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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景盛A(002065)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查看PDF公告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一)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
经中国证监会2015年11月4日证监许可【2015】249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月26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
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
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六)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 
(七)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
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
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
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
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
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当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
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是
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模小、经营历史短、业绩不稳定、内部治理规范性不够、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致其
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
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流动性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及其投资持有人数的限制,存在
变现困难或无法在适当或期望时变现引起损失的可能性。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
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八)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
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的具体内容。 
(九)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相关表述对本招募说明书做了调整。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3月31日。如本基金发生重大期后事项的,本招募说明书也对相应内容进行了更新。本更新招募
说明书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4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50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54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其他登记业务 ................... 55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72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83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85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86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91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9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6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7


第十七部分、侧袋机制 ............................................. 103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106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0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2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6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8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40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3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144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 第一部分


绪言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及《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 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 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 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 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 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并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 自 2013年 6月 1日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 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并在其后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 月 1日实施的,并 经 2020年 3月 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 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 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n为自然数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42、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 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 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6 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9、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7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座 21层 设立日期:2003年 6月 12日 法定代表人:李进 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座 21层 电话:0755-82370388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 传真:0755-22381339 联系人:杨皞阳 股东名称及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2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9% 3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4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1%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李进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1989 年至 1994 年于中国科技财务公司工作;1994 年 至 2000年先后担任中国华能财务公司上海营业部副主任、综合计划部副经理、计划部副经理、 综合计划部经理;2000 年至 2005 年先后担任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 员、总经理;2005年至 2006年先后担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2006 年至 2016年先后担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总法律顾问、纪检组组长、 工会主席、副总经理(主持经营工作),2011年至 2016年兼任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8 2016 年至 2020 年先后担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党委副书记。现任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康乐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 组合管理部投资经理、国际业务部投资经理,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北京 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2011年 7月加入本公司,现 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罗德城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大通银行信用分析师、花旗银行投资管理部副 总裁、Capital House 亚洲分公司的董事总经理。1992 至 1996 年间出任香港投资基金公会管 理委员会成员,并于 1996 至 1997 年间担任公会主席。1997 至 2000 年间,担任香港联交所 委员会成员,并在 1997 至 2001 年间担任香港证监会顾问委员会成员。现任景顺集团亚太区 首席执行官。 李翔先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副总 经理、人事监察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公司营销总监、营销管理部总经理、副总裁兼党 委委员,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党委副书记。 伍同明先生,独立董事,文学学士。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HKICPA)、英国特许公认会 计师(ACCA)、香港执业会计师(CPA)、加拿大公认管理会计师(CMA)。拥有超过二十年 以上的会计、审核、管治税务的专业经验及知识,1972-1977 受训于国际知名会计师楼“毕马 威会计师行”[KPMG]。现为“伍同明会计师行”所有者。 靳庆军先生,独立董事,法学硕士。曾任中信律师事务所涉外专职律师,在香港马士打 律师行、英国律师行 C1yde&Co. 从事律师工作,1993 年发起设立信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执 行合伙人。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闵路浩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公司科员、主任科员; 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 机构监管部处长、副巡视员、巡视员;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重庆富民银行行长。现 任北京中泰创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阮惠仙女士,监事,会计学硕士。现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郭慧娜女士,监事,管理理学硕士。曾任伦敦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核数师,历任景顺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主管、业务发展部副经理、企业发展部经理、亚太区监察总监、亚太区首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9 席行政官。现任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营运总监。 邵媛媛女士,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福建兴 业银行深圳分行计财部。现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 杨波先生,监事,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长城证券经纪业务管理部。现任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 李进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康乐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CHEN WENYU(陈文宇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担任中国海口电视台每日 新闻记者及每周金融新闻节目制作人,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美国加州)美洲区副首席 投资官、以及研究、投资组合管理和策略等其他多个职位,安盛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新 加坡)泛亚地区首席投资官,主要负责投资组合管理、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2018年 9月 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交通银行深圳市分行国际业务部,担任 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债券小组组长。2003年 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 刘彦春先生,副总经理,管理学硕士。曾担任汉唐证券研究员,香港中信投资研究有限 公司研究员,博时基金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等职务。2015 年 1 月加入本公司,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黎海威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担任美国穆迪 KMV 公司研究员,美国贝莱德 集团(原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主动股票部副总裁,香港海通国际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海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总监。2012 年 8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 赵代中先生,副总经理,理学硕士。曾担任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金融同业部投资经理、 宁夏嘉川集团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境外投资部全球股票处处长、浙 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兼副总经理。2016年 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黎女士,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机构客户中心、景 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之后加入国投瑞银基金市场服务部担任副总监职务。2009 年 6月再次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0 吴建军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担任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经理,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03年 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 刘焕喜先生,副总经理,投资与金融系博士。曾担任武汉大学教师工作处副科长、武汉 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讲师,《证券时报》社编辑记者,长城证券研发中心研究员、总裁办副主任、 行政部副总经理。2003年 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皞阳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曾担任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经理、监察稽核高级经理、总监助理。2008年 10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 张明先生,首席信息官,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担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 架构与开发支持组经理、信息技术中心技术开发部执行总经理等职务。2020年 3月加入本公 司,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 4、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简历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 绩。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如下:


何江波先生,经济学硕士。曾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信用管理部行业政策 一处专员。2016 年 4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自 2019 年 2 月起担任固定 收益部基金经理。具有 11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5、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曾管理的基金名称及管理时间


