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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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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1696) 
 
 
 
 
 
 
 
 
二〇二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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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 2021年 9月 15日(周三)14:3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728号海神诺富特大酒
店,麦哲伦二厅 
召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主持召开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会议出席情况、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介绍会议基本情况 
四、审议议案(含股东发言、提问环节) 
1、审议《关于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听取《关于公司 2021年上半年风险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报告》 
五、填写现场表决票并开始投票 
六、休会、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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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中介机构及公司董事会
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
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二、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需在会议召开前在签到处的“股
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
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
股东单位。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回答问题。涉及商业秘
密、内幕信息方面的问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拒绝
回答。 
五、会议召开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
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 
六、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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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等事项。 
九、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
议案一:关于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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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增加公司资金来源,丰富
公司流动性管理工具,加强流动性管理,公司拟申请在中国境内发行
短期融资券的一般性授权,以一次或者多次或多期形式发行证券公司
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 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合规性和必要性 
1、中国人民银行已核定我司短期融资券余额上限 55亿元 
2020 年 5 月 6 日,证监会出具了《关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监管意见书》([2020]984号),对我司申请发行
短期融资券无异议。2020 年 7 月 7 日,我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办
公厅关于核定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余额上限的通
知》(厅便函[2020]113 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核定公司短期融资
券余额上限为 55 亿元,该余额上限自通知印发之日起生效。在余额
上限范围内,公司可自主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模。 
2、满足业务需求,加大流动性储备 
为积极利用证券市场创新和改革带来的市场机遇,积极发展表内
业务,提升本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经营业绩,做大做强自身,公司亟需
大量资金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包括助力投行承销、支持信用业
议案一:关于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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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发展、加强投资交易业务等,都需加大流性储备!通过发行短期融
资券,在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的同时,也可以加大
流动性储备,防范流动性风险。 
3、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成本 
目前监管部门积极倡导证券公司开拓新的直接融资渠道,优化资
本结构。公司在依赖股东增资、次级债发行、同业拆借等渠道之外,
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可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为扩展业务创造有利条
件。 
与日常的债券回购、拆借业务相比,短期融资券期限相对较长,
且可以滚动循环发行,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提供了相对稳定的保障。 
目前公司还通过发行收益凭证、两融收益权转让等方式融入短期
流动资金,但近两年监管对券商融资产品的监管政策调整十分频繁,
公司迫切需要适当引入新的融资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通过发行短
融,可以进一步丰富公司短期融资工具,充分利用银行间货币市场优
势,有效补充流动性资金,并降低融资成本。 
二、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短期融资券发行一般性授权议案 
1、 发行规模: 
在本授权有效期内,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和待偿还余额不超
过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上限按照短期融资券与
证券公司其他短期融资工具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净资本的 60%计算)测
算的我司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并以人民银行最新核定规模为准(当
前核定的发行余额上限为 55 亿,如相关监管机构对发行上限的政策
议案一:关于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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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调整,则公司的发行上限授权亦同步调整),在本次决议有效期
内可分期滚动循环发行,由公司自主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规
模。


2、 发行期限: 拟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91天(含)。或不超过监管 最新规定期限,孰长为准。 3、 发行方式: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行并确定发行利率。 4、 发行对象: 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每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票面利率可为固定利率,也可为浮动利 率。具体的短期融资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将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 及有关规定确定。 6、 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证券公司不 得将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营业网点建设、股 票二级市场投资、为客户证券交易提供融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中 国人民银行禁止的其他用途”。募集资金拟用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 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具体的募集资金用途由公司根据用资需求及相 关规定确定。 7、 决议有效期: 议案一:关于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8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一般性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36个月内有效。如果股东大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已 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 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获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 (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 完成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 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8、 承销方式: 发行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或代销等方式承销。 9、 发行相关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短期融资券发行过程中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等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准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 全权办理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由公司执行委员会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 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授权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短期融资券具 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具体发行规模和期限、利率、 还本付息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定价方式、发行后续事宜、募 集资金用途等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并对短期融资券的 发行、偿付情况进行监督; 议案一:关于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9 (2)由公司执行委员会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与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以及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由公司执行委员会办理短期融资券发行的一切申报、发行 上市及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 报送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文 件;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由公司执行委员会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 市场条件变化,对于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 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由公司执行委员会办理与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其他相关 事项; (6)上述授权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短期融资券的一般性授 权决议失效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我公司将指定专门负责人负责融资券的日常管理,确保一切对债 权人有实质影响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在监管机关规定 的公开渠道进行披露,并加强流动性管理,确保本金和利息的及时足 额偿付。 请予审议。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 议案二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股东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建议魏晗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魏晗光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中银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向董事会提名祖宏昊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公司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 经核查,祖宏昊先生具备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证券公司董 事任职资格条件。 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祖宏昊先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履职,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祖宏昊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请予审议。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附件: 祖宏昊先生简历 祖宏昊先生,1981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 8月至 2013年 7月,就职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历任人事教育处科员、人力资源部绩效与领导力 团队主管、人力资源部招聘与配置团队主管。2013年 7月至 2016年 4月,任辽宁省分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16年 4月至 2019年 6 月,历任大连市分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经理。2019年 6月至 2020年 8月,任大连市分行营业部总经理。 2020年 8月至 2021年 5月,任大连市沙河口支行行长。2021年 5月 至今,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助理总经理。 文件三:关于公司 2021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报告 12 非表决事项 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应当至少每 半年经董事会签署确认,向公司全体股东报告一次公司净资本等风险 控制指标的具体情况和达标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签署确认,现在向股 东大会报告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情况。 截止 2021 年 6 月底,在监管风控指标方面,公司主要监管风控 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在指标环比变动比例方面,除流动性覆盖率因 短期负债到期较多出现指标变动较大外,其他各项指标环比变动较 小。 序号 监管指标 指标值 监管标准 符合情 况 环比变动 比例 备注 1 风险覆盖率 291% 大于 100% 符合 -3%


2 资本杠杆率 41% 大于 8% 符合 -9%


3 流动性覆盖 率 317% 大于 100% 符合 -26% 本月短期 资金拆入 及应付款 资金有增 加,形成本 月未来 30 日现金流 出增加,影 响指标变 动较大 4 净稳定资金 率 262% 大于 100% 符合 -16%


5 净资本/净资 产 89% 大于 20% 符合 -1%


6 净资本/负债 87% 大于 8% 符合 -16%


7 净资产/负债 97% 大于 10% 符合 -15%


文件三:关于公司 2021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报告 13 8 自营权益类 证券及其衍 生品/净资本 4.5% 小于 100% 符合 -2%


9 自营非权益 类证券及其 衍生品/净资 本 88% 小于 500% 符合 +6%


综述,2021 年 6 月底公司主要监管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监管要 求。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