已 但 事 造 损失 误估值 误 发生 尚 给当 人 成 时 估值错 责任方应及
调各方时协 ,及 进行更时 正,因 正估 用由 责 担更 值错误发生的费 估值错误 任方承 ;
未由于估 任方 及时更正已产 的 错误值错误责 生 估值 , 当事 造 损失的给 人 成 ,由估
对错误责 直 损 担 任值 任方 接 失承 赔偿责 ; 估 错误 经若 值 责任方已 积极协调,并且
义 未协助 务的 事人有 够 时间有 当 足 的 进行更正而 更正,则其 相 责应当承担 应赔偿
任。 对估值 方应 更正的情况向 关 人进 确认错误责任 有 当事 行 , 保 值错误已确 估 得
。更正到
(2) 对估 误 责 有 人 直 损失值错 的 任方 关当事 的 接 负责, 对 接不 间 损失负责,
对 , 对 三 。估值错误 有关直 当 人负并且仅 的 接 事 责 不 第 方负责
(3) 义 。估值 得 利的当事 时返还不当得利的因 错误而获 不当得 人负有及 务
对但 错误 任方 应 值错误负估值 责 仍 估 责。 果由于 不 得 当 返如 获得 当 利的 事人不 还
(或 全部 得 人的利益 失不 返还不当 利造成其他当事 损 “受损方”),则 值错估 误责
受损任方应赔偿 方的损失, 对并 付的赔偿 围内 获得不当得利 当在其支 金额的范 的
权享有 求交 不 得利的 利事人 要 付 当 ; 获得不 利 当 已 部 不如果 当得 的 事人 经将此 分
得利 损当 返还给受 方, 将其已经 得的赔 额 上已则受损方应当 获 偿 加 经获得的不当
。利返 超 际损失的 支付给估值错误责 方得 还的总和 过其实 差额部分 任
(4) 采 未错误 整 用 量 复至假设 估值错 正 情 方估值 调 尽 恢 发生 误的 确 形的 式。
3、 错 处 程序估值 误 理
, , :被 事人应当 时进行 理 理的估值错误 发现后 有关的当 及 处 处 程序如下
(1) , ,值错 原 所有的当 据估值错误发生查明估 误发生的 因 列明 事人 并根
;的 因 估值 误的 任原 确定 错 责 方
(2) 对根据估值 处理原 当 人 的 估 错 造成错误 则或 事 协商 方法 因 值 误 的损失
;行进 评估
(3) 误处理原 或当事 协 的方 责任根据估值错 则 人 商 法由估值错误的 方进行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68
;正 损失更 和赔偿
(4) , ,根据 处理的方法 需要修 基 记机 交易 据 由基估值错误 改 金登 构 数 的
, 。金登 构进行 并 估 误 向 关 事人记机 更正 就 值错 的更正 有 当 进行确认
4、 :基 错误处理 方法如金份额净值估值 的 下
(1) 计 , ,基 份额 时 基 应 予以纠正金 净值 算出现错误 金管理人 当立即 通报
, 采 一 大。托管人 并 取合理的 施 损失 步扩基金 措 防止 进
(2) 误 差达到基 额净值错 偏 金份 的 0.25% ,基 管 应 基 托时 金 理人 当通报 金
;人并 监 达到基金 额净值管 报中国证 会备案 错误偏差 份 的 0.5% ,时 金管基 理人
。应当公告
(3) 计基金 算 基金和基 有人造成损失需要 行当 份额净值 差错给 金份额持 进
时赔偿 , 双基 管理 和 金托管人 据实际 界 方 的金 人 基 应根 情况 定 承担 责任, 确经 认
:后 以下 赔按 条款进行 偿
1)本 计责任方由 金管理 担基金的基金会 基 人 任, 本 计与 基金有关的会 问题,
双 讨如经 基 分 论后方在平等 础上充 , 一尚 致时不能达成 , 议执按基金管理人 建的
, , 。此给 金份 持 人和基金 造成的 由 金 人 付行 由 基 额 有 财产 损失 基 管理 负责赔
2) 计 ,基 管理 金 金托管人 核确认 公 由若 金 人 算的基 份额净值已由基 复 后 告
此 人造给基金份额持有 成损失的, 对应 律法规的 者或基金支付赔根据法 规定 投资
偿金,就 向投 者或 金 付的赔偿实际 资 基 支 金额,基金管 与 金 人理人 基 托管 按照过
。错 度 自承 责程 各 担相应的 任
3) 对 计 ,和基金托 人 基金 额 值的 重新如基金管理人 管 份 净 算结果 虽然多次
计 对算和核 , 一不 致时尚 能达成 , 布为避 时公 基金份额净值 情免不能按 的 形,以
计 对 布基金 理人 算 果 外公管 的 结 ,由 基金份 有 和 造 失此给 额持 人 基金 成的损 ,由
。基 管理 付金 人负责赔
4) 提供的信 错误由于基金管理人 息 (包 但 限于 金额括 不 基金申购或赎回 等),
计致 额净值 算 起的基金份额持有 和 财产 损失进而导 基金份 错误而引 人 基金 的 ,由
。基 管理人负 付金 责赔
(4) , 。前述 如 律 或 关 有 定的 处内容 法 法规 监管机 另 规 从其规定 理 如果行
通行做法业另有 ,双 本当事人 着 等和 有人 则方 应 平 保护基金份额持 利益的原 进行
。商协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69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 券证 /期货交易 场遇 定 假日或因 原因暂市 法 节 其他 停营
;业时
2、 力因 抗 金 理不可 致使基 管 人、基金 法 产价值时托管人无 准确评估基金资 ;
3、 一前 估值 基 资产当 日 金 净值 50% 出现 的 场价以上的资产 无可参考 活跃市
采 术 大格且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重 定性用估值技 在 不确 时,基金 理 经与基金管 人 托
, ;人协商 后 当 基管 确认 应 暂停 金估值
4、 。中 证 会和 认国 监 基金合同 定的其它情形
七、 金净值的 认基 确
类用于 金 息披 值和 额 基金管理基 信 露的基金资产净 两 基金份 净值由 人负责
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复行 核。 计金管 人应 每 开放日交 束后 算基 理 于 个 易结 当
类的 金 净 基 份 净值 基日 基 资产 值和两 金 额 并发送给 金托管人。 对管人 净值基金托
计 结果复 确 后发算 核 认 送给基金管理人, 对由基 基金管理人 金净值按约定予以公
布。
八、 情形的处理特殊
1、基金管 人 金托 人按 金 同规定的 方法的理 或基 管 基 合 估值 第 8 进 估项 行 值
, ;所 误 不 为基 值时 造成的 差 作 金资产估 错误处理
2、 力可抗 原因由于不 , 由于证或 券/期 交易货 所、登记结算机构、存款银行
构 数据错误等机 发送的 等原因, 采 必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人 已经 要基 管 虽然 取 、适
当、合 的措施进 查理 行检 , 未但是 现 错能发 该 误的,由 的 金 产估此造成 基 资 值错
误, 金 管人免除 偿责任基 管理人和基金托 赔 。 基 管理但 金 人、 当积基金托管人应
采 必 。措 或消除由 影响极 取 要的 施减轻 此造成的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70
十第 三部分 基金的 益 配收 与分
一、基 利润 构金 的 成
、 、基金利润 金利息 投 收 允 动 益 其他指基 收入 资 益 公 价值变 收 和 收入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基金已实 收益指 金 润减 收益现 基 利 去公允价值变动 后的余额
二、基 分配利润金可供
未 未分配利润指截至收 分 准日 金 分 利 与 分配利基金可供 益 配基 基 配 润 润中
孰 。已实现 的 数收益 低
三、 收 原基金 益分配 则
1、在 合有 红符 关基金分 条件的前提下,本 金管理人 以根据 际 况进基 可 实 情
行收益分配, 分配 告具体 方案以公 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
;行收益 配分
2、本 收益 配方 分 种基金 分 式 两 :现金分 红利再红与 投资, 择投 者 现资 可选
类或 现 红利 相 进行再投金红利 将 金 自动转为 应 别的基金份额 资; 择,若投资 不者 选
本 ;基金 方式 红默认的收益分配 是现金分
3、 类益分配后 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基金收 两 基金份 值,即 收益 配基基金 分 准
类 ;日 两 基金份 值减去 位 金 收 金 后 能低的 额净 每单 基 份额 益分配 额 不 于面值
4、本 类金 用收取上 同基 两 基金份额在费 不 , 对其 应 可 配收的 分 益可能有所
。本 一类基金不同 同 别的 一 权;基 享有同等每 金份额 收益分配
5、 ,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 另 定的 其规关 有规 从 定
对 ,在 违反法律 且 基金 持 人 无 不 影 的前不 法规 份额 有 利益 实质性 利 响 提下
一管 管人协商基金 理人经与基金托 致, 对可 基金 益 配的 行调收 分 有关业务规则进
, 。公整 并及时 告
、 益分配方四 收 案
、益分配方案中应载 截 益分 基准 的 供分配利 金收基金收 明 止收 配 日 可 润 基
对 、 、 、 。益 象 配 分 及 例 配方分配 分 时间 配数额 比 分 式等内容
、 、五 确定 公告 实施收益分配方案的 与
本 , ,基 收 分配 人拟 金 复核 在金 益 方案由基金管理 定 并由基 托管人 2日内
。媒介公告在规定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71
( 计 )基金红利 放 离收 分配 准 即可供分 润 算截 的发 日距 益 基 日 配利 止日 时
间 超不得 过 15 。作个工 日
六、基 收益 生金 分配中发 的费用
。分配时所 生的银 转 或其 资者 当基金收益 发 行 账 他手续费用由投 自行承担
小 一的现金红 额投资者 利 于 定金 ,不足以支付银行 账 他手 费用转 或其 续 时,基金
类登记机构 基金份 有 的 红 转 相 别的可将 额持 人 现金 利自动 为 应 基金份额。红利再
计 , 《 》执 。法 依照 业 规则 行投资的 算方 务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72
十第 四 分部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 类金费基 用的种
1、 ;金 的管理费基 管理人
2、 ;人的托管费基金托管
3、 ;销售服 费务
4、《 》 ;合同 效后 基 相关的信 露费用基金 生 与 金 息披
5、《 》 计 、 ;合 生 与 关 会 费 律 讼基金 同 效后 基金相 的 师 师费和诉 费
6、 大 ;人 会费用基金份额持有
7、 金的证基 券/期货 ;交易费用
8、 划 ;汇 费基金的银行 用
9、 、 ;账 费用 账户基金的 户开户 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 同金合 》约定,可以 基 财产中列 其他在 金 支的
。费用
二、 计 、计金 用 法 和 付 式基 费 提方 提标准 支 方
1、基 的金管理人 管理费
本 一理费按前 基金资 净 的基金的管 日 产 值 1.50% 计年费率 提。 计算管理费的
:方法如下
H=E×1.50%÷ 年当 天数
H 计每日应 提 理费为 的基金管
E 一为前 日的基金 产资 净值
计基金 理费 日管 每 算, 计 末逐日累 至每月月 ,按月支付, 基 管 与经 金 理人 基
双 对管 方 无误金托 人 核 后, 管基金托 人按照 一理人协商 的方式与基金管 致 次于 月
前 3 一个 财产 付 管理人工作日内从基金 中 次性支 给基金 。若 假日遇法定节 、公休
假等, 。支付 期日 顺延
2、基金 管人 托 费托 的 管
本 一基金的 费按前 金 产 的托管 日基 资 净值 0.25% 计的 提年费率 。 计管 的托 费
: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73
H 计提的基金 管费为每日应 托
E 一为 日 基金前 的 资产净值
基金 管托 计费每日 算, 计 末日 月月逐 累 至每 ,按月支付, 管理人与基经基金
双 对金托管 方 误后人 核 无 , 金托 人基 管 照按 一与基金 人协商 方管理 致的 式于次月
前 3 一日 从 金财个工作 内 基 产中 次性支取。 日若遇法定节假 、公休假等,支付日
。顺期 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 金基 A 类 ,基 收 服务费金份额不 取销售 C类基 销售服务费年费金份额的
率为 0.40%。本 门 本 。基 售服 费将 用 基金的销 基金份 有 服金销 务 专 于 售与 额持 人 务
C类 一金 销 服 费按基 份额的 售 务 前 日C类 资基金 产净值的 0.40% 计 。提年费率
计 :算方法 下如
H=E×0.40%÷当年 数天
H为 C类 计基金 销售份额每日应 提的 服务费
E为 C类 一基 前 日基金金份额 资产净值
计销售服务费每日 算, 计 末日 每月月逐 累 至 , 月支按 付,经 金管理人基 与基
双 对金托管 核 误人 方 无 后, 金基 托管人按照与 金基 管理人 一致协商 的方式于次月
前 5 一个工作日 从基金 产 次性内 财 中 支付给登记机构。销售 登 代服务费由 记机构
收并按 同规定支付给基金 售照相关合 销 机构。若遇 定节 日法 假 、 休日等公 ,支付
。期顺延日
4、上述“一、 类基 费 种金 用的 ”中第 4-10 ,费 根 有关 应项 用 据 法规及相
议协 规定, 际支出金 列入当 费按费用实 额 期 用,由基 财产金托管人从基金 中支付。
三、 列 费用的项不 入基金 目
:用不列入基金费用下列费
1、 未 未 义金 人和 金托 人 履行或 完 行 务导 费 支基 管理 基 管 因 全履 致的 用 出或
;基 的 失金财产 损
2、 ;金管 金 金运作无 的事项 生 费用基 理人和基 托管人处理与基 关 发 的
3、《 》 ;的相基金合同 生效前 关费用
4、 他 关法律法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得 基金 用的其 根据相 规及中国 不 列入 费 项
。目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74
、基金税收四
本 运作过 涉 的 税基金 程中 及 各纳 主体, 义纳 务 国家其 税 按 税收法律、 执法规
。行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75
十第 五部分 计 计金的会 与基 审
一、 计基金会 策政
1、 本 计 ;金管 金会基 理人为 基金的基 责任方
2、 计金 度为公历基 的会 年 年度的 1月 1日至 12月 31 ;日 基金首次 集募 的
计年度 如下 则会 按 原 : 果如 《基金合同》 少效 于生 2个月, 一 计以 入 会可 并 下 个
年度 露披 ;
3、 本 , ;金 算以 记 元为记账 位基 核 人民币为 账 位币 以人民币 单
4、 计 执 计 ;会 制 行 家有度 国 关会 制度
5、本 、 ;立建 算基金独 账 独立核
6、 计 、理人及基 各自保留完整的会 目 并进 日常基金管 金托管人 账 凭证 行 的
计 , 计 ;会 算 按照有 定编制 会 表核 关规 基金 报
7、 计 、 对托 月 基 管理 的 等进行核基金 管人每 与 金 人就基金 会 核算 报表编制
。以书面 式 认并 方 确
二、 计基金的年度审
1、 、管理 基 人 基金托 独立的具有基金 人聘请与 金管理 管人相互 、证券 期货
相 务资关业 格 计 计 对本的会 事 所及其注 师 基金 度 务 进师 务 册会 的年 财 报表 行审
计。
2、 计 办 计 , 。师 务 更换 师 管理人同会 事 所 经 注册会 应事先征得基金 意
3、 计 , 。基金管 人 为有 师事 报 管人 更理 认 充足理由更换会 务所 须通 基金托
计换 所需在会 师事务 2日内在规定 介媒 。公告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76
十第 六部分 基金 信 披露的 息
一、本 《基金 息披露 合 金的信 应符 基 法》、《 办作运 法》、《 办披 法信息 露 》、
《 》 。金合 有基 同 及其他 关规定
二、 义务人信息披露
本 义基金 息披露 人 括基信 务 包 金管理人、 管人基金托 、 份 人召集基金 额持有
大会的基 有人等法律金份额持 、行政法 和 证监 规定 自 人规 中国 会 的 然 、法人和非
人法 。组织
本 义信 披 人基金 息 露 务 本基 份 持有 根以保护 金 额 人利益为 出发点,按照法律
, 、法规和中 证监会 规 披露 所披 真 确性国 的 定 基金信息 并保证 露信息的 实性 准 、
完整性、 、简明性和易得性及时性 。
本 义基 信 露 务 应当 中 证监会规 间内金 息披 人 在 国 定时 ,将 披 的 信应予 露 基金
息通过符合中 证监国 会 (件 下简称规定条 的全国性报刊 以 “规 报刊定 ”) 《及 信
办 》 (息 露 法 以下披 规定的互联网网站 简称“ 网规定 站”)等 ,介披露 并媒 保证
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 《基 合金 同》 定的 间和 式 阅或者复 开披露约 时 方 查 制公 的信
料。息资
三、本 义 , :基 息 人 诺 开披 信 为金信 披露 务 承 公 露的基金 息 不得有下列行
1、 、 大 ;虚假记 误导性 述 者重载 陈 或 遗漏
2、对 ;绩进证券投资业 行预测
3、 ;规 益或者承违 承诺收 担损失
4、诋 、 ;其他基金管理人 基 托 或者 金销 机毁 金 管人 基 售 构
5、登载任何 人自然 、法人 法和非 人组 祝织的 贺性、 维 或 荐性恭 性 推 的文字;
6、 。国 他行为中 证监会禁止的其
四、本 采 本金公开 露 信息基 披 的 应 用中文文 。 采 本用外如同时 文文 的,基金
义信 务人应保息披露 证不同 本 一的内容 致文 。不同 本文 之间 义发 的生歧 ,以 文中
本 。文 为准
本 采基 公开披露 息 用阿 数金 的信 拉伯 字;除 说特别 明外, 币 位 人民货 单 为 币
。元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77
、 开五 公 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 基金信 包的 息 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 合同基金 》、 议协基金托管 、 料品资 概要基金产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 权当 人 项 利事 的各 、义 关系务 , 确明 基
大金份额持 会召开 则 具 序有人 的规 及 体程 , 金 品 特性 金说明基 产 的 等涉及基 投资
大 。事项的法 文件者重 利益的 律
2、 大 ,基 招 说明 披露 投 策的全部金 募 书应当最 限度地 影响基金 资者决 事项
基金认购说明 、申购和赎 安回 排、 金投基 资、基金 品 性产 特 、风险揭示、 息披信
露 金 额 人 内及基 份 持有 服务等 容。《 》 ,基 合同金 生效后 金 息基 招募说明书的信
大发生重 更的变 , 三基 管 人应金 理 当在 个工作日内,更新 说 登载基金招募 明书并
在规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 信 生变 的他 息发 更 , 少基 管 人至 每年金 理 更新
