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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睿利(160519)

博时睿利:博时睿利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公告

 1 / 5 
 
 
博时睿利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7月13日 
送出日期:2021年7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博时睿利事件驱动混合
(LOF) 
基金代码 160519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05-31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深市 2016-08-23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赎 回 基金经理 陈曦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0-10-28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7-13 场内简称 博时睿利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定向增发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在严格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定向增发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分析,力争 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 主要在对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长期跟踪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挖掘和 把握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大背景下的事件性投资机会,力争基 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等)、债券(包 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 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 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2 / 5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在封闭期,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100%, 其中定向增发(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 于80%;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含 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其中以事件驱动策略投资 的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 券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100%。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3%。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类别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其他 资产投资策略三个部分。其中,类别资产配置策略方面,将按照风险 收益配比原则,实行动态的资产配置,将综合考量宏观经济变量(包 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 以及国家财政、税收、货币、汇率各项政策,来动态调整大类资产的 配置比例。股票投资策略方面,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基金管理人将主 要采取一级市场参与定向增发策略,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后,主要采用事件驱动的投资策略;其他资产投资策略有股指期货投 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 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 金品种。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3 / 5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5月31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 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万元 1.50%





100万元 ≤ M < 500万元 0.60%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 < 7天


1.50%


100%计 入资产 7天 ≤ N < 30天


0.75%


100%计 入资产 30天 ≤ N < 365天


0.50%


100%计 入资产 365天 ≤ N < 730天


0.25%


100%计 入资产





N ≥ 730天


0.00%





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 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 申购费: 本基金场内份额的申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场外份额的费率结构设定。 赎回费: 场内赎回费:持有期少于 7日赎回费率为 1.50%,持有期大于等于 7日赎回费率为 0.50%, 赎回费总额 100%计入基金资产。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4 / 5 管理费 固定比例 1.50% 托管费 固定比例 0.25%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 上市费及年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 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等。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 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 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 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风险揭示 1)大额申购/赎回风险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基金的单位申购与 赎回而不断变化,若是由于投资人的连续大量申购而导致基金管理人在短期内被迫持有大量 现金;或由于投资人的连续大量赎回而导致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所持有的证券以应付基金赎 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若因为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连续出现 巨额赎回,可能致使本基金没有足够的现金应付赎回支付而出现流动性风险。 2)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 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 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 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3)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投资于股指期货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 于股指期货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 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股指期货定价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 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 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损失。 4)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 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 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 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 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 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 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 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 5 / 5 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 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 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1、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 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 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2、重大事件:本基金根据 2015年 12月 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博时睿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3087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年 5月 31日正式生效,封闭期自 2016 年 5月 31日至 2017年 12月 1日止。本基金自 2017年 12月 4日起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博时睿利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