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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005500)

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及暂停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50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7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银华岁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2021年7月26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7月26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年7月26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年7月26日
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原
因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自本次开放期即
2021年7月26日(含)起至2021年8月19日(含)期间的工作日办理其申购、赎回
及转换业务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21年8月20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 2021年8月20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年8月20日
暂停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年8月20日
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原
因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自本个开放期最
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21年8月20日)起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直至下一个开放期
2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开放日的具体业
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
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
外。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
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
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时, 每个基金
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 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
直销中心办理业务时以其相关规则为准, 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各销售机构对最低
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申购金额。
投资人将所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 不受最低申
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进行限制。 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
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
过50%的除外)。 如本基金单一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
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
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
或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 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
请。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
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
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
参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所适用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档, 如下所
示: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万元 0.80%
50万元≤M<100万元 0.60%
100万元≤M<200万元 0.50%
200万元≤M<500万元 0.3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3.2.2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
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
入基金财产。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的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
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
率,并进行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
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
规定。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 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某笔赎
回业务时或办理某笔赎回业务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
余额不足1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
时收取。 本基金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限的长短分档,具体如下: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天 1.50%
7天≤Y<60天 1.00%
Y≥60天 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本基金而言,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
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大于或等于30天、少于60
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75%。 对持续
持有期大于或等于6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低于
赎回费总额的25%。 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
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
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
率,并进行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
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
规定。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
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
额(不含转出基金赎回费)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
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换转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以下简称“T” 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
基础计算。
4、通过本公司代销机构进行转换时,不同基金转换方向转换费率设置详见本公
司网站《银华旗下基金转换费率表》。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1)(仅前收费)、银华
-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180003)、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A级基金份额代码:180008;B级基金份额代码:180009)、银华优质增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0)、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代码:180012)、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3)、银华增强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5)、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8)、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180020)、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80025;C类:180026
)、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8)、银华中小盘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31)、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A类:000194;C类:006837)、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A类:000286;C类:010986)、 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A类:
000604;B类:000605)、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F类份额(基金代码:000662)、银
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23)、银华惠增利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860)、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代码:000904)、 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1163)、 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001231;C:
002328)、 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264;C类:
002327)、 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001280;C:
002326)、 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289;C类:
002322)、 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303;C类:
002323)、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1728)、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808)、银
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61)、银华大数据灵活配
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69)、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07)、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代码:002491)、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01)、银华
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062;C类003063)、银华体
育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97)、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97)、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003940)、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4087)、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4839;
C:000791)、银华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
005035;C类:005036)、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A类:005037;C类:005038)、银华农业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005106)、银华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005112)、银华智荟内在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5119)、 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
005235;C类:005236)、银华医疗健康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A类:005237;C类:005238)、 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5250)、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1)、银华稳
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005260;C类:
005261)、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86)、银华
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98)、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19)、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5529)、 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5533)、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43)、银华瑞和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44)、银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5771)、 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5794)、银华裕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848)、银华中证央
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6119)、银华兴
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251)、 银华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6302)、银华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基金代码:A:006339;C:008201)、 银华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6348)、银华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006415)、 银华安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006496;C:
006497)、银华远见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10)、银华信用精选
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12)、银华安丰中短期政
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45)、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A:006907;C:006908)、银华积极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007056)、 银华丰华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007206)、银华沪深股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116)、银华永
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211)、银华汇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代码:A:008384;C:008385)、银华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代码:008671)、 银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8677)、 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8833;C:
008834)、银华中证5G通信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
码:A:008889;C:010524)、 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008978)、银华丰享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085)、银华同力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394)、银华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541)、银华富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9542)、银华品质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852)、银华乐享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9859)、银华多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009960)、 银华招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9977;C:
009978)、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
金代码:010561)、银华心佳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0730)、
银华远兴一年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0816)、银华心享一年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173)、银华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1405)、银华瑞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011733)、银华多元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12434)相
互之间可以进行转换业务。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
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
2、 办理1中所列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
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 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本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本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业
务规则》及后续做出的修订。
4、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本基金转换转入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本基
金申购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5、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
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6、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7、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17年8月14日起不再开通银华旗下全部基金的转
换业务。
8、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暂不开通银华旗下全部基金的转换业务。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电话:010-58162950
传真:010-58162951
联系人:展璐
网址:www.y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手机交易网站:m.y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
6.1.2场外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
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只开通赎回业务)、北京增
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只开通赎回业务)、北京辉腾汇富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只开通赎回业务)、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只开
通赎回业务)、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
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海
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和《基金合
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1.3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放期申购、 赎回及转
换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6.2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不晚于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
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
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本次
开放期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
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询或
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678 3333)垂询相关事宜。
2、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
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3、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
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
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
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投资人
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全额退还给投资人账户。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 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
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
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其他基金销售机
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
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
行调整并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4、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
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
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
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如发生基金资产净值加
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则本基金将于次日按照基金合
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 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提前
终止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
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