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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汇利债券A(004585)

关于新增基金合作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基金合作销售机构 
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宁波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 2021 年 7 月 9 日起,投资者可到宁波银行办理
如下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宁波银行的规定为准。 
一、费率优惠方案 
序号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开通业务类型 费率优惠 
1 
鹏扬汇利债券 A 004585 
申购、赎回、转
换、定期定额投
资(简称“定
投”) 业务 
申购、定投申购费率
不低于 1 折。适用于
固定费率的,按原费
率执行 
鹏扬汇利债券 C 004586 
2 
鹏扬利泽债券 A 004614 
鹏扬利泽债券 C 004615 
3 
鹏扬通利货币 A 004983 
鹏扬通利货币 B 004984 
4 
鹏扬景兴混合 A 005039 
鹏扬景兴混合 C 005040 
5 
鹏扬景泰混合 A 005352 
鹏扬景泰混合 C 005353 
6 
鹏扬双利债券 A 005451 
鹏扬双利债券 C 005452 
7 
鹏扬景升混合 A 005642 
鹏扬景升混合 C 005643 
8 
鹏扬景欣混合 A 005664 
鹏扬景欣混合 C 005665 
9 
鹏扬核心价值混合 A 006051 
鹏扬核心价值混合 C 006052 
10 
鹏扬泓利债券 A 006059 
鹏扬泓利债券 C 006060 
11 
鹏扬利沣短债 A 006829 
鹏扬利沣短债 C 006830 
鹏扬利沣短债 E 006831 
12 
鹏扬添利增强 A 006832 
鹏扬添利增强 C 006833 
13 
鹏扬元合量化股票 A 007137 
鹏扬元合量化股票 C 007138 
14 
鹏扬中证 500质量成长 A 007593 
鹏扬中证 500质量成长 C 007594 
15 
鹏扬富利增强 A 008069 
鹏扬富利增强 C 008070 
16 
鹏扬景科混合 A 008499 
鹏扬景科混合 C 008500 
17 
鹏扬聚利六个月债券 A 008501 
鹏扬聚利六个月债券 C 008502 
18 
鹏扬红利优选混合 A 009102 
鹏扬红利优选混合 C 009103 
19 
鹏扬景泓回报混合 A 009114 
鹏扬景泓回报混合 C 009115 
20 
鹏扬稳利债券 A 009203 
鹏扬稳利债券 C 009204 
21 鹏扬景合六个月混合 009266 
22 
鹏扬景沣六个月混合 A 009428 
鹏扬景沣六个月混合 C 009429 
23 
鹏扬景创混合 A 010465 
鹏扬景创混合 C 010466 
24 
鹏扬先进制造混合 A 010587 
鹏扬先进制造混合 C 010588 
25 
鹏扬景安一年混合 A 010589 
鹏扬景安一年混合 C 010590 
26 
鹏扬景源一年混合 A 011521 
鹏扬景源一年混合 C 011522 
27 鹏扬淳优债券 005398 
申购、赎回、转
换业务 
申购费率不低于 1
折。适用于固定费率
的,按原费率执行 28 
鹏扬景瑞三年混合 A 008416 
鹏扬景瑞三年混合 C 008417 
特别提示:鹏扬景瑞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优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尚在封闭期内,待封闭期结束,本公司会及时发布相关开放公告,敬请留意。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宁波银行办理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费率计算、办理规则及程序以宁波银行
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基金的原费率,参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宁波银行的申购及定投申购费率。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三、咨询途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2.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 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 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 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 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 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