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D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新增 D类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决定自 2021年 10月 15日起,在本基 金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D类基金份额。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增设 D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本基金 A类、C类、D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及 D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 净值。D类基金份额在新增份额当日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 A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D类基金份额 基金简称 鑫元合享纯债 A 鑫元合享纯债 C 鑫元合享纯债 D 基金代码 000815 000814 013875 2、新增 D 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1)申购费率: 本基金 D类份额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费率结构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6% 100万≤M<200万 0.4% 200万≤M<500万 0.2%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 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2 N<7日 1.50% N≥7日 0 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D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 产。 (3)新增 D类基金份额不收销售服务费,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与现 有 A、C类份额保持一致。申购金额限制与赎回数量限制与现有 A、C 类份额 保持一致。 3、本基金新增D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D类份额的销售机构暂仅包括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 台。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 D 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 本公司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4、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 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并将按规定更新《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相关文件。根据上述变更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 2021年 10月 15日起生效。 2、上述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3、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网站(www.xy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06-6188)咨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 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3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与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