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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380C(007571)

南方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查看PDF公告




南方上证 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21年 09月 09日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 目录 §1 绪言............................................................................................................................................. 4 §2 释义............................................................................................................................................. 5 §3 基金管理人 ................................................................................................................................. 9 §4 基金托管人 ............................................................................................................................... 20 §5 相关服务机构 ........................................................................................................................... 22 §6 基金的募集 ............................................................................................................................... 84 §7 基金合同的生效 ....................................................................................................................... 85 §8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86 §9 基金的投资 ............................................................................................................................... 97 §10 基金的财产 ........................................................................................................................... 111 §11 基金资产估值 ....................................................................................................................... 112 §12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17 §13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119 §14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21 §15 基金的信息披露 ................................................................................................................... 122 §16 风险揭示 ............................................................................................................................... 127 §17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131 §18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34 §19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53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162 §21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64 §22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165 §23 备查文件 ............................................................................................................................... 166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 重要提示 本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7 月 14 日证监许可[2011]1096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1年 9 月 20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 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 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通过投资目标 ETF 紧密跟踪上证 380指数的表现,与目标 ETF在投资方法、交易方式等方面存在着联系和区别等。本基金投 资范围包括中国存托凭证而面临的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 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 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摘牌等潜在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上证 380 指数。上证 380 指数由沪市 A 股中剔除上证 180 指数成 份股后,规模适中、成长性好、盈利能力强的 380 只股票组成,综合反映沪市一批新兴蓝 筹公司的股票价格表现。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www.csindex.com.cn。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9 月 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1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 §1 绪言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 第 3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以及《南方上证 38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 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 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 §2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上证 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自 2004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25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29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21 年 1 月 22 日颁布、同年 2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 其他组织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 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ETF 联接基金:是指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 ETF(以下 简称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 运作方式的基金,简称联接基金 24、目标 ETF:指上证 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 380ETF) 25、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6、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7、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8、直销机构: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9、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30、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31、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1、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或接受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33、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 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4、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 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 36、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7、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8、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0、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41、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42、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3、《业务规则》: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44、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 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8、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0、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1、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净值中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2、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购/申购 费用的基金份额 53、元:指人民币元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5、基金收益:本基金合同项下的基金收益即为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 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 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5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6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61、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 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 本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 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 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如适用本 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 §3 基金管理人 3.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成立时间:1998年 3月 6日 法定代表人:杨小松(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注册资本:3.6172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常克川 1998 年,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 号文批准,由南方证 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 年,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 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 1 亿元人民币。2005 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 1.5亿元人 民币。2014年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增至 3亿元人民币。 2018年 1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3亿元人民 币。 2019 年 7 月 30 日,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3.6172 亿元,股权结构调整为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41.16%、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7.44%、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3.72%、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9.15%、厦门合泽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厦门合泽祥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2%、厦门合泽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1%、厦 门合泽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0%。 3.2 主要人员情况 3.2.1 董事会成员 周易先生,计算机通信专业学士,中国籍。曾任职江苏省邮电学校、江苏省邮电管理 局电信中心、江苏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曾任江苏贝尔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欣网视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贝尔富欣通信公司副总经理,华泰证券党委副书记、总裁、党 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党委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 委员,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Inc.董事,华 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辉先生,管理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北京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晨集团上 海办事处、通商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干部,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总部 高级经理、证券投资部投资策划员、南通姚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 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综合事务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 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王连芬女士,金融专业硕士,中国籍。曾任职赛格集团销售,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投资一部研究室主任,大鹏证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福虹路营业部总经理、南方总 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第一证券总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深圳华强北路营业部总经理、渠 道服务部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零售客户部总经理、执行办主任、总裁特别助理,华 泰证券总裁助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助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 室、董办主管,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高级主管、企业三部高级主管、金融发展 部副部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发展部部长,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投控东 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甘卫斌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曾任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科员、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部长助理、副经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二部高级主管、副部长。现 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主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胡荣炜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中国籍。曾任职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 营业部储蓄、风险管理处业务审查副科长、风险管理处尽职调查科科长,柯达亚太影像材 料制造财务经理(乐凯并购项目),柯达(厦门)数码影像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柯达中国区 制造财务内控总监,厦门磐基大酒店有限公司集团副总经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厦门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斌先生,临床医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安徽泗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瑞金医院主 治医师,兴业证券研究所医药行业研究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监、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院长,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 杨小松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德 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 NASDAQ 实习职员,证监会处长、 副主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为履行董 事长职务)、总裁、党委副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心丹先生,金融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籍。曾任职东南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南京大学新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金融工程 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资本市场 研究会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江苏银行独立董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制 度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蕊女士,法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于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等国 内知名律所,曾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工委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与期货专 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深交所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委员,中国并购公会广东分会会长,深圳市中小企业 改制专家服务团专家,深交所培训中心专家,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斌先生,会计学博士,澳大利亚资深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中山大学管理学 院会计学系主任,MPAcc 教育中心主任,广东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副 会长,广东省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现任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组成员,广 东省总工会经审会常委,广东管理会计师协会会长,广东省内部控制协会副会长,中山大 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视源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船海洋与 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建彪先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北京市财政局干 部,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证监会第九届股票 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第一至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 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中国并购公会副会长,北京注册会计师 协会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徐浩萍女士,会计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江苏省丝绸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南 京环球杰必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南京国电南自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复旦大学教师。现任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无锡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海光芯 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2.2 监事会成员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 冯青山先生,工学学士,中国籍。曾任职陆军第 124 师工兵营地爆连副连职排长、代 政治指导员、师政治部组织科正连职干事,陆军第 42 集团军政治部组织处副营职干事,驻 香港部队政治部组织处正营职干事,驻澳门部队政治部正营职干事,陆军第 163 师政治部 宣传科副科长(正营职),深圳市纪委教育调研室主任科员、副处级纪检员、办公厅副主任、 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南方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莉女士,法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华泰证券深圳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益田 路营业部总经理、研究所副所长。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南方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明雅女士,管理学学士,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 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兼),南方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郑可栋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国泰君安证券网络金融部高级策划经理, 兴业证券战略发展部经营计划与绩效分析经理、私财委科技金融部规划发展负责人、经纪 业务总部投顾平台运营处总监和理财规划处总监、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兴业证券 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徐刚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深圳期货投资公司职 员、项目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职员、机构业务部职员、养老金业 务部主管、上海分公司董事。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养老金业务部执 行董事。 董星华女士,硕士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人保武汉分公司、 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深圳证券通信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经理、办公室高级副总裁,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办公室 董事。 陆文清先生,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东联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曾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理财中心职员、客户关系部高级副总裁。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客户关系部董事、合肥理财中心总经理。 苏望先生,法学硕士学位,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合规管理总部职员,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监察稽核部专员、副总裁。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监察稽核部高级 副总裁。 3.2.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 杨小松先生,总裁,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 任职德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 NASDAQ 实习职员,证监 会处长、副主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 为履行董事长职务)、总裁、党委副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俞文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 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 行部总经理,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朱运东先生,副总裁,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职财政部地方预算司及办公厅秘书,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南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监、总裁助理、首席市场执行官。现 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常克川先生,副总裁,EMBA 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 农业银行副处级秘书,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总经理、沈阳分公司总经理、总 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等职务,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纪委书记。 李海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任职美国 AXA Financial 公司投资部高级分析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全国社保及国际业务部执行总监、全国社保业务部总 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总裁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 史博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曾任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市场部总助,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 部高级投资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研究总监、首席策略分析师、 基金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监、总裁助理兼首席投资官(权益)。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权益)、基金经理。 鲍文革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财政部中华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及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总裁助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督察长,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3.2.4 基金经理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4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杨德龙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1 年 9 月 20 日至 2016 年 3 月 4 日;柯晓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3 年 5月 17日至 2016 年 11月 25日;周豪先生,管理时间 为 2016年 8月 19日至 2019年 7月 12日;孙伟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9年 7月 12日至今。 孙伟先生,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注册会计师(CPA),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腾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并购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 所审计部。2010 年 2 月加入南方基金,历任运作保障部基金会计、数量化投资部量化投资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5年 5月 22日至 2016年 7月 29日,任南方 500工业 ETF、南 方 500 原材料 ETF 基金经理;2015 年 7 月 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 日,任改革基金、高铁基 金基金经理;2019 年 7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 月 7 日,任南方中证 500 工业 ETF 基金经理; 2019 年 7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 月 14 日,任南方中证 500 原材料 ETF 基金经理;2020 年 12 月 1日至 2021年 4月 19日,任改革基金基金经理;2015年 7月 10日至今,任 500信息基 金经理;2016年 5月 13日至今,任南方创业板 ETF 基金经理;2016年 5月 20 日至今,任 南方创业板 ETF 联接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 17 日至今,任 500 信息联接基金经理;2016 年 8月 19日至今,任深成 ETF、南方深成基金经理;2017年 3月 8日至今,任南方全指证 券 ETF 联接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 10 日至今,任南方中证全指证券 ETF 基金经理;2017 年 6 月 28 日至今,任南方中证银行 ETF 基金经理;2017 年 6 月 29 日至今,任南方银行联 接基金经理;2018 年 2 月 8 日至今,任 H 股 ETF 基金经理;2018 年 2 月 12 日至今,任南 方 H股联接基金经理;2019年 7月 12日至今,任南方上证 380ETF、南方上证 380ETF联接 基金经理;2020年 12 月 1日至今,任高铁基金基金经理。 3.2.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李海鹏先生,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权益)史博先生, 联席首席投资官孙鲁闽先生,现金投资部总经理夏晨曦先生,交易管理部总经理王珂女士, 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璇女士,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乔羽夫先生,固定收益研究部总 经理陶铄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茅炜先生,权益研究部总经理章晖先生,指数投资部总 经理罗文杰女士,宏观策略部联席总经理唐小东先生。 3.2.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3.3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5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 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 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披露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 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6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3.4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7 3.5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除目标 ETF外的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8)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 制。 3.6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3.7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 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 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 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 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8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 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 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 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 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 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 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 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 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 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 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机构设 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 制度、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反馈制度、保密制度 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情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9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有充分的知 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 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 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 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 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 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 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 §4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 09月 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021)6063 7111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 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全球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新兴业务处、运营管理处、跨境 托管运营处、社保及大客户服务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合规监督处等 12 个职能处室, 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 300 余人。 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 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 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 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 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21 年一 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1097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 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截至目前,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多次被《全球托管 人》、 《财资》、《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金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连续多 年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优秀资产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上清所)“优秀托管银行”奖项、并在 2017、2019及 2020年分别荣获《亚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1 洲银行家》颁发的“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中国年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以及“中国 年度托管银行(大型银行)”奖项。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 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 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 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 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 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 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 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 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 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 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 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 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 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2 §5 相关服务机构 5.1 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松(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电话:0755-82763905、82763906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5.1.2 代销机构 南方 380A 代销银行: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嘉朔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谢宇晨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3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高天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 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 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王硕 传真:(010)68858057 客服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吴斌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号院 1号 楼 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号院 1号 楼 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王晓琳