一 。 ,次 基金 运 的 管 再 新 金招终止 作 基金 理人不 更 基 募说明书。
3、 议基 基金托管 和基金 理 在基 金运金托管协 是界定 人 管 人 金财产保管及基
权 、义 。活 利 务关系 件作监督等 动中的 的法律文
4、 料 ,基金产品资 概要 基 募说 书的 要 件 用于向 者提供是 金招 明 摘 文 投资 简
的 金 信明 基 概要 息。《 》 , 料 大合 生 后 基 概 变基金 同 效 金产品资 要的信息发生重
更的, 三基 管理人 当 个工金 应 在 作日内, 料产品更新基金 资 概要, 登 定并 载在规
; 料网站及 机构网站或营业网 基 品资 要其 信 发生变更基金销售 点 金产 概 他 息 的,
少 一金管理 每 更基 人至 年 新 次。基 运 的金终止 作 , 金管 更基 理人不再 新基金产品
料 。要资 概
,基金募 申请经 国 监会 人在 发集 中 证 注册后 基金管理 基金份额 售的三 前日 ,
将基金 公告份额发售 、基金招募说明书提 公告示性 和《基金 同合 》 示性公告提 摘
登载在要 报 上规定 刊 , 金 售 告将基 份额发 公 、 金招基 募说明书、 料基金产品资 概
要、 议金合同和 金托管 登 在规基 基 协 载 定网站上, 料金产 登并将基 品资 概要 载在
金销售机 营业网点基 构网站或 ;基金托管 应人 当 时同 《将 金合基 同》、基 托管金
议 。协 登 网站上载在
(二) 份 发 告基金 额 售公
理 应 就基 售 基金份额 售公告基金管 人 当 金份额发 的具体事宜编制 发 , 在并 披
。露招 登载 介募说明书的当日 于规定媒 上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78
(三)《 》合同 生效基金 公告
管理人应当在收到 国 会确 文件 次 在规定媒 登载基金 中 证监 认 的 日 介上 《基金
》 。同 效合 生 公告
( )四 基金 值 息净 信
《 金合基 同》生效后, 办在 申购或者 回前开始 理基金份额 赎 ,基 管 人应金 理
少当至 每周 网站在规定 披露一 金次基 份额 类值和两 基净 金份额 计累 。净值
办在开始 理基金 额 或者 回后份 申购 赎 , 金 理人应当基 管 在 晚于每 放不 个开 日
的次日,通过 网规定 站、基 销售 或金 机构网站 者营业网点 类开放日的 基金披露 两
计 。份 净 和基额 值 金份额累 净值
金管基 理人应当 一在 半年度和 日的次日不晚于 年度最后 ,在规定网 披站 露半
一 计年度 年度 后 的基金份 值和基 额 净和 最 日 额净 金份 累 值。
( ) 、基 申 赎 价格五 金份额 购 回
《人基金管理 应当在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等信息 露 件上书 披 文 载明基金份
购额申 、 计赎 算 有关申购回价格的 方式及 、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 基在 金
售机 网站 营 网点销 构 或 业 料。查阅 复制前 息或者 述信 资
(六) , 、基 期 括 金 度报金定 报告 包 基 年 告 基金 期中 报告 报告和基金季度
基金 理人应 在 年结管 当 每 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 年完成基金 度报告,将年
度报 规定网站上告登载在 ,并将年 报 示性 告登 在 定报刊上度 告提 公 载 规 。 年基金
度报告中 计的 务 告 过财 会 报 应当经 合符 《 华人 证中 民共和国 券法》 计规定的会 师
事务所 计。审
金管理 应 在上基 人 当 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 完编制 成基金中期报告,将
,告登载在规定网站 并 期报 提示 公 登载在规 刊上中期报 上 将中 告 性 告 定报 。
基 理 应 每 结 之 起金管 人 当在 个季度 束 日 15 ,个 编工作日内 制完成基金季度
报告,将季 报告登 在 定网度 载 规 站上, 告并将季度报 提示性公告登 定报刊载在规
。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个月的,基 管 可以 编制 期 度报告金 理人 不 当 季 、中
告期报 。或者 报年度 告
一如 期 单 资 持有 达 份额报告 内出现 投 者 基金份额 到或超过基金总 20%的情
形, 权为保障 他 资者其 投 益, 少应当 告基金管理人至 在定期报 “ 资者决策影响投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79
要信息的其他重 ” 类项下披露该 资 别投 者的 、 末报 期 持 份 及占比告 有 额 、报告期
本 。内持有 变 情 基 有 险份额 化 况及 金的特 风
本 金持 程基 续运作过 中, 度报告和 期报告 披 基金应当在基金年 中 中 露 组合资
。其流 分产情况及 动性风险 析等
(七) 时报告临
本 大 , 义基 事件 有关信息披露 人 在金发生重 务 应当 2日 编制 时 告书内 临 报 ,
并登 规定报 规 网载在 刊和 定 站上。
大前 重 件款所称 事 , 对 权指可 额 金份额的 格产是 能 基金份 持有人 益或者基 价
大 :生 影 的下重 响 列事件
1、 大持有 开基金份额 人 会的召 的事项及决定 ;
2、《 》基金合同 、止 基金清算终 ;
3、转换基 运 式金 作方 、基 合并金 ;
4、 、换 金管理人 托管人更 基 基金 、 , 计份 登 构 聘 师基金 额 记机 基金改 会 事
务所;
5、 办 、 、人 构代为 理 金的份 登 核算基金管理 委托基金服务机 基 额 记 估值等
, 办 、 、托管 金 构代为 理 算 估值 复核等事项事项 基金 人委托基 服务机 基金的核 ;
6、 、 、 ;金 人 基 托管 的 定名称 住 生变更基 管理 金 人 法 所发
7、 管 人基金 理 权 东、持 之 以 股 的 理变更 有百分 五 上 股 基金管 人的实际控制
变更人 ;
8、 长基金 集期延募 提 结束或 前 募集;
9、 的基金管理人 、高 员 理级管理人 基金经 和基金托管人 门 门基金托管部专
负责人 ;生发 变动
10、基金 理人 董 在管 的 事 最近 12个月 十变更超 分 五内 过百 之 , 管基金 理人、
金 管基 托 人 门专 门基 的金托管部 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个月 变动超 百 之内 过 分
三十;
11、 、涉 管理及基金财产 基金 业务、 托 的诉讼基金 管业务 或仲裁;
12、 管理人或其高级管 人基金 理 员、 金经 因基 管 业务相关 受到基 理 金 理 行为
大重 处行政 罚、刑 罚事处 , 门 门管 或 专 基 负基金托 人 其 金托管部 责人因基金托管
大 、业务相关 为受到 行 处罚行 重 政 刑事处罚;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0
13、 、 东理人 财 基金管理 管人及其控股股基金管 运用基金 产买卖 人 基金托 、
大实际 制 者与 有重 害 系的公司 的证券 承 期 销控 人或 其 利 关 发行 或者 销 内承 的证
,或 从 其他券 者 事 大 易重 关联交 事项, 会另有规 的除外但中国证监 定 ;
14、 ;金 益分基 收 配事项
15、管理费、 管费 务托 和销售服 费、 费申购 、赎回费 计 标准等费用 提 、计提
;方式和费率 生发 变更
16、 计 ;基金 额净 价 误达基金 净值百 零 五份 值 错 份额 分之 点
17、本 办 、 ;开 购 回基金 始 理申 赎
18、本 办 ;金发 回基 生巨额赎 并延期 理
19、本 续发生巨 赎回并 停 受赎基金连 额 暂 接 回申请 付赎或延缓支 回款项;
20、本 、金 受申购 赎基 暂停接 回申请或 、重新接受申购 赎回 请申 ;
21、 、 大涉及 金申 赎 事项调整 在影响 者 回 事发生 基 购 回 或潜 投资 赎 等重 项;
22、 类 ;基 份 别设调整 金 额 置
23、 采 ;理 制进行估基金管 人 用摆动定价机 值
24、 义 对 权基金信 披 务人 额持 者 额的价息 露 认为可能 基金份 有人 益或 基金份
大格 响的其他事项或产生重 影 。中 证 规定 其他 项国 监会 的 事
(八) 清公告澄
在 合同存 限基金 续期 内,任 共 出 的 者在 传何公 媒介中 现 或 市场上流 的消息可
对 较大份额价格 生误导 影 或者能 基金 产 性 响 引起 波动的, 可能 份以及 损害基金 额
权人 益持有 , 义 对相关 务人知悉后应当立 该 进行 开澄信息披露 即 消息 公 清,并将
。有关情况 报告中 监立即 国证 会
(九) 大 议基 额 会金份 持有人 决
大基 份额 决金 持有人 会 定的事项, 法报应当依 中国 监会备证 案,并 以公予 告。
(十) 货的投资于股指期 信息
管 季度报告基金 理人在 、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 和 说明告 招募 书(更
新) 文 中披露股 货交易等 件 指期 情况,包 投 策括 资政 、 况持仓情 、 益 况损 情 、风
险指标等, 对并 货交易 基 总体风 的 响以 的充分揭示股指期 金 险 影 及是否符合既定
。投 投资政策和 资目标
(十一)投资于国 信息债期货的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1
基金管理人应 季 告在 度报 、中 报告期 、 度 告等定期 和招募 书年 报 报告 说明 (更
新) 件 国 期 交易等文 中披露 债 货 情况, 投包括 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
险指标等, 对并 分揭 基金 的 及是否符充 示国债期货交易 总体风险 影响以 合既定的
。投资政策和投资目 等标
(十二) 于资 支持 券 信息投资 产 证 的
基金 人应在 年 及 报 其 有 资产 总管理 基金 报 半年 中披露 持 的 支持证券 额、资产
市值占基 净资产 比 和报 产支 细支持证券 金 的 例 告期内所有的资 持证券明 。基金管
理人应在 报告中披露其持有 资 持证 总额基金季度 的 产支 券 、 产 持证券市资 支 值占
末 大小基金净 的 例 告 值 基 净资 序资产 比 和报 期 按市 占 金 产比例 排 的前 10名资产
。证券明细支持
(十三) 资证券 司 期融投 公 短 资券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 当 律法规规定 告和定期报告中及 披 资应 根据法 在临时公 时 露投
证 公司 期券 短 资券融 的情况。
(十 )清算报四 告
金 同 的基 合 终止 , 小 对理 应 依法 财 产进基金管 人 当 组织基金 产清算 组 基金财
。 小行清 并作出 算 告 基 当将 登 定网站上算 清 报 金财产清算 组应 清算报告 载在规 ,
。报告提示性公告登 在 报刊并将清算 载 规定 上
(十 )本 执 。五 基 投 存托凭证 息披露 国 上 易 行金 资 的信 依照 内 市交 的股票
(十六) 。国 监会 他中 证 规定的其 信息
六、 务管理信息披露事
基 管理人金 、 金 管人 息披 度基 托 应当建立健全信 露管理制 ,指定 门 门部 及专
高级管理人员 。负责管理信息披露 务事
义信息 露 务 公 披露基金基金 披 人 开 信息,应当符 国 监 关 息合中 证 会相 基金信
露 容与披 内 格式准则等法规 。的规定
托管人应 按照相 法 法规基金 当 关 律 、 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规 《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 金管理人 金资产净值基 编制的基 、 类各 基金 额份 净值、基金 额申 赎份 购 回
价格、基金 报告定期 、更 招 说新的 募 明书、 料基 资 要金产品 概 、 金清基 算报告等
公 金信息进 复核开披露的相关基 行 、审查,并 基金向 管理人 子或电进行书面 确认。
、 择管 金托管人 定报刊中选基金 理人 基 应当在规 一 本家报刊 露 信息披 基金 。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2
金管 人基 理 、 子金托管人 向中国 会 金 露 送 披 的基基 应当 证监 基 电 披 网站报 拟 露 金
, 、 、 、 。保 的真实 准 完整 及信息 并 证相关报送信息 确 时
基 管理金 人、 依法 介 信息外基金托管人除 在规定媒 上披露 ,还 需要可以根据
在其他公共媒 披 息介 露信 ,但 其他 共 介不得早 定媒介 信是 公 媒 于规 披露 息,并且
一 一 。不 上 露 信息 当在 同媒介 披 同 的内容应 致
义 计露 务人公 披露的 金 息出为基金信息披 开 基 信 具审 报告、 见书法律意 的专
, , 少 《 》构 作工作底 关档案至 保存到 基 合 止后业机 应当制 稿 并将相 金 同 终 10
。年
七、信息 露 件的存放 阅披 文 与查
必 布依法 露 信 后须披 的 息发 , 理基金管 人、基 托管 照金 人应当按 相关法律法
, 、将信息置 于各自 所 社会规规定 备 住 供 公众查阅 复制。
八、本 本 。金信 项 法规规定及 的内容为准基 息披露事 以法律 章节约定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3
第十七部分 险风 揭示
一、 本投资 基金 主 风险于 的 要
1、市场风险
证券市 格 到 因场价 受 经济 素、 因政治 素、 心投 理和 等资 交易制度 各种因素的
, , :导致基金 益水平 化 产生影响 收 变 而 风险 主要包括
(1) 。 ( 、 、 、策风 宏 如货币政 行业政策 地政 险 因国家 观政策 策 财政政策
) , 。区发展 策 生变 导致 场 格波动而 风险政 等 发 化 市 价 产生
(2) 。 , 也经 期 险 济 周 性 化 证 收济周 风 随经 运行的 期 变 券市场的 益水平 呈
。 , 也 , 。变化 基金 资于债 收 水平 产生周期性 投 券 益 会随之变化 从而 风险
(3) 。 ,风 直接影响 价格和收益率 影响 企 融资利率 险 利率 着债券的 着 业的
本和利成 润。基 投资于债金 券, 收益水 受 利 化其 平会 到 率变 的影响。在 率 升利 上
时, 的基金持有 债券价格下降, 较长基金组合 期如 久 ,则将 成 金资造 基 产的损失。
(4) 力 。 来 ,险 基 将 过现金形 现金可能因购买 风 金的利润 主要通 式 分配 而
力 , 。为通货 胀 响而 致购 下 从而使基 实际收 降膨 的影 导 买 降 金的 益下
(5) 。 了 对投 险 风 反 利率 收 再再 资风 再投资 险 映 下降 固定 益证券利息收入
投资收 的影响益 , 来与 率上 险这 利 升所带 的价格风 (即利率风险) 长互为消 。具
,体为当利 基金从投资的固定 益 所得 利息 入 行再投资率下降时 收 证券 的 收 进 时,
较少 , 对 长 。获得比 的 益 将 净 增 产生将 以前 收 率 这 基金的 值 率 影响
(6) 风信用 险。 券的发行 如出现 约基金所投资债 人 违 、 本法支无 付到期 息,
, 。债券 用 低导致债 降 将造成基金资产 失或由于 发行人信 等级降 券价格下 损
(7) 。 了 , 也回购 险 债 回 为提升整 金组合 提 可债券 风 券 购 体基 收益 供 能 但
一存 风在 定的 险。债 回购 险券 的主要风 包括信用风险、 大资风险及 动性加投 波 的
风险,其中, 对交易 在 期时信用风险指回购 中交易 手 回购到 ,不能 或部偿还全部
分证券或价款, 成 净值 失的 险造 基金 损 风 ; 资风险是 进行回 作投 指在 购操 时,回
大 大率 投 收 而导 以 导致投资 量放购利 于债券 资 益 致的风险 及由于回购操作 总 ,致
大整 组合使 个 风险放 的风险; 大波动 险 进行回购而 性加 的风 是指在 操作时, 对在
大 ,也对 ( ) 了 大基金组合收益进行 的 基金 合的 动 标准差 进放 同时 组 波 性 行 放 ,
大即基金 的 险 加组合 风 将会 。 例 高回购比 越 , 也险暴 越风 露程度 就 高,对基金净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4
也 大。损失的可 性 就越值造成 能
2、 理 险管 风
基 于基 略金运作过程中由 金投资策 、 素人为因 、管理系 当造成操作统设置不
。 :失误或 金 人内 失控 可 产生的损 理风险基 管理 部 而 能 失 管 包括
(1) : 、 执决 风 基 的 资 略制 策策 险 指 金投资 投 策 定 投资决 行和投资绩效监
, ;督检查过 中 由于 策 误而 的可程 决 失 给基金资产造成 能的损失
(2) : 执 , 、操 指基金投 中 由于投资指令不 晰 操作作风险 资决策 行 明 交易
;误等 为 素而可能 的损失失 人 因 导致
(3) 术 :险 指 管 理 息 统设 因技 风 是 基金 理人管 信 系 置不当等 素而可能造成
。损失的
3、流动 风险性
本基 将 临因金 面 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 迅证券不能 速、 本地转变为低成 现金
险的风 。 本 大流动性风险还包 由 金出 投资 额 回括 于 基 现 者 赎 , 本致使 基 有足金没
。够 金 付 赎 的 求 引致的现 应 基金 回支付 要 所 的风险
(1) 、金基 申购 赎回安排
资人具体 参见招 说 书投 请 募 明 “ 八第 部分 申购基金份额的 与赎回” 节章 。
(2) 、市场 行业 流动性风险评估拟投资 及资产的
本基 的 范围 具有 好 动性的金 具金 投资 为 良 流 融工 ,包括 依 发 市国内 法 行上 的
( 小 、包 中 创业 经 上市的股股票 括 板 板及其他 中国证监会核准 票)、 (债券 包括
国 依法 的国内 发行和上市交易 债、 据央行票 、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
司债、中期票据、短 融期 资券、超短 融资期 券、公 发行的次 券开 级债 、可转换债
券、 离 可分 交易 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 券证 公司短期融资券及其他中国
证监会 许 资的允 投 债券)、 券资产支持证 、债券回购、 行银 存款( 议括协 存款包 、
及其他银行存款定期存款 )、 (货 市 具 包 同业 单币 场工 括 存 )、权 、股指期货证 、
期货国债 以 律 规 国 允 基 投资 融及法 法 或中 证监会 许 金 的其他金 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 关规定相 )。
本 大金 标的 化股基 的 资产 部分为标准 票、 融债券金 工具,一 较情况下具般 有
, ,本 。动性 同时 基金严格 制 期内 资于 动 限资产的好的流 控 开放 投 流 受 比例
(3)巨额赎 形 的 性 理 施回情 下 流动 风险管 措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5
对应 巨 形 动性风险为 额赎回情 下可能发生的流 , 金管理 在 为支基 人 认 付投资
申请 认 付投资人 请而进行的财产变 可人的赎回 有困难或 为因支 的赎回申 现 能会
对 较大基金 产净 造 波动时资 值 成 , 采 办可 延期支 分 回 或 理能 取 付部 赎 款项 者延期
分 回申 性部 赎 请的流动 风险管理措施, 八细规则参 招募说 书 部分详 见 明 第 的相关
约定。未 来 本对的基 有 可能承担 现而带 的冲击成 基赎回 金份额持 人仍有 短期内变
