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信达澳银新征程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A(005168)

信达澳银新征程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信达澳银新征程定期开放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0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达澳银新征程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新征程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16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3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
及《信达澳银新征程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 )及《信达澳银新征程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2021年10月18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10月1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信达澳银新征程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A 信达澳银新征程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168 00646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是 是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各销售机构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详见销售机构发布的公告。若出现新的证券
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不少于五个工作
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 本基金最近一次封闭期为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
10月15日止。 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1年10月18日至2021
年11月12日,共20个工作日。 2021年11月13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
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
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
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
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
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
视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为10元(含申购费)。投资人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万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含申购费)。
(2)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投资者的申购费用
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万元 1.5%
50万元≤M<200万元 1.0%
200万元≤M<500万元 0.6%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
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
益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调整前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
式。 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
施日前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时,可以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
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若某投资者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
或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少于10份,则全部基金份额
必须一并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A类基金份额赎赎回费率
T< 7日 1.5%
7≤ T< 30日 0.75%
30日≤ T< 1年 0.5%
1年≤ T< 2年 0.25%
T≥ 2年 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
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投资人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
持有期大于等于30天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的赎回费总额75%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
持有期大于等于3个月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
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的赎回费总额25%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T<7 1.50%
7≤T<30 0.5%
30≤T 0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C类基金份额赎回。 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
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金额的数量限制,基
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
式。 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1001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刘华
直销电话:0755-82858168/83077068
传真电话:0755-83077038
客服热线:400-8888-118/ 0755-83160160
客服传真:0755-83077038
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2)代销机构
代销新征程基金的共有93家代销机构:交通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银行、渤海银
行、南商(中国)、恒丰银行、江南农商行、信达证券、银河证券、世纪证券、中信建投
证券、东兴证券、华龙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新时代证券、平安证券、光大证
券、国泰君安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华泰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长
江证券、安信证券、海通证券、华福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华南、浙商证券、中泰证
券、粤开证券、长城证券、恒泰证券、太平洋证券、国金证券、华金证券、华西证券、五
矿证券、联储证券、东方财富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方正证券、中金财富证券、中金公
司、中信期货、众禄基金、诺亚正行、天天基金、好买基金、蚂蚁基金、和讯科技、同花
顺、联泰基金、展恒基金、浦领基金、长量基金、虹点基金、陆金所基金、利得基金、金
斧子、盈米基金、创金启富、中证金牛、钱景基金、万得基金、富国大通、基煜基金、汇
成基金、中民财富、植信基金、京东肯特瑞、喜鹊财富、一路财富、苏宁基金、济安财
富、蛋卷基金、度小满基金、嘉实财富、汇林保大、华夏财富、和耕传承、宜信普泽、大
连网金、普益基金、中国人寿、西部证券、恒天明泽、华融证券、一创证券、鼎信汇金、
唐鼎耀华
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销售机构可以根
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
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告仅对信达澳银新征程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
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 本公告的解释权
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不少于
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
公告说明。 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方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如在开放期内
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
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3)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1月12日为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 即在开放期
内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业务,2021年11月12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
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直至下一个开放期。 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
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
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