电话:010-66637271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1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电话:0571-96000888,020-38322222 客服电话:400-830-8003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4 网址:www.cgbchina.com.cn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联系人:穆婷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号 9层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 权) 联系人:高雨岑 联系电话:021-52629999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1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施艺帆 联系电话:021-50979384 客服电话: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1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联系人:王者凡 联系电话:010-85238890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唐燕 联系电话:0571-87659056 客服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16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服电话:95541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5 网址:www.cbhb.com.cn 17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46号杭州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46号杭州银 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联系人:蔡捷 联系电话:0571-85109708 客服电话:95398 网址:www.hzbank.com.cn 1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联系人:汤征程 联系电话:021-68475521 客服电话:95594 网址:www.bosc.cn 1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联系人:周黎 传真:010-66225309 客服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20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2号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 2号 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联系人:鲁娟 电话:010-89198762 客服电话:96198;400-88-96198;400-66- 96198 网址:www.bjrcb.com 21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号 法定代表人:吴明理 联系人:张卓智 电话:0535-6699671 传真:0535-6699884 客服电话:4008-311-777 网址:www.yantaibank.net 22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70号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6 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70号 法定代表人:徐力 联系人:施传荣 联系电话:021-61899999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www.srcb.com 23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电话:025-58587036 客服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24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号 法定代表:卢国锋 联系人:朱杰霞 联系电话:0769-27239605 客服电话:956033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25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68 号华普大厦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6号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陈界交 联系电话:0832-68629956 客服电话:(青岛)96588;(全国)400-66- 96588 网址:www.qdccb.com 2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电话:0574-89068340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27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联系人:赵世光 联系电话:025-86775305 客服电话:95302 网址:www.njcb.com.cn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7 28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蒙路 33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 37号 法定代表人:钱进 联系人:田宇


联系电话:0539-8160669 客服电话:400-699-6588 网址:www.lsbchina.com 29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号汉口 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号汉口 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联系人:周田 联系方式:027-82656785 客服电话:96558(武汉)、40060-96558(全 国) 网址:www.hkbchina.com 30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66号 办公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 66号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联系人:施圆圆 联系电话:0512-56968212 客服电话:0512-96065 网址:www.zrcbank.com 31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号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0577-88996129 客服电话:0577-96699 网址:www.wzbank.cn 32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38 号合作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38 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光安 联系人:常志勇 联系电话:0755-25188781 传真:0755-25188785 客服电话:4001961200 网址:www.4001961200.com 33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东莞农 商银行大厦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8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洪晓琳 电话:0769-22866143 传真:0769-22866282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34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 888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李至北 电话:0451-87792450 传真:0451-87792682 客服电话:95537,400-60-95537 网址:www.hrbb.com.cn 35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 599号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 599号 法定代表人:任思宇 联系人:王小培、王云 电话:0991-4500319、0991-4563677 传真:0991-4500319 客服电话:0991-96518 网址:www.uccb.com.cn 36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0号广州 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0号广州 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姚建军 联系人:唐荟 电话:020-28302742 传真:020-28302021 客服电话:020-96699 网址:www.gzcb.com.cn 37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号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联系人:郑夏芳 电话:0311-67807030 传真:0311-88627027 客服电话:400-612-9999 网址:www.hebbank.com 38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号天安国 际大厦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号天安国 际大厦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9 法定代表人:崔磊 联系人:卜书慧
























































电话:0411-82311936 传真:0411-82311731
























































客服电话:400-664-0099 网址:www.bankofdl.com 39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合肥安庆路 79号天徽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合肥市安庆路 79号天徽大厦 A座 法定代表人:李宏鸣 联系人:叶卓伟 电话:0551-62667635 传真:0551-62667684 客服电话: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 徽省内) 网址:www.hsbank.com.cn 40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 路 2号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 路 2号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联系人:杨素苗 电话:0757-22382524 传真:0757-22388777 客服电话:0757-22223388 网址:www.sdebank.com 41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号 法定代表人:李宗唐 联系人:李岩 电话:022-28405684 传真:022-28405631 客服电话:4006-960296 网址:www.bank-of-tianjin.com 42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东路 10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东路 10号 法定代表人:刘建忠 联系人:范亮

































































电话:023-67637962 传真:023-67637909 客服电话:023-966866 网址:www.cqrcb.com 43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 66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光南路 668号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0 法定代表人:徐雅清 联系人:陈秀端 电话:0579-82178271 传真:0579-82178321 客服电话:400-711-6668 网址:www.jhccb.com.cn 44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号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联系人:刘强 电话:020-22389067 传真:020-22389031 客服电话:95313 网址:www.grcbank.com 45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联系人:李阳 电话:96588(广东省外加拨 0756) 传真:0 客服电话:96588(广东省外加拨 0756), 4008800338 网址:www.crbank.com.cn 46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 9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路 9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李仙 是芸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170 客服电话: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47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 1817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 1817号 法定代表人:张宝祥 联系人:孙琦 电话:0431-84999627 传真:0431-84992649 客服电话:400-88-96666(全国),96666(吉林 省) 网址:www.jlbank.com.cn 48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 99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 99号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1 法定代表人:张海林 联系人:吴徐立 电话:0571-87923324 传真:0571-86415596


客服电话:96596 网址:www.urcb.com 49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 1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 258 号 法定代表人:邢敏 联系人:周乃雍 电话:028-67676033 客服电话:400-16-96869 网址:www.tf.cn 50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 101号商业银行大 厦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 101号商业银行大 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联系人:孙瑜 电话:0592-5310251 传真:0592-5373973 客服电话:400-858-8888 网址:www.xmbankonline.com 51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十路奥体金融中心 d栋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联系人:武芳 电话:0531-68978175 传真:0531-68978176 客服电话:省内 96636、境内 4000096636 网址:www.whccb.com/www.whccb.com.cn 52 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 西路 55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 西路 555号 法定代表人:刘少云 联系人:胡俊杰


电话:0577-86923223 传真:0577-86921250 客服电话:4008296596 网址:www.lwrcb.com 53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 1363号 办公地址: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 1363号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2 法定代表人:章伟东 联系人:朱江良 电话:0575-81103096 传真:0575-84788167 客服电话:4008896596 网址:www.borf.cn 54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 28号 四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533号 法定代表人:周泽荣 联系人:许悦 电话:020-38173552 传真:020-38173857 客服电话:95091 网址:www.ghbank.com.cn 55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陕西西安高新路 60号 办公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 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军 联系人:白智


电话:029-88992881


传真:029-88992891 客服电话:4008696779 网址:www.xacbank.com 56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吴骏 电话:0512-69868373 传真:0512-69868373 客服电话: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57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 59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 59号 法定代表人:阎俊生 联系人:卫奕信 电话:0351-6819926


传真:0351-6819926 客服电话: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58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828号杰座大厦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3 828号杰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卫忠 联系人:闾娇蓉 电话:0731-89828182 传真:0731- 89828806 客服电话:0731-96599 网址:www.hrxjbank.com.cn.cn 59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 43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 436 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辉 联系人:闫勇


电话:0451-85706107 传真:0451-85706036 客服电话:4006458888 网址:www.lj-bank.com 60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 27号 财富汇金融中心 1层 01、02号商铺、2层 01 号商铺、3层 01号商铺、39-45层办公室


办公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 27号 财富汇金融中心 1层 01、02号商铺、2层 01 号商铺、3层 01号商铺、39-45层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蒋丹 联系人:张俊成 电话:020-28308757 传真:0759-2631600 客服电话:4000961818 网址:http://www.gdnybank.com 61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 8号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公园北路 8号 法定代表人: 吴东 联系人: 李雨珊 电话:0773-3876895 传真:0773-3851691 客服电话:400-86-96299 网址:www.guilinbank.com.cn 62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泰路 266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泰路 266号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人:骆剑峰 电话:0595-22551071 传真:0595-22578871 客服电话:96312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4 网址:http://www.qzccbank.com/ 63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陈萍


