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国富天颐混合A(005652)

富兰克林国海天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天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第 1 页 共 4 页 
 
 
 
 
富兰克林国海天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
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 7月 7日 
 
 
 
 
 
富兰克林国海天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第 2 页 共 4 页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兰克林国海天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富天颐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65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3月 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富 兰克林国海天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富兰克林国海天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年 6月 29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21年度第二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富天颐混合 A 国富天颐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652 005653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 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1.1014 1.1032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人民币元) 41,004,504.05 3,820,376.94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508 0.532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若本基金单 位净值连续 5个工作日不低于 1.10元,且第 5个工作日的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大于零时,则本基金 将以该日为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进行收益分配,但本基金两次收益分配基准日间的间隔不得低于 30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 供分配利润的 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 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 额或每 10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 次分红相关事项。 (4)本次分红方案可根据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调整。分红金 富兰克林国海天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第 3 页 共 4 页 额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在红利发放日公布分红金额调整公告,最终收益分配方案则以该公告为准, 以确保本次分红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要求。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年 7月 9日 除息日 2021年 7月 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年 7月 12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21年 7月 9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转换为基金份额。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 于 2021年 7月 1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1年 7月 13日 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 收申购费用。 注:(1)


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和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有 效赎回和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 (2)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 2021年 7月 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权益登记日当天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处于冻结状态的,以及基金份额在途的(例如已办理 转托管转出,但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其基金份额相应的收益分配方式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方式。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 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通过销售机构提交设置分红方式交易申 请的形式,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当日)的最 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此之后的修改对本次分红无效。请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或拨打国海富兰克林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 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富兰克林国海天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第 4 页 共 4 页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赎回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时,以红利发放日作为起始日 计算其相应的赎回费用。上述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份额的基金转换业务时,转换费用的计算与 赎回费用计算规则相同。 4、咨询办法: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tsfund.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或 021-38789555


(3)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网点。 5、风险提示:


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 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 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招募说明书、 产品资料概要,了解该基金更多的详细数据,包括可能存在本金损失等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留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7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