无。 6、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兼任其他基金基金经理的情况


本基金现任基金经理何江波先生兼任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 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 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泰汇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景泰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弘远 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和景顺长城景泰宝利一年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7、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姓名及管理时间 基金经理姓名 管理时间 毛从容女士 2016年 1月 26日-2017年 3月 20日 陈文鹏先生 2016年 1月 2日-2019年 2月 13日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1 何江波先生 2019年 2月 14日-至今 8、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总监、研究总监、 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姓名及职务如下: 康乐先生,总经理; CHEN WENYU(陈文宇先生),副总经理; 毛从容女士,副总经理; 刘彦春先生,副总经理; 黎海威先生,副总经理兼量化及指数投资部投资总监; 余广先生,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投资总监; 彭成军先生,固定收益部投资总监; 李怡文女士,固定收益部稳定收益业务投资负责人; 崔俊杰先生,ETF投资部投资总监。 9、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 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2 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3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 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4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 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 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 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5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 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 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理念与目标 (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防范和化解风险; (3)提高经营效率; (4)保护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风险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架构; (2)树立监察稽核功能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3)加强内控培训,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监察文化; (4)制定员工行为规范和纪律程序; (5)建立岗位分离制度; (6)建立危机处理和灾难恢复计划。 3、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6 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财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机制, 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 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基金财产、公司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开并独立核算。 4、内部控制体系 (1)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1)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业务进行合规性控制, 并对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进行审核监督。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议并批准公司内控制度 和政策并检查其实施情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向董事会提名外部审计机构;负 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审议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风险及管理状况及风险 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制度的意见、制定公司日常经营、拟募 集基金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投资的风险控制指标和监督制度,并不定期地对风险控制情况进 行检查和监督,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和建议,在例行董事会会议上提出公司上半个年度风险控 制工作总结报告;监督和指导经理层所设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 责。 2)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日常经营中整体风险控制的决策机构,该委员会是对公司各 种风险的识别、防范和控制的非常设机构,负责公司整体运作风险的评估和控制,由总经理、 副总经理、督察长、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评估公司各 机构、部门制度本身隐含的风险,以及这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显现的问题,并负责审定风险 控制政策和策略;审议基金财产风险状况分析报告,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质疑, 需要时指导业务方向;审定公司的业务授权方案;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重大事件;负责界定 业务风险损失责任人的责任;审议公司各项风险与内控状况的评价报告;需要风险管理委员 会审议、决策的其他重大风险管理事项。 3)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领域的最高决策机构,以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的形式讨论 和决定公司投资的重大问题。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各投资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7 总监、研究总监、基金经理代表等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依照基金合同、资产管理合同的 规定,确立各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的配置方案,包括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在股票、债券、现金之间的配置比例; 制定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授权方案;对超出投资负责人权限的投资项目做出决定; 考核包括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在内的投资团队的工作绩效;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的其它 重大投资事项。 4)督察长:督察长制度是基金管理人特有的制度。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稽核 工作;可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 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每月独立出具稽核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事长。 5)法律、监察稽核部:公司设立法律、监察稽核部,开展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 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法律、监察稽核部有权对公司各类规章制 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完备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并将意 见和建议上报公司总经理、督察长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法律、监察稽核部协助对全 公司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培训,回答公司各部门提出的法律咨询,并对公司 出现的法律纠纷提出解决方案,同时组织各部门对公司管理上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出现的风险 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或总经理办公 会等进行审核、讨论,并监督整改。 (2)内部控制的原则 公司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 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法律、监察稽核部,法律、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 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8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 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成立 以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借鉴外方股东的经验,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内控组 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不 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改,公司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 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 度以及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 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制度,实 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离制度,形成了不 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岗 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构建了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和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经 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 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控 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 公司启用了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在“股票黑名单”、交叉交易以及 防范操守风险等方面进行电子化自动控制,将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用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 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 进行分散、规避和控制,尽可能减少损失。 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9 具有较高的职业水准,从培养职业化专业理财队伍角度控制职业化问题带来的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 1月 1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0年 12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4人,平均年龄 34岁,95%以 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 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 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 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 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 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 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 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 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 管服务。截至 2020年 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160只。自 2003年以来, 本行连续十七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 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7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 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1 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 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 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 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 2005年至今共十二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 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 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 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 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 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 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 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 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 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 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2 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 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 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 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 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 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 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 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 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 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 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 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 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 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 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 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 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 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 发展。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3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 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 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 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 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 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 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 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 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 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 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 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 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 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 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 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 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 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 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限期纠正。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座 21层 法定代表人:李进 电话:0755-82370388-1663 传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周婷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370688、4008888606 网