。净 生的 面影金 资产产 负 响
(4) 、 对实 备用的流 风险管 具 情 序 者 潜 影响施 动性 理工 的 形 程 及 投资 的 在
一人 协商 致基金管理 经与基金托管人 , 对 ,在 保投资 得 公平确 者 到 待的前提下
照法 基 的约定可依 律法规及 金合同 , 类综 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合运用各 具,对赎回
请进 适度 整申 行 调 。 采 对金管理人 取备用 动 风 理基 可以 的流 性 险管 应 措施,包括
:但 限于不
1) 赎暂停接受 回申请
, 。下 投资人 部分或 部 回申在此情形 的 全 赎 请可能被拒绝
2) 缓支 项延 付赎回款
形下在此情 , 一 。投资 回款项的时间将可 比 常情 下有 延人接收赎 能 般正 形 所 迟
3)收取短期 费赎回
本 对 少基金 持 期持续 有 于 7 的 收 不 于日 投资者 取 低 1.5% ,的 将赎回费 并 上
计 。入基金财述赎回费全额 产
4)暂停基 估金 值
在此情形下, 有可 基 净值投资人没 供参考的 金份额 ,同时 可能被暂赎回申请
, 。停接受 或 延 付赎 款项被 缓支 回
5) 动 价摆 定
本 大当 基金 额申购 时发生 赎回 , 采金 人 摆 定 机制基 管理 可以 用 动 价 ,以确保
金基 估值的公平性。 采基金 用摆 定价时当 动 , 资 申购 时的投 者 或赎回基金份额 基
净金份额 值, 本根据投资 场冲击成 而进行调将会 组合的市 整,使 场的 击成得市 冲
本 够 配给实际能 分 申购、赎回的 者投资 , 少对而 量 额 有 利益从 减 存 基金份 持 人 的
, 权 对 。响 法 益不受 害并得 公 待不利影 确保投资者的合 损 到 平
4、合规性风险
管理 程指基金 或运作过 中, 国家法律违反 、 定法规的规 ,或者基金投资违反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6
。法 基金 同有 规 的风险规及 合 关 定
5、本基 有风险金特
(1)本 , 采 ,投 范 括 货 指 货 用 易基金 资 围包 股指期 股 期 保证金交 制度 由于
交易具有 杆性保证金 杠 ,当 现 利行出 不 情时, 小的变 会股价指数微 动就可能 使投
权 较大人 益遭受资 损失。 采期货 用每日无负债 算股指 结 制度,如果 有在 定没 规 的
, , 来 大 。时间内补 证金 按 将 强 仓 投 带 损失足保 规定 被 制平 可能给 资 重
(2)本 , 、范 国债期货 投资可 面 市场基金投资 围包括国债期货 的 能 临 风险
基差风险、 动性流 风险。 风 期货市场 使所持有的期货合 价市场 险是因 价格波动 约
生变 的风值发 化 险。 一基 风险是期 场的特 险差 货市 有风 之 ,是 于 现指由 期货与 货
间 差的价 波动, 套 果影响 期保值或套利效 ,使之发 意外损 的 险生 益 风 。流动性风
类两险可分为 :一类为 险流通量风 , 货合约无 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是指期 法及时以
了 头寸结 险或 的风 , 类此 险往往 由 场缺乏广 深度导风 是 市 度或 致的; 一类另 资为
风金量 险, 资 无 满足 求是指 金 法 保证金要 , 头寸 临被强制 仓的使得所持有的 面 平
。风险
(3)本 权基 投资金 范围包括 证,权 有高证具 杠杆、 险高风 、 的特征高收益 。
了一 义 ,权 :除 市场风险外 证还具 以 资风 标的 券 格风险般意 上的 有 下投 险 证 价 、
、 、 。流 风险 时 风 履 险动性 效性 险 约风 等
(4)本 , 本投 范 包括 证 的投资可 给 基基金 资 围 资产支持 券 资产支持证券 能
来金 额 风险带 外 ,包括信用风险、 率风利 险、 付提前偿 风险等。信用风险是基金
投资的资产支持证 之 人出 违约所 券 债务 现 , 在 易过程中 交收违或 交 发生 约, 由或
资 持 用 量 低导 格于 产支 证券信 质 降 致证券价 下降, 产损失造成基金财 ;利 风险率
是 场 率波 持证 率 的变动市 利 动会导致资产支 券的收益 和价格 ;提 险是债前偿付风
务人可能会 于 变化 原因 行 前偿付由 利率 等 进 提 , 。从 基金资 临 投 险而使 产面 再 资风
(5)本 , 本 ,投 范 包括 若 凭证 在承基金的 资 围 存托凭证 基金投资于存托 担
境内上 交 股票 外市 易 投资的共同风险 ,还 托 特有风险将承担存 凭证的 ,包括存托
东凭证持有人与境外 础 发行 的股 法 地位基 证券 人 在 律 、 权享有 方面存 异利等 在差
能 的可 引发 风险; 托 证 有人 息存 凭 持 在分红派 、 权 的特殊安 可行使表决 等方面 排
能引 的 险发 风 ; 议存 托凭 的托协 自动约束存 证持有人 风险; 多地上市因 造成存托
凭证价格差异以及 动 险波 的风 ; 权存 凭证 有 益被摊薄 险托 持 人 的风 ;存托 退凭证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7
的市 风险;已 上 的 础证在境外 市 基 券发行人,在 管方面与 内可持续信息披露监 境
能 在 异的存 差 风险; 交易境内外证券 机制、 制法律 度、 环境差异 的监管 可能导致
。其他风险
6、其他风险
(1) 本 ,随 合 基 投资 念 新投资工 出现和 如 投 这着符 金 理 的 具的 发展 果 资于
, 一 ;基 可 会面 的些工具 金 能 临 些特殊 风险
(2) 术 , 计 ;产生的风 如 算机 统 可靠因技 因素而 险 系 不 产生的风险
(3) 、 、金业 展 度建设 人 控制度建立等方面因基 务快速发 而在制 员配备 内
;完 产生 风险不 善而 的
(4) 、 、 ;人 因素而产 风险 如 交 欺 为 的 险因 为 生的 内幕 易 诈行 等产生 风
(5)对 ;要业 基 可能产生 风险主 务人员如 金经理的依赖而 的
(6) 、 力 ,战 自 灾害 致基 损 基金收益争 然 等不可抗 可能导 金资产的 失 影响
, 来 ;带 风险水平 从而
(7) 。其他意外导 的致 风险
二、声明
1、 本 , ;资者 资 基金 须自 担投资投 投 于 行承 风险
2、 办 本 ,本除 金 人 基 的 售外 过基 管理 直接 理 金 销 基金还通 其他基金销售机
, 本 。构销售 基 管理人 其 基金 保证 金金 与 他 销售机构都不能 其收益或 安全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8
十第 八部分 、基金 更 终止与基金财产 清合同的变 的 算
一、《 》金合 的变基 同 更
1、变 基金合同更 涉及法律法 或规规定 金基 约 基 份 持有合同 定应经 金 额 人
大 议 过会决 通 的事项的, 大 议基金份额 有人 会 通应召开 持 决 过。对于可不经基金
大 议有人 的份额持 会决 通过 事项, ,基金管理 托管人同意后变更 公由 人和基金 并 告
。报中 证监 备并 国 会 案
2、 《 》 大 议关于 基金 变更的 份 持 会合同 基金 额 有人 决 自 执效 方 行生 后 可 ,
并 议 。后 介公告自决 生效 两日内在规定媒
二、《 》基 合同 的 止 由金 终 事
一有下列情形之 的,《 》 :金合 止基 同 应当终
1、 大 ;额持有人 止的基金份 会决定终
2、 、 ,基金管理人 基 托 职责 止 在金 管人 终 6 、月 没有新基 理人 新个 内 金管
;托 人 的基金 管 承接
3、 。律 规 中国 定相关法 法 和 证监会规 的其他情况
三、 财产的清基金 算
1、 小基金财 清 组产 算 :自出现《基金合同》 止事终 由之日起 30个 内工作日
小成立清算 组, 小管理人组织基金财 清 并在 国证 会 监督下进基金 产 算 组 中 监 的 行
。金清算基
2、 小 : 小 、财 清 成 产 算 成员 理基金 产 算 组组 基金财 清 组 由基金管 人 基金托
管人、 计有从事证 相关业 资 的注具 券 务 格 册会 师、 中国 定律师以及 证监会指 的人
。 小 必 。组成 基金 组可以聘用 要的工 人员 财产清算 作 员
3、 小金财 清算 职基 产 组 责: 小基金财产 组负责 财 的清算 基金 产 保管、清理、
、 。 小 必 。变 和 配 基 算 要的民事 动估价 现 分 金财产清 组可以依法进行 活
4、 :基金 产 算程财 清 序
(1)《 》 , 小 一 ;情形 基 清算 组统基金合同 终止 出现时 由 金财产 接管基金
(2)对 权 ;基金财产和债 债务 行 和确进 清理 认
(3)对 ;基金 产 行估值和财 进 变现
(4) ;制作清 告算报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89
(5) 计 对 计, 对请 事 算 告 行外 律聘 会 师 务所 清 报 进 部审 聘请 师事务所 清算
;告出具法 意见书报 律
(6) ;清 报告 案并将 算 报中国证监会备 公告
(7)对 。剩 进行分配基金 余财产
5、 清算的期限为基金财产 6个月, 本因 所持 券的 动 受到限制但 基金 证 流 性
,能及时 的 算 相而不 变现 清 期限 应顺延。
、四 算 用清 费
小清 指 在进行基 清算过 中 生的算费用是 基金财产清算 组 金 程 发 所有合理费
, 小 。算费 财 组优先从 中支付用 清 用由基金 产清算 基金财产
、五 基金财产 算 资产 分配清 剩余 的
据 金财产清 分配方依 基 算的 案, 基 财 算 部 余 产扣将 金 产清 后的全 剩 资 除基金
产财 清算费用、 欠税款并 偿基金 务交纳所 清 债 后,按基 有的金份额持有人持 基金
。比 分配份额 例进行
六、基金 的公告财产清算
大清算过程中 有 事项 及时 告的 关重 须 公 ; 金财产清 告经基 算报 符合《 华中 人
民 国共和 证券法》规定的 计 计师事 由 法律意见 后报会 务所审 并 律师事务所出具 书
中 证 会备国 监 案并公告。 产清 基 清算报告 监会备基金财 算公告于 金财产 报中国证
案后 5 小个工作 内 金财 清算 进 公告日 由基 产 组 行 , 小基金 清算 组 将 算财产 应当 清
,登 定 站 并将 提 规定报刊报告 载在规 网 上 清算报告 示性公告登载在 上。
七、基金财 清 账册产 算 及文件的保存
金财 册 文件由基 保存基 产清算账 及有关 金托管人 15 。年以上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0
第十九部分 金基 内容 要合同 摘
一、 、 权 、义基 管 人 基金托 和基金 持 人 务金 理 管人 份额 有 的 利
(一) 权 义理 的 与 务基金管 人 利
1、 《 法根据 基金 》、《 办 》 , 权关规定 基 管理人 利 括运作 法 及其他有 金 的 包
:但不限于
(1) ;资金依法募集
(2) 《 》 , 《 》同 日起 根据 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自 基金合 生效之 法律法规 用
;并 基金 产管理 财
(3) 《 》依 基 合同 收取 管理费 法 法 或 监 批照 金 基金 以及 律 规规定 中国证 会
;的其准 他费用
(4) 《 》 本法 同 规定的 围内调 基 的在 律法规和 基金合 范 整 金 、认购费 申购
费、 费赎回 、销 等 用售服务费 其他费 , 对或在 现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 性有基金份 质
影响 前提 变 收费方式不利 的 下 更 ;
(5) ;基金份销售 额
(6) 照按 定规 大 ;基 持 人召集 金份额 有 会
(7) 《 》 ,依据 及 督基金托 人 如认 基 托管基金合同 有关法律规定监 管 为 金
了人违反 《基金合同》及国 律家有关法 规定, 门呈报中国 其他监管部应 证监会和 ,
采 必 ;并 取 要 施 基金 资者 利措 保护 投 的 益
(8) , ;在基金托 更换时 新 基 管管人 提名 的 金托 人
(9) 择、 ,对换 金 售机 售 进行监督 处选 更 基 销 构 基金销 机构的相关行为 和
;理
(
10
) 办担 或 托其 构担 记 基金登记任 委 他符合条件的机 任基金登 机构 理 业务
《 》 ;得 基金合同 规定的 用并获 费
(11) 《 》 ;基金 同 及 关 律规定决 金收益 配 案依据 合 有 法 定基 的分 方
(
12
) 《 》 , ;金 定 范 内 拒 受 请在 基 合同 约 的 围 绝或暂停 理申购与赎回申
(13) 对 东权依照法 法规为 金 利益 股 利律 基 的 被投资公司行使 , 利为基金的
权 ;因基金财 证券所产生的 利益行使 产投资于
(
14
) , ;在 律 允许 前提 为 金的利益 为基金 融法 法规 的 下 基 依法 进行 资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1
(15) 义以 管 名基金 理人的 , 权表 金份 的 或者代 基 额持有人 利益行使诉讼 利
;实施 他法律 为其 行
(
16
) 择、 、 计 、更换 事务选 律师事务所 会 师 所 证券
/
货期 或其他为经纪商
;服务的外部机构基金提供
(17) 、 , 、在 合 法律 规的 提 制订和调 关基金 申符 有关 法 前 下 整有 认购 购、
、赎 换 易 户回 转 和非交 过 等 ;业务规则
(18) 《 》 权 。法 规定的和 金合同 定 其他法律 规及中国证监会 基 约 的 利
2、 《根据 基金法》、《 办 》 , 义作 法 关 金管理人运 及其他有 规定 基 的 务包括
:但不限于
(1) ,办 办依法募集 金 者委 经中 证 会认定的 机构代资 理或 托 国 监 其他 为 理
、 、 ;基 份 发 赎 和 记事金 额的 售 申购 回 登 宜
(
2
)办 ;备理基金 案手续
(3) 《 》 , 、同 生效之 起 以诚 信 谨慎 和运自 基金合 日 实 用 勤勉的原则管理
;产用基金财
(
4
) 、 ,够的具有 的人员进行基金投 分 策 以 业化配备足 专业资格 资 析 决 专
;经 方式管理 作基金的 营 和运 财产
(5) 、 、 ,建 健 部 制 察 稽核 及立 全内 风险控 监 与 财务管理 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 的基金 产 基金 互独理 财 和 管理人的财产相 立,对 的 金分别所管理 不同基
, , ;管 账 进行证券投资理 分别记
(
6
)除 据依 《 法基金 》、《基 合同金 》 其 有关规定及 他 外
,
得利用 财不 基金 产
三 , 三 ;为 及 人 取 益 不 人自己 任何第 谋 利 得委托第 运作基金财产
(
7
) ;法接受基 托管人 监依 金 的 督
(
8
)采 计 、 、取适 算基 购 回和注销当合理的措施使 金份额认 申购 赎 价格的
法符合方 《基金合同》等 律 的规法 文件 定, 计按有 规 算并公告关 定 净值信基金 息,
、 ;定 金 申 的 格确 基 份额 购 赎回 价
(
9
) 计 计 ;行基 并 报告进 金会 核算 编制基金财务会
(
10
)编制 度季 、报告 期 告中 报 ;和年度报告
(
11
) 照严格按 《基金法》、《 合基金 同》 他有关规及其 定, 息披露及履行信
义 ;报告 务
(
12
)保 基 业秘守 金商 密, 计划不泄 基 投资露 金 、投资 等意向 。除《基金法》、
《基 合金 同》 其 规 另 规定及 他有关 定 有 外, 信 予保密在基金 息公开披露前应 ,不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2
;他人泄向 露
(13)按《 金合基 同》 金收 案的约定确定基 益分配方 , 基金份额及时向 持有
;配基金收益人分
(14) , 、 ;按规定 理 与赎 申请 时 额支付赎 项受 申购 回 及 足 回款
(15)依据《 法基金 》、《 金基 合同》 大及 关 定 集基 有其他有 规 召 金份额持 人
、 大 ;托管人 基 份额持 人 法召 人 会会或配合基金 金 有 依 集基金份额持有
(16) 计存 产管理业 会 账册按规定保 基金财 务活动的 、报表、记录和 他其 相
料资关 15 ;年 上以
(17) 料确 需 向基金投 提供的 文 或 规 发保 要 资者 各项 件 资 在 定时间 出,并且
保证 够投资者能 按照《基金合同》 定的时间 方式规 和 ,随 查 到与时 阅 基金有关的
料, 本 料 ;资 并 理 件下得到 复印件公开 在支付合 成 的条 有关资 的
(18) 小组织并参加 金 清算基 财产 组, 、 、参与 金 产的保管 估价基 财 清理 、
;变 分现和 配
(19)面 散临解 、 撤 或 被依 产依法被 销 者 法宣告破 时, 证监会及时报告中国
;并 知基金 管通 托 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 基金 失 基金份额 法导致 财产的损 或损害 持有人合
权 , , ;益时 应当承担赔 责 赔偿 任不 其 任而免除偿 任 其 责 因 退
(21) 基金托 按 律 和监督 管人 法 法规 《 同基金合 》 义定 行自规 履 己的 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 合同基金 》造成 金财产 失基 损 时,基金 份额管理人应为基金 持有
;益 托管人追人利 向基金 偿
(22) 义 三管理人将其 务委托 方 时当基金 第 处理 , 对 三应 第 方 理 关基当 处 有
;金事 行为承 任务的 担责
(23) 义基 理以 金管 人名 , 权表 金 额持 行 其代 基 份 有人利益 使诉讼 利或实施
;他法律 为行
(24) 未基金 理 在募 金的管 人 集期间 能达到基 备案条件,《 》基 不能金合同
生效, 人承担全部募集费基金管理 用, 计将 集资 并加 行 期活期存已募 金 银 同 款利
息在基 集 结金募 期 束后 30 ;日 基 认 人内退还 金 购
(25)执 大行 金生效的基 份额持有人 会的 议决 ;
(26) ;建立并 存基金 额 有人保 份 持 名册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3
(27) 《 》 义 。中国 定 金合同 约 务法律法规及 证监会规 的和 基 定的其他
(二) 权 义基金托管人的 利 务与
1、 《基金根据 法》、《 办 》 , 权运作 及 他有关规 金托管 利 括法 其 定 基 人的 包
:限但不 于
(1) 《 》 , 《 》金 同 效之 律 的规定安自 基 合 生 日起 依法 法规和 基金合同 全
;保管基 财金 产
(2) 《 》 门依 基 基金 及 规规定或监金合同 约定获得 托管费以 法律法 管部 批
;的其他费用准
(3) 对本 , 《监督基 管 基金 投资 作 发现基金 人有违金 理人 的 运 如 管理 反 基
金 同合 》 家 规 为及国 法律法 行 ,对 金财基 产、 大事 损失的其他当 人的利益造成重
, , 采 必 ;情 应呈报 国 监会 基金 利形 中 证 并 取 要措施保护 投资者的 益
(4) ,相关市场 金开设根据 规则 为基 资金 、账户 证券账户、 货期 结算账户
投 所需账户等 资 , 办金 理证 易 金为基 券交 资 清算;
(5) 议 大 ;提 召 基 份额召开或 集 金 持有人 会
(6) , ;在 时 提名新 基金管 人基金管理人更换 的 理
(7) 《 》律法 规定 合 的其他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 的和 基金 同 约定 权 。利
2、 《 法根据 基金 》、《 办 》 , 义运作 法 及其他有 规 金托 人的 包关 定 基 管 务 括
:但不限于
(1) 、 ;实信用 尽 的 持 全 管 金财以诚 勤勉 责 原则 有并安 保 基 产
(2) 门 门, , 、的 符合要求 营业场 配 足够设立专 基金托管部 具有 的 所 备 的
, ;金托 专 负责基金 事宜合格的熟悉基 管业务的 职人员 财产托管
