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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转型成长(001296)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1年 10月 2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长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发布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
现发布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长
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本基金转型方案等相关事宜,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1年 10月 20日起至 2021年 11月 18日 17:00止
(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
专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的下述收件人。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证机关: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收件人:丁青松、卢润川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17楼 1706/1708 
联系电话: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邮政编码:51804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专用”。 
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8-666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及基金合同的详细修订内容详见《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1年 11月 3日,即在 2021年 11月 3日下午交易时间结
束后,在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
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
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
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
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该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
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
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
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
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
资者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
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
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
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
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
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
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
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
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7)以上各项及本公告正文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
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在前
述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以本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
人送交、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的下述收件人: 
公证机关: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收件人:丁青松、卢润川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 17楼 1706/1708 
联系电话: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邮政编码:518048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专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 2021年 11月 19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
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但拒派代表到场监督,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
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
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
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出具表
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
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
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
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
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票,
但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指定
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1/2以上(含 1/2); 
2、《关于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前
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含 2/3)通过;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和《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有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1/2以上(含 1/2)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
召开,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
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
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40层 
联系电话:0755-2398233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网址:www.ccfund.com.cn 
2、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深圳市深圳公证处 
联系人:丁青松、卢润川 
联系电话:0755-83024185/0755-83024187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
基金电子信息披露平台查阅,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868-666咨询。 
3、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四: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0月 21日 
附件一: 
关于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现提议对《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按照《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的
内容进行修改,并相应修改《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长城
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0月 20日 
 
 
 
 
 
 
附件二: 
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基金账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1年





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基金份额 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填基金账号 下的全部本基金基金份额(以权益登记日所登记的基金份额为准)的表决意见。如基金账号 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 全部份额。 2、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 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 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其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 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 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 3、本表决票中“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本基金时所使用的证件号码 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4、本表决票可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 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样本)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 投票截止日为 2021年 11月 18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 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 得转授权。 若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基金账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日期:2021年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所填基金账号下的全部本基金基金份额(以权益 登记日所登记的基金份额为准)向受托人所做的授权。如基金账号空白、多填、错填、无法 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的授 权。 3、本授权委托书中“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本基金时所使用的证件号码 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附件四: 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1、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 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长城 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2、本次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城转型成长”)转型 方案须由持有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长城转型成长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1/2(含 1/2) 的持有人出席方可召开,且《关于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 的议案》须经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含 2/3)以上通过,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或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 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决议需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表决通过之日起 生效。中国证监会对长城转型成长转型为长城悦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变更注册以及 本次长城转型成长转型方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基金的价 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亦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者保证。 二、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主要内容 (一)变更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由“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长城悦享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变更基金的类别 基金类别由“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增加 C类基金份额。 (四)变更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原文: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 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拟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五)变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 变更了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对基金合同的相应内容 修改如下: (1)变更投资目标 原文: 本基金通过积极灵活的资产配置,充分把握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的投资机遇,在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拟修改为: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变更投资范围 原文: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家 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中 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权证、货币 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其中投资受益于我国经济转型、 具有持续成长能力的上市公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拟修改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 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政府支持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股票(包括创业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 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 产的 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 比例相应进行调整。 (3)变更投资策略 原文: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依据市场情况灵活进行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自上而下地 综合分析宏观经济、政策环境、流动性指标等因素,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决定股票市场、债 券市场走向的关键因素,如对股票市场影响较大的市场流动性水平和市场波动水平等;对债 券市场走势具有重大影响的未来利率变动趋势和债券的需求等。自下而上地根据可投资股票 的基本面和构成情况,对自上而下大类资产配置进行进一步修正。在资本市场深入分析的基 础上,本基金将参考基金流动性要求,以使基金资产的风险和收益在股票、债券及短期金融 工具中实现最佳匹配。 2、股票投资策略


(1)转型成长的界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受益于经济转型的相关行业与上市公司,本基金定义的转型成长包括以 下几个方面: 新兴产业: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 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 产业。新兴产业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存在广阔的机遇,同时也将是经济继续发展的主要动力, 主要包括: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 消费服务领域: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消费服务领域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投资机会,例如, 医疗、金融保险、娱乐等产业的需求会大增;食品、衣着、日用品消费将呈现品牌化、集中 化的趋势;服务业也将进入大发展阶段,成为经济增长的支柱。