址:www.igwfmc.com 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 (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2、其他销售机构 序号 销售机构全称 销售机构信息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联系人:王菁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户服务电话:4008308003 网址:www.cgbchina.com.cn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5 联系人:高天、于慧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陈丹 电话:(0591)878442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穆婷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热线: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010-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 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9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渤海银 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联系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客户服务热线: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10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嘉兴市建国南路 409号 法定代表人:许洪明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6 联系人:陈兢 电话:0573-82082676 传真:0573-82062161 客户服务电话:057396528 银行网址:www.bojx.com 11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张建鑫 电话:010-64816038 传真:010-84596546 客服电话:95352 网站:www.bsb.com.cn 12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传真:0512-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13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黄埔区中山东二路 70号 法定代表人:徐力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www.srcb.com 14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商务外环 路 23号中科金座大厦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CBD商务外环 路 23号中科金座大厦 法定代表人:窦荣兴 联系人:牛映雪 电话:0371-85517710 传真:0371-85519869 客户服务电话:96688 网址:www.zybank.com.cn 15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常州和平中路 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蒋姣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017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网址:www.jnbank.com.cn 16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48 号 法定代表人:蔡国华 联系人:李胜贤 电话:021-63890179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7 传真:021-63890196 客户服务电话:95395 网址:www.hfbank.com.cn 17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 1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东大街 258号 法定代表人:邢敏 联系人:樊海波 电话:028-67676033 客户服务电话:4001696869 网址:www.tf.cn 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 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钟伟镇 网址:www.gtja.com 服务热线:95521/4008888666 1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95587 网址:www.csc108.com 2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 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乔琳雪 联系电话:021-38565547 传真:0591-38507538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联系人:郁疆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95525、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2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8 号中银大厦 31楼 法定代表人:宁敏 联系人:冯海悦 电话:010-66229141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23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号 平安金融中心 61层-64层 法人代表: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电话:021-38632136 传真:021-33830395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2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 贸大厦 2座 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25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7幢 10000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梁承华 联系方式:029-87211526 客服热线: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cn 26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808 传真:021-68778108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7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 大厦 7、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 0591) 网址:www.hfzq.com.cn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9 28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肖林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热线: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3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 道 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 A座 41楼 法定代表人:丛中 联系人:王紫雯 联系电话:01059562468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 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3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3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许曼华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0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25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4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 道 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 联系人:占文驰 电话:0791-86283372 传真:0791-862813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222111 网址:www.gszq.com 35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 司 注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号楼 2001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刘晓明 联系电话:0531-89606165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36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 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单晶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3838750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38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孟建军 联系人:匡婷 电话:028-86583053 传真:028-86583053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1 客户服务电话:028-95105118 公司网址:http://www.cczq.com 39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7008,021-53686200-7008 客户服务热线:4008918918 40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 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传真:010-60819988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41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联系人:黄芳 电话:029-63387256 传真:029-81887256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8866或 95325 网址:www.kysec.cn 42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 融中心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 399 号明天广 场 22楼 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联系人:徐璐 电话:021-63898952 传真:021-68776977转 8952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999 网址:www.shhxzq.com 43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 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朱泽乾 电话:021-54967367 传真:021-54967032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2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全国)021 -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www.cfsc.com.cn 44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 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 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宋丽雪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45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 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 9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3号楼中 建财富国际中心 27层 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联系人:祝博文 电话:010-86499794 传真:010-86499401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868 网址:www.lczq.com 46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高 德置地广场 F 座 18、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3号高 德置地广场 E座 12层 法定代表人:罗钦城 联系人:甘蕾 电话:020-38286026 传真:020-38286930 客户服务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n 47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 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 www.jjmmw.com 48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 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 时代广场 B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49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 C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电话:010-66045529 传真:010-66045518 客服热线: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50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东码头园 区 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80358236 传真:021-80358749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5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 楼 4494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 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4 网址:www.ehowbuy.com 53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号邮电新闻 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晓芳 联系电话:010-59601366转 7167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54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 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习甜 联系电话:010-85650920 传真号码:010-85657357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920-0022/021-20835588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5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东方 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屠彦洋 联系电话:95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电话:0571-88911818-8659 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57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号楼 10 层 1001号 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联系人:李艳 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户服务电话:400-0125899 网址:www.zscffund.com 58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5 限公司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SOHO现代 城 C座 1809室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魏晨 电话:010-52858244 传真:010-59644496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59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孙晋峰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60 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 2 号厦 门第一广场西座 1501-1504室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梁云波 联系电话:0592-3122757 客服电话:400-9180808 公司网站:www.xds.com.cn 61 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 心 D座 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联系人:徐长征、林凌 电话:010-58170943,010-58170918 传真:010-581708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62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座写字楼 11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景琪 电话:021-20289890 传真:010-85097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6 63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 华融大厦 27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 大厦 A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电话:010-83363002 传真:010-83363072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64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号院 20号楼 9层 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 9 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董宣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65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 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嘉盛中心 30层 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电话:010-59313555 传真:010-53509643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wm.com 66 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电话:010-57418813 传真: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67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028号卓越世纪 中心 1号楼 1806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4026号田面城 市大厦 18A 法定代表人:曾革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33376853 传真:0755-33065516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7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600 网址:www.tenyuanfund.com 68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 日报社综合楼 A座 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魏素清 电话:010-66154828 传真:010-63583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1 网址:www.5irich.com 69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网址:www.66liantai.com 客服电话:400-118-1188 70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号 201室 A区 056 单元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甄宝林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 号 C5 幢 1 楼 客服电话:021-340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71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0号 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徐鹏 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50583633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032-5885 72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 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3号楼为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联系人:赵芯蕊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8 电话:010-62675768 传真:010-62676582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73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楼 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 1088号平安财 富大厦 7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74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 社区金田路 3088号中洲大厦 3203A单元 法定代表人:祝中村 联系人:曾瑶敏 电话号码:0755-83999907 传真号码:0755-83999926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公司网址:www.fujifund.cn 75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号 10层 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号 10层 1015室 法定代表人:何静 联系人:王重阳 电话:010-6595188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76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 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77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39 球财讯中心 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联系人:孙雯 电话:010-59336519 传真:010-593365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78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栋 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79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 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号楼 5楼 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 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号楼 5楼 503 法定代表人:王旋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联系人:董亚芳 客服热线:400-0555-671 公司网站:www.hgccpb.com 80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李晓明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81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 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11层 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 苑路 15号科兴科学园 B栋 3单元 11层 1108 法人代表:赖任军 联系人:陈丽霞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0 电话:0755-84355914 传真:0755-26920530 客服电话:400-9302-888 公司网址:www.jfzinv.com 82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 17-19 号环亚 大厦 B座 601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陆锋 电话:027-83863742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网址:www.buyfunds.cn 83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 2 号楼 17层 19C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 2 号楼(西环广场 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84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996699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85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 路 428号 1号楼 1102、1103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张蜓 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23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92031 网址:https.//www.wg.com.cn 86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号 C座 六层 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号楼浦 项中心 B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王英俊 电话:010-57298634 客服电话:400-616-7531 传真:010-82055860 网址:www.niuniufund.com 87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1 司 号 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88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 路 8号 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 4楼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89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33号 8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联系人:姜吉灵 电话:021-51327185 传真:021-50710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90 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19号金润大 厦 23A 法定代表人:高锋 联系人:廖苑兰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91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 7层 05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弄证大五 道口广场 1号楼 27层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联系人:郭斯捷 电话:021-33357030 传真:021-633537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2 网址:www.cmiwm.com 92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 服务区办公楼 D座二层 202-12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号鹏润大厦 B 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郭宝亮 电话:010-59287984 传真:010-59287825 客户服务电话: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93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 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官网:https://danjuanapp.com 94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号 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95 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号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联系人:王旋 电话:025—86853969 传真:025—86853960 客服电话:4007-999-999 网址:http://jr.tuniu.com 96 上海钜派钰茂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新城路 2号 24 幢 N318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379 号金穗 大厦 14楼 C座 法定代表人:杨雅琴 联系人:卢奕 电话:021-68670358 传真:021-68413161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3 客户服务电话:4006889967 网址:http://www.jp-fund.com/ 97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 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号 14层 140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号院朝来高科 技产业园 18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旭 联系人:陈旭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919 网址:www.fengfd.com 98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 财富中心 34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 财富中心 342室 法定代表人:季长军 联系人:何鹏 电话:010-52609656 传真:010-51957430 客户服务电话:400-188-5678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99 和信证券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 78号升 龙广场 2单元 2127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 78号升 龙广场 2单元 2127 法定代表人:吴跃平 联系人:裴巧莹 联系电话:0371-61777528 客服电话:0371-61777552 公司网站:http://www.hexinsec.com 100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 内 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号楼 701 内 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曹庆展 电话:010-65983311 传真:010-659833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66-8586 网址:www.igesafe.com 101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4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 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电话:951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热线:95118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102 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封路 977号 1幢 B 座 812室 法定代表人:廖冰 联系人:陆纪青 电话:15902135304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1888 网址:www.998fund.com 103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 99号平安 金融中心 1501单元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王峰 电话:028-84252474 传真:028-84252474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104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8层 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联系人:仲秋玥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88066214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105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 路 27号 13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 308 号陆家嘴 世纪金融广场 6号楼 6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联系人:朱学勇 电话:021-20538888 传真:021-20538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5 106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号 18层 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号 18层 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联系人:毛善波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07 深圳秋实惠智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栋 2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2 号南银大 厦 2309 法定代表人:张秋林 联系人:张秋林 电话:010-64108876 传真:010-64108875 客户服务电话:010-64108876 网址:http://fund.qiushicaifu.com 108 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1栋 20层 1.2号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 110-134 号富中国际广场 1栋 20层 1.2号 法定代表人:王荻 联系人:方凯鑫 电话:0851-88405606 传真:0851-88405599 客户服务电话:0851-88235678 网址:www.urainf.com 109 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 险大厦 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王芳芳 电话:010-59013842 传真:021-38909635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110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弄 107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号通华科技 大厦 7层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6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联系人:杨徐霆 电话:021-60818249 客户服务电话:400-101-9301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111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联系人:曹砚财 电话:010-58349088 传真:010-88371180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7719 网址:www.xiquefund.com 112 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东路 195号 9号楼 7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 31号院九思 文创园 5号楼 501室 法定代表人:杨雅琴 联系人:李慧慧 电话:010-66162800 传真:0532-667285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9-598 网址:www.hongtaiwealth.com 113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号 4号楼 40层 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北京财 富中心 A座 46层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114 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号 3层 3E-2655室 办公地址:上海徐汇区桂平路 391号 B座 19层 法定代表人:林琼 联系人:徐海峥 电话:021-60907379 传真:021-61265953-803 客户服务电话:021-61265457 网址:www.youyufund.com 115 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号 H区(东 座)6楼 A31室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7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 号生命人 寿大厦 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钟伟 电话:138-2642-0174 传真:021-50206001 客户服务电话:021-50206003 网址:http://www.msftec.com/ 116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法定代表人:葛新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机构联系人:孙博超 联系人电话:010-59403028 联系人传真:010-59403027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117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公告)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区张杨路 707号 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电话:13752528013 传真:021-50701053 客户服务电话:021-50701053、4000808208 网址:http://www.100bbx.com/indexbz.htm 118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 大厦 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林伊灵 电话:025-66046166 传真:025-56878016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网址:http://www.huilinbd.com 11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客户服务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120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太月园 3 号楼 5层 521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8 联系人:陈臣 电话:010-82098631 传真:010-82086110 客户服务电话:400-158-5050 网址:www.9ifund.com 121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 号三亚阳 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号院 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85632771 传真:010-85632773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 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 名


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座 21层 法定代表人:李进 电


话:0755-82370388-1646 传


真:0755-22381325 联系人:邹昱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49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人:孙睿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陈薇瑶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并经中国证监会 2015年 11月 4日证监许可【2015】249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一、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投资 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三、发售方式和销售渠道 本基金同时通过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代销两种方式公开募集。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减或变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发售面值发售,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四、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类 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 =该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1 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相关公告中列明。在 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 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 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认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 投资者在认购 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的认购费费率按认购金额递减。投资者认购需全额缴纳 认购费用。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 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拟实施特定认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 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也拟将其纳入养 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见下表: 具体认购费率如下表: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 0.18% 100万≤M<200万 0.09% 200万≤M<500万 0.024% M≥500万 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 0.60% 100万≤M<200万 0.30% 200万≤M<500万 0.08% M≥500万 1000元/笔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2 六、认购的具体规定 1、认购的程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其他方式。 (2)认购款项支付:基金投资者认购时,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 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2、认购的确认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 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认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首次认购最低限额为 10元,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网上 直销交易系统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公司 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认购申请时,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 业务规则)。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50 万元,追加认购金额不受首次认购 最低金额的限制。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4、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认购份额的计算 ①认购 A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②认购 C类基金份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3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净认购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差 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投资人(非直销柜台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元通过某银行网点认购本基金 A类 基金份额,对应费率为 0.60%,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1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 /(1+0.60%) = 9,940.36元