联系人:杨琪 电话:028-85315412 传真:028-85190961 客服电话:95392 网址:http://www.cdrcb.com/ 64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 路 13号 1幢 1单元 10101室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 路 13号 法定代表人:张全明 联系人: 闫石 传真:029-88609566 客服电话:(029)96669、400-05-96669 网址:www.ccabchina.com 65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 68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 68 号 法定代表人:魏学坤 联系人:庞璐璐 电话:0416-3220085 传真:0416-3220186 客服电话:400-66-96178 网址:www.jinzhoubank.com 66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伯乐西路 99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伯乐西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 高剑飞 联系人: 金晓娇 电话:0577-61566028 传真:0577-61566063 客服电话:4008896596 网址:www.yqbank.com 67 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 126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三八东路 1266号 法定代表人: 孙玉芝 联系人: 王方震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5 电话:0534-2297326 传真:0534-2297327 客服电话:40084-96588 网址:www.dzbchina.com 68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 5139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 5139号 法定代表人:郭虎英


联系人: 王孔清 电话:0536-8986635 传真:0536-8986637 客服电话:400-61-96588 网址:www.bankwf.com 69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 188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 59 号 法定代表人:王钧 联系人:周丽月


电话:0571-87788979 传真:0571-87788818 客服电话:400-88-96575 网址:www.zjtlcb.com 70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 街 7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 街 72号 法定代表人:来煜标 联系人:蔡亮 电话:0571-86209980 传真:0571-86137150 客服电话:96596,4008896596 网址:www.yhrcb.com 71 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依江路 501 号第 1幢 办公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依江路 501 号第 1幢 法定代表人:丁松茂 联系人:陈硕 电话:0571-63280253 传真:0571-63360418 客服电话:4008896596 网址:www.fyrcbk.com 72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号 法定代表人:杲传勇 联系人:焦浦 电话:0533-2178888-9907 传真:0533-6120373 客服电话:96588 网址:www.qsbank.cc 73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路 258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路 258号 法定代表人:王云龙


联系人:朱光锋


电话:0571-82739513 传真:0571-82739513 客服电话:96596 网址:http://www.zjxsbank.com 74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81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81号 法定代表人: 张小军 联系人: 樊林 电话:025-88866344 传真:025-88866502 客服电话:025-96855 网址:www.zjrcbank.com 75 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 65 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 65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海滨 联系人: 贺莎莎 电话:18634889009 客服电话:95105678 网址:www.jzbank.com 76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01号渣 打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晓蕾 客服电话:400-888-8083 网址:https://www.sc.com/cn/ 77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号 法定代表人: 李国宝 联系人: 张薇 电话:021-3866 3744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7 传真:021-3867 5314 客服电话:95382 网址:www.hkbea.com.cn 南方 380A 代销券商及其他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 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 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 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0928123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 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 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 君安大厦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8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李明娟 电话:0531-68889344 传真:021-20315137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谢欣然 联系电话:010-86451810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 一街 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 网点 网址: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1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巍 联系人:纪毓灵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9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招商 证券大厦 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0755-82960167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 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0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陈宇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郁疆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5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 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 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 商务中心 A栋第 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0755-82026907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0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iccwm.com 1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0991-5801913 传真:0991-5801466 联系人:王怀春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 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 1 栋 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8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董巨川 联系电话:0532-68722197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19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号中 银大厦 39F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王炜哲 联系电话:021-20328309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2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王薇安 联系电话:010-83252170 传真:010-63080978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1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 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 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20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胡梦雅 联系电话:010-85127627 客服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22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 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2-18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基金业务联系人:孙燕波 联系电话:010-85556048 传真:010-85556088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 2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赵静静 客服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2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2 26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久事 商务大厦 7楼 法定代表人:何伟 联系人:邵珍珍 联系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7008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27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王金娇 电话:18845074611 传真:0451-82337279 客服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28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 7-9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 街 8号 7-9层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9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 源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 源中心 联系人:陈士锐 联系电话:0769-22112151 客服电话: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30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电话:022-28451922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3 网址:www.ewww.com.cn 31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 荣超大厦 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 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32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 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 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张晖 电话:010-87413731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0512-62938521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34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 501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 际金融中心主塔 5楼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 95396 网址:www.gzs.com.cn 35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025-58519523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3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4 路 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 路 198号财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3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号附 1号 红塔大厦 9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号附 1号 红塔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李素明 联系人:杨敏珺 联系电话:0871-63353652 客服电话:956060 网址:http://www.hongtastock.com 38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号浙商证 券大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夏帆 电话:0571-87901139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39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 100号 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 100号 57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胡星煜


















































电话:021-20515386 传真:021-68408217-7517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 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 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4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5 厦 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 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单晶 联系电话:0755-23838750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电话:021-20655183 传真:021-20655196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网址:www.hfzq.com.cn 4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号海信 南方大厦 21、2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号海信 南方大厦 21、22层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联系电话:0755-82943755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 4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省桂林市辅星路 13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 大银行大厦 3F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客服电话:95563 网址:http://www.ghzq.com.cn 4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李盼盼 电话:0371-69099882 传真:0371-65585899 客服电话:95377 网址:www.ccnew.com 4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6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魏馨怡 联系电话:023-67663104 客服电话: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47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3至 26层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3至 26层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李菁菁 联系电话:0311-66006219 客服电话: 河北省内 95363;河北省外 0311- 95363 网址:www.S10000.com 48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00号上 海 BFC外滩金融中心 N1栋 7层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王芙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032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9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座 41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号 中航资本大厦 35层 法定代表人:王晓峰 联系人:马琳瑶 电话:010-59562532 传真:010-59562532 客服电话:95335 网址:http://www.avicsec.com/ 5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安徽国 际金融中心 A座国元证券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米硕 联系电话:0551-68167601 客服电话: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51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号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7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联系电话:0791-88250812 客服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5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 6号 SK大 厦 联系人:杨涵宇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53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号桐城中央 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号山西世 贸中心 A座 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92803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http://www.dtsbc.com.cn 5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号华远华中心 4、5号楼 3701-371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盘古大观 A座 40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胡创 联系电话:010-59355997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5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梁承华 电话:029-87211526 传真:029-87211478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http://www.westsecu.com/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8 56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 号楼 15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 号楼 15层 1501 法定代表人:林雯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57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 际金融中心 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 际金融中心 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联系人:冯爽 联系电话:010-58328373 客服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58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 36号证券大厦 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号时代金融 中心 17层 法定代表人:王作义 联系人:刘萍 联系电话:0755-83025693 客服电话:95372 网址:www.jyzq.cn 59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 18、 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3 号高德置地广场 E座 12层 法定代表人:袁笑一 联系人:丁思 联系电话:020-83988334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6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黎建平 联系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61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9 际财富中心 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 际财富中心 26楼 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联系人:郭静


联系电话:0731-84403347 客服电话: 95317 网址:www.cfzq.com 62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 君座 D座 14层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 君座 D座 14层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客服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63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兰州 财富中心 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 19 楼 法定代表人:陈牧原 联系人:范坤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客服电话:95368 网址:www.hlzq.com 64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 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20C-1房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虞佳彦 电话:021-54967656 传真:021-54967280 客服电话:95323,4001099918 网址:http://www.cfsc.com.cn 65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 1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长安 兴融中心西座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虞哲维 客服电话:400-660-9839 网址:www.grzq.com 66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0 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六 层 法定代表人:郝京春 联系人:林培鑫 联系电话:0755-83637967 客服电话:4000-188-688 网址:www.ydsc.com.cn 67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号荣超 经贸中心办公楼 47层 01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与后海滨路 交汇处滨海大道 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18-25 层)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联系人:戴佳璐 电话:0755-23375492


传真:0755-82545500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68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座-大连期货大厦 38、 39层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号大连 期货大厦 39层 法定代表人:赵玺 联系人:谢立军 电话:0411-39991807 传真:0411-39991833 客服电话:4008-169-169 网址:www.daton.com.cn 69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21、22、23层 办公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21、22、23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联系人:彭莲 联系电话:0755-83331195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http://www.ykzq.com 7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 大厦)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 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1 联系人:郑旷怡 电话:010-66559039 传真:010-66555133 客服电话:95309 网址:www.dxzq.net 71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张梦薇 电话:029-88365805 传真:029-88365835 客服电话:95325 网址:www.kysec.cn 72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 5号陕西邮政 信息大厦 9~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丁奇文 联系人:吉亚利 电话:010-67017788-9104 传真:010-67017788-9696 客服电话:4008888005 网址:www.cnpsec.com 73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号志远大 厦 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 业号 D座三单元 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联系人:王婧 电话:010-88695182 传真:010-88321763 客服电话:95397 网址:www.tpyzq.com 74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 18号川信大厦 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 18号川信大厦 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系人:张鋆 电话:010-64083702 传真:028-86199382 客服电话:95304 网址:www.hxzq.cn 75 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 49号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2 办公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 49号恒信大 厦 C座 法定代表人: 王媖 联系人:贾丽媛 电话:024-22955523 传真:024-22955531 客服电话:400-618-3355 网址:www.wxzq.com 7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 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号 保利广场 A座 48楼 法定代表人: 余磊 联系人:王雅薇 电话:13971585665 客服电话:4008005000或 95391 网址:www.tfzq.com 77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 中心大厦 9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3号 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27层 法定代表人: 吕春卫 联系人:徐晓霞 电话:010-86499479 传真:010-86499401 客服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78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 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号中海国际中心 B座 17楼 办公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 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号中海国际中心 B座 17楼 法定代表人:金树成