传统行业: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总需求放缓导致传统行业竞争趋于激烈,这对传统企业 竞争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向智能、环保和高效的方向转型。目前影响传统企业的政 策包括但不限于:国企改革、户籍改革、土地改革、金融改革、养老改革和创新等。一批有 竞争的传统产业的企业将脱颖而出,进入又一个高成长的阶段,龙头公司、优势企业在这个 过程中将持续受益。 转型成长是一个长期动态的概念,本基金将持续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加强跟踪新技术、 新产品和新模式等研发应用,寻找受益于我国经济转型、具有持续成长能力的上市公司,动 态调整转型成长投资主题的范畴界定。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依据转型成长投资主题的定义确定备选股票池,并依据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 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估筛选,构建本基金的各级股票池。 1)定性分析 本基金通过传统的定性分析手段,关注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竞争优势、 管理能力三个方面: 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考察上市公司在细分行业中所处的竞争地位、产品定价 能力,是否具有相对成本优势、从事主营业务的历史,以及主营业务在市场不同经济周期中 的发展状况。 竞争优势:主要考察上市公司在商业模式、科技创新能力、品牌、经营效率等方面是否 具有竞争对手在中长期时间内难以模仿的相对优势。 管理能力:主要考察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管理层对股东的责任感、管理层长效约束与 激励机制的建立、管理层长远眼光和战略能力,以及能够对外部环境变化迅速作出反应。 通过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的分析,判断其受益于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程度、成长潜力和 成长的可持续性,从中挑选出具有持续成长能力的上市公司。 2)定量分析 在定量分析中,本基金将结合 PE、PB、PS、PEG等相对估值指标以及自由现金流贴现等 绝对估值方法来考察企业的估值水平,以判断当前股价高估或低估。转型成长投资主题的股 票因其高成长性一般估值较高,因此,本基金在关注估值指标的同时,还会关注营业收入增 长率、盈利增长率、现金流量增长率、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来评估企业的成长性。在考 察其科技创新能力可持续性方面,将重点关注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的占比,及获得财政补贴 的情况。而在业务结构分布上,通过其收入的地区占比及业务占比,并结合对于不同地区不 同业务的发展空间研判,来综合评估。 本基金将通过对行业估值指标的横向、纵向分析,并结合成长性的行业比较,并结合其 他量化指标,综合选择估值与成长位于合理区间的转型成长投资主题的企业进行投资,动态 构建资产组合。 同时,本基金在进行股票资产配置时,将考察企业的流动性和换手率指标,参考基金的 流动性需求,以降低股票资产的流动性风险。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 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3、债券投资策略 当股票市场投资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大时,本基金将择机把部分资产转换为债券资产,或 通过参与一级债券市场交易获取低风险收益,以此降低基金组合资产风险水平。本投资组合 对于债券的投资以久期管理策略为基础,在此基础上结合收益率曲线策略、个券选择策略、 跨市场套利策略对债券资产进行动态调整,并择机把握市场低效或失效情况下的交易机会。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 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 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未来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 不再受相关限制。


在中小企业私募债选择时,本基金将采用公司内部债券信用评级系统对信用评级进行持 续跟踪,防范信用风险。在此基础上,本基金重点关注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要素、担保机 构等发行信息对债项进行增信。


