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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改革精选混合(001708)

东兴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查看PDF公告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1-05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0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 10月 1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6层 60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年 10月 18日


























至 2021年 10月 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聘请公司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会议决议公告 请详见 2021年 8月 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刊载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198 东兴证券 2021/10/1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 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 2021年 10月 12日和 2021年 10月 13日,具体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至 17:00。 (三)登记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座 15 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100033。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5层(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55171 传真:010-66555397 邮箱:dshms@dxzq.net.cn 联系人:朵莎、谢瑞 (三)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四)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9月 30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年 10 月 18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聘请公司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