(3) 、 、 ,建立健全内部 险 监察 稽核 务 理及人事 等制度风 控制 与 财 管 管理
基 财 安确保 金 产的 全, 其 管 基金 金 以及不同保证 托 的 财产与基 托管人自有财产 的
基金财 相 独立产 互 ;对 基金 账所托管的不同的 分别设置 户, 核算独立 ,分账管理,
、 划 、 ;不同基金之间在账 设 金 拨 册记 等 面相互独保证 户 置 资 账 录 方 立
(4) 《依据 基除 金法》、《 》 ,基 合 其 规 外 得利金 同 及 他有关 定 不 用基金财
三 , 三 ;产 人谋取利 不得委 第 托管为自己及任何第 益 托 人 基金财产
(5) 大基金 表 订的与基 重 合同及有关凭证保管由 管理人代 基金签 金有关的 ;
(6) 、规 设基 财产 资 账户 证券 和按 定开 金 的 金 账户 期货结算账户等 所投资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4
需账户,按照《基 合同金 》的约定, 据 资指令根 基金管理人的投 , 办及 理清算时 、
;割 宜交 事
(7) , 《保 除 基守基金商业秘密 金法》、《 》合 他有关规基金 同 及其 定另有
, , ;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 披 予以 密 不 向 人泄露规 开 露前 保 得 他
(8) 、 计 、复 查基金 人 的 资核 审 管理 算 基金 产净值 、基 份 净值金 额 基金份
、 ;申额 购 赎回价格
(9)办 ;基金托管 务活动 关 信息理与 业 有 的 披露事项
(10)对 计务会基金财 报告、 报季度 告、 报告和年 具意见中期 度报告出 ,说
明基金管 人 重要 面的 作 否严格按理 在各 方 运 是 照《 金合同基 》 定 行的规 进 ;如果
未执基 人 行金管理 有 《 金合基 同》 行规定的 为, 采金托管人 否 取还应当说明基 是
了 ;适 的 施当 措
(11) 、 、 料保 活动 册 其他相关存基金托管业务 的记录 账 报表和 资 15年以
;上
(12) ;保存基金份额持有 名人 册
(13) 对;规定 作相 账 并与基金 人核按 制 关 册 管理
(14)依 金 理 指 关 定 基金 人据基 管 人的 令或有 规 向 份额持有 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 据依 《基金法》、《基 合同金 》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 持基金份额 有人
大 大 ;或配合基 有人依法召集基金 额 人 会会 金份额持 份 持有
(16) 《 》 ;照法 法 和 基金合 规定监 金 理 投按 律 规 同 的 督基 管 人的 资运作
(17) 小参 基 财产加 金 清算 组, 与参 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现和变
;分配
(18)面 解散临 、 被依 产依法被撤销或者 法宣告破 时, 报告中国及时 证监会
, ;银行监管机构 并通 基 理人和 知 金管
(19) 违反因 《 金 同基 合 》导致基 产损失金财 时, 承 赔 任应 担 偿责 ,其赔偿
;责 不 其退任 因 任而免除
(20)按 理人按法 法规和规定监督基金管 律 《 金 同基 合 》 义规定履行自己的
务,基金 违管理人因 反《 合同基金 》造成 损失时基金财产 ,应为基金份 持额 有人
;利益 基金 理 追偿向 管 人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5
(21)执 大 议;行生 基金份 有 会效的 额持 人 的决
(22) 《 》 义 。法 及 国 监会 基 他 务律法规 中 证 规定的和 金合同 约定的其
(三) 权 义基金 额持有 的 与 务份 人 利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 对基金 的 视为基金份额 行为即 《基金合同》 认和接受的承 ,
基金投资 自者 依据《基金 同合 》取 基 份额得 金 , 本即成 金份额 人为 基 持有 和《基
同金合 》 人的当事 , 本至 不再 的直 其 持有 基金 基金份额。 额持有人 为基金份 作 《基
》 《 》 必 。金 同 事人 同 上 或 要条件合 当 并不以在 基金合 书面签章 签字为
一类同 别 权 。金份额具有同等的 法每份基 合 益
1、 《据 基 法根 金 》、《 办 》 , 权运 法 其他有关 基金份 有 的作 及 规定 额持 人 利
:括 于包 但不限
(1) ;享 金财分 基 产收益
(2) ;与 余基金财参 分配清算后的剩 产
(3)依法申 赎请 回或转让 ;份额其持有的基金
(4) 大要 基金份额按照规定 求召开 持有人 会 大或者召集基金份额 有持 人 会;
(5) 大 ,对 大出席 者委 代 出席基金 持有人 金 额 人或 派 表 份额 会 基 份 持有 会
议 权;项 使 决审 事 行 表
(6) 料;查 制 信息资阅或者复 公开披露的基金
(7) ;监 基金管 人 投资督 理 的 运作
(8)对 、 、 权基金 金 构损害其 行为依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 基 服务机 合法 益的
;法提起诉讼 仲或 裁
(9) 《 》 权 。律法 及中 证 会规定的 金合同 的 他法 规 国 监 和 基 约定 其 利
2、 《据根 基金法》、《 办 》 , 义运 法 其他 基 务作 及 有关规定 金份额持有人的
:包括但 限于不
(1)认 阅 并遵真 读 守《基金合同》、 料说明 产 要等信息招募 书及基金 品资 概
披露文件;
(2)了 ,了 力,解所投资基金产品 自 险承 能解 身风 受 判自 断 金的投资主 基
, ,自主做 资 策价值 出投 决 ;承 风自行 担投资 险
(3) , 权 义 ;关 基金 及 务注 信息披露 时行使 利和履行
(4) 、 《 》 ;缴纳基 认购 申 款 及法 同 所 用金 购 项 律法规和 基金合 规定的费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6
(5) , 《 》有的基金 内 承担基金亏损或 基 同 终 的在其持 份额范围 者 金合 止
;有 责限 任
(6) 《 》 权 ;不从事任 损基金 他 金 当 法 的 动何有 及其 基 合同 事人合 益 活
(7)执 大行 金生效的基 份额持有人 会的 议决 ;
(8) ;返还在 金交易 程 因任 当得基 过 中 何原因获得的不 利
(9) 《 》 义 。规 证监会规 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法律法 及中国 定的和 基 务
二、 大 、议基 额持 人 会 集 及表决的 和规则金份 有 召 事 程序
(一) 事召开 由
1、 一 , 大 :当 或 定 列 由之 开 会出现 需要决 下 事 的 应当召 基金份额持有人
(1) 《终止 基 合同金 》;
(2) ;更 基 管理换 金 人
(
3
) ;人更换基金托管
(4) ;转 作换基金运 方式
(5) 整调 、基金管 托管人的报酬标准理人 基金 ,提 售服 费 但 律或 高销 务 法
规要求调 等报酬 或 高 服 除法 整该 标准 提 销售 务费的 外;
(6) 类 ;变 基金更 别
(7)本 其基金与 他基金的合并, 法律法规但 、 国证监 另 规定中 会 有 的除外;
(
8
) 、 ;投资 或变更基金 目标 范围 策略
(9) 大 ;更基金份 会程序变 额持有人
(10) 大 ;基金管理人 基 管人 求召 基 份额持有或 金托 要 开 金 人 会
(
11
) 计 本单独或 有 金 额合 持 基 总份
10%
(以上 含
10%
)基 份 的基金 额 金
有份额持 人( 议 计收到提 当 的基金 额以基金管理人 日 份 算,下同) 一就同 事项书
大 ;求召 额 会面要 开基金份 持有人
(
12
)对基金合同 权 义 大 ;利和 务产生重 影响 其 项当事人 的 他事
(13)法 法规律 、《 》金 同 或中国 会规定 他 当 基基 合 证监 的其 应 召开 金份额
大 。持 人 的事有 会 项
2、 法 定的范围在法律 规和基金合同规 内且 对在 基 份 持有金 额 人利益无实质
不利 况性 影响的情 下, 情况可由 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后以下 基金管理 商 修改,不需
大 :开基 份 持有人 会召 金 额
(1) ;法规要 加 基 用法律 求增 的 金费 的收取
(2) 本 、调 基 的申 低整 金 购费率 调 销售服务费 、低赎回费 更收费或降 变 方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7
、 类式 整基调 金份额 别设置;
(3) 、 、金管 机 销售机构基 理人 登记 构 基金 调整有关基金 、 、认购 申购 赎
、 、 、回 换 易过 转托 等 务规则转 非交 户 管 业 ;
(4)基 出新业 服金推 务或 务;
(5) 对《 》 ;因 的 规 生 动而 合相应 法律法 发 变 应当 基金 同 进行修改
(6)对《 》 对合同 的修 基金份 持 人利 影响基金 改 额 有 益无实质性不利 或修
《 》 权 义 大 ;涉 合同 当事 系发生重 变化改不 及 基金 人 利 务关
(7) 《 》 大按照 律 和 基 合同 定 需召开基 额持有 的法 法规 金 规 不 金份 人 会 其
。他情形
(二) 议会 及 集 式召集人 召 方
1、 《 》 , 大除 定 约定外 基 份额持 人 由基法律法规规 或 基金合同 另有 金 有 会
。金管理人召集
2、 未 , 。金管 定 不能召集 托管人召集基 理人 按规 召集或 时 由基金
3、 必 大 ,基金托 人 有 要 开基 份 持有人 会 当向基 理管 认为 召 金 额 的 应 金管 人
议。 议提 面 管 人 当自 提出书 提 基金 理 应 收到书面 之日起 10 ,是否召集日内决定
。 ,书面告 基 托管 定召 自 面决定之并 知 金 人 基金管理人决 集的 应当 出具书 日起
60 ; , 必 ,召开 基金管理人决 不 基金 管人 认 有 要召开 当日内 定 召集 托 仍 为 的 应
由基 管 自 集金托 人 行召 , 具 面 定之并自出 书 决 日起 60 召 理日内 开并告知基金管
,人 基金 理人应 配管 当 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一的基 有 事项书面金份额持 人就同 要
大基金份额持有人 会求召开 , 议当 金管 人提 书 提应 向基 理 出 面 。基金管 应当理人
议自 书 提 起收到 面 之日 10 , 议定 否 集 并 提日内决 是 召 书面告知 出提 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 和基金 管表 托 人。基金 的管理人决定召集 ,应 书 之日当自出具 面决定 起
60 ; ,日 金管理人决定不召 代 金份内召开 基 集 表基 额 10% (以上 含 10%)的基
必金份额持 仍认为 召 的有人 有 要 开 , 议向 管 提 书面应当 基金托 人 出 提 。 管基金托
议面提 之日人应当自收到书 起 10 , 议日内决 是 召集 提 的定 否 并书面告知提出 基
持 表和基金金份额 有人代 管理人; 金托管人决定召集基 的,应 出具 面决当自 书 定
之 起日 60日内召开 ,告知基 理 基 理 配并 金管 人 金管 人应当 合。
5、代 基金表 份额 10%以上(含 10%) 一人就同 事 要求召的基金份额持有 项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8
大基 份额开 金 持有人 会, 管理而基金 人、 管 召集的基金托 人都不 , 计单独或合 代
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 含 10%) 权 , 少基 额持 人有 行 集 并至 提的 金份 有 自 召 前
30 报中国 会 案日 证监 备 。 大份 人 法 行召 额基金 额持有 依 自 集基金份 持有人 会的,
、 , 、 扰。管理人 基 托管人 当 合 不基金 金 应 配 得阻碍 干
6、 议 择 、 、 权额持 召 责选 确定 地点 方式和基金份 有人会 的 集人负 开会时间
。益登记日
(三) 大 、 、召 金份 持有 会 通知时间 内容 通 式开基 额 人 的 通知 知方
1、 大开 份 人召 基金 额持有 会, 议召 人应 前集 于会 召开 30日,在规定媒介公
。 大 少 :告 基金份 持有人 通 应至额 会 知 载明以下内容
(1) 议 、 议 ;召开 点 式会 的时间 地 和会 形
(2) 议 议 、议 ;会 拟审 程序和表决方式的事项 事
(3) 权 大 权 ;有 席 份额 有人 的 金份额持 的 益登出 基金 持 会 基 有人 记日
(4) 权 ( , 权授 托 的 求 括 不限 身委 证明 内容要 包 但 于代理人 份 代理 限和代
有效期限理 等)、 ;送达时 和 点间 地
(5) ;会 名及务常设联系人姓 联系电话
(6) 议 必 必 ;出 须准备的 履行的手续席会 者 文件和 须
(7) 。召集人 要 的其 事项需 通知 他
2、采 , 议 议通 开会方式 行表决 况 由 集 在 通取 讯 并进 的情 下 会 召 人决定 会 知
本 大 采中说 份 的具体通 方式明 次基金 额持有人 会所 取 讯 、委 的 证机托 公 关及其联
、 。和联 表 寄交的截 收取方式系方式 系人 书面 决意见 止时间和
3、 , 对如召集人 基 理人 应另 书 通知基金 人到指 点为 金管 还 行 面 托管 定地 表
计决 的 监意见 票进行 督;如 集人 管召 为基金托 人, 通知基金 理人则应另行书面 管
对 计到 定 点 表 监督指 地 决意见的 票进行 ; 为 额持有人如召集人 基金份 ,则应另行
对 计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和 托管 到指 地 表决意见 进行监人 基金 人 定 点 的 票 督。 金基
对 计理 基 人 不 代表 的管 人或 金托管 拒 派 表决意见 票进行监督的, 影响表决 见不 意
计 力。的 票效
( ) 议四 金份 的方基 额持有人出席会 式
大额 会可通过 方式基金份 持有人 现场开会 、通讯开会方式、 律 或监法 法规 管
机构 许 其他方式允 的 , 议 议 。会 的召 式 会 人召开 开方 由 召集 确定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99
1、 。 本 权场 会 基金 人 投票授 委 证明委现 开 由 份额持有 人出席或以代理 托 派
代 出席表 , 权管理 托 授 代表应 金份额持现场开会时基金 人和基金 管人的 当列席基
大有人 会,基 管 或基 托管 不 代表列席金 理人 金 人 派 的, 力影响表不 决效 。现 开场
, 大 议 :时 下 件 可以 份会同 符合以 条 时 进行基金 额持有人 会 程
(1) 议 、 议自出席会 持有基 份 的凭 出具亲 者 金 额 证 受托出席会 者 的委托人
权持 份额的凭 人的代理投票授 委 证 合法 法规有基金 证及委托 托 明符 律 、《 金基 合
同》 议和会 通 规定知的 , 料并 有 金 的 基 管 人持 资且持 基 份额 凭证与 金 理 有的登记
;相符
(2) 对, 权 ,会者出示 在 益登 日 有基 示经核 汇总到 的 记 持 金份额的凭证显
少 本 权有 份 基金在 益 金总份额的效的基金 额不 于 登记日基 二 一分之 (含二 之分
一)。 权 少 本 权会者 益登 日 表的有效 金份额 金 益 日若到 在 记 代 的基 于 基 在 登记 基
二 一份 的 之金总 额 分 , 大召 在 额持有人 召开时 的集人可以 原公告的基金份 会 间 3
月个 以后、6个月以内, 议 大定审 召 份额持有就原 事项重新 集基金 人 会。 召重新
大 权 少集的基金份额持 人 会者 益登 日 表的有效 金份额 于有 会到 在 记 代 的基 应不
本 权 三 一( 三 一金 登 金 份 的 分基 在 益 记日基 总 额 之 含 分之 )。
2、 。 对通 系指基金 额持有 将 表决 面讯开会 通讯开会 份 人 其 事项的投票以书
形 截 前送达至 定的地址式在表决 止日以 召集人指 。通讯开会 以 方式 行表应 书面 进
。决
, :在 时符合以 件时 通 会 方 为同 下条 讯开 的 式视 有效
(1) 议 《 》 布 议 ,召 人 基金 公会 集 按 合同 约定 会 通知后 在 2 作日内连个工
布 ;公 相关 示 公告续 提 性
(2) 同召集人按基金合 约 ( ,金 如果基金 召集人定通知基 托管人 托管人为
则为基金管 人理 ) 对 计定地 书面 决 见的 票进 督到指 点 表 意 行监 。 议会 召 在集人 基
金 人托管 ( 金 管 为召如果基 托 人 集人, 基则为 金管理人) 机关的监 下按和公证 督
议照 通 规定 份额 书 意见会 知 的方式收取基金 持有人的 面表决 ;基金 基金托管人或
, 力;管理人经通知 参 取书 表决 见 不影响表不 加收 面 意 的 决效
(3)本 权人直接 书 意 授 表 具 面意出具 面 见或 他人代 出 书 见的, 份基金 额持
小 权的基金份 不 于在 登 日基有人所持有 额 益 记 金总份额的二 一分之 (含二分之
一); 本 权接 面意见或 表出具书面意见基 份 有人若 人直 出具书 授 他人代 金 额持 所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0
小 权 二 一持有 基 份额 于在 记日基 份 的的 金 益登 金总 额 分之 ,召 以 原 告集人可 在 公
大的 持 的基金份额 有人 会召开时间 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 议就 定审原 事项重
大金份 会新召集基 额持有人 。 大 三集的基金 人 会应当有代表 分重新召 份额持有 之
一以上( 三 一分之含 ) 权金份 的 有人直接 书面意 授 人 出基 额 持 出具 见或 他 代表 具
意书面 见;
(4)上 第述 (3)项 具 份额持有 或受托 表 人中直接出 书面意见的基金 人 代 他
出 理人具书面意见的代 , 的 金份额的同时提交 持有基 凭证、 出具书面意见的受托
权代 人 的委 人持 基 份额的凭 委托人 理 票 托理 出具 托 有 金 证及 的代 投 授 委 证明符
合 律 规法 法 、《 》 议 , 。基 会 基金登记 构记录 符金合同 和 通知的规定 并与 机 相
3、 ,本 采法律 允许 基 其他非现在 法规和监管机关 的情况下 金可 用 场方式或
大者以现场方式与非 场 相结 的方 召 基金份额 人 会现 方式 合 式 开 持有 , 议会 比程序
现 会 方 开 的程照 场开 和通讯 式 会 序进行, 议 议体 确定并在 通具 方式由会 召集人 会
。知中 明列
4、 , 权法律 允许 基 持有人授 出在 法规和监管机关 的情况下 金份额 他人代为
议席会 并表决的, 权 采授 式 用纸方 可以 质、网络、 话电 、 信或其他短 方式,具体
议 议 。方 会 集 定 通 中 明式由 召 人确 并在会 知 列
( )议五 程事内容与 序
1、议 权事内容及提案
议 大事内容为 系基金 额 有人关 份 持 利益的重 事项,如《基金合同》 大修的重
、 《终止 基金改 决定 合同》、 、 、基金管理人 更换基 托 与其 基金更换 金 管人 他 合
并、 律法规及法 《 合同基金 》 议规 其 事 及 人 为 提交定的 他 项以 会 召集 认 需 基金份
大 讨 。持 事项额 有人 会 论的其他
大 议基金 额持有 会 召集 通知份 人 的 人发出召集会 的 后,对 案 应原有提 的修改
大 。当在基 有人 会召开前及时 告金份额持 公
大 对未 议 。份额 有人 不 事先公告 内容进 决基金 持 会 得 的 事 行表
2、议 程事 序