本基金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情况。 5、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取最大的收益,以不改变投资组 合的风险收益特征为首要条件,运用有关数量模型进行估值和风险评估,谨慎投资。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对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 成、质量及提前偿还率等因素,研究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风险匹配情况,在严 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选择投资对象,追求稳定收益。 拟修改为: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 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 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变化等 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组合,力求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 (1)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 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并根据市场利率变化动态积极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及期限分布, 以有效提高投资组合的总投资收益。如果预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将增加组合的久期,以较多 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反之,如果预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将缩短组合的久期,以 减小债券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 (2)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信用债(不含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信用评级在 AA(含)以上。其 中投资于信用评级为 AAA 的信用债比例为信用债资产的 50%-10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 AA+ 的信用债比例为信用债资产的 0%-5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 AA的信用债比例为信用债资产的 0%-20%。 本基金将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外部信用评级为辅,即采用内外结合的信用研究和评级 制度,研究债券发行主体企业的基本面,以确定企业主体债的实际信用状况。本基金将根据 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债券收益率、流动性等因素,评估其 投资价值,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同时,本基金将采取分散 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信用风险水平。 本基金通过对影响个券信用变化的重要因素如公司治理结构、股东背景、经营状况、财 务质量、融资能力、偿债能力等指标进行分析,积极关注信用债信用评级变动。在个券本身 质量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跟踪评价,以判断其未来信用变化方向,从而发掘价值低估债券或 有效规避信用风险。 (3)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可转债投资策略包括传统可转换债券,即可转换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 债券和可交换债的投资策略。本基金参与可转换债券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一级市场申购,另 一种是二级市场参与。一级市场申购,主要考虑发行条款较好、申购收益较高、公司基本面 优秀的可转债;二级市场参与可运用多种可转债投资策略,本基金将运用企业基本面分析和 理论价值分析策略,精选个券,力争实现较高的投资收益。同时,本基金也可以采用相对价 值分析策略,即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债券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可转换债 券的价值走向,选择相应券种,旨在获取较高投资收益。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 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 (4)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骑乘策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当债券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 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 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 资期初有所下降,对应的将是债券价格的走高,而这一期间债券的涨幅将会高于其他期间, 这样就可以获得丰厚的价差收益即资本利得收入。 (5)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 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3、股票投资策略 (1)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通过传统的定性分析手段,关注上市公司的竞争优势,筛选业绩可持续增长的公 司。定量分析中,本基金将结合 PE、PB、PS、PEG等相对估值指标以及自由现金流贴现等绝 对估值方法来考察企业的估值水平,以判断当前股价高估或低估。本基金在关注估值指标的 同时,还会关注营业收入增长率、盈利增长率、现金流量增长率、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来评估企业的成长性及未来价值。 同时,本基金股票组合配置适度分散,并考察企业的流动性和换手率指标,降低股票资 产的流动性风险。 (2)港股通标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同时关注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市场优质标的的投资机会: 1)行业研究员重点覆盖的行业中,精选港股通中有代表性的行业优质公司; 2)与 A股公司相比具有差异化及估值优势的公司; 3)港股通综合指数成分股中,筛选市值权重较高的公司进行配置。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 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合理管理债券组 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及结构设计的研究,结合多种定价模型,根据基 金资产组合情况适度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 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前提下,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和 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4)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原文: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0%×中证 8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拟修改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90%+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8%+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2%。 (5)变更风险收益特征 原文: 本基金的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的基金产品。 拟修改为: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 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因港股市场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 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风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 章节的具体内容。 (六)调整基金的估值对象和估值方法 (七)调整基金的费率 1、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原费率结构: 管理费:1.50%/年 托管费:0.25%/年 拟修改为: 管理费:0.30%/年 托管费:0.10%/年 2、补充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0.3%/年 3、调整 A类份额申购费: 原 A类份额申购费率结构: (1)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元(含)-300万元 1.0% 300万元(含)-500万元 0.5% 500万元以上(含) 每笔 1000元 注:上述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 (2)特定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3% 100万元(含)-300万元 0.2% 300万元(含)-500万元 0.1% 500万元以上(含) 每笔 1000元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 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 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 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 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拟修改为: (1)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8% 100万元(含)-500万元 0.4% 500万元以上(含) 每笔 1000元 注:上述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 (2)特定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0.16% 100万元(含)-500万元 0.08% 500万元以上(含) 每笔 1000元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 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 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 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 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4、调整赎回费率 原赎回费率结构: 持续持有期(天) 赎回费率 1-6 1.50% 7-29 0.75% 30-184 0.50% 185-365 0.25% 366及以上 0.0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天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 长于 30天(含)但少于 92天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92天(含)但少于 185天的基金份额所 收取的赎回费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 持有期长于 185天(含)的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的 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 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拟修改为: (1)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表所 示: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T<7日 1.5% 7日≤T<30日 0.1% 30日≤T 0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 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7日(含)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表所 示: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T<7日 1.5% 7日≤T 0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八)调整收益分配方式 调整了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对基金合同的相应内容修改如下: 原文: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 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 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 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 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拟修改为: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 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 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 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3、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 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 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 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其他与上述修改相关、因法律法规变动、完善基金实际运作而作出的必要修改。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现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修订基金合同的内容。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 册。 (十)本基金新修改的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新修改的基金合同具体生效日期 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自新修改的基金合同生效日起,《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 长城悦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长城悦享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三、基金管理人就转型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长城悦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历史沿革 长城悦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 注册而来。 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2015年 4月 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5]740号文注册募集。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年 4月 26日生效。 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关于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若该议案获得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则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对长城转型成 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变更,内容包括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调整基金名称、基金的类别、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收益分配、方式、基金的估值以及 基金费用等并修订基金合同等。 (二)基金转型有利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是在与相关各方进行广泛沟通的 基础上制定出的切实可行的方案。 (三)基金转型的可行性 1、基金管理人具有丰富的基金转型运作经验,基金管理人已成功操作过基金久富转型 为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久嘉转型为长城久嘉创新成长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式基金封转开的工作,在基金转型上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2、基金转型不存在法律障碍 依据《基金法》和《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 次转型事项须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通过。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可以转 型。因此,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长城悦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不存在法律障碍。 3、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障碍 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长城悦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技术准备方面,对基金所涉及的业务功能进行了技术系统的完善工作,并已完成了必要的 系统测试工作。因此,基金转型不存在技术障碍。 4、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可行性 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之后,必须对原有基金合同中的有关内 容进行修订,使其在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其投资组合比例限制、投资策略等方面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 5、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基金合同。修 订后的基金合同已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 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变更注册。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的风险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 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长城转型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 1/2以上(含 1/2)方可召开。 为防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 合上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将在会前尽可能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预沟通,争 取更多的持有人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转型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转型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基 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 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转型方案进 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时间。 (三)基金转型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为降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转型后大量赎回对基金平稳运作的影响,本基金在转 型期间将保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以应对转型前后可能出现的较大赎回,降低净值波动率。 基金转型方案公告后,若出现基金净值剧烈波动等极端情况,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实 际情况,加快转型进程,更早开放基金的日常赎回业务。 五、变更注册后的基金合同 变更注册后的《长城悦享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草案)》将发布于本基金 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投资人可进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