认购费用 = 10,000 - 9,940.36 =59.64元


认购份额 =(9,940.36 + 10)/ 1.00 = 9,950.36份 即:投资者(非直销柜台养老金客户)投资 10,000元通过某银行网点认购本基金 A类基 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10 元,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得到 9,950.36份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通过某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 产生利息 1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00+10) /1.00=10,01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元通过某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设该笔认购款项 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 10元,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得到 10,010.00份本基金 C类基金份 额。 七、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 人不得动用。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 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 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 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 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 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6年 1月 26日正式生效。 四、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 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 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其他登记业务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销 售机构。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于 2016年 1月 26日起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根据《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1 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 申购业务、日常赎回业务以及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中心和部分代销机构 的基金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 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与转换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与转换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业务办 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转换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6 或转换。 5、投资者可在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目标基金销售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登记机构处办理 注册登记的基金;


6、基金转换转出后剩余份额不产生强制赎回;基金转换转入金额不受转入基金首次申购 及追加数额限制,基金转换转出后,原持有时间将不延续计算,若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 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程序 1、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赎回 或转换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本基金仅对申购 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收取申购费用,不对申购 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收取申购费用。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 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 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 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3、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赎回、 转换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 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7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该申请。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 转换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赎回与转换的数量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 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公司直 销及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前述的交易限额,具体以本公司及各销售机 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申购申请时,应遵循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3、本基金单笔转换转出的最低申请份额为 1份,基金转换转出后剩余份额不产生强制赎 回。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 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 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 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申购、赎回与转换费用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两种。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 并对持有期限少于 6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并对持有期限少于 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 取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 前端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 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的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8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A类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0.24% 100万≤M<200万 0.12% 200万≤M<500万 0.03% M≥500万 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A类份额申购费率 M<100万 0.80% 100万≤M<200万 0.40% 200万≤M<500万 0.10% M≥500万 1000元/笔 投资者如申购 C 类基金份额,则申购费为 0。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 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 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 公告或通知。 2、赎回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及 C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 A类份额 赎回费率 归基金资产比 例 持有期 C类份额 赎回费率 归基金资产比 例 7天以内 1.5% 100% 7天以内 1.5% 100% 7天(含)—60 天 0.30% 25% 7天(含) —30天 0.30% 25% 60天以上 (含) 0 - 30天以上 (含) 0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 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 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由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组成,转出时收取赎回费,转入时收取申购 补差费。其中赎回费的收取标准遵循本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申购补差费的收取标准为:申购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59 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 费用,0】。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前提下,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 照有关规定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 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赎 回费率。 6、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组织的规定。 七、申购份额、赎回金额与转换交易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 A类基金份额的净值


当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 A类基金份额的净值


申购金额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由基金财 产承担。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 位为份,计算结果按舍去尾数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C类基金份额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以申请当日 C类基金份额净值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60 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按舍去尾数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 基金财产所有。 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即为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投资者(非直销柜台养老金客户)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10 万元,所对应 的申购费率为 0.80%。并假定当日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62 元。则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100,000/(1+0.80%)=99,206.35元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100,000-99,206.35=793.65元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99,206.35/1.062= 93,414.64 份 即:投资者(非直销柜台养老金客户)投资 10 万元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假定当 日的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62 元,则可得到 93,414.64份。


例如:某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 10 万元,假定当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 1.016 元。则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100,000/1.016=98,425.19 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 万元申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定当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 1.016 元,则可得到 98,425.19份。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A 类及 C 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该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 基金财产所有。


本基金 A 类及 C 类基金份额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T 日 A/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如: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 A类基金份额,持有期小于 60 天,对应的赎回费率 为 0.30%,假设赎回当日 A类基金份额净值是 1.062元,则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61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62=10,620.00元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10,620×0.30%=31.86元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10,620-31.86=10,588.14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 万份 A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是 1.062 元,则其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0,588.14 元。


3、本基金转换交易的计算 本基金 A类及 C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交易包括了基金转出和基金转入,其中:


①基金转出时赎回费的计算:


由股票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由货币基金转出时: 转出总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待结转收益(全额转出时) 赎回费用=转出总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净额=转出总额-赎回费用 ②基金转入时申购补差费的计算: 净转入金额=转出净额-申购补差费


其中,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 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申请将持有的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 10,000 份转换为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8 元, 投资者持有该基金 15天,对应赎回费 A/C类均为 0.3%,申购费 A类为 0.8%,C类为 0%, 内需增长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63元,申购费为 1.5%,则投资者转换后可得到的内需增 长基金份额为: ①若转出基金系本基金 A类份额,则: 转出总额=10,000×1.028=10,280元


赎回费用=10,280×0.3%=30.84元


转出净额=10,280-30.84=10,249.16元


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净申购金额=10,249.16/1.015=10,097.69元 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10,249.16-10,097.69=151.47元 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净申购金额=10,249.16/1.008=10,167.82元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62 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10,249.16-10,167.82=81.34元


净转入金额=10,249.16-MAX【151.47-81.34,0】=10,179.03元


转入份额=10,179.03/ 1.063=9,575.75份


②若转出基金系本基金 C类份额,则:


转出总额=10,000×1.028=10,280元


赎回费用=10,280×0.3%=30.84元


转出净额=10,280-30.84= 10,249.16元


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净申购金额=10,249.16/1.015=10,097.69元