(1) 场现 开会
现 开 的方在 场 会 式下, 大 七由 列第 条规 程序确 和首先 会主持人按照下 定 定 公
布 , 大 , 讨 , 大 议监票 人宣 论 表决 并形人 然后由 会主持 读提案 经 后进行 成 会决 。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1
大 权 议主持人为基金管理 授 会 的 表会 人 出席 代 , 权 未在 金 理人授 代 主持基 管 表 能
大会 况的情 下, 权 议由 托 其 席 的代基金 管人授 出 会 表主持; 权果如 基金管理人授
权 未 大表和基金 管人授 表 能主代 托 代 均 持 会, 大 的基 有则由出席 会 金份额持 人和
权理人所持代 表决 的二 一之分 以上(含二 一分之 ) 一选举 生 金份 持有产 名基 额 人
大作 该次基金 持有人 主 人为 份额 会的 持 。 管 基 托 人拒 主基金 理人和 金 管 不出席或
大 , 大 议 力。人 会 不影 基金份 持 人 会持基金份额持有 响 额 有 作出的决 的效
议 议召集 作 人员的签会 人应当制 出席会 名册。 议册载明参加会 人员 名签名 姓
( 位名或单 称)、 、 权 、身份 明 件号码 持 代表有 的 金 委证 文 有或 表决 基 份额 托人
( ) 。名 单 名称 式姓 或 位 和联系方 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 的情况 首 由召会 下 先 集人提前 30 布 ,案 在 表日公 提 所通知的 决
日期后截止 2 计个 在公证机关监督下 召 统 全 有效 决工作日内 由 集人 部 表 , 公证在
议。机关 下形成监督 决
(六) 决表
一 权。金 持 持 份 金份 决基 份额 有人所 每 基 额有 票表
大 议 一 议 议:会决 分为 决 和特 决基金份额持有人 般 别
1、一 议,一 议 大决 般 基金 人 理人所持般 决 须经参加 会的 份额持有 或其代 表
权决 的二 一之分 以上(含二 一分之 )通过 为方 有效;除下 第列 2项 规 的须以所 定
议 一 议 。特 通过事 外 其 项 决 方 通过别决 项以 的 他事 均以 般 的 式
2、 议, 议 大别 的基金份 持有人 其 理人特别决 特 决 应当经参加 会 额 或 代 所持
权表决 的三 二分之 以上(含三 二分之 ) 过 出通 方可做 。转换基 式金运作方 、更换
、 《基金管理人 者 托管 终止 金 同或 基金 人 基 合 》、本基金与 基金合其他 并 特以 别
议 。决 方通过 为有效
大 采 。基 份 持有 名 决金 额 人 会 取记 方式进行投票表
采取通讯 式进行 决方 表 时, 计除非 相反在 票时有充分的 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议符合会 通 的确认投资者身份 件 决视 有效 席 投资者知中规定 文 的表 为 出 的 ,表面
议合会 通 定 书 决 为 效 决符 知规 的 面表 意见视 有 表 , 矛表 糊决意见模 不清或相互 盾
权视为弃 表的 决, 计但应当 出 书面 持有 的 额入 具 意见的基金份额 人所代表 基金份
。总数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2
大 一 议基 有人 会的各项提案 同 案内 列的 项 应当分开金份额持 或 项提 并 各 题
议、 。项表决审 逐
(七)计票
1、 场 会现 开
(1) 大 , 大由 理 或 金托 基 的主持如 会 基金管 人 基 管人召集 金份额持有人 会
议 布 议人 当在会 始 宣 在 额持 理 举两名基应 开 后 出席会 的基金份 有人和代 人中选
大 权 一有人代表与 会召集 授 监督 共同 任 票人金份额持 人 的 名 员 担 监 ; 大如 会由基
大金份额 人 行 或 由 金 理人 管持有 自 召集 会虽然 基 管 或基金托 人召集, 管但是基金
未 大理人或 金托管 出 会的基 人 席 , 大 议会的 当 始基金份额持有人 主持人应 在会 开
布 议 三后宣 在 基金份额持有人中 举 金份 持有 代 担任监票出席会 的 选 名基 额 人 表
。 大 , 计 力。金管理 基 托 不 的 影 票的人 基 人或 金 管人 出席 会 不 响 效
(2) 大应 有人表决 立即进 清 并由监票人 当在基金份额持 后 行 点 会主持人当
布计 。票结场公 果
(3) 议 对主 基金份额 代理人 于提交的表 结 怀如果会 持人或 持有人或 决 果有
疑, 布 对以在 表 结果后立 投票数 进 重 点可 宣 决 即 所 要求 行 新清 。 应 进监票人 当 行
重新清点, 一清重新 点以 次为限。 清点后重新 ,大 布会 持人应 场 重新主 当当 公 清
。点结果
(4)计 应由 予票过程 公证机关 以公证,基金管理 托管人拒不出席人或基金
大 , 计 力。会 不 票的的 影响 效
2、通讯 会开
通讯开会 况下在 的情 ,计票 为方式 : 大 权会 人 名 督 在基由 召集 授 的两 监 员 金
权授托管人 代表( 管人召集若由基金托 , 权为基金 理 授 代则 管 人 表)的监督下进
计票行 , 对 计并 关 程予以公由公证机 其 票过 证。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 派基金管 拒 代
对 计 , 计 。书面 决意 的 进行监督 影响 票 决 果表 表 见 票 的 不 和表 结
(八) 与生效 公告
大 议金 额 有人基 份 持 会的决 , 集 日起召 人应当自通过之 5日内 中国证 会报 监
。案备
大 议基 的决金份额持有人 会 自表决 。过 生效通 之日起
大 议基金 人 会决 自生效之日份额持有 起 2日内在规定 介媒 上 告公 。 采果 用如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3
通讯 进行表方式 决, 大 议公 基 额 会 时在 告 金份 持有人 决 ,必 将公须 证书全文、公
、 一 。名等 同公证机构 公证员姓 告
基金管 人理 、 执金托 持有 生 金份额持基 管人和基金份额 人应当 行 效的基 有人
大 议决会的 。 大 议对生效的基金份额 有 决 全 基金 额 有人持 人 会 体 份 持 、基金管理
、 力。人 基金 人 有托管 均 约束
(九)本 大部 基 份 持有 事分关于 金 额 人 会召开 由、召开条件、议 序事程 、表
决条 等规定件 , 是 接引 管规凡 直 用法律法规或监 则的部分, 来如 法规或监将 法律
改导致相关内容被 消 更的管规则修 取 或变 , 金管 人 前公告后基 理 提 , 对本接可直
, 大 议。部分 进 修 调 召 基 份额 审内容 行 改和 整 无需 开 金 持有人 会
三、 、终止的事 程序以 基 财产基金合同解除和 由 及 金 清算方式
(一)《 》同 的基金合 变更
1、 基变更 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 大合同约定应经 金 持有基 份额 人
议会决 过 事项的通 的 , 大 议应 基金份 有 会 过召开 额持 人 决 通 。对 经 金于可不 基 份
大 议 ,额持 通 管理人和 金托管 同 后变有人 会决 过的事项 由基金 基 人 意 更并公告,
。国证并报中 监会备案
2、 《 》 大 议关 合同 变更 额持有人 会决于 基金 的基金份 自 执 ,生 后 行效 方可
并 议 。决 生 后 日内在规 介公告自 效 两 定媒
(二)《 》合 的 事基金 同 终止 由
一列 形 的有下 情 之 ,《 》 :基 当金合同 应 终止
1、 大 ;有人 会决 终止的基金份额持 定
2、 、 ,金 理人 终止基 管 基金托管人职责 在 6 、没 金管理人个月内 有新基 新
;管人承接的基金托
3、 。相关法 法 中国 监会 定 其他情况律 规和 证 规 的
(三) 财产的基金 清算
1、 小基 财 算金 产清 组: 现自出 《 金 同基 合 》终 日止事由之 起 30个工作日内
小立清算 组成 , 小金管理 组 基金 中国 监 行基 人 织 财产清算 组并在 证监会的 督下进
。基金清算
2、 小 : 小 、产清算 组组成 基金财 清 成员 基金 理 基金托基金财 产 算 组 由 管 人
管人、 计有从事 相 业 格 会具 证券 关 务资 的注册 师、律 以及 会师 中国证监 指定的人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4
。 小 必 。基金财产 算 组可 聘 要的员组成 清 以 用 工作人员
3、 小产清基金财 算 组职责: 小基 清算 组负 产的保管金财产 责基金财 、清理、
、 。 小 必 。估价 现 配 基 财产 算 可以依法 要的民 动变 和分 金 清 组 进行 事活
4、 :金 清基 财产 算程序
(1)《 》 , 小 一 ;基 合 终止 时 组统 接管 金金 同 情形出现 由基金财产清算 基
(2)对 权 ;基金 产 债 债 认财 和 务进行清理和确
(3)对 ;基 行 变现金财产进 估值和
(4) ;制作清算报告
(5) 计 对 计, 对聘请会 师事务所 清 报 行外 审 聘 律 事务所 清算 告进 部 请 师 算
;告出具 意 书报 法律 见
(6) ;算 中 证 会备将清 报告报 国 监 案并公告
(7)对 。基 分配金剩余财产进行
5、基金 产清算 期 为财 的 限 6个月, 本 证券 受但因 基金所持 的流动性 到限制
,而不能及 清算期限相应顺延时变现的 。
( )清 用四 算费
小清 费用 指 金财产清 在进行 清 过 发 有 理算 是 基 算 组 基金 算 程中 生的所 合 费
, 小 。用 清 基 先从基金 产中支算费用由 金财产清算 组优 财 付
( )五 金财 的分基 产清算剩余资产 配
金 算的分配依据基 财产清 方案, 金财产清算后的全 剩 产扣 基金将基 部 余资 除
产 算费用财 清 、交 欠税款 偿 金 后纳所 并清 基 债务 , 份 持 人持按基金 额 有 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 算的公清 告
大清 过程 须及算 中的有关重 事项 时公告; 金 算报告经基 财产清 符合《 人中华
民共和国证券法》 定规 的 计 计师事 所审 由 师事务所 法律意 后会 务 并 律 出具 见书 报
中 监 并 告国证 会备案 公 。 金财 告 报告报中 证监会基 产清算公 于基金财产清算 国 备
案后 5 小个工 产清 公作日内由基金财 算 组进行 告, 小财产清算 清算基金 组应当将
,报告登载在规 网 并将 算报 提 性公告登 规定报定 站上 清 告 示 载在 刊上。
(七)基 财 算 文 的 存金 产清 账册及 件 保
基 算 由基金托 人保存金财产清 账册及有关文件 管 15 。以年 上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5
、 议四 争 解决方式
事人各方当 同意,因《 金基 合同》 产生的或而 与《 同基金合 》 一有关的 切争
议, 未如经 好 能解 的友 协商 决 ,应 交 南国际经 易仲裁 会 据 当提 华 济贸 委员 根 该会
的 裁 则进时有效 仲 规 行仲裁, 裁仲 地点为深圳市。 对裁裁决是终 性的并 方仲 局 各
力, 。事人 由败当 具有约束 仲裁费 诉方承担
议争 间处理期 ,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应恪守各自 职基金 的 责, 续忠继 实、勤
、 义 , 权 。勉 责 履行基金 规定的 护 金 持 合 益尽 地 合同 务 维 基 份额 有人的 法
《 》金合 法基 同 受中国 律( 本 , )目的 不含 澳台立为 基金合同之 港 法 管辖。
、五 基 投资 金 方式金合同存放地和 人取得基 合同的
《基金合同》 制成册可印 ,供投资者在 金 人基 管理 、基 托管金 人、销 机构售
办 。的 公 和营业 查场所 场所 阅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6
二十第 部分 基金 议协托管 的内容摘要
一、 议协基金托管 当事人
(一) 人基金管理
:名称 中 建投基 管 有限信 金 理 公司
: 柔 八龙怀 区 雅住所 北京市 桥梓镇 桥 苑 3号楼 1室
办 : 东 大公地址 区朝内 街北京市 城 2 心号凯恒中 B座 17、19层
:编码邮政 100010
:定代 人法 表 凌黄
:成立时间 2013年 9月 9日
:批 立 关 证 管 委 会准设 机 中国 券监督 理 员
: 〔批 号准设立文 证监许可 2013〕1108号
:形式 有限 任公司组织 责
本:册注 资 30000万元人民币
:持续存续期间 经营
范经营 围: 募集基金 ;基金销售; 管理以及中国证监 许 其它 务资产 会 可的 业 。
(二)基 托 人金 管
: ( : )名称 招 行股份 公 简 商商银 有限 司 称 招 银行
: 大所 圳 深南住 深 市 道 7088 大银号招商 行 厦
办 : 大市深南 道公地址 深圳 7088 大招商银 厦号 行
:政编邮 码 518040
:缪 民法定代表人 建
:成立时间 1987年 4月 8日
:托管业务 证监基金字基金 批准文号 [2002]83号
:组织 式 有限 司形 股份 公
本:注 资 民币册 人 252.20亿元
:期间 持 营存续 续经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7
二、 对金 人 理 的 务监基 托管 基金管 人 业 督和核查
(一)基 关法律法 的规定 及金托管人根据有 规 以 《 金合基 同》的约定,对基
、 、 、资范 例 制 关联方 行监督金投 围 投资比 投资限 交易等进 。《 》基金合同 明确
择约 金投 证券 标 的定基 资 选 准 ,基金管 应事先 期 基 管 投理人 或定 向 金托 人提供 资
池品种 , 对 择以便 人 否符合基 合同关 证 选 标基金托管 基金实际投资是 金 于 券 准的
。督约定进行监
1、本 :基 范金的投资 围为
本 金的投资 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工基 范围为具 融 具, 括国 依法 行 市的包 内 发 上
( 小 、 、股票 中 板 创 存 凭 其 国 监 核准 票包括 业板 托 证及 他经中 证 会 上市的股 )、
( 、 、 、法发行和 市交易 国 央行 政府债券 包括国内依 上 的 债 票据 金融债 地方 债、
企业债、公司债、 期票据中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 行 级债发 的次 券、
可转 债换 券、分离交易 债的纯 分可转 债部 、 交 券可 换债 、 司 期 资券证券公 短 融 及
国 的债券其他中 证监会允许投资 )、 、 、 (资 支持证 债 回购产 券 券 银行存款 包括
议 、存款 及 行存款协 定期存款 其他银 )、 (货 具 包括同业存单币市场工 )、权证、
、指 国债 货以 法 法规或中 监会允 金 资 他 具股 期货 期 及 律 国证 许基 投 的其 金融工
( 须 合中 相但 符 国证监会 关规定)。
规或监管 构以后 许 金投如法律法 机 允 基 资其他品种, 管理 适基金 人在履行 当
, 。后 可以将 资范围程序 其纳入投
2、本 类 、 :基金各 品种 投 例 投 限制的 资比 资 为
:基 的投资组 例为金 合比
股 产 基 产票资 占 金资 的 50%-95%; 权全 证 市值 基持有 部 的 不得超过 金资产
净值的 3%;本 金每个交 日日终在 除 指期 货合基 易 扣 股 货合约和国债期 约需缴纳
的 证金后交易保 ,应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当保持不 5% 现的 金( 包括 算备 金不 结 付 、
、 ) 一 。出保证金 申购款 者 期 年 政 债存 应收 等 或 到 日在 以内的 府 券
如法 中 资品种的 资比例 制律法规或 国证监会变更投 投 限 , 金管基 理人在履行
, 。程序 整 资品种的适当 后 可以调 上述投 投资比例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 循 限制遵 以下
(1) 票资 占 金资产的股 产 基 50-95%;
(2) 交易日日 扣 股 货 国 期 合约 交每个 终在 除 指期 合约和 债 货 需缴纳的 易保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8
, 持不低于 金资产 值证金以后 保 基 净 5% ( 、现金 金 存的 不包括结算备付 出保证
、 ) 一 ;应 款等 或者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金 收申购 到期日在
(3)本 一金 家公 发行 证基 持有 司 的 券,其市值不 基金资 值超过 产净 的 10%;
(4)本 一 ,基 理 的 部 金持 发 该证金管 人管理 全 基 有 家公司 行的证券 不超过
券的 10%;
(5)本 权 ,金持有 全 证 其 金资基 的 部 市值不得超过基 产净值的 3%;
(6)本 一权 , 权基 人管理的 持有的同 证 不得超 该金管理 全部基金 过 证的
10%;
(7)本 权 , 一基金 任何 易 买入 证的 额 不得 上 易 金在 交 日 总金 超过 交 日基 资
值产净 的 0.5%;
(8)本 一 权 类 ,基 投资 益 证券的比 不得超金 于同 原始 人的各 资产支持 例 过
基 资产金 净值的 10%;
(9)本 的全 持基金持有 部资产支 证券, 市值不得 资产净值的其 超过基金 20%;
(10)本 一基金持 的有 同 ( 一同 信 级别指 用 ) 产 持证券的资 支 比例,不得超
资 支 券过该 产 持证 规模的 10%;
(11)本 一 权 类基 管 人管 基 益人的各 产支持金 理 理的全部 金投资于同 原始 资
, 类 计券 得超 证券证 不 过其各 资产支持 合 规模的 10%;
(12)本基 资于信用 为金应投 级别评级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 证持
券。 金持 资产 持 券期间基 有 支 证 ,如 信用等 降果其 级下 、 再 投不 符合 资标准,应
布评 报告在 级 发 之日起 3 ;个 出月内予以全部卖
(13)基金财 参与股 发 申购产 票 行 ,本 本额不 的基金所申报的金 超过 基金 总
,本 本 ;基金所申 数量不超过拟发行 票 次发 股票 总资产 报的股票 股 公司 行 的 量
(14)本基金进入 银行间 市 进 券 资 余 不得全国 同业 场 行债 回购的 金 额 超过基
资金 产净值的40%;本 长全国银行 同业市 中 债券基金在 间 场 的 回购最 期限为1 ,年
;债券 后 期回购到期 不得展
(15)本基金参 货交易与股指期 、国债期货交 后易 , 循下 投资 例需遵 列 比 限
:制
1)本 , ,基金在 交易日日 有 买 指 约 值 得超任何 终 持 的 入股 期货合 价 不 过基
产金资 净值的 10%;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09
2) ,易日日终 持 的买入 指 货和 值与在任何交 有 股 期 国债期货合约价 有价证
市券 值之和,不得超过 净值的基金资产 95%,其中,有价证 指券 股票、债券(不
一含到 日 年以内的 债券期 在 政府 )、权证、 支 证资产 持 券、 入 融 产买 返售金 资 (不
) ;含质 等押式回购
3)本 ,日日终 持有 卖出股 期 合约 金基金在任何交易 的 指 货 价值不得超过基
持 总有的股票 市值的 20%;在任何交 易易日内交 (不包括平仓)的股 期 约指 货合
一的 交金 不 超过上 交 基金资 值成 额 得 易日 产净 的 20%;本基 持 票 值金所 有的股 市
买入和 、 计期卖出股指 货合约价值合 ( 计差 算轧 )应当 合基金 同 于股符 合 关 票投
;关约资比例的有 定
