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银信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首次申购、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中银信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首次申购、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 根据相关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 定,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2021年7月8日起,调整中银信享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4899)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以及其指定的其他销 售机构首次申购、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基金简称 基金全称 基金代码 中银信享定期开放债券 中银信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4899 二、调整内容 1、自2021年7月8日起,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以及其指定的其他销售(其他 销售机构具体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 2、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整上述最低金额限制,具体以基 金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事项 1、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400-888-5566)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 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 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 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 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 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