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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裕利(002915)

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2季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 2季度报告 2021年 6月 30日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年 7月 21日 鑫元裕利 2021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2 页 共 15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年 7月 19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年 4月 1日起至 6月 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裕利 交易代码 0029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7月 13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96,898,156.84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取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 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 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 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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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1年 4月 1日 - 2021年 6月 30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9,900,553.39 2.本期利润 11,559,419.83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1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06,378,689.74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09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6% 0.02% 1.32% 0.04% -0.26% -0.02% 过去六个月 1.91% 0.02% 2.31% 0.04% -0.40% -0.02% 过去一年 2.73% 0.04% 2.84% 0.06% -0.11% -0.02% 过去三年 12.00% 0.04% 15.42% 0.07% -3.42% -0.0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9.33% 0.04% 19.98% 0.08% -0.65%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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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 2016年 7月 13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 6个月,建 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颜昕 基 金 经 理。鑫元 兴利定期 开放债券 2016年 7月 13日 - 8年 学历:工商管理,硕 士。相关业务资格: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 格。从业经历:2009 鑫元裕利 2021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5 页 共 15 页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鑫 元裕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 基 金、鑫元 聚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招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合利定期 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鑫 元 中 债 1-3 年国 开行债券 指数证券 投 资 基 金、鑫元 中债 3-5 年国开行 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 金经理 年 8 月起任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 场部、金融同业部债 券交易员。2013 年 9 月加入鑫元基金担任 交易员,2014年 2月 至 8 月担任鑫元基金 交易室主管,2014 年 9 月起担任鑫元货币 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2015年 6月 26 日至 2020年 11月 25 日担任鑫元安鑫宝货 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5年 7月 15日 至 2020 年 8 月 12 日 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月 13日起担任鑫 元兴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原鑫元兴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 2日至 2019年 1月 21 日担任鑫元合享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原鑫元合享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3月 2日至 2019年 8月 30日担任鑫元合 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原鑫元合丰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 3 月 9 日至 2019年 10月 22日担 任鑫元汇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6年 6月 3日 至 2019年 10月 22日 担任鑫元双债增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6 年 7 鑫元裕利 2021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6 页 共 15 页


月 13日起担任鑫元裕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 17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担任鑫 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 10月 27日起 担任鑫元聚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担任鑫元招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1月25日担任鑫元瑞 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原鑫元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7年 3月 17日至 2019年 10月 29 日担任鑫元添利三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原鑫元添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7年 12月 13日至 2019年 10月 15 日担任鑫元广利定 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8年 3月 22 日至 2019年 10月 11 日担任鑫元常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年 4月 19 日 起担任鑫元合利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年 5月 25日 至 2019年 10月 29日 担任鑫元增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鑫元裕利 2021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7 页 共 15 页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年 7月 11日 至 2019年 10月 11日 担任鑫元淳利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9年 1月 24日 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 担任鑫元荣利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年 3月 1 日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担任鑫元承利三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20 年 6 月 1 日担任鑫元悦利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年 5月 9 日至 2020 年 6 月 1 日担任鑫元永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年 7月 5日至 2020年 8月 12 日担任鑫元恒利三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1 年 4 月 27日起担任鑫元中 债 1-3 年国开行债券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中债 3-5 年国开 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 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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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 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 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 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 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鑫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权限及授权管理办法》、《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鑫 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对本基金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 查。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 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春节过后资金面平稳偏宽,叠加对经济、通胀等利空因素钝化,政策层面持续对大宗商品价 格的调控态度,有效缓解了市场对因 PPI上升会引发货币政策收紧的预期;市场整体对债市偏观 望和谨慎的态度也导致一季度以来利率债配置不足;信用收缩背景下可投资产范围的收窄带来结 构性的资产荒,几个因素共同推进债市走出慢牛行情。10Y国债收益率一度跌破 3.1%,创年内新 鑫元裕利 2021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9 页 共 15 页


低。 6月初流动性回归紧平衡,资金利率中枢小幅抬升,叠加政府债发行速度的加快,引发市场 对后续流动性及供给压力的担忧,乐观预期有所修正,10Y国债收益率震荡回升至 3.14%附近。为 引导市场 6月底平稳跨季,央行打破了 3月以来每日 100亿的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提升至 300 亿,10Y国债收益率震荡回升至 3.08%附近。从主要期限国债收益率变动看,每个阶段利率变动方 向均一致,但短债变动幅度明显大于长端,意味着在基本面影响钝化背景下,资金面成为主导。 海外方面,通胀预期回落+美联储 Taper预期降温+美元货币流动性泛滥,导致美债长端利率不 升反降,超出市场预期。4-6月美元指数先贬后升,10年美债利率累计下行 29bp,最低触及 1.36%, 其中实际利率下行 24bp,通胀预期下行 5bp。全球央行在本轮政策周期皆呈现出对通胀容忍度的 放宽。为了促进就业、重启经济,货币政策都阶段性地选择“脱钩”通胀。6月美联储议息会议 后长端美债收益率再度回落,曲线进一步走平,加息预期的提前令市场对未来经济复苏和通胀的 预期降低。 整体上看,整个二季度利率债各期限品种收益率都出现了明显的回落,尤其是 10年以上品种 曲线有明显走平的趋势,显示出对未来长期经济复苏边际放缓的担忧,本基金在延续高等级信用 债配置为主导的策略下,二季度加大了对利率债品种的波段操作,来增厚组合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109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06%,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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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181,170,400.00 98.48 其中:债券


1,181,170,400.00 98.4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96,997.95 0.04 8 其他资产


17,732,684.66 1.48 9 合计





1,199,400,082.61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2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54,117,400.00 86.24 鑫元裕利 2021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11 页 共 15 页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65,569,000.00 24.00 4 企业债券 53,210,000.00 4.8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173,843,000.00 15.71 9 其他 - - 10 合计 1,181,170,400.00 106.76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190205 19国开 05 1,200,000 119,868,000.00 10.83 2 1920021 19兰州银 行绿色金 融 01 800,000 80,368,000.00 7.26 3 2020026 20长安银 行小微债 800,000 79,576,000.00 7.19 4 1320015 13宁波银 行债 02 700,000 72,555,000.00 6.56 5 2020049 20洛阳银 行 01 600,000 60,588,000.00 5.48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鑫元裕利 2021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12 页 共 15 页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于 2020年 7月 2日、2021年 4月 13日对长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分别于 2020年 8月 10日、2021年 4月 23日对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于 2020年 10月 16日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 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 沈阳分行于 2021年 2月 3日对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 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鑫元裕利 2021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13 页 共 15 页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7,732,684.6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7,732,684.66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96,899,407.9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79.93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431.08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96,898,15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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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 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 持有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210401-20210630 996,868,604.35 0.00 0.00 996,868,604.35 100.00%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20%,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时可 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因此当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 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延缓支付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二)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大量变现,会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且如遇大 额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净值保留位数四舍五入等问题,都可能会造成基金资产净值的较 大波动。 (三)基金投资目标偏离的风险 鑫元裕利 2021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15 页 共 15 页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骤然缩小,基金将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券时 交易困难的情形,从而使得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基金合同提前终止或其它相关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况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因此,在极端情况下,当单一投资者大量赎回本基金后,可能 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对本基金的继续存续产生决定性影响。 注:目前系统仅能保留四位小数。报告期末机构投资者 1持有基金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实际为 99.9970%。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7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