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10,249.16-10,097.69=151.47元


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净申购金额=10,249.16元


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00元


净转入金额=10,249.16-MAX【151.47-0.00,0】=10,097.69元


转入份额=10,097.69/ 1.063=9,499.23份 4、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5、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 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接受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技术故障等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63 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 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 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 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定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 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 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 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 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64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 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 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 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 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 期赎回处理。 (3)如果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 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 20%以上的部分延期办 理赎回申请。对于当日非延期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非延期赎回申请量占非延期赎回 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 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 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 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暂停赎回: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 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65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 公告。 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近 1 个工作日各类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 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 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 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 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三、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 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本基金已推出“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直销或其他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 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66 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2、业务办理场所 自 2016年 4月 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柜台直销和网上直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 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 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奕丰金 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定 期定额申购本基金。 自 2016年 4月 2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海农商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 上海农商行的规定。 自 2016 年 5 月 11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金斧子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金斧 子的规定。 自 2016年 5月 1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伯嘉基金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伯 嘉基金的规定。 自 2016年 5月 1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盈米财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盈 米财富的规定。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67 自 2016年 5月 2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金观诚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金观 诚的规定。 自 2016年 5月 2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汇成基金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汇 成基金的规定。 自 2016年 6月 1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包商银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包 商银行的规定。 自 2016年 6月 2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新浪仓石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新 浪仓石的规定。 自 2016年 6月 2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陆金所资管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 陆金所资管的规定。 自 2016年 7月 2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牛股王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牛股 王的规定。 自 2016年 7月 2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正财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 正财富的规定。 自 2016年 7月 2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海银基金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海 银基金的规定。 自 2016年 8月 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万得投顾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万 得投顾的规定。 自 2016年 8月 2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 循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 自 2016年 8月 2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前海凯恩斯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 前海凯恩斯的规定。 自 2016年 8月 3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民财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 民财富的规定。 自 2016年 9月 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广发银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广发 银行的规定。 自 2016年 9月 2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国美基金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国 美基金的规定。 自 2016年 10月 1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蛋卷基金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蛋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68 卷基金的规定。 自 2016 年 11月 3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晟视天下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晟 视天下的规定。 自 2016年 11月 2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凤凰金信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凤 凰金信的规定。 自 2016年 12月 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联泰资产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联 泰资产的规定。 自 2016年 12月 2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微动利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微动 利的规定。 自 2016年 12月 2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原银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 原银行的规定。 自 2016年 12月 2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格上富信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格 上富信的规定。 自 2017年 1月 2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肯特瑞财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 肯特瑞财富的规定。 自 2017年 2月 1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嘉兴银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嘉 兴银行的规定。 自 2017年 3月 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信证券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华信 证券的规定。 自 2017年 3月 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好买基金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好 买基金的规定。 自 2017年 3月 2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泛华普益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泛 华普益的规定。 自 2017年 4月 1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云湾投资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云 湾投资的规定。 自 2017年 4月 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挖财金融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挖 财金融的规定。 自 2017年 4月 2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江南农商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 江南农商行的规定。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69 自 2017年 5月 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鑫鼎盛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鑫鼎盛 的规定。 自 2017 年 5 月 11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秋实财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秋 实财富的规定。 自 2017年 6月 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大河财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大河 财富的规定。 自 2017年 8月 1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夏财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华 夏财富的规定。 自 2017年 8月 2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恒丰银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恒 丰银行的规定。 自 2017年 8月 2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大智慧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大智 慧的规定。 自 2017年 10月 1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电盈基金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电 盈基金的规定。 自 2017 年 11月 3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喜鹊财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喜 鹊财富的规定。 自 2017年 11月 1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济安财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济 安财富的规定。 自 2018年 1月 2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洪泰财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洪 泰财富的规定。 自 2018年 2月 2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有鱼基金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有 鱼基金的规定。 自 2018 年 4 月 11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盈信基金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盈 信基金的规定。 自 2018年 4月 2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钜派钰茂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钜 派钰茂的规定。 自 2018年 4月 2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鑫证券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华 鑫证券的规定。 自 2018年 5月 2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四川天府银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70 循四川天府银行的规定。 自 2018年 6月 2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民商基金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民 商基金的规定。 自 2018年 7月 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广州证券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广 州证券的规定。 自 2018年 8月 1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国金证券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国 金证券的规定。 自 2018年 8月 3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金公司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 金公司的规定。 自 2018年 9月 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海证券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东 海证券的规定。 自 2018年 10月 1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银国际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 银国际的规定。 自 2018年 12月 1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百度百盈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百 度百盈的规定。 自 2019年 4月 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玄元保险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玄元 保险的规定。 自 2019年 9月 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嘉实财富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嘉实 财富的规定。 自 2019年 9月 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联储证券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联 储证券的规定。 自 2019 年 11月 1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国人寿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 国人寿的规定。 自 2020年 3月 2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鼎信汇金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鼎 信汇金的规定。 自 2020年 4月 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万联证券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万 联证券的规定。 自 2020年 9月 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航证券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 航证券的规定。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71 自 2021年 3月 2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阳光人寿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阳 光人寿的规定。 其他代销机构根据实际需要也将适时开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赎回业务。 十五、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 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十六、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 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 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 规定或相关公告。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72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获得稳健收益,同时适当投资于具备良好盈利能 力的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 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 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资产支持证券、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股票(包含中小板、创 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运用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的市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大类资产配置, 把握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各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根据宏观经济、基准利率水平等因素,预测 债券类、货币类等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 析,进行大类资产配置。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债券类属资产配置


基金管理人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部分等品种与同 期限国债或央票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73 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 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 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①利率预期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最新发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和金融运行数据,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 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 化趋势,在此基础上预测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在预期市场利 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并根据收益 率曲线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 合等。 ②信用策略 基金管理人密切跟踪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等不同债券种类的利差水平,结合 各类券种税收状况、流动性状况以及发行人信用质量状况的分析,评定不同债券类属的相对 投资价值,确定组合资产在不同债券类属之间的配置比例。 个券选择层面,基金管理人自建债券研究资料库,并对所有投资的信用品种进行详细的 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后,进行各券选择。财务分析方面,以企业财务报表为依据,对企业 规模、资产负债结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四方面进行评分,非财务分析方面(包括管理能 力、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等指标)则主要采取实地调研和电话会议等形式实施。 ③时机策略 ⅰ 骑乘策略。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 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 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 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ⅱ 息差策略。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债 券以获取超额收益。 ⅲ 利差策略。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从而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做出 判断,从而进行相应的债券置换。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可以买入收益率高的债券同时卖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74 出收益率低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收益;当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可以买 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 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 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 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 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 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对单个券种的分析判断与其它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的方法类似。在信用研究方面,本基 金会加强自下而上的分析,将机构评级与内部评级相结合,着重通过发行方的财务状况、信 用背景、经营能力、行业前景、个体竞争力等方面判断其在期限内的偿付能力,尽可能对发 行人进行充分详尽地调研和分析。 (5)杠杆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具有 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将对回购利率与债券收益率、存款 利率等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间,从而确定是否进行杠杆操作。进行杠杆放大 策略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6)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①相对价值分析 基金管理人根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对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 合分析,判断下一阶段的市场走势,分析可转换债券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通过对可转换 债券转股溢价率和 Delta 系数的度量,筛选出股性或债性较强的品种作为下一阶段的投资重 点。 ②基本面研究 基金管理人依据内、外部研究成果,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可转换债 券标的公司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分析,重点选择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基本面素质优良的 标的公司。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75 ③估值分析 在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运用 PE、PB、PCF、EV/EBITDA、PEG 等相对估值指标以及 DCF、DDM等绝对估值方法对标的公司的股票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标的股票的当前价格和 目标价格,运用期权定价模型分别计算可转换债券当前的理论价格和未来目标价格,进行投 资决策。 3、权益资产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策略,本基金将从定性及定量两个方面加以考 察分析投资标的,在定性分析方面重点关注: ①


成长性(growth)。重点关注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企业享有国家相关的优惠 政策的变化,企业关键技术模仿难易程度、和产品定位等。 ②


业务价值(Franchise Value) 重点关注拥有高进入壁垒的上市公司,其一般具有以下一种或多种特征:产品定价能力、 创新技术、资金密集、优势品牌、健全的销售网络及售后服务、规模经济等。在经济增长时 它们能创造持续性的成长,经济衰退时亦能度过难关,享有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盈利能力, 进而创造高业务价值,达致长期资本增值。 ③


竞争优势(competitive advantage)。重点关注企业的市占率概况、技术优势、创新体 制和开发能力、专利权和法规限制、和渠道关系等 ④


管理能力(Management) 重点关注公司治理、企业的质量管理、公司的销售网络、管理层的稳定性以及管理班子 的构成、学历、经验等,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其管理能力以及是否诚信。以及企业的战略实施 等。 ⑤


自由现金流量与分红政策(Cash Generation Capability) 重点关注企业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以及稳定透明的分红派息政策。衡量企业绩效的最终 标准在于投资人的长期现金报酬,企业除了需要拥有良好的利润增长以外,也需要能创造足 够现金流以供派息和再投资之用。在会计准则弹性太大,盈利容易被操纵的时候,此标准尤 显重要,因为创造现金与分红能力永远是一家企业素质的最好体现。 在定量分析方面重点关注: ①


