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低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银华安颐中 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经过慎重研究,经与基 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 自2021年8月17日起调低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份额基金代码:004839,C类份额基金代码:000791;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托管 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银华安颐中短债双 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本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的方案 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08%调低至0.05%,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由0.25%调低至0.20%。 相关费率调整自2021年8月17日(含该日)起生效。 2021年8月17日本基金的托管费按照2021年8月16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年费率计提,2021年8月17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照2021年 8月16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 二、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如下修订: (一)《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 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中“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和“3、销售服务费” 中关于相关费率计提方法和计提标准的原表述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0.25%。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 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0.20%。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 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二)《托管协议》“十一、基金费用”之“(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 计提方法”和“(三)销售服务费” 的原表述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0.25%。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 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0.20%。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 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三、重要提示 (一)此次调低本基金的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及相应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进行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修订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二)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 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低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 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若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 仔细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