4)本 , ,任 日日终 持有 债期货合约价值 不 超基金在 何交易 的买入国 得 过基
金资 净值产 的 15%;在 何交易日日任 终, 有的卖 债 货 价 超持 出国 期 合约 值不得 过
基 持有 市金 的债券总 值的 30%;本 的债券基金所持有 ( 一不 到期日 年 内的含 在 以
政府债券) 买入市值和 、 期 价值卖出国债 货合约 , 计合 ( 计轧差 算) 符合基应当
金合同关于 券 比例 有关 定债 投资 的 约 ; 任何交易 交易在 日内 (不 平包括 仓)的国
一期 的 交 额不 交 值的债 货合约 成 金 得超过上 易日基金资产净 30%;
(16)本基金 资产不 超 基金总 得 过 净资产的 140%;
(17)本 类 对私募 产 国证监会 他主体为交易基金与 证券资管 品及中 认定的其
手开 逆 交易展 回购 的,可接 质 品的资质 应当与 合 约 投受 押 要求 基金 同 定的 资范围
一 ;保 致持
(18)本 金管 的基 理人管理 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基金以 处 开放式 及 于
金期的定期开放基 ) 一持 公 的可流通有 家上市 司发行 股票, 超过该上市公司不得
可 通 的流 股票 15%;本 一基 管理 管 的全部投 合持有 市 司 的金 人 理 资组 家上 公 发行
,股 不 超过 司可流通 票 得 该上市公 可流通股票的 30%;
(19)本 计金主动投 于流动 受 资产 过基 值基 资 性 限 的市值合 不得超 金资产净
的 15%; 、 、券市场波 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 变 基金 理人因证 动 上市公 模 动等 管 之
外 因素致使 不符合 所 定 限的 基金 前款 规 比例 制的, 金 理 不得 流基 管 人 主动新增 动
;投资性受限资产的
(20)本 执基金 资存托 证 比例 法发 股投 凭 的 限制依照国内依 行上市的 票 行,
计 ;国内依法 的股票合并 算与 发行上市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0
(21) 《 》法律 规 国证 会规 的 基金合同 的其他 限法 及中 监 定 和 约定 投资 制。
除 第上述 (2)、(12)、(17)、(19)项以外,因 券证 / 货市期 场波动、 市上 公
司合并、 模变动等 金管理 之 的因 比例 述基金规 基 人 外 素致使基金投资 不符合上 规
,资比例的 人应当在定投 基金管理 10 ,个交易日 进 整 但 国证 会 定内 行调 中 监 规
。 , 。的特殊 除外 法 规 监 构 定 从 规定情形 律法 或 管机 另有规 的 其
人 生效之日基金管理 应当自基金合同 起 6个月内 基 的投使 金 资组合比例符
基金 关合 合同的有 约定。 上述期间在 内,本 投资范围基金的 、投资策略 当应 符合
基金 同的 定合 约 。 对金托管人 的投资 督 检 基 生 之 起基 基金 的监 与 查自 金合同 效 日
。开始
门规 变更上述 制法律法 或监管部 取消或 限 , 本如适 于 金用 基 ,基金管理人在
, 本 。适当 基 不再受相 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履行 程序后 则 金投资 关限制或 准
3、本 :基 产不 用于 下 资或者活金财 得 以 投 动
(1) ;销证券承
(2) ;规 向 贷 提 担违反 定 他人 款或者 供 保
(3) ;从事 责承担无限 任的投资
(4) , ;他基金份 但是中 证 会另买卖其 额 国 监 有规定的除外
(5) 、 ;其基 基 人出资向 金管理人 金托管
(6) 、 ;从 易 操纵证券交易价 及 不正 的证 交 活动事内幕交 格 其他 当 券 易
(7) 、 。法律 法规和 证 会 禁 他 动行政 中国 监 规定 止的其 活
金管 基 管理人基 理人运用 金财产买卖基金 、 东基 托管人 其 股股金 及 控 、实际
大其有 害 公司发行 者承销期内承销的控制人或者与 其他重 利 关系的 的证券或 证
券, 大从事 他重 联 易的或者 其 关 交 ,应当 基金的 目 和 策符合 投资 标 投资 略,遵循
基 份 持有 先金 额 人利益优 原则, 突防范利益冲 ,建立健 内部审 机 和评全 批 制 估机
制, 执公平按照市场 价格 行。 必关 事先得到 人的同意相 交易 须 基金托管 ,并按法
律 规 披露法 予以 。 大 议关联 易 提交基金 人董事重 交 应 管理 会审 , 三 二并 过经 分之
以 立 事 过上的独 董 通 。 少 对 。基 董 关联交易 项进行 查金管理人 事会应至 每半年 事 审
、 门 ,律 行 取消 基 人在履行 后法 政法规或监管部 上述限制 金管理 适当程序 ,
本 。则 基金投资不再 相 制受 关限
(二)基 托管 根 有关法律 的规定金 人 据 法规 及《 金 同基 合 》 定的约 ,对基金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1
择理 选 款银 督管 人 存 行进行监 。 期存款的基金投资银行定 , 金管理 应 据法基 人 根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 定的约 , 合条件的 银行的名单确定符 所有存款 ,并
及时 供 金托 人提 给基 管 , 对 对基 托 人应据以 投资银 款 交 是金 管 基金 行存 的 易 手 否
有 规 进行符合 关 定 监督。对 符 款于不 合规定的银行存 , 执基金托 人可以 绝管 拒 行,
。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本 :金投 款 如下规定基 资银行存 应符合
本 于有固定期限银行 款 例基金投资 存 的比 ,不 超过 金 产净值的得 基 资 30%,
资于有 期但投 存款 限, 议根 可 取 银 存款 比据协 提前支 的 行 不受上述 例限制;本基
一于具有基 托管人 格 同 商 款金投资 金 资 的 业银行的银行存 、同 基业存单占 金资产
计净值的比 超过例合 不得 20%, 一投资于不具有 金 人资 的同 业 行基 托管 格 商 银
、 计的银行 同业存 基 资 值 合 得 过存款 单占 金 产净 的比例 不 超 5%。
门有 规 修改新的 期存款 资 策关法律法 或监管部 制定或 定 投 政 ,基金管理人履
, 。当程 应 资组合限行适 序后 可相 调整投 制的规定
对本基金管理人负责 基 存 行的 估与 究金 款银 评 研 , 立健全银 款的业建 行存 务
程流 、 位岗 职责、风 措 和 察稽险控制 施 监 核制度, 实切 防范有关风险。 金托管基
对本人 责 基金 行 期存 核查负 银 定 款业务的监督与 ,审查、 议相复核 关协 、 户资账
料、 、 , 。投资 证实书等有关文件 实 托管 责指令 存款 切 履行 职
1、基 管 人负责控 用风险金 理 制信 。 风 主 括 行 信 等级信用 险 要包 存款银 的 用 、
力 择的 存款银行 方面的 险存款银行 支付能 等涉及到 选 风 。 择选 存因 款银行不当造
, 。基金 的 管理人承成 财产损失 由基金 担责任
2、 , 力 。金管理人负责控制 动 险 并 担因 制 而造成的 流基 流 性风 承 控 不 损失
动性 主 包 金 要 全 提前风险 要 括基 管理人 求 部 支取、 提 取而存部分 前支取或到期支
未款 行 能及 兑 的风银 时 付 险、 存款 基 结算业务基金投资银行 不能满足 金正常 的风
险、 全部提前支取或部 提 取而 及的 息 失影响估 涉及到 流因 分 前支 涉 利 损 值等 基金
。性 的动 方面 风险
3、 。金 理 须加 险 因基金管 人员工 务基 管 人 强内部风 控制制度的建设 如 理 职
, 。为导 损失 金 承担由此 失行 致基金财产受到 的 需由基 管理人 造成的损
4、基金管理人与基 托 在开 基金 款 务时金 管人 展 存 业 ,应严 守格遵 《基金法》、
《 办作运 法》等 法有关 律法规,以 国 有关及 家 账户管理、利率管理、 等支付结算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2
。的各项 定规
(三) 议基金 资 行存投 银 款协 的签订、 开设账户 与管理、 划资 资金投 指令与
、 对、 、付 账 兑付 提前支取目核 到期
1、 议基金 资 存款 的签投 银行 协 订
(1) 权 《基 管理人应 合资格 款 行 或 行 订 金存金 与符 的存 银 总行 其授 分 签 基
议体款业务总 合作协 》( 《 议总体合作以下简称 协 》), 《 议 》确定 存 协 的格款 书
本式范 。《 议》 《 议 》 本和 存 格 基金托管 管总体合作协 款协 书 的 式范 由 人与基金
。理人共同商定
(2) 对《 议》 《 议 》基 托 依据 关法 总 合作协 和 协 书 的金 管人 相 规 体 存款 内
, 。进 复 查 行 格容 行 核 审 存款银 资 等
(3) 《 议 》基金 在 存款证实 或其他 效 款凭管理人应 存款协 书 中明确 书 有 存
办证的 理方式、 地址邮寄 、 联联系人和 系电话,以及存款 其他有效凭证证实书或
, 办 。在邮 过 遗失 存款 额 确认及兑 等寄 程中 后 余 的 付 法
(4) (由存 行 定 放 分 机 以下款银 指 的存 存款的 支 构 简称“ 分存款 支机构”)
门交付存款 实书或 他 效存寄送或上 证 其 有 款凭证的, 管人 分基金托 可向存款 支机
, 。的上级行 余额询证函 存款分 机 其上 行应 配构 发出存款 支 构及 级 予 合
(5) 《 议 》 ,基金管理 在 存款 中 定 存 或 前 付的人应 协 书 规 基金 放到期 提 兑
划部 托管账户资金应全 转到指定的基金 , 在并 《 议存款 书协 》 明账写 户名称和账
,未划 , 一 。指定 存 承担 切责号 入 账户的 由 款银行 任
(6) 《 议 》 , , 本理人应在 存款协 书 规 存期 如 基 银 账基金管 中 定 在 内 金 行
户、预留 发生变印鉴 更, 理 应 书 存 行管 人 及时 面通知 款 , 面通 基书 知应加盖 金托
鉴管人预留印 。存款分 机构应 时 变更 人支 及 就 事项向基金管理 、基 出金托管人 具
书面确认正式 书。 知的送达方式同开 手变更通 户 续。 存期在 内,存款 支 构和分 机
, 对 。基金 人的指 系 变 及 公 书 通知托管 定联 人 更 应 时加盖 章 面 方
(7) 《 议 》 ,理 中规定 因 期存款 生 存单基金管 人应在 存款协 书 定 产 的 不得
, 。任何 押 于转让和被质押或以 方式被抵 不得用 背书
2、 投资银行存款时的 户 与管基金 账 开设 理
(1) ,基金 资 银行存款 金管理 当 据 管 存 银投 于 时 基 人应 依 基金 理人与 款 行
签订的《 议作总体合 协 》、《 议存款协 书》等, 义基金的名 存款银 总 或授以 在 行 行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3
权 。机构 账分行指定的分支 开立银行 户
(2) 。投资于银 的预留印鉴由基金 管 管和 用基金 行存款时 托 人保 使
3、 、 对存 凭 传递 账目 到期兑款 证 核 及 付
(1) 款 实 存 传存 证 书等 款凭证 递
权存 资金 于 者其授 分 指定的 支 构款 只能存放 存款银行总行或 行 分 机 。基金管
理人应在《 议款协存 书》中规定,存 分支机构 开具存款证实书或款银行 应为基金
他 存款 证其 有效 凭 (下称“存 凭证款 ”),该存 证为基 款 认 期款凭 金存 确 或到 提款
有 凭的 效 证, 对 一且 应 仅 证每笔存款 能开具唯 存款凭 。资金到 当日账 ,由 款存 银
计 一行分 主管 款 印件并与 人电话确认支机构指定的会 传真 份存 凭证复 基金托管
收妥后, 门存 证原 通过 递 送或上 交 基金托 指 联将 款凭 件 快 寄 付至 管人 定 系人;若
行 支 构代 款存款银 分 机 为保管存 凭证的, 计行分支机 指定会 管 真由存款银 构 主 传
一 。份 并与 人 认收妥存款凭证复印件 基金托管 电话确
(2) 办存 遗失补款凭证的
存款凭证在 寄 中遗 的邮 过程 失 , 办由 金 理人向存 行提出 请基 管 款银 补 申 ,基
办 , (金 人 存 银 尽快 证管理 应督促 款 行 补 存款凭 并按以上 1) 门快递或上的方式
, 。付至托 人 存款交 管 原 凭证自动作废
(3) 对目核账
日每个工作 , 对 计理人应与 人核 各项银行存款 资 及应基金管 基金托管 投 余额
。息利
《 议 》 ,对基 管 人应在 存 书 中规 存 超金 理 款协 定 于 期 过 3 月 存个 的定期 款,
末存 银行 后款 应于每季 5 对金托管人 定人员 送 单个工作日内向基 指 寄 账 。因存款
未 对 、 。单造 被 取的责任 行承担银行 寄送 账 成的资金 挪用 盗 由存款银
对存款银行应 合 托管 存款 证 询证配 基金 人 凭 的 ,并在 函上加 款 行询证 盖存 银
。寄 金 管 指定公章 送至基 托 人 联系人
(4) 期到 兑付
提前通知 金托管 通 快递 寄给 分基金管理人 基 人 过 将存款凭证原件 存款银行
计指定的会支机构 主管。 未银行 收到存款凭证 件存款 原 的, 与基 托管 电应 金 人 话
询问。存款 前基金 人 存 行 款 证 到并 兑到期 管理 与 款银 确认存 凭 收 于到期日 付存款
本 。息事宜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4
未 本 本金托管人 存款到 日 到存 额不基 在 期 收 款 息或存款 息金 符时, 基通知 金
人与存款 存款到账时间及利 补 宜管理 银行接洽 息 付事 。基 管理 应 接洽结果金 人 将
, 本 。基金托 基 托 收 息 当 通知 人告知 管人 金 管人 妥存款 的 日 基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在《 议存款协 书》 规定中 ,存 凭 在邮款 证 寄过程中遗失的,存
款 即 金托管人银行应立 通知基 , 人在原存款凭证复 件 盖公 并出基金托管 印 上加 章
相 证明文件具 关 后, 计存款银 定 主 话与 行指 会 管电 确认后,存 银 应在款 行 到期日
本 划存 金资金账将 款 息 至指定的基 户。如果存 到 日为款 期 法定节假日, 银行存款
一期 工作日支顺延至到 后第 个 付, 议行需按原协 约定利 和 延期 数存款银 率 实际 天
。支 延 利息付 期
4、提前支取
如果在 期 内存款 限 , 基 发 缩 的原 于由于 金规模 生 减 因或者出 流动性管理的需
, 。要等原因 金管理 可 提前 资金基 人 以 支取全部或部分
的 项按照基 与存款银行签订的提前支取 具体事 金管理人 《 议款存 协 书》执行。
5、基 投资 行 款的监督金 银 存
托管人 基 管 在 款 资 有违 律基金 发现 金 理人 进行存 投 时 反有关法 法规的规定
及《 金合同基 》的 定的行约 为,应 时以 金管及 书面形式通知基 理人在 10 工个 作
纠正日内 。 对 未基金 金托管人通知的违 事 在管理人 基 规 项 能 10 个 作日 纠工 内 正
的,基金托 应报告 证 会管人 中国 监 。 大托 现 金 理人 行基金 管人发 基 管 有重 违规 为,
国证监会应立即报告中 , 时通知 金 理人同 基 管 在 10 ,正或个工作日内纠 拒绝结算
执若 管理人拒 基金财产损失的因基金 不 行造成 ,相 损 基金 理人 担关 失由 管 承 ,基
。金托管人 担任何不承 责任
(四) 金 人 关 律 规的基 托管 根据有 法 法 规定及《 金基 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参 银行间 券 场进与 债 市 行监督。 人应 资 前向基金基金管理 在基金投 运作之
供符合法律法规及 业 的托管人提 行 标准 、 择经 重选慎 的、本基 适用的银 债金 行间
对 对券市 易 名 约 易 所 用的 方场交 手 单并 定各交 手 适 交易结算 式。 责基金管理人有
对任确保 时将更 后 交易 金托及 新 的 手名单发送给基 管人, 由 的损失应否则 此造成
理人承担由基金管 。 对基金管理 应 按照 易 手 单 范围在银 债券市人 严格 交 名 的 行间
择 对交 手场选 易 。 托 督 金 理人 前 券市场基金 管人监 基 管 是否按事 提供的银行间债
对交 手名单 行 易易 进 交 。 对在 金管 调 手名单基金存续期间基 理人可以 整交易 ,但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5
少 一结果至 提前 个工作 书 知基 托管应将调整 日 面通 金 人。 本新 单确定时 次名 已与
对 未剔除 易 所 但 的 易的交 手 进行 尚 结算 交 , 议应按 结仍 照协 进行 算,但不得再发
新的交易生 。 对基金管 人 据市 银行 易 及结如 理 根 场需要临时调整 间债券交 手名单
算方式的, 基金托管人说明理应向 由, 对并 交易 发生 易在与 手 交 前 3个交易日内
。基金托 协 解与 管人 商 决
对 对金 负 交 手的基 管理人 责 易 资信控制,按 的交易规 进行银行间债券市场 则
交易, 对并 责解 行合 的 损失负 决因交易 手不履 同而造成 纠纷及 。 未若 履约的交易
对 未手在基金管理人确 的 内仍 担违 责 及其他相 律责任定 时间 承 约 任 关法 的, 金基
对理 以 失 行 以承管 人可 相应损 先 予 担, 对向然后再 相关交易 手追偿。基金托管人
对则根据 行 债券 履行 监银 间 市场成交单 合同 情况进行 督。 金托管人如基 事后发现
对基金管理人没有按 事 定的 易 手 行 易时照 先约 交 进 交 ,基金 人应及 醒托管 时提 基
, 。金 人 管 不 担由 任管理 基金托 人 承 此造成的 何损失和责任
(五)本基金投资 通受限 券流 证 , 遵守应 《 公开 等关于基金投资非 发行股票
》 。限证券有 通知 等有关监管规流通受 关问题的 定
1、 《 办 》流 限证 包括 上 公司证券 管理 法 的 公 行通受 券 由 市 发行 规范 非 开发
股票、 一 ,开 行 票网 分 定期限锁 期的可 易 券公 发 股 下配售部 等在发行时明确 定 交 证
布 大不 息或 而 牌的证券包括由于发 重 消 其他原因 临时停 、 未 市证券已发行 上 、回
。购交易中 质 等流 受限 券的 押券 通 证
本 金可以投 中国证 批 的 开 券基 资经 监会 准 非公 发行证 , 限 由中且 于 国证券登
记 司结算有限责任公 、中央国 登记结 有 责任 场清债 算 限 公司或银行间市 算所股份
有 负责登记限公司 和存管的,并可在证券交易所 全 行间 券市 交 的证或 国银 债 场 易
。券
本 未 。基 得投资 国 监 准 开 行 券金不 经中 证 会批 的非公 发 证
本 。基 资 期不明确 证券金不得投 有锁定期但锁定 的
2、 ,基 管 人应 流通 前 托管人提金 理 在基金首次投资 受限证券 向基金 供经基
管理人董事会批准 有 金投 流通 限 券的投资 流程金 的 关基 资 受 证 决策 、风 制制险控
度。基 资 发 股金投 非公开 行 票,基金 应 董事会批 的流管理人还 提供基金管理人 准
动 风 处置性 险 预案。 料 括但 金 通受限证 额度上述资 应包 不限于基 投资流 券的投资
。和投资比例控 情制 况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6
少 执 料金管 人应 于 次 行投资 之前两 作 将 资基 理 至 首 指令 个工 日 上述 书面发
至 金 管人基 托 , 托 间进行审保证基金 管人有足够的时 核。基金托 人 在收管 应 到上
料 , 双 料。工作 面 方认可的 收到上述资述资 后两个 日内 以书 或其他 方式确认
对本基金管 人 投资 通受 证 的流动性 负责理 基金 流 限 券 风险 , 对确 关 险保 相 风
采 极 措取积 有效的 施,在 理的 效 流动性问合 时间内有 解决基金运作的 题。如因基
