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华国企改革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国 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 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发起式 基金代码:00553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 6月 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 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年 6月 29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为 2021年 6月 29日。若截至 2021年 6月 29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本 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 《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届时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 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 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 定。 3、投资者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 400-678-3333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6月 18日