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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安享多裕定开混合(004982)

新华安享多裕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公告

新华安享多裕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10月22日 
送出日期:2021年10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新华安享多裕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代码 004982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09-13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一年开放一次 基金经理 刘彬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9-02-26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7-01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 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 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 终止:(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 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 数少于200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净值下行风险的基础上,力争持续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 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 债券(国债、政府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 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确认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为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开放期的每个交 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 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 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在封闭期,本基金将兼顾下行风险控制和收益获取。在资产配置策略 方面,主要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通过动态调 整资产配置比例以控制基金资产整体风险。在股票投资策略方面,主 要采用趋势跟随策略、定向增发策略、事件驱动策略、大宗交易策略 等。在债券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综合运用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 策略、信用策略、杠杆策略及可转债投资策略,在获取稳定收益的同 时,降低基金资产净值整体的波动性。本基金在股指期货的投资中主 要遵循避险和有效管理两项策略和原则。即在市场风险大幅累计时的 避险操作,减小基金投资组合因市场下跌而遭受的市场风险;同时利 用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对投资组合 的仓位进行及时调整,提高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在开放期,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 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 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 收益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 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1‐06‐30 0.04%?????其他资产 2.52%?????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8.90%?????权益投资 88.54%?????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注:1、本基金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成立,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 年度进行折算。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50万元 1.50%





50万元≤M<200万元 1.20%





200万元≤M<500万元 0.80%





M ≥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在同一个开放期内申购又赎回份额


1.50%





持有时间不少于一个封闭期份额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管理 风险、资产配置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其他风险。 2018 2019 2020 净值增长率 1.47% 12.76% 15.81% 业绩基准收益率 ‐2.65% 22.93% 17.94% ‐5.00%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数据截止日期:2020‐12‐31 2、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存在基金经理的预判与市场 实际表现存在较大差异,导致资产配置不合理,进而影响基金收益的风险。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每年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 申购赎回申请,在非开放期间将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申购和赎回。开放期如果出现较 大数额的净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存在着基 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 (2)本基金投资于股指期货,因此存在因投资股指期货而带来的风险: 1)基差风险:在使用股指期货对冲市场风险的过程中,基金财产可能因为股指期货合 约与标的指数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遭受基差风险。 2)系统性风险:组合现货的β可能不足或者过高,组合风险敞口过大,股指期货空头 头寸不能完全对冲现货的风险,组合存在系统性暴露的风险。 3)保证金风险:产品的期货头寸,如果未预留足够现金,在市场出现极端情况时,可 能遭遇保证金不足而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4)合约展期风险:组合持有的主力合约交割日临近,需要更换合约进行展期,如果合 约的基差不利或流动性不足,展期会面临风险。 (3)本基金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的条款相对于普通债券和股票而言更为复 杂,对这些条款研究不足导致的事件可能为本基金带来损失。例如,当可转换债券的价格明 显高于其赎回价格时,若本基金未能在可转换债券被赎回前转股或卖出,则可能产生不必要 的损失。 (4)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和操作风 险。基金管理人将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根据基金管理人净资本规模, 以及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流动性特点,兼顾基金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合理控制基 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5)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 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 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 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在内的各项风险。 (6)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如出现《基金合同》第五部分第三条约定的资产规模 过小、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较少等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 (7)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 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 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 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 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 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 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 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调解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 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cfund.com.cn][4008198866]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