巨 赎回 变动 导 现金周转金 额 或市场发生剧烈 等原因而 致基金 困难时, 金管理人基
应保证提 足 金确 基金 支 结算供 额现 保 的 付 ,并承 有损失担所 。对本 因 资基金 投 流
, 。受 导 的 动性 托 责任通 限证券 致 流 风险 基金 管人不承担任何
3、 ,基金 资流通 限 券前 基金 供 律法投 受 证 基金管理人应向 托管人提 符合法
,规要 书面信息 包括但不 于 行证 主体 中 证监会批 件求的有关 限 拟发 券 的 国 准文 、
发行 数证券 量、发 格行价 、锁定期,基 拟 购的金 认 数量、价格、 本总成 、 划应 付
的认购款、 划资金 付时 等间 。基金 理 应保 实管 人 证上述信息的真 、完整,并应至
少 执于 资指令前 日将上述信息书面 至 托管拟 行投 两个工作 发 基金 人,保证 金基 托
。管人有足 时间进 核够的 行审
未 必于 管 时 供 关证 的由 基金 理人 及 提 有 券的具体 要的信息, 管人无法致使托
划 , 。核认购 令 影响 金托 承审 指 而 认购款项 拨的 基 管人免于 担责任
4、基金托管 律法规人依照法 、《基金合同》、《 议托 协管 》 基金 理人审核 管 投
资 通受限证 行为流 券的 。 了如 基 管 违发现 金 理人 反 《 合基金 同》、《 议托 协管 》以
, ,关 规定 应及 通知基 管 人 并及其他相 法律法规的有关 时 金 理 呈报中国证监会,
采同时 施 金投资人取合理措 保护基 的利益。 权对 、金托管人有 基金管 人 法基 理 的违
违 以及 反规 违 《 金合同基 》、《 议托管协 》 执的投资 不 行指令 予 , 即 金并立 通知基
理 纠正管 人 , 执人 表基金签 合同不 不 时基金管理 不予纠正或已代 署 得 行 ,基金托
。国证管人应向中 监会报告
5、基 人应在基 公开发行股票后两 交 内金管理 金投资非 个 易日 ,在 国证 会中 监
、 、 本、定媒介披 投资非 发 股 名 总 账 价值规 露所 公开 行 票的 称 数量 成 面 ,以及总
本 、 。和 资产净值 比例 锁 期 信息成 账面价值占基金 的 定 等
(六) 对投资 业 研究基金管理人应当 中期票据 务进行 ,认真 票据投评估中期
资业务的风险,本着审慎、勤勉 责的 则 行中期票 投资业尽 原 进 据的 务, 应 合并 符
。法 管 构 相关法律 规及监 机 的 规定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7
(七) 托 律法规的 定及基金 管人根据有关法 规 《基 合金 同》的约定,对基金
计算资产净值 、 类 计各 净基金份额 值 算、 金费用开 确定基 支及收入 、基金收益分
配、 关 披露相 信息 、 料金宣 推 材 中登载 业绩表 据 进 督基 传 介 基金 现数 等 行监 和核
。查
(八)基 托 人发 理 投资指令 实际投 运 违金 管 现基金管 人的上述事项及 或 资 作
反法律法规、《 》 本 议 ,同 和 规 时以电话 面提示基金合 托管协 的 定 应及 提醒或书
。等方式通知 金 人限 纠正基 管理 期 金 理人应积 合和协 金 管基 管 极配 助基 托 人的
监 查督和核 。 对金 理人 后 基金托管基 管 收到通知 应及时核 并回复 人,对于收到的
书 通知面 , 书面 金 发出回函基金管理人应以 形式给基 托管人 , 管人的疑就基金托
义进行解释 举或 证, 明违 原因 纠 期限说 规 及 正 。在上 定期限述规 内, 金 管基 托 人
权 对随 事 进 复查有 时 通知 项 行 , 管督促基金 理人改正。 对理人 基金 管人基金管 托
未 , 。通 的 规事 正的 人 中国证监知 违 项 能在限期内纠 基金托管 应报告 会
(九) 义理人有 务配合和协 基 管人 照法 法基金管 助 金托 依 律 规、《基金合同》
本 议对 执 。 :对管协 基 务 核 括 于 金 管人 示和 托 金业 行 查 包 但不限 基 托 发出的提 ,
规定时间 答复并 正基金管理人应在 内 改 , 义 ;就基 行解或 金托管人的疑 进 释或举证
对基 人按照法金托管 律法规、 本 议金合同和 托管协 的 求 中国 监会 送基 要 需向 证 报
, 料 。金监督报 事项 基 理 应 配 相 数 资 和基 告的 金管 人 积极 合提供 关 据 制度等
(十) 、基 金管理人 据交易 序 经生 律若 金托管人发现基 依 程 已 效的指令违反法
行 其 规定政法规和 他有关 ,或者 合同约定的违反基金 ,应当立 通 金管 人即 知基 理
及 纠时 正,由此造成 失由基 理 承的损 金管 人 担, 义管 行 通 务后托 人在履 其 知 ,予
。以免责
(十一) 大基 金管理人 重 违规 为金托管人发现基 有 行 , 及时应 报告中国证监
, 。同时 管 期纠正会 通知基金 理人限
三、 对基 基金托管人的业务 查金管理人 核
(一) 对管理 基金 管 履行托管 情况进 查基金 人 托 人 职责 行核 , 查 包核 事项 括
托 人 全保 产基金 管 安 管基金财 、 资金账户开设基金财产的 、 券账户证 、 货 算期 结
账 户户等投资所需账 、 计 类 、复 理 基金资产 基金份额净值核基金管 人 算的 净值和各
办 、根据 金 人指 理清 交 相关信息 和监督 投 运 行基 管理 令 算 收 披露 基金 资 作等 为。
(二) 管 人 现基 擅基金 理 发 金托管人 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 行分实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8
账 理管 、未执 执 划或无 理人 令行 故延迟 行基金管 资金 拨指 、 金投资信泄露基 息等
《基金法违反 》、 、 议 ,基金合同 托 协 他有 规定 应 时以书面 通管 及其 关 时 及 形式
知基 管 限 正金托 人 期纠 。 一 对管 收 书面 在 核基金托 人 到 通知后应 下 工作日前及时
并以书 形式给 金 理人面 基 管 发出回函, 规原 期说明违 因及纠正 限, 证在规定并保
时改正期限内及 。在上述规定 限期 内, 权 对金管 人有 时 知事项进 查基 理 随 通 行复 ,
。督促 托 人基金 管 改正
(三) 义基 人 务 合和 管 规金托管 有 配 协助基金 理人依照法律法 、基金合 和同
本 议对 执托管 基 业务协 金 行核查, 限于包括但不 :对 人 书面提示基金管理 发出的 ,
人应在规定时间内 复 正基金托管 答 并改 , 义 ;或 基金 理 的疑 进行 或举证就 管 人 解释
料托 人 极 供 关 以供 人 完整性和基金 管 应积 配合提 相 资 基金管理 核查托管财产的
。实性真
(四) 大金 理人 有重基 管 发现基金托管人 违规行为,应 告中国证及时报 监会,
, 。通知基金托管人限 纠 将纠 结果 告 国证监会同时 期 正 并 正 报 中
、 金财产 管四 基 的保
(一) 金 保 则基 财产 管的原
1、 、 。金 产应 金 人的固有 产基 财 独立于基 管理人 基金托管 财
2、 。基金 管 应安托 人 全保管基金财产
3、 。基金 照 设基金财 需的相关账户托管人按 规定开 产投资所
4、 对 , 、基金 管 托管 不同 金 产分别设 户 独立 确 基托 人 所 的 基 财 置账 核算 保
。产 与 立金财 的完整 独
5、 , 本 议金托 基 按照基金 同和 协 约 保管基 管人根据 金管理人的指令 合 的 定
基金财产。未 管理 指经基金 人的正当 令, 自行运用不得 、处分、 基金的任何分配
资产。不 于 托管 实际 效 制下的资 实物证 在 金 人属 基金 人 有 控 产及 券等 基 托管 保管
、 , 。间 损 灭失 人 的责任期 的 坏 基金托管 不承担由此产生
6、对 ,于 为基金 资 生的 金管 与 事人因 投 产 应收资产 应由基 理人负责 有关当
确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期 , 账 金财 没有 达 金资金账到 日基 产 到 基 户的,基
采金托 应 时 基 人 措 进行管人 及 通知 金管理 取 施 催收, 管 关当基金 理人应负责向有
。事人 偿基金 产 损失追 财 的
7、 对 基金 资 存放或存 托管人以外基金托管人 因为 管理人投 产生的 管在基金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9
机构的 金基 资产,或交 期货 司 证券公司 清算交 基 资由 公 或 负责 收的 金 产( 括包 但
于 货 证金 资不限 期 保 账户内的 金、期货合约等) 其收益及 ,由 该等机 或 机于 构 该
本 议 三构 事人 欺会员单位等 协 当 外第 方的 诈、疏忽、过失或破 给基金资产等原因
。产造成的 失 承担 任损 等不 责
8、 , 三除 据 律法规和 合同的 外 金 人 托 人 管依 法 基金 规定 基 托管 不得委 第 托
。基金财产
(二) 金 资金的验基 募集期间及募集 资
1、基金募 期 募集集 间 的资金应开立“ 金募基 集专户”。 账 金管理人该 户由基
。理开立并管
2、基金募集期满或 金 募集基 停止 时,募集 基 份额总额的 金 、 募集金基金 额、
金 额 人人基 份 持有 数符合《基 法金 》、《 办作 法运 》 定等有关规 后,基金管理人应
划将属于基 财产的 部 金 入 金开 资金 全 资 基金托管人为基 立的基金 金账户,同时在
规定时间内, 计基金管理人应聘请 有 证券 关业 资 的会 师事 进行具 从事 相 务 格 务所
验资, 具 资出 验 报告。出 资 告 参加具的验 报 由 验资的 2 或名 2 会名以上中国注册
计 。师签字 为有效方
3、 ,未 ,基 募集 基金 的 基金管理若 金 期限届满 能达到 合同生效 条件 由 人按
办 。理退款等事宜规定
(三)基金 金 的开 和管资 账户 立 理
1、 本 义 (也基 托管人以 的名 在 业 构 基 金 户 称金 基金 其营 机 开立 金的资 账 可
为“托管账户”),保 款管基金的银行存 , 办并根据 金管理 的 令 理基 人 指 资金收付。
户名托管账 称应为“ 信 业轮换混 投资基金中 建投行 合型证券 ”,预留印鉴 基为 金
。管人 章托 印
2、 , 本 。基 资 账户的开 使用 限 足 展 业 要 金金 金 立和 于满 开 基金 务的需 基 托
本 义管人 理 的名 开立 何其他 行 户和基金管 人不得假借 基金 任 银 账 ;亦不得使用基
本 。任何 基 以外的活金的 账户进行 金业务 动
3、 金账户的开立和管 应 法律 规及 行 监督管理 的有基金资 理 符合 法 银 业 机构
。关规定
( )四 金 账 算 付 账户 管基 证券 户和结 备 金 的开立和 理
1、 、中国证券 记结算 限 任公 圳分基金托管人在 登 有 责 司上海分公司 深 公司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0
。金 金托管人 名的证券账户为基 开立基 与基金联
2、 , 本 。基金 券 的开 和使 仅 于满足开 金业务 要 金证 账户 立 用 限 展 基 的需 基
未 对人 管 人 得出 同 的任何证 账户托管 和基金 理 不 借或 经 方 意擅自转让基金 券 ,亦
本 。得 用基 行 基 外不 使 金的任何账户进 金业务以 的活动
3、 ,基金证券 立和证券账户卡的 管 金托 人负 账 资产账户的开 保 由基 管 责 户
。的管 运用由 管 人理和 基金 理 负责
4、 义基 人 基 托管 中 有限责任 司开立金托管 以 金 人的名 在 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
算 付金结 备 账户, 管的 与 券登记结 任公司的并代表所托 基金完成 中国证 算有限责
一级法人清 工算 作, 金管 人应 以 极协助基 理 予 积 。结 付金算备 、结 证 等算保 金 的
执 。取 国 券 记结 任收 按照中 证 登 算有限责 公司的规定 行
5、 本 议中国证监 或其他 管 构在 后允 事若 会 监 机 托管协 订立日之 许基金从 其
资品种的他投 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按有 规定 立关 开 、 用使
并管理; 相关规若无 定, 基 托 比 关 账 开立则 金 管人 照上述 于 户 、 执定使用的规 行。
( ) 户的开设 管理五 债券托管专 和
基 合 生效金 同 后, 据中 行基金托管人根 国人民银 、 债登记结中央国 算有限责
任公司和银行间市 清 股份 限公 的 关规定场 算所 有 司 有 , 义以 的名 在 间基金 银行 市
, 。场 结 开 债 托管 表 市场债券 结算登记 算机构 立 券 账户 并代 基金进行银行间 的
(六)其 账 的开他 户 立和管理
1、 理人 需 规定开立 金账户及期货交易 码基金管 根据投资 要按照 期货保证 编
等, 金托 人按 规 开立期货 账户等 所 账基 管 照 定 结算 投资 需 户。 成 户 立完 上述账 开
后,基金 以 公司提供 期货保 金 户的管理人应 书面形式将期货 的 证 账 初始资金密码
心保证 的 户名及密 金托管人和 金监控中 登录用 码告知基 。资金密码 保 监控和 证金
心 , 必 。登录 码 置由基金 人进行 后 及 知中 密 重 管理 重置 务 时通 托管人
基 托 人和 人 中相互配金 管 基金管理 应当在开户过程 合, 料并提供 需所 资 。基
料金 供的 材 性和有效管理人保证所提 账户开户 的真实 性, 料关资 变更后及且在相
料 。时将 更 提供 基金 管变 的资 给 托 人
2、 ,因业务发 要而开 其 账 以 律 规 基金展需 立的 他 户 可 根据法 法 和 合同的规
定, 本 议 。助基金托 人按照 关 律法 商后由基金管理人协 管 有 法 规和 协 的约定协 开立
。户 规定使用新账 按有关 并管理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1
3、 对 , 办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关 的开 和管 另 规定的 从 定法 相 账户 立 理 有 其规
。理
(七)基 产 资 关 证 的 管金财 投 的有 有价凭 等 保
基 资 等有价凭 按约定 基 托管金财产投 的有关实物证券 证 由 金 人存放于基金
管人托 的保管库,或 央国债登 限责任公司存入中 记结算有 、银行间 场 所股市 清算
有限 司份 公 、 心国证券登 算有限 公 或 营 代 管中 记结 责任 司 票据 业中 的 保 库,实物
由保管凭证 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 有价凭 的 买和等 证 购 转让, 人由基金托管
办根 理 令 理据基金管 人的指 。 对基金 上述存放机构及基 托 以外托管人 由 金 管人 机
。构实 有 控制的有 证不承 管 任际 效 价凭 担保 责
(八) 大金 关 重 同的与基 财产有 的 合 保管
金 签署的由基 管理人代表基金 、 大与 金财产 关 重 合 基基 有 的 同的原件分别由
金管理人、 金 保管基 托管人 。 本 议除 协 外另有规定 ,基金管理人代表 金 的基 签署
大 少 一与 金财 有 的重 合同 证基金 人 基 管 持 份基 产 关 应保 管理 和 金托 人至 各 有 正
本 。 大 大的原 理 署后及时 重 合同 真 基金件 基金管 人应在重 合同签 将 传 给 托管人,
三十 本作日 达 管人处并在 个工 内将正 送 基金托 。因 人发送的合同传真基金管理 件
一与 送达 合同 件 致所造成 果事后 的 原 不 的后 ,由基 理 负金管 人 责。 大合重 同的保
少管 限 基金 后期 为 合同终止 不 于 15 。年
对 二 本得 份以上 正 的于无法取 的 ,基 管 人应 供加金 理 向基金托管人提 盖公章
合 件的 同传真 ,未 双 一经 方协商 致, 原件不得转移合同 。基金 理 基金 管管 人向 托
一 , 。人 供 合同传真 基金管 留 原 致 真 为提 的 件与 理人 存 件不 的 以传 件 准
、 计 、 计五 基 值金资产净 算 估值和会 核算
(一) 计 、基金资产 值的 算 核 完成净 复 与 的时间及程序
1、 金资基 产净值
。金 值是指基 值减去基金负债后 价基 资产净 金资产总 的 值
类 类 类基金 额净 是 估值日该 资产净 以 值 基各 份 值 指 基金 值除 估 日该 金份额
, 计 ,总 基 份额 精数 金 净值的 算 确到 0.0001 ,小 ,五位四舍 入 国元 数点后第 五
, 。家 有 定的另 规 从其规定
计理人 日 资产净值基金管 每个工作 算基金 、 类 额净值两 基金份 ,经基金托管
, 。复 规定 告人 核 按 公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2
2、复 程核 序
对基金管理 工作日 资 进 值人每 基金 产 行估 后, 金 产 值将基 资 净 、 类两 基金份
, , 对 布。净 人 经基金 管人复 无 后 由额 值发送基金托管 托 核 误 基金管理人 外公
3、根据有关法 , 计 计 义法 资产净值 会 核算的 务由基金律 规 基金 算和基金 管
理 担人承 。本 计基 的基 会 任方由基 理人担金 金 责 金管 任, 此因 , 本与 有就 基金 关
计 , 讨 , 一问 如 相关 等 仍无法达 致意见的会 题 经 各方在平 基础上充分 论后 成 的,
对 计 对 布。按 基金 净值 外照 管理人 基金资产 的 算结果 予以公
(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 。金管理人及基金托 人 按照 金合 的 定进行估基 管 应当 基 同 约 值
(三) 金份额 错 的 方基 净值 误 处理 式
《 》管 人 基金 当 约定处理 额净值 误基金 理 及 托管人应 按照 基金合同 的 份 错 。
( ) 计基金四 会 制度
门 计 执 。关部 制按国家有 规定的会 度 行
( )基金账册五 的建立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人 金合 生效基 管 在基 同 后, 双 一应 照 方约定 记账方按 的同
计会 理法和 处 原则,分 地 置别独立 设 、 本录和 的记 保管 基金 全套账册,对相关各
对, , 。方各自的 册定期 行 互相 资产账 进 核 监督 以保证基金 的安全
(六) 金 表与报告 复核基 财务报 的编制和
1、财务报表的编制
, 。基 务报 由基 管 人编制 基 管人复金财 表 金 理 金托 核
2、 表 核报 复
托 收 基 管理 基基金 管人在 到 金 人编制的 金财务报表后, 行独立的 核进 复 。核
对不 时符 , 及时 共同应 通知基金管理人 查出原因,进行调整, 双直至 方数据完全
一 。致
3、财务报表和定期报 的 与复 时间 排告 编制 核 安
《 金合同基 》生效后, 大基金招 明 的 发 更募说 书 信息 生重 变 的,基 管理金 人
三个应当在 工作日内, 金招募说 书并登 在 定网更新基 明 载 规 站上; 明基金招募说
书 发 的其他信息 生变更 , 少 一基金管 年更新 次理人至 每 。基金终止 作运 的, 金基
。管 人不 更 基金招募 书理 再 新 说明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3
料 大基金 资 要 息 变 的产品 概 的信 发生重 更 , 三 ,金管 在基 理人应当 个工作日内
料基金产品 概要更新 资 ,并 载 规定 机构 业登 在 网站及基金销售 网站或营 网点;基
料金产品资 信息发生变更的概要其他 , 少 一基 管 至 每 更新金 理人 年 次。基 终止金
, 料 。运作 金管理 再 新 产 要的 基 人不 更 基金 品资 概
金 理人基 管 、 人 后基金托管 应当在每月结束 5个工作 内完成 度 表的日 月 报 编
; 个季 日制及复核 在每 度结束之 起 15 作日内完 度报告的编制及复个工 成基金季
核;在 年结 之日 两 月内完成 中期报 编 及上半 束 起 个 基金 告的 制 复核;在 束每年结
