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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改革精选混合(001708)

东兴证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查看PDF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并
了解了相关情况,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 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芳女士的提名人资格和提名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候选人简历,张芳女士具备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张芳女士
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张芳女士为公司非独
立董事。 
二、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候选人有关情况的了解及客观判断,
同意董事会聘任张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张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履职能力,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符合《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张
芳女士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 关于 2020年度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0 年度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行业特点,符合《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合理。我们同意 2020
年度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郑振龙






























































宫肃康



































孙广亮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