盈利能力。主要指标有资产收益率(ROA)、净资产收益率(ROE)等。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76 ②


成长潜力。主要指标有销售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 ③


偿债能力。关注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以及资产流动性状况,重点分析的指标有 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货币资金/总资产、利息保障倍数等。 ④


估值。主要指标有市盈率(PE)、市盈增长比率(PEG)、市净率(PB)、市现率(PCF)、 市销率(PS)、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等。 对成长、价值、收益三类股票设定不同的估值指标。 成长型股票(G):用来衡量成长型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主要指标为 PEG,即市盈率除以 盈利增长率。为了使投资人能够达到长期获利目标,我们在选股时将会谨慎地买进价格与其 预期增长速度相匹配的股票。 价值型股票(V):分析股票内在价值的基础是将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其资本成本进行 比较。我们在挑选价值型股票时,会根据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资本成本的相对水平判断公 司的合理价值,然后选出股价相对于合理价值存在折扣的股票。 收益型股票(I):是依靠分红取得较好收益的股票。我们挑选收益型股票,要求其保持 持续派息的政策,以及较高的股息率水平。 ⑤


流动性分析。主要指标有市场流通量、股东分散性等。 以上个股考察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是合理性分析。因此在研究公司业绩及对公司前景做出 预测时,都会对有关公司的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详细的合理性研究。其中包括把公司的盈利 能力与国内同行业的公司作比较、追踪公司的主要生意对手,如供应商、客户、竞争对手等 的表现、参考国外同业公司的表现与赢利能力等,务求从多方位评估公司本身的业绩合理性 与业务价值。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2)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不直接购买权证等衍生品资产,但有可能持有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或因投资分 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本基金管理人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权证定价模型分 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结合权证的溢价率、隐含波动率等指标选择权证的卖出时机。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77 (1)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 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总量的 1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 券规模的 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 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30%; (1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5%;因证券市 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项所 规定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4)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 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 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 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78 (1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40%;本基金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7)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8)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 的股票合并计算;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2)、(13)、(14)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 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 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防范利 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79 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则本基金投资按照取消或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五、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 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其选样是在中证全债指数样本的基础 上,增加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一年期以下的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该指数的推出 旨在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 是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 或者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在履行相应程 序的前提下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 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根据 2017年 7月 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 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 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 当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七、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80 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 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复核了本投资组 合报告的内容。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21年 3月 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1,436,949.70 97.25 其中:债券


11,436,949.70 97.2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2,139.09 0.78 8 其他资产


230,855.00 1.96 9 合计


11,759,943.79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81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758,368.00 6.48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8,169,259.70 69.8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509,322.00 21.45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1,436,949.70 97.76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36046 15中海 01 11,000 1,107,810.00 9.47 2 155389 19南网 01 10,500 1,059,870.00 9.06 3 132015 18中油 EB


10,000 1,012,200.00 8.65 4 155352 19华电 01 10,000 1,008,900.00 8.62 5 112273 15金街 01 10,000 1,006,300.00 8.60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82 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者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0.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59.5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90,999.80 5 应收申购款


39,495.6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30,855.00


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2015 18中油 EB 1,012,200.00 8.65 2 132006 16皖新 EB


551,300.00 4.71 3 132007 16凤凰 EB


518,000.00 4.43 4 132004 15国盛 EB


406,960.00 3.48 5 132008 17山高 EB 20,862.00 0.18 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83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 2021年 3月 31日。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A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年 1月 26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1.90% 0.15% 1.78% 0.08% 0.12% 0.07% 2017年 4.91% 0.15% 0.28% 0.05% 4.63% 0.10% 2018年 1.78% 0.17% 8.12% 0.06% -6.34% 0.11% 2019年 4.60% 0.08%


4.67%


0.05%


-0.07%


0.03%


2020年 1.05% 0.11% 2.97% 0.09% -1.92% 0.02% 2016年 1月 26日至 2021年 3月 31日 15.20% 0.13% 20.06% 0.07% -4.86% 0.06%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 C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年 1月 26日至 2016年 12月 31日 1.50% 0.15% 1.78% 0.08% -0.28% 0.07% 2017年 4.53% 0.15% 0.28% 0.05% 4.25% 0.10% 2018年 1.32% 0.17% 8.12% 0.06% -6.80% 0.11% 2019年 4.09%


0.09%


4.67%


0.05%


-0.58%


0.04%


2020年 0.71% 0.11% 2.97% 0.09% -2.26% 0.02% 2016年 1月 26日至 2021年 3月 31日 12.80% 0.13% 20.06% 0.07%