三日 个月 金 及复核之 起 内完成基 年度报告的编制 。基 托管人 复 过程金 在 核 中,发
双 存在现 方的报表 不符时, 金 和基金托 同查明原因基 管理人 管人应共 ,进行调整,
调 国家 关规 为整以 有 定 准。 计 计基金年度 的财务 告 当 审报告 会 报 应 经过 。基金合
同 效 足两生 不 个月的, 金 制当期季 报告基 管理人可以不编 度 、中 报 或者期 告 年度
。报告
理人 度基金管 应当将季 报告、 期报告及 登载在规定网站上中 年度报告 , 将并
、 。报告 期报 及 度报告的 性公告 在 定 上季度 中 告 年 提示 登载 规 报刊
(七) 要在有需 时, 较基 管理 度 供基金业 比 基金 人应每季 向基金托管人提 绩
。准 基 数据的 础 和编制结果
六、 份额 册基金 持有人名 的保管
基 少金份额 册至 应包括基金份 持 的名持有人名 额 有人 称、证件 码 持有的号 和
基 额金份 。基金 持 人 由 记 构 据基 的份额 有 名册 基金登 机 根 金管理人 指令编制和保
, , 少基金管理 和基金 管 应分 持有 存管 人 托 人 别保管基金份额 人名册 保 期不 于
15 。 , 。年 如不能 则按相关法律法规 担妥善保管 承 责任
在基 托管 要 或编制半 和年报金 人 求 年报 前, 料金 理 将 送 基基 管 人应 有关资 交
托管金 人, 故不得无 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 真实性的 、 确 和完准 性 整性。基
和托 将 的基金份 名册用于基金托管 务金管理人 管人不得 所保管 额持有人 业 以外
, 义 。的其 用途 应 守保密 务他 并 遵
七、 议 决方式争 解
当 人各方 事 同意, 本 议 本 议 一 议因 生 或 协 有协 而产 的 与 关的 切争 ,如经友好
未 决的协商 能解 ,应提 华南国 经 贸易 该会 的交 际 济 仲裁委员会根据 当时有效 仲裁
则进行仲规 裁, 点为深圳市仲裁地 。 对仲裁裁决 终 的并 方当 人 有约是 局性 各 事 具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4
力, 。束 仲 由败诉 担裁费 方承
议处 间争 理期 ,双 人 恪 基金 基方当事 应 守 管理人和 金托管人职责, 自继续各
忠实、勤勉、 本 议 义尽 地 行基 规定责 履 金合同和 托管协 的 务, 基 持有维护 金份额
权 。人的合法 益
本 议 ( 本 议 ,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律 之目 不含 澳 立法 管辖协 法 为 协 的 港 台 。
八、 议 、协 的变 止 基 产托管 更 终 与 金财 的清算
(一) 议托 协 变更管 的 程序
本 议双 一当协 方 事人经协商 致, 对 议以 协 进行 改可 修 。 议修改 的 协后 新 ,其
合同 任内容不得与基金 的规定有 何冲突。 议基金托管 应报中国证监会备协 的变更
。案
(二) 议基 管协 止的 形金托 终 情
1、《 》 ;金合同 终基 止
2、 、 、 ,金托管 解 破 销 不 继 担任 人基 人因 散 产 撤 等事由 能 续 基金托管 的职
,务 而在 6 权 义 ;内无其他 当的托 机 承接个月 适 管 构 其原有 利 务
3、 、 、 ,管理 破 等事由 不 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基金 人因解散 产 撤销 能继续担
,而务 在 6 权 义 ;月内 其他 当 基金管理 承接其 利个 无 适 的 公司 原有 务
4、 《 》 。发 律 基 合 规定 止生法 法规或 金 同 的其他终 事项
(三) 清算基金财产的
《 》 。基金 理人与 金 管人 约定 财 算管 基 托 按照 基金合同 的 处理基金 产的清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5
二十一第 部分 对 持有人基金份额 的服务
基金 理 诺为 金份 持 人提供全 可靠的管 人承 基 额 有 面和 服务。基 管 将金 理人 根
金 额 有人 市据基 份 持 的需要和 场的变化, 变更服务 目增加或 项 ,并另 公行 告。基
:金 内容管理人主要服务 如下
一、 信 服务公开 息披露
1、 ;披露 人信息基金管理
2、 ;披露基金信息
3、 。其 息的 露他信 披
二、对账 务服
1、对 ;信息账
2、 料。其他资
三、 询服务查
1、 信 查账户 息 询
金 所 理 金的 持基 管理人 管 基 基金份额 有人, 理人给予 查询账都有基金管 的 户
及 始密初 码。 有人为基金份额持 方便起见, 一客 账户将和 账户唯户查询 客户基金
对应。 心基金份额 有 客户 务中 基 管理人网 可以凭 户 询持 人在 服 和 金 站都 借客 查 账
户、 本基 或 份 号进 户金账户 身 证 入 人的账 ,了解账户信息, 本 本 料人的基 资包括 、
、 、 。金品种 金 额 基基 基 份 金投资收益率等
2、客户 的账户信息 修改
金份额持 直接登陆基金管理 网 改账 的非 要 息基 有人可以 人 站修 户 重 信 ,如联
系地址、电话等等,也 心亲 到 网 电 户 务中可以 自 直销 点或致 客 服 , 员由服务人 提
供相关服务。 了维护基金 额持有 的 益为 份 人 利 ,客户身份证号码、 记银登 行卡信
。等 息的更改 额持有人亲自到指 的 销售 点进息 重要信 由基金份 定 基金 网 行
3、信 公开息
基金 持有人 在 金 人 览 己 需要份额 可以 基 管理 网站浏 自 所 的信息, 括包 基金管
、 、 。市场行情 金信息 方 的内理人新闻 基 等 面 容
、 服务四 基金投资的
1、 ;再 务免费红利 投资服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6
2、 计划 : 办 计定期定 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 投 理定 定额 资额投资 服 为 资者 期 投
划, 布体开放时 规则由 管 人 时 告 更 的招 中具 间和 基金 理 在届 发 的公 或 新 募说明书
。确定
、 服务五 投诉管理
心 一基金 理人客 服 中 统 管理管 户 务 进行客户的投诉 , 责 诉的市场部负 监督投
、 。 议:登记 复等 客户可通过以 方 映投 和提 建处理和答 下 式反 诉 出
1、 一打基金管 全国统 服 电拨 理人 客户 务 话 4009-108-108;
2、 录 理 网登 基金管 人 址 www.cfund108.com ;进行在线提问
3、向 邮箱基金管理人客服 service@cfund108.com 子 。发送 邮件电
六、 本如 募 明书招 说 存在任何您/ ,构无 内 过上述方贵机 法理解的 容 请通 式
。 ,金管理人 请确保投 前联系基 资 您/ 了本 。机构 经全 理 招募说明贵 已 面 解 书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7
二十二部分第 其 披 事他应 露 项
本 金 于基 管理人 2020年 12月 23 《披露 基 关于日 中信建投 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 分基金 资 联方部 投 关 承销证券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0年 12月 30 《露 关于中 金管理有限公司日披 信建投基
苏 大旗 部 金增 江 汇 保 金销售有 司为代 构 开 期下 分基 加 林 基 限公 销机 并 通定 定额
资 务 参加 活投 业 及 费率优惠 动的公告》;
本 理人于基金管 2020年 12月 31 《日披露 信 投基 高级中 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变管理人员 更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年 1月 6 《日披露 中信建投基 管 限公 高级金 理有 司 管
理 员变更公人 告》;
本 金管理基 人于 2021年 1月 22日披露《关 建 基 管理 旗于中信 投 金 有限公司
东方财富证 股份有 公 为代 率优下部分基金增加 券 限 司 销机构并参加费 惠活动的
公告》、 建投基金 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中信 管理有限 2020 第年 4 报告 示性季度 提 公
告》、《 信建投行 换混合 券 资中 业轮 型证 投 基金 2020年第 4 报季度 告》;
本基 管理金 人于 2021年 1月 27日披露《 投基金管 有限公 旗关于中信建 理 司
小部分 满基 限 代销机构下 基金增加北京度 金销售有 公司为 的公告》;
本 金管理人于基 2021年 2月 4 《日 露 中信 投基 管 有限公司披 关于 建 金 理 旗
大部分基 加 证 限 司 代 机构 期下 金增 英 券有 责任公 为 销 并开通定 定额投资业务及
参加费率 惠活动 公优 的 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年 2月 27 披露日 《 基 有限公司中信建投 金管理 高级管
人员变更公告理 》;
本基金 理管 人于 2021年 3月 26 披露日 《 于 信建投基 理有限 旗关 中 金管 公司
东部 金 富 券 份有 通 务并参加 率优下 分基 在 方财 证 股 限公司开 定期定额投资业 费
惠 动 公告活 的 》;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年 3月 31日披露《 建 管理有限 旗中信 投基金 公司关于
下部分基金投资 联 销证 的公关 方承 券 告》、《中 建投基金 有限公 下 分信 管理 司旗 部
基金 2020年年 提 性 告度报告 示 公 》、《中 业 投资基信建投行 轮换混合型证券 金
2020 度报告年年 》;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8
本 金 理人基 管 于 2021年 4月 7 《 信建 理 司关于公日披露 中 投基金管 有限公
东 的公告司股 变更 》;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年 4月 10 披露日 《 信建 基 管理有限 关于旗中 投 金 公司
分 金 关 销 券 公告下部 基 投资 联方承 证 的 》、《 基 关于完成中信建投 金管理有限公司
东变更工 变 登记股 商 更 的公告》;
本 人于基金管理 2021年 4月 22 露日披 《 投基金管 司旗下部中信建 理有限公
分基金 2021年第 1季 告提 性公度报 示 告》、《中 建投行业 混合型 投信 轮换 证券 资
基金 2021 第年 1 告季度报 》;
本 金 理人基 管 于 2021年 4月 23 披日 露《 管理有限 司关于中信建投基金 公 旗
下 分基 销证部 金投资关联方承 券的公告》;
本基 人于金管理 2021年 4月 28日披露《 信建投基金管理有 公 于旗中 限 司关
部分 金 资关联方 证券的下 基 投 承销 公告》;
本基 管 于金 理人 2021年 5月 12 披日 露《关 中信 管于 建投基金 理有限公司旗
部分基金 加海银 金 售有 构并 定 业务的下 增 基 销 限公司为代销机 开通定期 额投资
公告》;
本 理人于基金管 2021年 5月 20日披露《 信 基金 理有 公 关于旗中 建投 管 限 司
下 基金投 联 承 券部分 资关 方 销证 的公告》、《关 中 建投 有于 信 基金管理 限公司旗下
蚂基金增加部分 蚁( 州杭 )基金 售 限公销 有 司为代销机构、 通定 资开 期定额投 业
调整申购 的公告务并 起点金额 》;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年 6月 2 《披露 信建 基 管理有限 关于旗日 中 投 金 公司
分 金 关 销 券 公告下部 基 投资 联方承 证 的 》;
本 人基金管理 于 2021年 6月 11日披露《 信建投基 管理有 公 关于中 金 限 司 终
办厚基 限 旗下基金 业务的公告止深圳前海财 金销售有 公司 理 相关销售 》;
本基金管 人理 于 2021年 6月 12日 露披 《中 建 基金管理 公司高信 投 有限 级管
理 员 公人 变更 告》;
本 管 人基金 理 于 2021年 6月 23日披露《 于 理有限公 旗关 中信建投基金管 司
大下部 基 增加 有限 销 开通定期 业分 金 河财富基金销售 公司为代 机构并 定额投资
务的公告》;
本基金管 人理 于 2021年 6月 30日 露披 《中 建 基金管理 公司关信 投 有限 于旗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29
下 分 投 方 销 券的部 基金 资关联 承 证 公告》;
本 管基金 理人于 2021年 7月 8 《露 中信建 基金管 有 公司日披 投 理 限 关于旗
金投 承 的公告下部分基 资关联方 销证券 》;
本基 于金管理人 2021年 7月 21日披露《中信 投 管理 限公 旗 部建 基金 有 司 下
分基金 2021年第 2季度报 示 公告提 性 告》、《 信 业 换 合型中 建投行 轮 混 证券投资
基金 2021年第 2季度报告》;
本基金管理 于人 2021年 7月 22 披日 露《关于 理有中信建投基金管 限公司旗
下 金增加联 限责任公司为代销 构 通定 定额 资 务的部分基 储证券有 机 并开 期 投 业
公告》、《 建投基 理 限 关 部 基 投资 销中信 金管 有 公司 于旗下 分 金 关联方承 证券的公
告》;
本 管理人于基金 2021年 7月 24日披露《关 中信 限公于 建投基金管理有 司旗
分 中信建投 有限公司调整定投 点 的公下部 基金在 证券股份 起 金额 告》;
本基金 理 于管 人 2021年 7月 26日披露《中信建 金 理 公 旗投基 管 有限 司关于
部 基金 开下 分 投资非公 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 于人 2021年 7月 28 披日 露《中信 限公建投基金管理有 司关于旗
下 金投资关 证券的公告部分基 联方承销 》;
本基金管 人理 于 2021年 7月 29日 露披 《中 建 基金管理 公司关信 投 有限 于旗
下 分 投 方 销 券的部 基金 资关联 承 证 公告》;
本 管基金 理人于 2021年 7月 30 露日披 《关于中 建投基 管 有限信 金 理 公司旗
东金在 展 份有限公 期定额投资业务并 与下部分基 上海浦 发 银行股 司开通定 参 基
( )申购 定投 率 惠活动的金 含 费 优 公告》;
本基金管 于理人 2021年 8月 13 露日披 《 投 金 理有 于中信建 基 管 限公司关 旗
资关联方 销证券 公下部分基金投 承 的 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年 8月 19 披露日 《 基 有限公司中信建投 金管理 关于旗
部分基金投资关联 承 券的 告下 方 销证 公 》;
本基 管 人于金 理 2021年 8月 23 露日披 《关于 建 基 理 司中信 投 金管 有限公 旗
小下 分基 京 限公司为 销机构 开 定期部 金增加北 度 满基金销售有 代 并 通 定额投资
公告业务的 》;
本 人基金管理 于 2021年 8月 31日披露《中 金管理有限公司旗 部信建投基 下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30
金分基 2021年 期报 提 性公告中 告 示 》、《中 投行业 混 型 投信建 轮换 合 证券 资基金
2021年 期 告中 报 》;
本基 于金管理人 2021年 9月 2 《 中信建投 金管理 限 司旗日披露 关于 基 有 公
深圳 证 咨询有限 销机构并开通定期下部分基金增加 市新兰德 券投资 公司为代 定
额 业务 公告投资 的 》;
本 金 理人于基 管 2021年 9月 3 《披露 关 信 投 管 公 旗日 于中 建 基金 理有限 司
东部分 北 司为代销 构并开 定 定额下 基金增加 证券股份有限公 机 通 期 投资业务的
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年 9月 8 《露 中信建 理有限公司关于旗日披 投基金管
部 金投 关联 承 证券的公下 分基 资 方 销 告》;
本 金管理基 人于 2021年 9月 11日披露《中 基 管 有限 旗信建投 金 理 公司关于
关联方承 证券的 告下部分基金投资 销 公 》;
本 金管基 理人于 2021年 9月 18 露日披 《中 金 限公司高信建投基 管理有 级管
员变更公告理人 》;
本基金管 人理 于 2021年 9月 27日 露披 《关 中 建投基金 有限公于 信 管理 司旗
长下 分 增 量 金 售有 代 购起点金部 基金 加上海 基 销 限公司为 销机构并调整申 额、开
通定 定 投资期 额 业务的公告》;
本 管理基金 人于 2021年 10月 15 《日 于中信建 理有限公司披露 关 投基金管
旗下部 基 加北 广源 信 金销售有 司为代 构 调 购分 金增 京 达 基 限公 销机 并 整认 、申购
、点 额 通定 资起 金 开 期定额投 业务的公告》;
本 管理人于基金 2021年 10月 16 《日披 中 建投 司关露 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 于
分 资关联方 的公告旗下部 基金投 承销证券 》;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1年 10月 21 《披露 信建 基 管理有限 关于日 中 投 金 公司
旗 分 金 关 销 券 公告下部 基 投资 联方承 证 的 》;
本 人基金管理 于 2021年 10月 27 《 信建投基 管理有 公 旗下日披露 中 金 限 司
部分基金 2021年第 3 度报 公季 告提示性 告》、《 建投行业 型证券投中信 轮换混合
资基金 2021年第 3季 告度报 》。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31
二十三第 分部 招 说 书存放及 方式募 明 查阅
布招 明 公募说 书 后, 当 备 基 管理应 分别置 于 金 人、 管基金托 人和基金销售机
构的住所, 资者可 营 时间投 在 业 免费查阅。 本工 费在支付 后, 理 取可在合 时间内
。 也得上述 件 投 资者 可以直接 录 管理 的网文件复印 登 基金 人 站
(www.cfund108.com)进 查阅行 。对投资 上述方 获 的 及 件者按 式所 得 文件 其复印 ,
一 。金 理人 管 告的内容 全 致基 管 和基金托 人应保证与所公 完
中信建投行业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132
二十第 部四 分 备查文件
办 , 办 。件存 管 公场所 在 供免费查阅以下备查文 放在基金 理人的 公时间可
(一)中国证 会 中信 投行 轮 混合型证 资基金 的 件监 准予 建 业 换 券投 注册 文
(二)《 》建 轮 混 型证 金中信 投行业 换 合 券投资基 基金合同
(三)《 议》投行业轮 混合型 券 资基中信建 换 证 投 金托管协
( ) 意见四 法律 书
( ) 、 执管 务资格批 和公司章程五 基金 理人业 件 营业 照
(六) 、 执基金托 人 资格 件 营 照管 业务 批 业
(七) 国证监会 的其他中 要求 文件
: ,也 本 。查 方 资 营 时 免费 工阅 式 投 人可在 业 间 查阅 可按 费购买复印件
信建投中 基 管理有 公金 限 司
2021年 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