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转债基金(161719)

转债基金: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查看PDF公告

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1年 7月 16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1年 7月 23日 
 
 
 
 
 
 
 
 
 
 
 
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1 页 共 8页 
 
一、 重要提示 
 
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变更转型而来。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 11月 7 日《关于核准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1420号)核准公开募集,自 2014年 7月 31日起《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806号文准予变更
注册。根据《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 2020年 9月 29日决议通过《关
于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自 2020年 11月 9日起,《招商可转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
日起失效,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本基金。 
根据《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
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
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基金
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1年 7月 2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
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据此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
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自 2021年 7月 5日起进入清算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中伦律
师事务所于 2021年 7月 5日 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
宜出具法律意见。 
 
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2 页 共 8页 
 
二、 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可转债债券 
场内简称 转债基金 
基金主代码 161719 
交易代码 1617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 11月 9日 
最后运作日(2021-7-4)
基金份额总额 
38,630,046.83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目标是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
的投资管理,合理配置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和权益类资
产,充分利用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
特性,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稳健的整体
资产配置,并将采取相对稳定的类被动化投资策略。 
2、债券投资策略,具体包括:(1)可转债投资策略(含可交换
债);(2)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策略;(3)利率品种投资策略;
(4)信用债投资策略与信用风险管理。 
3、股票投资策略,具体包括:(1)A股投资策略;(2)港股投
资策略。 
4、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
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交易结构风险、信
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
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
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证券化产品。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投资是为了有效控
制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
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投资组合运作效率。 
业绩比较基准 7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5%*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5%*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经汇率
调整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可转换
债券,在债券型基金中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本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
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
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
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
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
(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
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3 页 共 8页 
 
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 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由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20年 11月 9日变更转型而来。招
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3年 11月 7日证监许可【2013】1420
号)核准公开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 2014年 7月 7日至 2014
年 7月 25日向社会公开募集,《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年
7月 3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含利息结转的份额)总数为
1,369,172,734.07份。自 2020年 11月 9日起,《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本基金。基金按相关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根据《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
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
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基
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的存续”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1年 7月 2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
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据此决定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
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已多次发布了《关于招商可转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并于 2021年 7月 5日发布了《招
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
公告》,本基金自 2021年 7月 5日起进入清算期。 
 
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4 页 共 8页 
 
四、 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 7月 4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2021年 7月 4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834,672.68


结算备付金



































322,646.94


存出保证金






































21,244.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41,738,630.03


应收利息



































120,512.89


应收销售款






































34,886.19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570.62


资产总计
































44,093,164.01


负 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200,000.00


应付管理人报酬






































3,275.43


应付托管费









































935.84


应付交易费用









































249.70


应付税费









































404.06


应付赎回款



































813,756.91


其他负债






































72,986.60


负债合计
































2,091,608.5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9,054,843.42


未分配利润























12,946,712.0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001,555.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4,093,164.01


注:1、基金最后运作日 2021 年 7 月 4 日,招商可转债债券单位净值为 1.0873 元,份额为 38,630,046.83份,资产净值为 42,001,555.47元。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 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 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5 页 共 8页 五、 清算情况 自 2021年 7月 5日至 2021年 7月 16日止为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 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 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 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 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并支付。 2、 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 1,834,672.68元,是存储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活 期银行存款。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 322,646.94元。其中,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 公司收取并保管的结算备付金 265,636.95元,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取并 保管的结算备付金 57,009.99元。结算备付金每月调整一次,根据《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每月前 3个营业日内,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算备付金 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剩余金额预计于下月第二个工作日调回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 21,244.66元,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并保管 的结算保证金。结算保证金每月调整一次,根据《结算保证金管理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每月初第二个交易日,根据结算参与人对应结算备付金账户前 6个月 日均结算净额调整其结算互保金额度,但不低于初始结算保证金基数”。基金管理人将于组 合备付金余额清零后,向基金托管人出具《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请调回结算保 证金申请函》,申请调回结算保证金,预计于提交申请次月,此笔款项会返还托管账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 41,738,630.03元,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21 年 7月 16日),本基金所持证券已全部变现。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 120,512.89元,其中包括活期银行存款利息 747.40元、 上海最低备付金利息 80.55元、深圳最低备付金利息 35.61元、结算保证金利息 11.49元、 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6 页 共 8页 应收债券利息 119,637.84 元。应收活期银行存款利息由托管银行于每季度 3 月、6 月、9 月、12月 21日(节假日顺延)结算入账,或在账户注销时一次性结清;最低备付金利息及 结算保证金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每季度 3月、6月、9月、12月 21日 (节假日顺延)结算入账。应收债券利息均已在清算期内结算入账。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销售款 34,886.19元,其中 3,930.50元为 7月 1日确认的申购 款,已于 7月 5日结算入账;其中 30,955.69元为 7月 1日确认的转入款,已于 7月 5日结 算入账。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 20,570.62元,为证券交易产生的应收清算款项, 已于 7月 5日至 7月 7日结清。


(8)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结算 备付金未调回部分、交易保证金、应收银行存款利息、应收备付金利息,以及应收交易保证 金利息。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 3,275.43元,该款项已于 2021年 7月 9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 935.84元,该款项已于 2021年 7月 9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 1,200,000.00 元,该款项分别于 2021年 7 月 5日以及 2021年 7月 12日结清。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 249.70元,该款项已于 2021年 7月 9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税费为 404.06元,该款项已于 2021年 7月 6日与 2021年 7 月 14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 813,756.91元,该款项已分别于 2021年 7月 5日和 7月 6日支付。 (7)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费为 421.69元,该款项已于 2021年 7月 5日支付。 (8)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应付款为 72,564.91元,该款项包含预提信息披露费 60,164.91 元、预提中债账户维护费 6,000.00元,预提上清所账户维护费 6,400.00元上述款项已分别 于 2021年 7月 12日、2021年 7月 14日、2021年 7月 16日支付。 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7 页 共 8页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1年 7月 4日基金净资产 42,001,555.47 加:清算期间(2021-7-5至 2021-7-16)利息收入 8,384.55 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 1) 7,194.01 利息收入-债券利息收入(注 1)





























1,004.78 利息收入-备付金利息收入(注 1) 174.24 利息收入-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注 1) 11.52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注 2) -544,998.13 加:清算期间(2021-7-5至 2021-7-16)投资收益(注 3) 609,398.73





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注 3) 177,928.06





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注 3) 433,511.77





投资收益-股利收益(注 3) -2,041.10 加:其他收入-赎回费归资产(注 4)


4,366.40


减:清算期间(2021-7-5至 2021-7-16)费用 5,056.84





交易费用(注 5) 4,668.13 利息支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注 6) 386.19 税金及附加(注 7) 2.52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于 2021年 7月 5日确认的投资者赎回申请) 1,256,816.79 二、2021年 7月 16日基金净资产 40,816,833.39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 2021年 7月 5日至 2021年 7月 16日止 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最低备付金利息、期货备付金利息和结算保证金利息,以及清算 期间债券利息收入;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所持股票、债券清算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投资收益系所持股票和债券在清算期间处置所得的投资收益; 4、其他收入系清算期间产生的赎回费用归基金资产部分所产生的收入 5、交易费用系清算期间产生的交易费用; 6、利息支出系自 2021年 7月 5日至 2021年 7月 16日止清算期间的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利息支出; 7、税金及附加系清算期间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为基础计提的附加税;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1年 7 月 16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40,816,833.39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 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第 8 页 共 8页 2021年 7月 17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人所有。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 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 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 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1年 7月 16日 招商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