联系人:匡婷 电话:028-86583053 传真:028-86583002 客服电话:028-86585518 网址:www.cczq.com 79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 总部城 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 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3 联系人: 陈亚男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http://www.18.cn 80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 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 C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谭磊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传真:010-66045518 网址:http://www.txsec.com 公司基金网网址:http://jijin.txsec.com/ 81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 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 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21-60819988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82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 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 12号 1 号楼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法定代表人: 李科 联系人: 王磊 电话:010-85632771 传真:010-85632773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www.sinosig.com 83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 258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 258号 法定代表人: 吴国华 联系人: 申倩倩 电话:0551-62865215 传真:0551-62865899 客服电话:4008-878-707 网址:www.hsqh.net 84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 50号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4 办公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 50号弘业大 厦 2-10楼 法定代表人: 周剑秋 联系人: 张苏怡 电话:025-52278981 传真:025-52278733 客服电话:4008281288 网址:www.ftol.com.cn 85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61号丽丰 大厦 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61号丽丰 大厦 20层


法定代表人:胡智


联系人: 张慧敏 电话:0755-23887931 传真:0755-82777490 客服电话:4006280888


网址:http://www.htfc.com/ 86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号长阳 创谷 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80359127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87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 园路 8号 HALO广场一期四层 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 园路 8号 HALO广场一期四层 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8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 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上海市虹口 区欧阳路 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6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5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8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 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 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9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邱燕芳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9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 大楼(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95021 /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92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1号西楼 6 层 604、607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院 5 号楼 A座 6层 11室 联系人:武文佳 电话:010-59601338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9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 厦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6 号 同花顺大楼 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94 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幢 11层 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6号中期大 厦 2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联系人:尹庆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客服电话:010-65807609 网址:http://www.cifcofund.com 95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号楼 10层 1001号 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客服电话:400-012-5899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公司网站:www.zscffund.com 96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 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 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传真:010-65884788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97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号楼 20层 20A1、20A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号楼 20层 20A1、20A2单元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 魏晨 电话:13260309352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7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98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 地中心 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宸天街 B座 1201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陈丹 电话:+86-15114053620 传真:028-84252474-8055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http://www.puyifund.cn 99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 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27层 2716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号 北京国际俱乐部 C座写字楼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联系人:李雯 电话:010-65215588 传真:010-65185678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100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 富卓大厦 17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孙博文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s://8.jrj.com.cn 101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号 SOHO嘉盛中心 30层 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杨潇毅 电话:13521956041 传真:010-57756199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wm.com 102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8 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李超 电话:010-56200948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103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号 5号 楼 215A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 经济日报社综合楼 A座 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魏素清 电话:010-66154828-8006


传真:010-63583991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104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 路 8号 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 4楼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李卓南


电话:021-80134149 传真:021-80133413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105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号院 2号 楼 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 10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传真:010-67767615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http://www.zhixin-inv.com 106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路 1号楼 10-11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路 1号楼 10-11层 法定代表人: 申健 联系人:张蜓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9 电话:021-20219988(35374) 传真:021-20219923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www.wg.com.cn 107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 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http://www.66liantai.com 108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浦 江国际金融广场 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海云 电话:15001876357 传真:021-61101630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109 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 19 层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楼 法定代表人: 金佶 联系人: 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7 客服电话:400-82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110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号第一广 场 1501-1504 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号第一广 场 1501-1504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电话:0592-3122757 传真:0592-3122701 客服电话:400-918-0808 网址:www.xds.com.cn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0 111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12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号 10 层 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号恒 安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何静 联系人:王重阳 电话: 010-85643600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113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 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 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 研楼 5层 518室 法定代表人: 赵芯蕊 联系人:韩宇琪 电话:010-62675768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http://www.xincai.com 114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号保利 国际广场北塔 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15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 田路 3088号中洲大厦 3203A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 田路 3088号中洲大厦 3203A单元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1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联系人:刘勇 电话:0755-83999907-8814 传真:0755-83999926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fujifund.cn 116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 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号院 泰康金融大厦 37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国壮 电话:010-85932851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https://www.tdyhfund.com 117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号 602- 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号凯石大 厦 4楼 法定代表人: 陈继武 联系人:高皓辉 电话:021-63333389-230 传真:021-63333390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 www.vstonewealth.com 118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法定代表人: 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http://www.jianfortune.com 119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 4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 沈晨 电话:010-59336544 传真:010-59336586 客服电话:4008-909-998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2 网址:www.jnlc.com 120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号院 1号 楼 3层 3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号院 1号 楼 3层 306室 法定代表人: 齐凌峰 联系人:阮志凌 电话:010-82050520 传真:010-82086110 客服电话:400-158-5050 网址:www.9ifund.com 121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号 院 2号楼 17层 19C13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座 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 王骁骁 电话:010-62680527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122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 王锋 联系人: 冯鹏鹏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996699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23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 C座六层 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 心 B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 齐剑辉 联系人:姜英华


电话:4006167531








传真:010-82055860 客服电话:4006167531 网址:www.niuniufund.com 124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 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 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3 联系人:徐亚丹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125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 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 6号 楼 15层 1501室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www.danjuanapp.com 126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 桥路 27号、明月路 1257号 1幢 1层 103-1、 103-2办公区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 桥路 27号、明月路 1257号 1幢 1层 103-1、 103-2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 冯轶明 联系人: 王宁 电话:021-20538888 传真:021-20538999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127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号 1号楼 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 277号 1号楼 1203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128 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号 法定代表人: 宋时琳 联系人: 贺杰 电话:025-86853969-66727 客服电话:4007-999-999 网址:http://jr.tuniu.com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4 129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号 30层 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 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 王翔 联系人: 张巍婧 电话: 021-65370077-255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130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 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11层 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 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陈丽霞


电话:0755-84355914 传真:0755-26920530 客服电话:400-9302-888 网址:www.jfzinv.com 131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 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 李骏 电话:


951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热线: 95118 公司网站: kenterui.jd.com 132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号 1幢 2楼 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 大厦 B座 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88066552 客服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133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5 路 759号 18层 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 路 759号 18层 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联系人: 毛善波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134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 北 6号楼 503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 北 6号楼 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联系人:胡静华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 http://www.hgccpb.com/ 135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136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号腾讯 滨海大厦 15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电话:0755-86013388转 80618 传真:/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137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 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 西区 4号楼 机构联系人:孙博超 联系人电话:010-59403028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6 联系人传真:010-59403027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138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号绿地紫 峰大厦 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竞妍 电话:025-66046166-849 传真: 025-56878016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13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人:秦泽伟 电话:010-63631539 客服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140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 杨路 707号 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 路 707号 1105室 法定代表人: 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电话:021-50701053 传真:021-50701053 客服电话:400 080 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n 141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南方 380C 代销银行: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 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 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 1号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7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 258 号 法定代表人:邢敏 联系人:周乃雍 电话:028-67676033 客服电话:400-16-96869 网址:www.tf.cn 3 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 65 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西街 65 号 法定代表人: 刘海滨 联系人: 贺莎莎 电话:18634889009 客服电话:95105678 网址:www.jzbank.com 南方 380C 代销券商及其他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 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0928123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 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 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 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李明娟 电话:0531-68889344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8 传真:021-20315137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谢欣然 联系电话:010-86451810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 一街 2号 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 网点 网址: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 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0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陈宇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69 网址: www.swhysc.com 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郁疆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10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0991-5801913 传真:0991-5801466 联系人:王怀春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 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 1 栋 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董巨川 联系电话:0532-68722197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13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王薇安 联系电话:010-8325217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0 14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号 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2-18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基金业务联系人:孙燕波 联系电话:010-85556048 传真:010-85556088 客服电话:95390 网址:www.hrsec.com.cn 1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赵静静 客服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1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7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 网址:www.nesc.cn 18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 7-9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 街 8号 7-9层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祁昊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19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1 联系人:王星 电话:022-28451922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20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 荣超大厦 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 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联系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21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 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 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张晖 电话:010-87413731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0512-62938521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23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 501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 际金融中心主塔 5楼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 95396 网址:www.gzs.com.cn 2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联系人:王万君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2 联系电话:025-58519523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2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 路 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 路 198号财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0551-65161821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2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虹 电话:021-20655183 传真:021-20655196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网址:www.hfzq.com.cn 2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李盼盼 电话:0371-69099882 传真:0371-65585899 客服电话:95377 网址:www.ccnew.com 2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联系人:魏馨怡 联系电话:023-67663104 客服电话:95355 网址:www.swsc.com.cn 29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联系电话:0791-88250812 客服电话:956080 网址:www.gszq.com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3 30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号桐城中央 21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号山西世 贸中心 A座 F12、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92803 客服电话:4007121212 网址:http://www.dtsbc.com.cn 31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 号楼 15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 号楼 15层 1501 法定代表人:林雯 联系人:田芳芳 联系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www.xsdzq.cn 32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 君座 D座 14层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 君座 D座 14层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客服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33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 中心大厦 9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3号 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27层 法定代表人: 吕春卫 联系人:徐晓霞 电话:010-86499479 传真:010-86499401 客服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34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 总部城 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 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 陈亚男 客服电话:95357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4 网址:http://www.18.cn 35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 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 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21-60819988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36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号长阳 创谷 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80359127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37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 园路 8号 HALO广场一期四层 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 园路 8号 HALO广场一期四层 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3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 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上海市虹口 区欧阳路 196号(法兰桥创意园)26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5 3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 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 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4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邱燕芳 电话:021-20691831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4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 大楼(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95021 /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2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1号西楼 6 层 604、607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院 5 号楼 A座 6层 11室 联系人:武文佳 电话:010-59601338 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43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 厦 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 同花顺大楼 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吴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6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44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号楼 10层 1001号 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客服电话:400-012-5899 联系人:李艳 联系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公司网站:www.zscffund.com 45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 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 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传真:010-65884788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46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号楼 20层 20A1、20A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号楼 20层 20A1、20A2单元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 魏晨 电话:13260309352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47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 地中心 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宸天街 B座 1201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陈丹 电话:+86-15114053620 传真:028-84252474-8055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http://www.puyifund.cn 48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7 富卓大厦 17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孙博文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s://8.jrj.com.cn 49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号 SOHO嘉盛中心 30层 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杨潇毅 电话:13521956041 传真:010-57756199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wm.com 50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 路 8号 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 4楼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李卓南


