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华宝宝丰高等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华宝宝丰高等级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年 7月 10日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江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对华宝宝丰高等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有
关情况如下:
一、本基金管理人已就本次修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
定。
二、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
站。具体修改内容请见本公告附件《华宝宝丰高等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
订对照表》。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上述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对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修改并依规披露。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 2021年 7月 30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588、400-820-5050或
021-38924558,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7月 30日
华宝宝丰高等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合同 修订后
第一部分
前言
七、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
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
年 9月 1日起执行。
删除
第二部分
释义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华宝宝丰高等级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
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
年 9月 1日起执行)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宝宝丰高等级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
新
增加:
63、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
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
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
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4、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
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
的申购与
赎回
增加:
十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安排
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
当事人及
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XIAOYI HELEN HUANG(黄小薏)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
增加: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
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本部分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部分约定的以下情
形中的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均指主袋份
额持有人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
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
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
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权
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
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
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
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
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
(含二分之一);
4、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
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
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
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
的持有人参与或授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
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
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
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
二)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
决权。
第十二部
分
基金
的投资
增加:
七、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
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
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
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
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
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十四部
分
基金
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
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的;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
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估值;
增加: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
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
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第十五部
分
基金
费用与税
收
增加: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
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
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
取管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十六部
分
基金
的收益与
分配
增加: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
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十八部
分
基金
的信息披
露
增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十一)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