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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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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474,484,863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9.47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 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根据前述限售期安排,投资者认购的本 次发行的股份预计将于 2022年 4月 22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已作出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 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1年 3月 2日,公司召开了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 2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2、公司股东大会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作出授权 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 经营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共同或分别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3、公司控股股东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出具批复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东方”)出具《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东复[2021]8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 票不超过 474,484,863股(含 474,484,863股)。 4、中国证监会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出具监管意见书及核准批复 2021 年 5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出具《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2021]1457 号),对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无异议,监管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 2021年 6月 2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74,484,863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股票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面值:人民币 1.00元 3、发行数量:474,484,863股 4、发行价格:9.47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493,371,652.61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 19,018,600.18元(不含增值税) 3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474,353,052.43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 君安”)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1年 9月 28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14家 发行对象发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1 年 10月 11日 17时止,上述 14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国泰君安的发 行专用账户。 2021 年 10 月 12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 00482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认购资 金验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年 10月 12日止,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 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4,493,371,652.61元(大写:肆拾肆亿玖仟叁佰叁拾柒万壹仟 陆佰伍拾贰元陆角壹分),业已划入国泰君安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账 号为 31600703003370298的账户内。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2021年 10月 12日,国泰君安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含税) 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1 年 10 月 13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 00515 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验资报告》。 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止,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474,484,863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9.4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93,371,652.61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9,018,600.18元后,公司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74,353,052.43元(大写:肆拾肆亿柒仟肆佰叁拾伍万 叁仟零伍拾贰元肆角叁分)。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474,484,863.00 元(大写: 肆亿柒仟肆佰肆拾捌万肆仟捌佰陆拾叁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3,999,868,189.43 元(大写:叁拾玖亿玖仟玖佰捌拾陆万捌仟壹佰捌拾玖元肆角 4 叁分)。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2021年 10月 22日,各发行对象认购的 474,484,863股 A股股票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事宜, 预计将于 2022年 4月 22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认为: 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股票配售、缴款、验资等过程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 行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 案。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公司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 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认购对象,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 5 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等相关规定。 2、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批准和核准。本次发 行的询价、配售过程及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锁定期均符合《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公司询价及 配售过程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三明市财鑫投资有限公司 10,559,662 99,999,999.14 2 王先凤 21,119,324 199,999,998.28 3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559,662 99,999,999.14 4 林晓敏 21,119,324 199,999,998.28 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193,241 105,999,992.27 6 陈春玖 13,199,577 124,999,994.19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634,635 166,999,993.45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548,046 222,999,995.62 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1,224,920 200,999,992.40 1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8,690,600 650,499,982.00 1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780,359 603,999,999.73 1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175,290 209,999,996.30 13 华一渢 10,559,662 99,999,999.14 14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159,120,561 1,506,871,712.67 合计 474,484,863 4,493,371,652.61 6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认 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 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前述限售期安排, 上述投资者认购的股份预计将于 2022年 4月 22日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 1、三明市财鑫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三明市财鑫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三明市梅列区牡丹新村 2幢(天鸿大厦)八层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563359228E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游清潮 经营范围:投资、资产管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明市财鑫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10,559,662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2、王先凤 姓名:王先凤 身份证号:500222198909****** 住址: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 投资者类型:自然人 王先凤本次认购 21,119,324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3、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 公司名称: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梅园路 128 号招商开元中心 1 栋 B 单元 25层-29层 注册资本:400,71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3206457R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房永斌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 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代理人寿保险、年 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10,559,662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4、林晓敏 姓名:林晓敏 身份证号:350182198510****** 住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投资者类型:自然人 林晓敏本次认购 21,119,324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号院 8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杨明辉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 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11,193,241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6、陈春玖 姓名:陈春玖 身份证号:110108195901******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 投资者类型:自然人 陈春玖本次认购 13,199,577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潘福祥 9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17,634,635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注册资本:1,292,677.6029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张佑君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 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23,548,046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注册资本:5,3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4445565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杨玉成 1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 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21,224,920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68,690,600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 7至 18层 101 注册资本:1,013,725.875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537G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陈共炎 11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 务;销售贵金属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63,780,359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注册资本:461,078.7639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00019382F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刘秋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22,175,290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3、华一渢 姓名:华一渢 身份证号:310112197103****** 住址:上海市黄浦区 12 投资者类型:自然人 华一渢本次认购 10,559,662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14、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 291号 103室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3235715453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常青 经营范围:铁路、城际轨道等交通工程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铁 路、城际轨道交通的客、货运项目、仓储物流项目以及沿线土地等综合资源开发, 铁路、城际轨道列车及相关站区的商贸服务,交通、电力等相关产业投资,国内 外贸易、广告宣传、酒店餐饮等现代服务业的投资与管理,铁路建设发展基金的 管理等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认购 159,120,561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未来交易安排情 况 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 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1年 8月 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3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股) 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54,600,484


52.74% 0 2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119,989,367


4.35% 0 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2,463,160


2.99% 0 4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8,100,000


1.74% 0 5 福建新联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2,530,568


1.54% 0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3,421,737


1.21% 0 7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8,594,222


1.04% 0 8 福建天宝矿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5,446,900 0.92% 0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23,525,649


0.85% 0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18,724,861


0.68% 0 合计 1,877,396,948


68.07% 0 总股本 2,757,960,657 100.00%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截至 2021年 10月 22日(股权登记日),公司前 10名股东持 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股) 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54,600,484 45.00% 0 2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159,120,561 4.92% 159,120,561 3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92,419,367 2.86% 0 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2,463,160 2.55% 0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787,659 1.97% 63,780,359 6 福建新联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2,530,568 1.32% 0 7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42,238,648 1.31% 42,238,648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2,441,971 1.00% 0 14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股) 9 福建天宝矿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996,900 0.77% 0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757,889 0.73% 23,548,046 合计 2,018,357,207 62.44% 288,687,61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东方,实际控制人为财政部。本次发行完 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474,484,863 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 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474,484,863 474,484,863 14.68%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57,960,657 100.00% - 2,757,960,657 85.32% 股份总数 2,757,960,657 100.00% 474,484,863 3,232,445,520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的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有一定幅度增加,资产负债率和 财务风险将降低。本次发行将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扩大公司资产规模的增 长空间,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保险兼业代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扩大投资交易业务 规模、扩大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增加对子公司投入、其他营运资金安排,以扩大 15 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 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方向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和业务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公司治理、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 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 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严格按《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构成直接影响,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为 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发生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生产、采购、销售等方面新增经常性关 联交易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东方,实际控制人为财政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该等情形不会因本次 非公开发行而产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 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16 保荐代表人:陈琦、成晓辉 项目协办人:孙琳 项目组成员:徐岚、刘登舟、李元晨、郭芳池、王冠宇、杜鹏程、左佳、籍 冠珩、胡张拓 联系电话:010-83939224 联系传真:010-66162609 (二)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 968号嘉地中心 27层 负责人:李强 签字律师:林雅娜、徐雪桦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联系传真:021-52433320 (三)审计机构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号外滩中心 30楼 负责人:付建超 签字会计师:曾浩、杨小真 联系电话:021-61411821 联系传真:010-85181218 (四)验资机构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7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号外滩中心 30楼 负责人:付建超 签字会计师:曾浩、杨小真 联系电话:021-61411821 联系传真:010-85181218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验资报 告; (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四)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10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