-7.26% 0.06%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84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权证等权益 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6年 1月 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 求。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8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 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以及投资 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 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 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 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 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 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 得相互抵销。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86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 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方法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 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 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 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 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当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或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 验证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4、本基金可以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按照上述公允价值确定原则提供的估值价格数据。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对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进行交易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对只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综合协议平台交易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 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6、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7、流通受限的股票,包括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发行未上市、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 等流通受限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8、如有充足理由认为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87 9、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估值核算,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进行。 10、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相关规范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 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 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 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 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计算,精确到 0.001元,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 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3 位以内(含第 3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 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售机构、或 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 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 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88 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 2、估值错误处理原则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时协调各方, 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 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 未更正,则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 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并且仅对估 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估值错误责 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 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 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 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 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3、估值错误处理程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确定估 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赔偿损 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金登记机构进 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89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市场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决定延迟估值; 4、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紧急事故的任 何情况; 5、当特定资产占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6、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 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 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基金份额净值。 九、特殊情况的处理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 8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等,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 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90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9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 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 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 份额净值减去该类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 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92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93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 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 起 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94 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 %。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 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 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 管费率等相关费率或调低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等相关费率,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95 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六、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 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 “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9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1、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年度按如 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披露; 3、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 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 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1、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同意。 3、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通报基金托管人。更换会计师事务 所需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97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或变更后对于基金信息披露的信息类型、披露内容、 披露方式等规定与本部分的内容不同,若适用于本基金,本基金的信息披露按照修订或变更 后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及其日常机构(如有)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 法人组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简明 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 等媒介披露,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 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 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98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1、《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 律文件。 2、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项,说明基金认购、 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 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 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 3、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金运作监督等活动 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 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 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 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将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将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 指定网站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托管人应当 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露招募说明 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指定媒介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 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99 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其指定网站、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 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 文登载于指定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 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并将中期报告 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将季度 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者 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 分析等。 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 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文件中“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 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 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 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00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下列事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及决定的事项; 2、基金合同终止、基金清算; 3、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基金合并; 4、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5、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份额登记、核算、估值等事项,基金托 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7、基金管理人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变更; 8、基金募集期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 9、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 动; 10、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最近 12个月内变更超过 50%,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专门基 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个月内变动超过 30%; 11、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12、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因基金管理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13、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4、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发生变更;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7、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18、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 19、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01 20、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1、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22、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23、基金管理人采用摆动定价机制进行估值; 24、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份 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中期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 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 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 细。 (十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后 2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介披露所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名称、数量、期限、收益率等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 书等文件中披露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情况。 (十二)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作 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 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十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02 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十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高级管理人 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 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报刊中选择一家报刊披露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保证相关报送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 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 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信息外、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 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 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具体要求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 前述自主披露如产生信息披露费用,该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 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年。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信 息置备于公司住所、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八、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本章节约定的内容为准。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03 第十七部分、侧袋机制 (一)侧袋机制的实施条件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 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及时发布临时公告,并在五个工作日内聘请侧袋机制 启用日发表意见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 审计意见。 (二)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登记机构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原有账户份额为基础,确认相 应侧袋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份额;当日收到的申购申请,按照启用侧袋机制后的主袋 账户份额办理;当日收到的赎回申请,仅办理主袋账户的赎回申请并支付赎回款项。 2、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理侧袋账户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同时,基 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办理主袋账户份额的赎回,并根据主袋账户运作 情况确定是否暂停申购。 3、除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主袋账户的份额净值办理主袋账户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外,本招募 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的申购、赎回规定适用于主袋账户份额。巨额赎回按 照单个开放日内主袋账户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主袋账户总份额的 10%认定。 (三)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投资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 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 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户资产。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应当在侧袋机制启用后 20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主袋账户投资组合的调 整,因资产流动性受限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侧袋账户中进行除特定资产处置变现以外的其他投资操作。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 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侧袋账户的会计核算应符合《企业会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04 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五)实施侧袋账户期间的基金费用 1、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管理费和托管费等按主袋账户基金资产净值作为基数计提。 2、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 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理费。 (六)侧袋账户中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 特定资产以可出售、可转让、恢复交易等方式恢复流动性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置变现等方式,及时向侧袋账户份额持 有人支付对应变现款项。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无论侧袋账户资产是否全部完成变现,基金管理人都应当及时向侧 袋账户全部份额持有人支付已变现部分对应的款项。若侧袋账户资产无法一次性完成处置变 现,基金管理人在每次处置变现后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侧袋账户资产全部完成变现并终止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聘请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七)侧袋机制的信息披露 1、临时公告 在启用侧袋机制、处置特定资产、终止侧袋机制以及发生其他可能对投资者利益产生重 大影响的事项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2、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招募说明书“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规定的基金净值信息披露方式和 频率披露主袋账户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暂停 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和累计净值。 3、定期报告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侧袋账户相关信息, 基金定期报告中的基金会计报表仅需针对主袋账户进行编制。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年度报告 进行审计时,应对报告期内基金侧袋机制运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和年度报告披露等发表审计意 见。 (八)本部分关于侧袋机制的相关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 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05 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06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一)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 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政策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 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基金投资于债券与上 市公司的股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 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基金投资于债券和股票,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 变化的影响。 4、信用风险 债券的发行主体可能由于自身财务状况的恶化而不能继续支付利息或者本金,此时债券 的持有人将面临信用风险。在我国,国债由国家财政的信用支持而具备极低的信用风险;金 融债的发行主体集中在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大型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它们都拥有稳健 的运营能力和优质的资产状况,信用等级较高;企业债券的信用等级参差不齐,也会由于发 行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变化,由于国内的独立信用评级机构功能还并不健全,需要持有人具 有较强的分析和追踪能力对它的信用风险严格监控。


5、收益率曲线风险


收益率曲线风险是指与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动有关的风险,单一的久期指标并不能充分 反映这一风险的存在。


6、流动性风险


债券的流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自己的需要和市场的实际情况,转出债券回收本息的 灵活性,一般债券的期限越长,流动性越弱。债券型基金如果遇到大额赎回,或者市场资金 面的突然恶化会产生流动性风险。 7、再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07 再投资获得的收益又被称做利息的利息,这一收益取决于再投资时的市场利率水平和再 投资的策略。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再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并可能影响到基金投资 策略的顺利实施。


8、波动性风险


波动性风险主要存在于可转换债券的投资中,具体表现为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受到其相对 应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


9、购买力风险


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 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二)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 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因此,本基金的收 益水平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相关性较大。因此本基金可能因为 基金管理人的因素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三)信用风险


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交收违约或者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 等情况,从而导致基金资产损失。


(四)操作和技术风险 基金的相关当事人在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过程中,可能因内部控制不到位或者人为因素造 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致风险,如越权交易、内幕交易、交易错误和欺诈等。 此外, 在基金的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登记机构、 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五)合规性风险


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 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 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08 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2、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 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 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 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 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 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 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 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七)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投资者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详细了解本基金侧袋机制的情形及程 序。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 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 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 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 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 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 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 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 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 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 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 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 户资产,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割侧袋账户资产导致的基金净资产减少进行按投资损失处理, 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09 (八)其他风险


1、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出现问题产生的风险;


2、因基金业务快速发展但在人员配备、内控等方面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3、因人为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内幕交易、欺诈行为等产生的风险;


4、对主要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


5、因业务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


6、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可能导致基金财产损失并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 险;


7、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10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不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并自决议生 效后两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 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11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 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六个月。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12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 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 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 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律行为;


(14)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部机构;