电话:021-80134149 传真:021-80133413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51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号院 2号 楼 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 10 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联系人:吴鹏 电话:010-56075718 传真:010-67767615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http://www.zhixin-inv.com 52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 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8 客服电话:400-166-6788 网址:http://www.66liantai.com 53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浦 江国际金融广场 53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陈海云 电话:15001876357 传真:021-61101630 客服电话:400-032-5885 网址:www.leadfund.com.cn 54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55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号 10 层 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号恒 安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何静 联系人:王重阳 电话: 010-85643600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56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 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 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 研楼 5层 518室 法定代表人: 赵芯蕊 联系人:韩宇琪 电话:010-62675768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http://www.xincai.com 57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 -3491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79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号保利 国际广场北塔 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58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 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号院 泰康金融大厦 37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王国壮 电话:010-85932851 客服电话:400-819-9868 网址:https://www.tdyhfund.com 59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 4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 沈晨 电话:010-59336544 传真:010-59336586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60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号 院 2号楼 17层 19C13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座 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 王骁骁 电话:010-62680527 传真:010-62680827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61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 王锋 联系人: 冯鹏鹏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996699 客服电话:95177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0 网址:www.snjijin.com 62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 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 6号 楼 15层 1501室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www.danjuanapp.com 63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号 30层 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 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 王翔 联系人: 张巍婧 电话: 021-65370077-255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64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 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11层 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 科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11层 1108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联系人:陈丽霞


电话:0755-84355914 传真:0755-26920530 客服电话:400-9302-888 网址:www.jfzinv.com 65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 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 李骏 电话:


951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热线: 95118 公司网站: kenterui.jd.com 66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1 北 6号楼 503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东康宁街 北 6号楼 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联系人:胡静华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 http://www.hgccpb.com/ 67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http://www.yibaijin.com/ 68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号腾讯 滨海大厦 15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联系人:谭广锋 电话:0755-86013388转 80618 传真:/ 客服电话:95017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69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 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 西区 4号楼 机构联系人:孙博超 联系人电话:010-59403028 联系人传真:010-59403027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70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号绿地紫 峰大厦 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竞妍 电话:025-66046166-849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2 传真: 025-56878016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7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人:秦泽伟 电话:010-63631539 客服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72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 杨路 707号 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 路 707号 1105室 法定代表人: 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电话:021-50701053 传真:021-50701053 客服电话:400 080 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n 73 本基金其他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 5.2 登记机构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松(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电话:(0755)82763849 传真:(0755)82763868 联系人:古和鹏 5.3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02号宝安广场 A座 16楼 G.H室 负责人:李兆良 电话:(0755)82687860 传真:(0755)82687861 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3 5.4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曹阳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曹阳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4 §6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7 月 14 日证监许可[2011]1096 号文批准募集。募集期 从 2011 年 8月 22 日至 2011年 9月 16日止,共募集 324,134,578.45份基金份额,募集户 数为 4,722户。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5 §7 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9 月 20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 开始管理本基金。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6 §8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8.1 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 明书中或指定网站上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若 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 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另行公告。 8.2 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时除外。开放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应 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 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 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本基金已于 2011 年 11月 3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8.3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7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 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8.4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 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开放日规定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 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 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 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 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 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 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 告。 8.5 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 元,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 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 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 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 不受上述限制,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单笔最低 赎回申请份额要求限制,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 规定。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8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 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本基金不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4、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 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和赎 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公告。 8.6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提供两种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 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后端申购费用。A类 基金份额投资者可以选择支付前端申购费用或后端申购费用。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申购费用。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前端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1.2%,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后端申 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1.4%,且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A类基金份额前端收费: 购买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1.2% 100万≤M<300万 0.8% 300万≤M<500万 0.4% M≥500万 每笔 1,000元 A类基金份额后端收费(其中 1年为 365天): 持有期限(N) 申购费率 N<1年 1.4%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9 1年≤N<2年 1.2% 2年≤N<3年 1.0% 3年≤N<4年 0.8% 4年≤N<5年 0.4% N≥5年 0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不高于 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其中 1 年为 365天)。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 1.5% 7日≤N<1年 0.5% 1年≤N<2年 0.25% N≥2年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除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 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 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 C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 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N≥7日


0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0 对 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 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 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 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8.7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1)若投资者选择 A类基金份额缴纳前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 3: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选择缴纳前端申购费,对应费 率为 1.2%,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 (1+1.2%)=98,814.23元 前端申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 元 申购份额 =98,814.23 / 1.0160 =97,258.10份 (2)若投资者选择 A类基金份额缴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投资者提出赎回时,后端申购费用的计算公式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 4:某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选择缴纳后端申购费,假设申 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1 申购份额 =100,000/1.0160=98,425.20 份 (3)若投资者选择 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万元申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 C类基金份额 份额净值为 1.0168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 =100,000/1.0168 =98347.76 份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1)若投资者认/申购时选择 A 类基金份额缴纳前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 公式为: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 5、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 万份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 0.5%(持续持有期不少 于 7日),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00×1.0160×0.5%=508.00元 赎回金额=100,000×1.0160-508.00=101,092.00元 (2)若投资者认/申购时选择 A 类基金份额缴纳后端认/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 公式为: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 6、续《基金的募集》例 2:若该投资者赎回 100,050份 A 类基金份额,一年内赎回 (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7 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5%,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是 1.2%,假设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03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后端认购费用=100,050×1.00×1.2%=1,200.60 元 赎回费用=100,050×1.0360×0.5%=518.26元 赎回金额=100,050×1.0360-1,200.60-518.26=101,932.94 元 (3)若投资者申购时选择 C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若该投资者赎回 100,050份 C 类基金份额,持有时间 30 天以上,对应的赎回费率 为 0%,假设赎回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36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100,050×1.036×0%=0元 赎回金额=100,050×1.036-0=103,651.80元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2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 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计算。申购涉及基金份额、金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 2 位 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法,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 2 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 基金财产。 8.8 申购与赎回的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 记手续,投资者自 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 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 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公告。 8.9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4、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 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5、目标 ETF暂停基金资产估值. 6、目标 ETF 暂停申购、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 基金申购的情。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3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8、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时。 发生上述 1 到 7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8.10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目标 ETF暂停基金资产估值。 6、目标 ETF 暂停申购、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 基金赎回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 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 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 据计算赎回金额。若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最长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 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 告。 8.11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 或部分延期赎回。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4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 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 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 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 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 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 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 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 部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管理人只接受其基金总份额 50%部分作为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前述“(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 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被撤销。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 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 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 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短信、电子邮件或由基金销售机构通知等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 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8.12 其他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5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 需要暂停基金申购、赎回的,可以经届时有效的合法程序宣布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 回申请。 8.13 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 停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 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8.14 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1 年 11 月 3 日起开通本基金与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间的转换 业务,具体内容详见 2011年 10月 31日发布的《南方上证 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和其他有关本基金转 换公告。 8.15 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 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8.16 定投计划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1 年 11 月 3 日起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内容详见 2011 年 10 月 31 日发布的《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 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和其他有关本基金转换公告。 8.17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而产生的非 交易过户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非交易过户。在任何情况下,接受 划转主体的资格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6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 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 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规定的标准收费。 8.18 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注册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 分产生的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监管规章以及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来决定是否冻结。在 国家有权机关作出决定之前,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先行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 参与收益分配与支付。 8.19 注册登记机构基金业务模式 若注册登记机构增加基金分级业务模式,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运作情况,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后,决定是否增加本基金份额分级业务模式,届时需履行适当程序,但需报中 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提前公告。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7 §9 基金的投资 9.1 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 380ETF,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9.2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 380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以 及存托凭证(下同))、新股、债券、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其中投资于 380ETF 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 可投资存托凭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9.3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以 380ETF 作为其主要投资标的,方便特定的客户群通 过本基金投资 380ETF。本基金并不参与 380ETF的管理。 (一)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90%的资产投资于 380ETF。其余资 产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非成份股、新股、债券、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目的是为了使本基金在应付申购赎回的前提下,更好 地跟踪标的指数。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 超过 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 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二)目标 ETF投资策略 1、投资组合的构建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主要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在 建仓期内将股票组合换购成 380ETF,使本基金投资于 380ETF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8 2、投资组合的投资方式 本基金投资 380ETF的两种方式如下: (1)申购和赎回:380ETF开放申购赎回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进行申购赎回。 (2)二级市场方式:380ETF上市交易后,在二级市场进行 380ETF基金份额的交易。 当 380ETF 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 (三)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投资目的是为准备构建股票组合以申购 380ETF。因此 对可投资于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金头寸,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 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 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 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定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关注发行人有关 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 合的办法,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权重配置和标的选择。 (四)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动向分 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同时着重考虑基金的流动 性管理需要,选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进行配置。 (五)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 保值为目的,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 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 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本基金管理人对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的运用将进行充分的论证,运用股指期货 的情形主要包括: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 对冲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降低股 票和目标 ETF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有效跟踪对标的指数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 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 准。 9.4 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一)决策依据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99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合同和标的指数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 3、团队投资方式。本基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通过投资研究全体人员的共同努 力与分工协作,由基金经理具体制定并执行投资计划,争取对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和跟 踪误差最小化。 (二)决策体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投资方式。在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 资原则前提下,通过投资研究全体人员的团队投资、分工协作,由基金经理具体制定并执 行投资计划。 (三)决策程序 1、决定主要投资原则: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基金的主要 投资原则,确立基金的投资策略,审定基金资产的配置方案。 2、团队投资与投资决策制定:在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前提下,通过投 资研究全体人员的团队投资、分工协作,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 3、金融工程团队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对市场预期风险和指数化 投资组合风险进行风险测算,并提供数量化风险分析报告;研究部门对标的指数成份股中 基本面恶化的企业情况提供及时的风险分析报告;市场部门每日提供基金申购赎回的数据 分析报告,供基金经理决策参考。 4、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金融工程团队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 投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 5、基金经理根据量化风险分析报告和申购赎回分析报告,在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 提下,采取适当的方法以降低交易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6、交易部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通过指数交易系统执行指数投资组 合的买卖,同时判断执行该投资指令是否将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会发生特殊交易、 是否将要超过比例限制等,履行一线监控职责。 7、金融工程团队根据市场变化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绩 效评估报告,基金经理根据评估报告分析该基金的投资操作、组合状况和跟踪误差等情况, 重点分析基金的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产生原因、现金控制情况、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前后的 操作、以及成份股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等;风控团队对投资计划的执行进行日常监督和实 时风险控制。 8、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赎情 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 调整上述投资程序,并予以公告。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0 9.5 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 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目标 ETF、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 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和目标 ETF 总市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内 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目标 ETF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8)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0)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 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 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 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 险等各种风险。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1 除上述第(4)、(5)、(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除目标 ETF外的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8)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 制。 9.6 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上证 380指数。 上证 380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 2010年 11月 29 日正式发布, 反映了上海证券市场成长性蓝筹股表现,成份股数量 380 只。上证 380 指数以 2003 年 12 月 31日为基日,基点为 1000点。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 38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 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 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 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进行表决。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 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 金投资运作。 9.7 风险收益特征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2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 收益特征。 9.8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 不当利益。 9.9 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9.10 目标 ETF 的变更 目标 ETF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由投资于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变更为直接投 资该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若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已有以该指数作为标的指数的指数基金, 则本基金将本着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履行适当的程序后选取其他合适的指数作为 标的指数。相应地,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将去掉关于目标 ETF 的表述部分,或将变更标的指 数,届时将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1、目标 ETF交易方式变更; 2、目标 ETF终止上市; 3、目标 ETF基金合同终止。 9.11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3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6,825,626.72 4.72 其中:股票 6,825,626.72 4.72 2 基金投资 127,076,466.33 87.95 3 固定收益投资 6,308,000.00 4.37 其中:债券 6,308,000.00 4.37








