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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信双红利A(000824)

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7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双利
基金主代码 000824
基金管理人名称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1月19日
公告依据
《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年6月30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圆信永丰双利A 圆信永丰双利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824 000825
截 止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
民币元) 1.435 1.431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
位:人民币元) 82,051,575.10 3,890,170.3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
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5,641,260.08 3,112,136.26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959 0.923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
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 本次分红是2021年
第2次。
注:(1)根据《圆信永丰双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收
益分配后两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减
去该类基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
观原因导致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每10份基金份额所分
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7月12日
除息日 2021年7月1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7月13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21年7月12日除息后的基
金份额净值折算成再投资基金份额,并于2021年7月13日直接计入
投资者基金账户。2021年7月1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红利再
投资的基金份额。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
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
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
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折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划往销售机构相关账户的
日期。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
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收益分配方式,须于2021年7月9日下午15点前到销售机构
设置、修改收益分配方式;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申请设置或修改收益分配方式,该申请仅对
本基金后续的收益分配有效,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4、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份额,其在某个销售机构设置的收益分配方式不
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收益分配方式。
5、投资者若在本公司直销中心通过多个交易账号持有本基金份额,不同的交易账号可设
置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修改某个交易账号的收益分配方式不会改变其他交易账号的收益分
配方式。
6、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7、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
高基金投资收益。
8、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或本公司客服热线(400-607-0088)
或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