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修订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修订 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 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 )对旗下3只公募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增加侧袋机制相关条款。 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现将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涉及修订的基金如下表所示: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托管人 1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汇丰晋信平稳增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修订情况 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补充旗下3只基金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启用侧袋机制的有关条款。 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照表详见 附表。由于基金类别、运作方式等不同,相关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具体表述等可能存 在差异, 本公告附表列示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以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 基金为例,其他基金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相关基金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2、本次修订对基金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网站发布。 3、 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 //eid.csrc.gov.cn/fund)同时公布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根据《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 4、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新、 产品资料概要、 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hsbcjt.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86)021-203768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 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 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 附表:修订对照表 1、基金合同相关条款涉及的主要修订内容 以《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为例 章节 基金合同修订前 基金合同修订后 一 、 前 言 (五)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 赎回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 以启用侧袋机制, 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 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 并不办理侧袋 账户的申购赎回。 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 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 风险。 二 、 释 义 61、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 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 行处置清 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 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 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62、特定资产:包括 :(一 )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 按摊余成本计量 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 资产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 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六 、 基 金份额 的申购 与赎回 (十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本基金的申购和 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八 、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 则相关基金份额 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和侧袋份额 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 合该等比例, 但若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 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 则仅指主袋 份额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 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 名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基金份额10%以 上(含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 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 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 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 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4.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 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 召集人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 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 (含三 分之一) 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权他 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 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 (含 二分之一)通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含三分之二)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 等的表决权。 十 二 、 基金的 投资 (十)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 回申请时, 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 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 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 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 实施程序、 运作安 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 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 十 四 、 基金资 产的估 值 (六) 暂停估 值的情 形 (5)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基金 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4.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 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估值 十 四 、 基金资 产的估 值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应根据本部分的 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 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十 五 、 基金的 费用与 税收 (六)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与侧袋账户有关 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 但应待侧袋账 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 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 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 十 九 、 基金的 收益与 分配 (六)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侧袋账户不进行 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十 八 、 基金的 信息披 露 (十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 2、托管协议相关条款涉及的主要修订内容 以《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为例 章节 托管协议修订前 托管协议修订后 二 、 基 金托管 协议的 依 据 、 目的和 原则 (四)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侧袋机制实施 期间的相关安排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 八 、 基 金资产 净值计 算和会 计核算 (四) 暂停估 值与公 告基金 份额净 值的情 形 (4)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 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 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基金 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 (4) 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注:上述修订以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内容为例,其他基金在具体修订 内容上存在差异,具体详见相关基金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