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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安颐C(000791)

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83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12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安颐
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年10月19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1年度第一次分红
下属各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A
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
期债券C
下属各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839 000791
截止基准日下属各类基金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下属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元) 1.0266 1.0245
基准日下属各类基金可供分配
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5,924,447.61 276,392.4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
本次下属各类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500 0.1500
注:《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未对银华安颐中短债
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10月28日
除息日 2021年10月2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10月29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确定日:2021年10月28日;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21年11月1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收益分配手续费;2)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
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
关业务规则执行。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10月2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1年10月28日
除息后净值进行计算,并于10月29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21年11月1日进行
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 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
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由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转型前后的收益分配方式
有所变化。转型前的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仅采取红利再投资的收益分配方
式。转型后,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两种,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
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1年10月2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
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