资产支持证 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 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 付金合计 3,228,351.45 2.23 8 其他资产 1,053,363.25 0.73 9 合计 144,491,807.75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6,700.00 0.00 B 采矿业 300,971.98 0.22 C 制造业 4,009,031.74 2.90 D 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38,939.29 0.25 E 建筑业 185,529.31 0.13 F 批发和零售业 364,803.32 0.2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 298,011.98 0.22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4 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69,906.40 0.05 I 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 299,451.95 0.22 J 金融业 404,410.90 0.29 K 房地产业 229,161.40 0.1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9,253.00 0.0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 79,706.82 0.06 N 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 89,501.93 0.06 O 居民服务、修理和 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 56,866.50 0.04 S 综合 13,380.20 0.01 合计 6,825,626.72 4.94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688036 传音控股 462 96,789.00 0.07 2 603486 科 沃 斯 400 91,232.00 0.07 3 600460 士 兰 微 1,600 90,160.00 0.07 4 601233 桐昆股份 3,200 77,088.00 0.06 5 603345 安井食品 300 76,206.00 0.06 6 600015 华夏银行 12,100 74,899.00 0.05 7 600885 宏发股份 1,080 67,716.00 0.05 8 603899 晨光文具 800 67,648.00 0.05 9 601636 旗滨集团 3,200 59,392.00 0.04 10 688008 澜起科技 936 58,387.68 0.04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5 3.2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股票投资明细 无。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国家债券 6,300,000.00 4.5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 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 债) 8,000.00 0.01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308,000.00 4.57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019640 20国债 10 63,000 6,300,000.00 4.56 2 113051 节能转债 70 7,000.00 0.01 3 113626 伯特转债 10 1,000.00 0.00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6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南方上证 380ETF 股票型 交易型开 放式 南方基金 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127,076,46 6.33 92.06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投资策略,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 保值为目的,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现货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 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 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本基金管理人对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的运用将进行充分的论证,运用股指期货 的情形主要包括: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 对冲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降低股 票和目标 ETF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有效跟踪对标的指数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 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 准。 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7 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无。 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 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华夏银行(证券代码 600015)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 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华夏银行 2020年 9月 4 日公告称,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生产系统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账务管理工作存在重大错漏,长期 未发现异常挂账情况,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原因,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 司罚款 110万元。 华夏银行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告称,因违规使用自营资金、理财资金购买本行转让的 信贷资产、贷前审查及贷后管理不严等原因,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罚款 9830万元。 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12.2 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如是, 还应对相关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 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8 12.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7,245.1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0,168.15 5 应收申购款 915,844.9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105.00 9 合计 1,053,363.25 12.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2.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 分的公允价 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 况说明 1 600460 士 兰 微 90,160.00 0.07 重大事项停 牌 9.12 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南方上证 380ETF 联接 A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1.9.20 - -17.88% 1.08% -17.57% 1.51% -0.31% -0.43%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09 2011.12.3 1 2012.1.1- 2012.12.3 1 -1.33% 1.37% -0.95% 1.37% -0.38% 0.00% 2013.1.1- 2013.12.3 1 13.32% 1.27% 13.25% 1.28% 0.07% -0.01% 2014.1.1- 2014.12.3 1 41.10% 1.11% 42.63% 1.13% -1.53% -0.02% 2015.1.1- 2015.12.3 1 33.24% 2.93% 36.49% 2.86% -3.25% 0.07% 2016.1.1- 2016.12.3 1 -15.30% 1.76% -16.45% 1.77% 1.15% -0.01% 2017.1.1- 2017.12.3 1 4.20% 0.83% 0.59% 0.83% 3.61% 0.00% 2018.1.1- 2018.12.3 1 -28.03% 1.40% -29.39% 1.43% 1.36% -0.03% 2019.1.1- 2019.12.3 1 29.34% 1.25% 23.62% 1.27% 5.72% -0.02% 2020.1.1- 2020.12.3 1 24.58% 1.37% 19.78% 1.37% 4.80% 0.00% 2021.1.1- 2021.6.30 10.77% 0.95% 6.66% 0.92% 4.11% 0.03% 自基金成 立起至今 95.71% 1.54% 68.71% 1.55% 27.00% -0.01% 南方上证 380ETF 联接 C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0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9.7.15 - 2019.12.3 1 8.55% 0.82% 5.47% 0.84% 3.08% -0.02% 2020.1.1- 2020.12.3 1 24.10% 1.37% 19.78% 1.37% 4.32% 0.00% 2021.1.1- 2021.6.30 10.55% 0.95% 6.66% 0.92% 3.89% 0.03% 自基金成 立起至今 48.92% 1.16% 34.74% 1.15% 14.18% 0.01%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1 §10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以及其他 资产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本基金财产以基金名义开立银行存款账户,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立证券交易清算资 金的结算备付金账户,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以本基金的 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 售机构和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处分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 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 归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 其他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用。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 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其自 有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 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非因基金 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2 §11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 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二)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 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 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 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 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易所上 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 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 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 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 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 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目标 ETF份额的估值 380ETF以其估值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估值。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3 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价值。 5、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8、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 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 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 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 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三)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 (四)估值程序 1.某一类别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 类别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将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的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或代销机 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4 于该差错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差错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 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 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错,因不可 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 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差错处理原则 (1)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 更正,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由于差错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 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差错责任方已经积 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 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差错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差错的 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差错责任方仍应 对差错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 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 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 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 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托 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 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 财产的损失,并拒绝进行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追偿过程中产生的有 关费用,应列入基金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6)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并且依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 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 遭受的直接损失。 (7)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3.差错处理程序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5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确定差错的责任 方; (2)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因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给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 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由于各自技术系统设置而产生的净值计算尾差,以基金管 理人计算结果为准。 (5)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 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应当暂停 估值; 4.本基金所投资的目标 ETF发生暂停估值、暂停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 5.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投资人的利 益,已决定延迟估值;如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紧急事故的任何情况,会导致基金管理 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 6.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并发送 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6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5 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 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国家会 计政策变更、市场规则变更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 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7 §12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收益的构成 本基金合同项下基金收益是指基金利润。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 的孰低数。 (三)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 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收益分配基准日以及该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 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订,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个工作日; 3.在收益分配方案公布后,基金管理人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8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 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 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19 §13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10.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后的余 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 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若为负数,则 E取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后的余 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1%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0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 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若为负数, 则 E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 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 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 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 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1 §14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的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 2、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的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 3、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 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定期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书面确认。 二、基金的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 对本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与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时,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基金托管人(或 基金管理人)同意后可以更换。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2 §15 基金的信息披露 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以保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 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本基金信息披 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 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 信息资料。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 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编制并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招募说明书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 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 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 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将基金合同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各自网站上。 (三)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3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 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 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的正文应当包括产品概况、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风险揭 示与重要提示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披露事项,相关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有实 质性差异。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 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五)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基金合同 生效公告中将说明基金募集情况。 (六)基金净值信息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 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人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 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八)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基金季度报告 1.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度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 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中期报 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 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4 4.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 者年度报告。 5.基金运作期间,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 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 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6.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 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九)临时报告与公告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如下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事件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 指定网站上: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终止基金合同、基金清算; 3.基金扩募、延长基金合同期限;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5.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6.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 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8.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9.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10.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 变动; 11.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2.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仲裁; 13.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 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4.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 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5 16.管理费、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 费率发生变更; 17.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9.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20.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21.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2.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3.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澄清公告 在本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 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 监会。 (十一)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出 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十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 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 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等。 (十四)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级管理 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6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 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 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 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 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 规定。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 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年。 (十五)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 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7 §16 风险揭示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 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 基金投资于上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也影响着企业的融资 成本和利润,基金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管理能力、财务状况、 市场前景、行业竞争、人员素质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如果基金所投资 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基金投资 收益下降。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5、购买力风险。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货币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 下降。 二、管理风险 1、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 其对信息的占有以及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的变化也会影响基金收益水 平。 三、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属于开放式基金,在基金的所有开放日,基金管理人都有义务接受投资者的申 购和赎回。由于国内股票市场波动性较大,在市场下跌时经常出现交易量急剧减少的情况, 如果在这时出现较大数额的基金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面临流动性风险。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采用开放方式运作,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但基金管理 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 380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新股、债券、股指期货及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380ETF 已依照指数权重进行了分散投资,故本基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8 金可通过赎回目标 ETF 较好地获取流动性;另外,本基金还可以在二级市场卖出目标 ETF 获取流动性,以上均为基金平稳运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本基金会审慎评估所投资资产的流动性,并针对性制 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因此本基金流动性风险也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 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 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 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 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 部分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 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管理人只接受其基金总份额 50%部分作为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对该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 分予以撤销;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 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本基金在面临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如果出现流 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实 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 赎回费、暂停基金估值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同时基金管理人应时刻防范可能 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日常监控,保护持有人的利益。当实施备用的流动 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有可能无法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限支付赎回款项。 四、本基金特有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 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29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 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 产生风险。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及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存在以及其他因素,使 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4、投资于目标 ETF基金带来的风险 由于主要投资于 380ETF,所以本基金会面临诸如 380ETF 的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 380ETF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380ETF的技术风险等风险。 