(1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13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 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 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14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 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 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资金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 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15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 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安全保管基金 财产,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 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 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 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 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 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 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16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 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 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 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 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 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17 (1)认真阅读并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有关规 定;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遵守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和登记机构的相关交易及业务规则;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 报酬标准或销售服务费的除外;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18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 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事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及其他应当由基金财产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 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6)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内 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 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 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 日起 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 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 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19 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 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 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 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 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 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 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 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20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关允许的 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 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 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 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 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 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 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 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 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在表决截 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 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 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 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 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21 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 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 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 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 网络、电话等非现场方式召开,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 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 行,且除书面授权外,基金份额持有人之间的授权亦可根据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方式, 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1、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2、议事程序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 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 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22 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 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 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 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 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 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 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投资者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 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 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 决。 (七)计票 1、现场开会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 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 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23 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 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 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 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 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 响计票的效力。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 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 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 力。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 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24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一)《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 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 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 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六个月。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25 (三)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五)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六)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年以上。 四、争议解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基金合同各方当 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各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有 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 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 和营业场所查阅。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26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中心四路 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 1座 21层 法定代表人:李进 设立日期: 2003年 6月 1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400-8888-606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郭明 成立时间:1985年 11月 22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国发[198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 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27 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 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 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 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 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 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 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 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 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中期 票据、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资产支持证券、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股票(包含中小板、创 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基金合同》禁止投资的投资工具。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 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 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 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28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的 期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比例限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a、本基金对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b、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c、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d、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 过该证券的 10%; e、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f、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 证总量的 10%; g、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h、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i、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 规模的 10%; j、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 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k、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 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 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l、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项所规定的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m、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29 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 内予以全部卖出; n、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 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o、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本基金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p、本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q、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r.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交易的股 票合并计算。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 受上述限制。 (3)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除上述第 b、l、m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要求,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 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在出现可预见资产规模大幅变动的情况下,至少提前 2个工作日正式向基 金托管人发函说明基金可能变动规模和公司应对措施,便于托管人实施交易监督。 (4)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除投资资产配置外,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 始。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禁止行为 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禁止性规定,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30 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4、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 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 (1)基金托管人按以下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资信风险控制 措施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的名单, 并按照审慎的风险控制原则在该名单中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托管人 在收到名单后 2 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收到该名单。基金管理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间市场 现券及回购交易对手的名单进行更新,名单中增加或减少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时须提前书面 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于 2 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收到后,对名单进行更新。基金管理 人收到基金托管人书面确认后,被确认调整的名单开始生效,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剔除的 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不在名单内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应及时 提醒基金管理人撤销交易,经提醒后基金管理人仍执行交易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基金托 管人不承担责任,发生此种情形时,托管人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2)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的控制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需按交易对手名单中约定的该交 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进行交易。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 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与交易对手重新确定交易方式, 经提醒后仍未改正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3)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核心交易对手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 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基金管理人在通知基金托管人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市 场情况调整核心交易对手名单。基金管理人有责任控制交易对手的资信风险,在与核心交易 对手以外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时,由于交易对手资信风险引起的损失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其后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责任仅限于根据已提供的名单,审核 交易对手是否在名单内列明。 5、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进行监督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存款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银行的支付能力等涉 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本基金核心存款银行名单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 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本基金投资除核心存款银行以外的银行存款出现由于 存款银行信用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时,先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赔偿,之后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进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31 行赔偿。基金管理人在通知基金托管人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对于核心存款银行名单 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责任仅限于根据已提供的名单,审核核心存款银行是否在名单 内列明。 6、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监督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 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与上文流动性受限资产不同,包括由《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 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 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3)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基金管理人董 事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非公开发 行股票,基金管理人还应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上述资料应包 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比例控制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 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收到上述资料。 (4)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有 关书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的中国证监会批准文件、发行证券数量、发行价 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总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已持有流 通受限证券市值占资产净值的比例、资金划付时间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 完整,并应至少于拟执行投资指令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信息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 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5)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并审核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书面信息。 基金托管人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基金出现风险的,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流通受限证 券前就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书面说明,并保留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门就 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的权利。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 执行有关指令。因拒绝执行该指令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 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无法达成一致,应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请求解决。如果基金托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32 管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没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导致 基金出现风险,基金托管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 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运作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 知后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进行解释或举证。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 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 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违反《基金合同》而致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对于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交的且基金托管人在交易前能够监控的投资指令,基金托管人发 现该投资指令违反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 基金管理人,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对于必须于估值完成后方可获知的监控指标或依据交易程序已经成交的投资指令,基金托 管人发现该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托管 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 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 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托管人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 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33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理、无故未执行 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 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 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 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并予协助配合。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 人有义务要求基金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构,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 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 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 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 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 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5、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 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到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基金 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 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二)募集资金的验证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按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的约定,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 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认购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34 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 《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 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 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确认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 款事宜。 (三)基金的资产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资产托管专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 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人 的资产托管专户进行。 资产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 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银行账户进行本基 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资产托管专户的管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人 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利率管理暂行规定》、《支付结算办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其 他规定。 (四)基金证券账户与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立基金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证券清算。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 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 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自营账户,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的债券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35 的后台匹配及资金的清算。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一起负责为基金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回购主协议, 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保存副本。 (六)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 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用,由基金管理人协助托管人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 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其中实物证券 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 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 人的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 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 制或保管的证券不承担保管责任。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应由基金托管人、基金 管理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 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以便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 件。基金管理人在合同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 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合同原件应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 15年以上。 五、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36 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 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 予以公布。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审查基金管理 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因此,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 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六、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包括《基金合同》生 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每年 6 月 30 日、12 月 31 日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 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的基金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制和保管,保管期 限为 20年。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目前相关规则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保 管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或文档的形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下列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合同》生 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利登记日、每年 6 月 30 日、每年 12 月 31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 持有的基金份额。其中每年 12月 31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应于发生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份,保存期 限为 15年。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 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按有关 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37 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 以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裁的地点在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继续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八、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托管协议, 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应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2、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38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一系列的服务,以下是主要的服务内容,基金管 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有权增加和修改以下服务项目: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对账单服务 1、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保留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上列明的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交易 记录; 2、本公司至少每年度以电子邮件、短信或其他形式向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持有本公司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基金保有情况信息。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向本公司定制月度对账单,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资者成功定制的服 务形式提供基金对账单服务。 (1)月度电子邮件对账单:每月初本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给截至上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仍 持有本公司基金份额或者账户余额为 0 但当期有交易发生的定制投资者发送月度电子邮件对 账单。 (2)月度短信对账单:每月初本公司以短信方式给截至上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仍持有本公 司基金份额的定制投资者发送月度短信对账单。 (3)月度微信对账单:每月初本公司以微信方式给截至上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仍持有本公 司基金份额或者账户余额为 0 但当期有交易发生、且已在“景顺长城基金”微信公众号上成 功绑定账户的投资者发送月度微信对账单。 (4)季度及年度纸质对账单:每年一、二、三季度结束后,本公司向定制纸质对账单且 在当季度内有交易的投资者寄送季度对账单;每年度结束后,本公司向定制纸质对账单且在 第四季度内有基金交易或者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仍持有本公司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寄送年度纸 质对账单。 具体查阅和定制账单的方法可参见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服热线咨询。因提供的个人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子邮件地址、邮寄地址、邮编等)不详、错误、变更或邮局投递差 错、通讯故障、延误等原因有可能造成对账单无法按时或准确送达。因上述原因无法正常收 取对账单的,请及时到原基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网站办理联系方式变更手续。详询 400-8888-606,或通过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在线客服”咨询。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39 二、网络在线服务 基金管理人利用其网站(www.igwfmc.com)定期或不定期为投资者提供基金管理人信息、 基金产品信息、账户查询等服务。投资者可以登陆该网站修改基金查询密码。 对于直销个人客户,基金管理人同时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三、客户服务中心(Call Center)电话服务 投资者想要了解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信息或进行投诉等,可拨打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免长途费)。 客户服务中心的人工坐席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及因此导致的证券交易 所休市日除外)9:00—17:00。 四、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和在线服务、书信、电子邮 件等渠道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以及基金管理人的政策规定进行投诉。 基金管理人承诺在工作日收到的投诉,将在下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在非工作日收到 的投诉,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当日或者次日回复。对于不能及时解决的投诉,基金管理人 就投诉处理进度向投诉人作出定期更新。 五、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本基金管 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40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2021年 3月 29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20年年度报告提示 性公告》 2021年 3月 29日发布《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3 月 25 日发布《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的 公告》 2021年 1月 21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20年第 4季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 2021年 1月 21日发布《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 4季度报 告》 2021 年 1 月 20 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招行直 联渠道基金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年 12月 31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中国工 商银行个人电子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年 12月 31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 行“2021倾心回馈”基金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年 12月 31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苏州银行基 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年 12月 31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基 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年 12月 24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2020年 12月 22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盈信基金等公司办理相关 业务的公告》 2020年 12月 15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信达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年 11月 4日发布《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41 2020 年 11 月 4 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基金合 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0年 11月 4日发布《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 2号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20 年 11 月 4 日发布《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 2020年 11月 4日发布《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020 年 11 月 3 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办理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20 年第 3 季度报 告提示性公告》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发布《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3 季度 报告》 2020年 10月 23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华鑫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 年 9 月 10 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航证券开通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0 年 8 月 31 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披露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0 年 8 月 31 日发布《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更新》 2020年 8月 24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20年中期报告提示 性公告》 2020年 8月 24日发布《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 年中期报告》 2020 年 7 月 31 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渤海银行基 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年 7月 21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20年第 2季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 2020年 7月 21日发布《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 2季度报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42 告》 2020 年 7 月 20 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信证券等 多家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年 7月 1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手机 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年 6月 1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北京汇成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年 5月 30日发布《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 1号更新 招募说明书》及《摘要》 2020年 4月 22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20年第 1季度报告 提示性公告》 2020年 4月 22日发布《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第 1季度报 告》 2020年 4月 20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2019年年度报告提示 性公告》 2020年 4月 20日发布《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度报告》 2020 年 4 月 10 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万联证券为 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0 年 4 月 10 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万联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 年 4 月 8 日发布《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 有限公司办理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43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住所, 供公众查阅、复制。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基金招募说明书复制 件或复印件,但应以基金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144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法律意见书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以供公众查阅、复制。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