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2021年7月30日起调整本基金的 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 具体 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40%调整为0.35%; 拟将基 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整为0.05%;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 费率由0.40%调整为0.25%。 二、基金合同条款的修改 本次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中“二、基金费用计提 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将原文: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 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 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 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D类基金 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8%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或D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或D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资产中划出,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 修改为: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 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 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 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 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 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D类基 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8%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或D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或D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资产中划出,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的调整,自2021年7月 30日起生效。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 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 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规定媒介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本基金托管协议相 关内容将一并修改,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更新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fullgoal.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 途话费)了解详情。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 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 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