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 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 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 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投资 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 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 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 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6、成份股停牌、摘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的当前成份股可能会改变、停牌或摘牌,此后也可能会有其它股票加入成为 该指数的成份股。本基金投资组合与相关指数成份股之间并非完全相关,在标的指数的成 份股调整时,存在由于成份股停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无法及时买卖成份股,从而影响本基 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当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摘牌时,本基金可能无法及时卖出而导致 基金净值下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等风险。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数编制机构 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 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但并不保证能因此避免该成份证券对本基金基金财产的影响,当 基金管理人对该成份股予以调整时也可能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等风险。 7、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中国存托凭证”),除与其他 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 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 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0 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 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 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 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 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五、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 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 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 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 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 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六、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是指由于股指期货价格变动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股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变现所带来的风险。 (3)基差风险:是指股指期货合约价格和指数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风险。 (4)保证金风险:是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股指期货合约头寸所 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 (5)信用风险:是指期货经纪公司违约而产生损失的风险。 (6)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流程的不完善,业务人员出现差错或者疏漏,或者系统 出现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的风险。 七、其他风险 如因技术因素、人为因素、战争、自然灾害等因素而产生的风险等。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1 §17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1)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2)变更基金类别; (3)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但由于目标 ETF 基金交易方式变更、终 止上市或基金合同终止而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的情况除外; (4)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5)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适用的相关规定提高该等报酬标 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 意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收费方式或调低赎回 费率; (3)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4)由于目标 ETF 基金交易方式变更、终止上市或基金合同终止而变更基金投资目标、 范围或策略;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6)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7)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经过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代销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 围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9)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于中 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生效执行,并自生效后 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2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在 6 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3.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在 6 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 (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 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 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 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 财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1)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3)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5)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9)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10)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 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3 (3)清偿基金债务; (4)按各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发生时各自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 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份额 类别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 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 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 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4 §18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 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 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 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为: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 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 讼;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为: 1.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2.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所规定的费用; 3.在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自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的代理人、基金托 管人、代销机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为: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5 1.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独立运用基金财 产; 2.依照基金合同获得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3.依法发售和销售基金份额; 4.依照有关规定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 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和调整基金 的除调高托管费率和管理费率之外的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6.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托管人违反了本基金合同或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 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7.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申请; 8.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9.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 ETF所产生的权利;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1.自行担任或选择、更换注册登记机构,获取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对注册登记机 构的代理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2.选择、更换代销机构,并依据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行为进 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13.选择、更换律师、审计师、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4.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15.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为: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 投资;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6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披露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 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为: 1.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收入;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7 2.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3.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保管基金资产; 4.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 5.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基金合同或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对基金资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及时呈 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及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6.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按规定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8.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托管人的义务为: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 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 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 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9.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0.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11.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2.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 13.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4.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6.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8 17.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 除; 18.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19.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 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2.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共同组 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投票权。 (二)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经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持有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 提议时,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3)变更基金类别; (4)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但由于目标 ETF 基金交易方式变更、终 止上市或基金合同终止而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的情况除外; (5)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6)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7)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报酬标准的除 外; (8)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9)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9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收费方式或调低赎回 费率; (3)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4)由于目标 ETF 基金交易方式变更、终止上市或基金合同终止而变更基金投资目标、 范围或策略;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6)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7)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登记结算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 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9)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三)召集人和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 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2.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自行召集。 3.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下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 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 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至少提前 30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5.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 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四)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40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 方式和权益登记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必须于会议召开日前 30 日在指定媒 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须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出席方式; (2)会议拟审议的主要事项; (3)会议形式; (4)议事程序; (5)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 (6)代理投票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 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7)表决方式; (8)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9)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10)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召集人决定通讯方式和表决方式,并在 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 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 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 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 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1.会议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方式包括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 (2)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派其代理人出席,现场开 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出席,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 表出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通讯方式开会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以召集人约定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4)会议的召开方式由召集人确定。 2.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1)现场开会方式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现场会议方可举行: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41 1)对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 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下同); 2)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注册登记资 料相符。 (2)通讯开会方式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会议方可举行: 1)召集人按本基金合同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表决截止日前公布 2次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规定通知基金托管人或/和基金管理人(分别或共同称为“监督 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3)召集人在监督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和统计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经通知拒不到场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4)本人直接出具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 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 5)直接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 份额的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注册登 记机构记录相符。 (六)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1)议事内容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由所涉及的内容。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就召开事由向大会召集人提交需由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3)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提案,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关联性。大会召集人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 出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大会审议;对于不 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如果召集人决定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 提案提交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程序性。大会召集人可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 其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大会主持人 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 程序进行审议。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42 (4)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 的提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就同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其时间间隔不少于 6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进行修 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 30 日及时公告。否则,会议的召开日期应当顺延并 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 30日的间隔期。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合法执业的律师 见证后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由召集人授权代表主持。基金管理人为召集人的,其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 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 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以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50%以上多数选举产生 一名代表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数量、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表决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 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及监督人的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并形成决议。 如监督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的决议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七)决议形成的条件、表决方式、程序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 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通过方 为有效,除下列(2)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 过; (2)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 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涉及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终 止基金合同必须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43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并予以公 告。 4.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表面符合法 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 项表决。 (八)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 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代理人中推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 共同担任监票人;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未出席,则大会主持人可自 行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 果。 (3)如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大会主 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 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 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2.通讯方式开会 在通讯方式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监督人派 出的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监督人经通知 但拒绝到场监督,则大会召集人可自行授权 3 名监票人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 过程予以公证。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后的公告时间、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 出具无异议意见之日起生效。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44 2.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均有约束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 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 姓名等一同公告。 (十)鉴于本基金是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凭所持有的本 基金份额直接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目标 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表决。在计算参会份 额和票数时,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享有表决权的参会份额数和表决票数为:在 目标 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持有目标基金份额的总数乘以该持有 人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整 数位。本基金份额折算为目标 ETF 后的每一参会份额和目标 ETF 的每一参会份额拥有平等 的投票权。 (十一)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一)基金收益的构成 本基金合同项下基金收益是指基金利润。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 的孰低数。 (三)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 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 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45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收益分配基准日以及该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 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订,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个工作日; 3.在收益分配方案公布后,基金管理人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就支付的现金红利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 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 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四、与基金财产管理、运作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10.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46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后的余 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 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若为负数,则 E取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 ETF 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后的余 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1%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 ETF基金份额部分的基金资产,若为负数, 则 E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 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 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 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 决。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 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47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 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于 380ETF,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 380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以 及存托凭证(下同))、新股、债券、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其中投资于 380ETF 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 可投资存托凭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除目标 ETF外的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48 (8)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 制。 (四)投资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 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目标 ETF、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 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和目标 ETF 总市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内 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目标 ETF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8)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9)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基金托 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根据比例进行投资。基金管 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等各种风险; (10)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1)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49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除上述第(4)、(5)、(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六、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方法和公告方式 1.某一类别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 类别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披露。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将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的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七、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基金合同变更内容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同意。 (1)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2)变更基金类别; (3)变更基金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但由于目标 ETF 基金交易方式变更、终 止上市或基金合同终止而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的情况除外; (4)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5)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6)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根据适用的相关规定提高该等报酬标 准的除外;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9)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 意变更后公布,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50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基金的申购费率、收费方式或调低赎回 费率; (3)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4)由于目标 ETF 基金交易方式变更、终止上市或基金合同终止而变更基金投资目标、 范围或策略;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6)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涉及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7)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经过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代销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 围内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9)按照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关于变更基金合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应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备案,并于中 国证监会核准或出具无异议意见后生效执行,并自生效后起 2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将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职务,而在 6 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基金管理公司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3.基金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事由,不能继续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职务,而在 6 个月内无其他适当的托管机构承接其原有权利义务;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组 (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 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 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 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2.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终止,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基金 财产清算程序主要包括: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51 (1)基金合同终止后,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 (2)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3)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4)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5)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9)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10)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 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交纳所欠税款; (3)清偿基金债务; (4) 按各类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发生时各自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 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份 额类别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合同终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 算组公告;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 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经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 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八、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 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 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52 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九、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合同的方式 本基金合同正本一式八份,除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各持两份外,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人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和注册 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查阅,但其效力应以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53 §19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邮政编码: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小松(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成立日期:1998年 3月 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1998]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617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日期:2004年 09月 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 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 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 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54 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 资是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 380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以 及存托凭证(下同))、新股、债券、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其中投资于 380ETF 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 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 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待其他衍生金融产品 推出以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运用衍生金融产品进行投资。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比例 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 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 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 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 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目标 ETF、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 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和目标 ETF 总市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内 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目标 ETF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8)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55 (9)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本 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5%,经基金管理人 和托管人协商,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对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1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11)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除上述第(4)、(5)、(8)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 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议第十五条 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 禁止行为和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 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 关系的公司名单及有关关联方发行的证券名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责任确保关联 交易名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负责及时将更新后的名单发送给对方。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基金 从事的关联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 生,如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易发生时,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对于基金管理人已成交的关联交易,基金托管人事前无法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 生,只能进行事后结算,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 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 及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并约定各交 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 市场选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 手名单进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进行 更新,新名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 行结算。如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时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 式的,应向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并在与交易对手发生交易前 3 个工作日内与基金托管人 协商解决。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56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并 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 法律责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 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相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 关交易对手追偿。基金托管人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成交单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 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 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 受限证券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投资流通 受限证券的比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 和操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相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 案以及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 1.本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须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 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本 基金不投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相关工作的落 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生的受限证券登记存管 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任与损失,及因受限证券存管直接影 响本基金安全的责任及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投资受限证券,不得预付任何形式的保证金。 2. 基金管理人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制订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其董事会批准。 风险处置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受限证券需要解决的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失调、基金流 动性困难以及相关损失的应对解决措施,以及有关异常情况的处置。基金管理人应在首次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投资受限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确保对相关风险采取积极有效 的措施,在合理的时间内有效解决基金运作的流动性问题。如因基金巨额赎回或市场发生 剧烈变动等原因而导致基金现金周转困难时,基金管理人应保证提供足额现金确保基金的 支付结算,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本基金因投资受限证券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托管人不 承担任何责任。如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导致本基金出现损失致使基金托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的,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57 3. 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投资前三个工作日向基金托管人 提交有关书面资料,并保证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关资料如 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提供调整后的资料。上述书面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文件。 (2)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发行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等发行资料。 (3)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4)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账面价值。 4. 基金管理人应在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两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体披露所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名称、数量、总成本、账面价值,以及总成本和账面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锁定期等信息。 本基金有关投资受限证券比例如违反有关限制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进行及时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予以公告。 5.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以下事项监督: (1)本基金投资受限证券时的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2)在基金投资受限证券管理工作方面有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的建立与完善 情况。 (3)有关比例限制的执行情况。 (4)信息披露情况。 6.相关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受限证券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 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七)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 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 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 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 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八)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 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 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58 本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 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九)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此造成的损失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十)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 挠对方根据本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 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 资运作等行为。 (二)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未 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 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 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 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 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 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 金管理人并改正。 (三)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 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 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 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59 5.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按照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保管基金财产, 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6.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 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账户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 追偿基金财产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二)基金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 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 2.基金募集期满或基金停止募集时,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基金财产的 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开立的基金银行账户,同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 2 名 或 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3.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 款等事宜。 (三)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可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 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2.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 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 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4.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办理基金 资产的支付。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基金开立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账户。 2.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 金管理人不得出借或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 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证券账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账户资产的管理和运 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60 4.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结算备付金 账户,并代表所托管的基金完成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级法人清算工作, 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积极协助。结算备付金、结算互保基金、交收价差资金等的收取按照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5.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允许基金从事其他投资品种 的投资业务,涉及相关账户的开立、使用的,若无相关规定,则基金托管人比照上述关于 账户开立、使用的规定执行。 (五)债券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 有关规定,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 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 购主协议。 (六)其他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立的其他账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由基金 托管人负责开立。新账户按有关规定使用并管理。 2.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有价凭证等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 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 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等有价凭证 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共同办理。基金托管人对由基金托管人以外机 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签署,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 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保管。除本协议另 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年度 审计合同、基金信息披露协议及基金投资业务中产生的重大合同,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应在重大合同签署后及时以 加密方式将重大合同传真给基金托管人,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处。 重大合同的保管期限为基金合同终止后 15年。 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6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按规 定公告。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 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至少应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应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存期不少于 15 年。如不能妥善保管,则按相关法 规承担责任。 在基金托管人要求或编制半年报和年报前,基金管理人应将有关资料送交基金托管人, 不得无故拒绝或延误提供,并保证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 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 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 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 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62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及时通过下述方式联系基金管 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本招募说明书,并同意全部内容。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主要由基金管理人、发售机构及销售机构提供,以下是基金 管理人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增加和修改相关服务项目。如因系统、第三方或不可抗力等原 因,导致下述服务无法提供,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本基金包含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销售的 H 类份额,则该 H 类份额持有人享有的服 务项目一般情况下限于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投资人投诉及建议受理服务和网站资讯等 服务。 一、网上开户及交易服务 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个人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 网站、微信公众号(可搜索“南方基金”或“NF4008898899”)或 APP客户端办理开户、认 购/申购、赎回及信息查询等业务。有关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具体规则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网 站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二、账户及信息查询服务 机构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 APP 客户端,可享有场外基金交易查询、账户查询和基金管理人依法披露的各类基金信息 等服务,包括基金产品基本信息(包括基金名称、管理人名称、基金代码、风险等级、持有 份额、单位净值、收益情况等)、基金的法律文件、基金公告、定期报告和基金管理人最新 动态等各类资料。 三、账单及资讯服务 (一)对账单服务 1、基金管理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定制的个人投资者(本基金是否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请以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为准)定期发送场外交易电子邮件对账单(包括 基金名称、基金代码、持有份额等基金保有情况信息),电子邮件地址不详的除外。 2、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关注并绑定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定期发送场外交易微 信对账单。微信未绑定账户、取消关注或取消定制的除外。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63 3、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不提供投资人的场内交易(本基金是否支持场内交易, 请以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为准)对账单服务,投资人可到交易网点打印或 通过交易网点提供的自助、电话、网上服务等渠道查询。 (二)资讯服务 投资人知悉并同意基金管理人不定期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微信等方式提供与投资 人相关的账户服务通知、交易确认通知、重要公告通知、活动消息、营销信息、客户关怀 等资讯及增值服务。如需取消相应资讯服务,可按照相关指引退订,或通过基金管理人客 户服务中心热线 400-889-8899、在线服务等人工服务方式退订。 四、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及在线服务 (一)电话服务 投资人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热线 400-889-8899可享有如下服务: 1、自助语音服务(7×24小时):提供基金净值信息、账户信息等自助查询服务。 2、人工服务:提供每周 7天,每日不少于 8 小时的人工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投 资人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投资咨询、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及建议、信息定制等 专项服务。 (二)在线服务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微信公众号或 APP 客户端可享有如下服务: 1、 智能客服服务(7×24小时):提供业务规则、净值信息等自助咨询服务。 2、人工服务:提供每周 7天,每日不少于 8 小时的人工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投 资人可通过该方式获得投资咨询、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及建议、信息定制等专 项服务。 五、投诉及建议受理服务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人工热线、在线客服、书信、电子邮件、短 信及各销售机构网点柜台等不同的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或 提出建议。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64 §21 其他应披露事项 标题 公告日期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建设银 行手机银行和个人网银申购及定投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1-09-08 南方上证 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2021年中期报告 2021-08-31 南方上证 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2021年第 2季度报告 2021-07-21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 2021年下半年基金申购及定投手续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2021-07-01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河财富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终止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 金的公告 2021-06-18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加和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终止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 金的公告 2021-06-08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 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关联交易公告 2021-05-21 南方上证 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2021年第 1季度报告 2021-04-2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 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关联交易公告 2021-04-13 南方基金关于调整中国银行各交易渠道基金 申购费率优惠标准的公告 2021-04-08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建投期 货有限公司终止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的 公告 2021-04-02 南方上证 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2020年年度报告 2021-03-31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指 数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条款的公告 2021-03-3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 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2021-03-16 注: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65 §22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代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的办公 场所,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复制件或复印件, 但应以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66 §23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南方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设立的文 件 二、《南方上证 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三、《南方上证 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四、《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五、法律意见书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